江丙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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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丙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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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任 | |
| 就任日期 2003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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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 上一時期任命: 蕭萬長、王金平、蔣仲苓、吳伯雄、林澄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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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任 | 下一時期任命: 關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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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任 | |
| 就任日期 2008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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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 洪奇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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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期 2002年2月1日 – 2005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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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 饒穎奇 |
| 繼任 | 鍾榮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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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期 1996年6月8日 – 2000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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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 徐立德 |
| 繼任 | 陳博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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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期 1993年2月27日 – 1996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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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 蕭萬長 |
| 繼任 | 王志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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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 1932年12月16日 (79歲) |
| 政黨 | |
| 籍貫 | 台湾 |
| 性別 | 男 |
| 配偶 | 陳美惠 |
| 子女 | 江俊德、江素華、江俊宏 |
| 學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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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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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丙坤(1932年12月16日-),現任中國國民黨第一副主席、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基會)董事長、國際民主聯盟副主席、國立臺北大學校友總會總會長。出生於臺灣南投縣半山貧農之家,祖籍福建省平和縣(現福建省漳州市平和縣)大溪鎮江寨村。[1]
目录 |
[编辑] 經歷
[编辑] 早年經歷
江丙坤於昭和七年(1932年)出生於台中州南投郡南投街(今南投縣南投市),在家中排行第八。大哥及二哥都是小學老師,昭和十四年(1939年)開始上小學,使用「江原正雄」的日本名受日本教育。江丙坤從小成績相當優秀,日語也很擅長。昭和二十年(1945年)小學畢業。江丙坤遂到台中,就讀台中初級農業學校(後來的台中農校初中部)。
台灣光復後,江丙坤因家裡因素放棄心目中第一自願台中二中,直升臺灣省立台中農業職業學校(台中農校,今國立台中高級農業職業學校)高中部。1951年畢業。考上台灣省立行政專科學校(今國立臺北大學),1953年畢業。同年服預官役時,通過中華民國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旋即於1954年退伍後,分發至南投縣政府任職,展開長達50年的公職生涯。 28歲時,也就是1960年,考取中國國民黨第一屆中山獎學金,在720名報考者中以前20名被錄取。翌年,負笈日本,半工半讀,於1971年取得日本國立東京大學農經博士學位。
江丙坤與夫人陳美惠於1960年2月2日結婚。育有二子一女。長子江俊德1961年出生,娶陳妍嵐為妻;女兒江素華1967年出生於日本,1994年與陳家恩結婚;次子江俊宏1969年出生於日本[2]。
[编辑] 1970年代到1990年代
1974年,江丙坤奉派至中華民國駐南非約翰尼斯堡總領事館任商務專員;1982年擔任中華民國駐南非大使館經濟參事時,奉調返國,出任國貿局副局長,分別經歷了中華民國外貿協會秘書長(1983~1988)、國貿局局長(1988~1989)、經濟部常務次長(1989~1990)、經濟部政務次長(1990~1993)、經濟部部長(1993~1996),以及行政院經建會主任委員(1996~2000)等數項經建行政職位。參與國營事業民營化、世界貿易組織入會案、六輕與核四投資案、南向政策、亞太營運中心、政府再造、全球運籌中心等多件重大財經決策;並兩次出席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領袖高峰會;1999年,更敦請辜濂松、高清愿等幾位工商大老,共同推動成立「三三會」,統合台灣重量級大型企業。
[编辑] 2000年之後
2000年總統大選,第一次政權輪替。受命為競選失利的國民黨規畫成立學術性智庫──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隨即出任副董事長兼第一任執行長,厚植了國民黨政策論述的理論基礎。
2002年2月1日,以國民黨不分區立委身分,代表國、親兩黨角逐第五屆立法院副院長,經過兩輪投票,最後勝出當選。
2003年3月20日,江丙坤獲得國民黨主席連戰的提名,出任國民黨副主席。同年7月,發表《拚命三郎─江丙坤的台灣經驗》回憶錄。
2003年9月立法委員龐建國參加第六屆「京台科技論壇」,呼應該論壇發起人英業達集團副董事長溫世仁之倡議,呼籲海峽兩岸藉由優勢互補,共同制定資通訊業之產業標準,掌握全球化挑戰和智慧財產權競爭之制高點,以創造知識經濟時代海峽兩岸之互利雙贏。溫世仁於同年12月猝逝,龐建國向時任立法院副院長和國民黨副主席之江丙坤說明溫世仁之主張,獲得江丙坤認同,號召台灣之資通訊業大廠成立「華聚產業共同標準推動基金會」,江丙坤擔任董事長,致力推動海峽兩岸共同制定資通訊業之產業標準,建立海峽兩岸高科技業交流合作之渠道與平臺。經過多次交流活動後,華聚基金會已被中國大陸認可,成為海峽兩岸資通訊業共同制定產業標準台灣方面之窗口。
[编辑] 海基會董事長
2008年4月,中華民國二次政黨輪替後,中國國民黨籌組新政府,江丙坤以嫻熟大陸及兩岸經貿事務,於2008年5月26日接任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一職。
[编辑] 第一次江陳會談
2008年6月11日江丙坤率海基會代表團前往大陸﹐與海協會恢復中斷九年的兩岸兩會往來與協商談判﹐完成兩岸「周末包機」和「大陸居民赴台旅遊」兩項議題的協商,確定首波大陸觀光客於7月4日抵台。 [3]
[编辑] 第二次江陳會談
2008年11月3日江丙坤率海基會接待來訪的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及隨行人員﹐並於11月4日簽署(1)空運直航(2)海運直航(3)郵政合作(4)食品安全等四項協議。[4]
[编辑] 第三次江陳會談
2009年04月26日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與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在南京召開第三次江陳會,會中簽署「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空運補充」、「金融合作」等3項協議。其中「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為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建立制度化的合作平台,「空運補充協議」確定新開南線直達航路和增闢北線直達航路,在「兩岸金融合作協議」方面,雙方確立合作範圍包括金融監督管理、貨幣管理及其他合作事宜。 [5][6]。
[编辑] 请辞海基会董事长风波
2009年5月4日突然向马英九總統递出书面辞呈,强调已完成“阶段性任务”,请辞海基会董事长。
- 第一,两岸和平靠国民党执政,国民党执政靠台商力挺,包括当初连战指示他成立国共平台。
- 第二,近期在有心人士操弄下,利用民粹凌迟他本人、家人,有计划抹黑,众口铄金,令他百口莫辩,更让家人受伤。
- 第三,两岸已签署九加一项协议,已算十全十美,如今完成阶段性任务,希望从5月26日辞去海基会董事长。[7]
2009年5月8日馬英九總統親自前往海基會慰留江丙坤,其後江丙坤願意「繼續完成階段性任務」。江丙坤與媒體餐敘時感嘆說,他在大直購屋,意在可以與子女同住,却遭人詆譭[8][9][10]。
[编辑] 第四次江陳會談
2009年12月22日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與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在台中召開第四次江陳會,會中簽署「漁業勞務」、「農產品檢疫檢驗」、「標準計量檢驗認證」等3項協議。另外「兩岸租稅協議」因兩岸課稅方式與租稅制度的標準不一,目前有所窒礙,希望此議題的技術性問題能納入第五次江陳會談中討論。[11][12][13]。
[编辑] 第五次江陳會談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和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於2010年6月29日下午2時30分,在大陸重慶簽署ECFA兩岸經濟協議和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議。雙方同意儘快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以代為解決ECFA早收清單生效後的貿易爭端[14]。雙方並同意建立共同打擊跨境不法侵權的協處機制,舉凡盜版、仿冒、農產品虛偽產地標示等,都可以經由協議所建構的處理機制與溝通平台,積極取締與防止,有效保護兩岸人民合法權益。[15]
[编辑] 第六次江陳會談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和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於2010年12月21日在台北舉行第六次江陳會,中午順利完成,醫藥衛生合作協議達成共識,並高度肯定這項協議保障兩岸民眾健康。這次沒有完成的投保協議,雙方將會繼續進行協商溝通,希望能在下次江陳會達成簽署目的。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經合會)方面,雙方共識是盡速組成運作,成為ECFA後續協商平台。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後的貨品貿易、服務貿易等後續協議,應在ECFA生效之後半年內啟動談判。第七次江陳會談希望能簽署投資保障協議,會談議題還包含爭端解決機制;雙方有共識啟動貨品貿易、服務貿易等協議的溝通與協商。[16] 江丙坤12月24日指出,未來兩岸協商議題將會愈來愈難,協商會更加就事論事。[17]
[编辑] 第七次江陳會談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和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於2011年10月20日在天津舉行第七次江陳會,簽署了《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公布了關于繼續推進兩岸投保協議協商和加強兩岸產業合作兩項共同意見。投保協議有爭有執,去年沒簽成,但至今10個月經雙方努力,爭議已大部分解決,江丙坤以保證的口吻說,一定會在第八次會談完成。[18][19]
[编辑] 参考文献
- ^ 江丙坤的祖籍地平和大溪江寨村.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对台湾广播中心. 2007年12月29日.
- ^ 拚命三郎─江丙坤的台灣經驗. 聯經出版.
- ^ 每日3000大陸客遊台 周末包機7月4日啟航 兩會今簽協議
- ^ 快訊╱江陳簽署四協議 兩岸新歷史
- ^ [1]
- ^ 江陳三會 兩岸周飛270班 增南北新航路
- ^ 江丙坤突辞海基会董事长 书面辞呈列出三点理由
- ^ [2]
- ^ 马英九重臣辞职惊两岸 被指是马人事布局一环
- ^ 江丙坤澄清买豪宅传闻 称想子女共享天伦
- ^ 江陳會/〈快訊〉兩岸四協議三缺一 賴:不必大驚小怪
- ^ 江陳會簽署儀式 14:30簽約定案3協議
- ^ 租稅協議破裂 只是開端
- ^ ECFA 歷史協議 兩岸串連全球市場
- ^ 第5次江陳會 完成ECFA簽署
- ^ 投保、爭端解決 江陳7會爭簽署
- ^ 江丙坤:兩岸協商 愈來愈難
- ^ 江丙坤率團返台 吳敦義表示兩會成果已產生立竿見影功效
- ^ 江丙坤:保證下次簽投保協議
| 官銜 | ||
|---|---|---|
| 中華民國行政院 | ||
| 前任: 蕭萬長 |
經濟部部長 第20任 (從工商部開始起算) 1993年2月27日 - 1996年6月8日 |
繼任: 王志剛 |
| 前任: 徐立德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 第7任 1996年6月8日 - 2000年5月20日 |
繼任: 陳博志 |
| 中華民國立法院 | ||
| 前任: 饒穎奇 |
立法院副院長 第11任 2002年2月1日 - 2005年1月31日 |
繼任: 鍾榮吉 |
| 政黨職務 | ||
| 中國國民黨 | ||
| 前任: 連戰 |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副主席 2003年3月20日 - |
现任 |
| 前任: 馬英九 |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主席 代理 (第一副主席代理) 2007年2月13日 - 2007年2月27日 |
繼任: 吳伯雄 |
| 學術機關職務 | ||
|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 ||
| 前任: 洪奇昌 |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 第4任 2008年5月26日 - |
繼任: 現任 |
| 第5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全國不分區名單 |
| 尤清 | 王鍾渝 | 江丙坤 | 吳東昇 | 李桐豪 |
| 林忠正 | 林惠官 | 林濁水 | 邱永仁 | 侯彩鳳 |
| 殷乃平 | 高仲源 | 高志鵬 | 高育仁 | 高明見 |
| 許榮淑 | 陳飛龍 | 陳健民 | 陳健治 | 陳勝宏 |
| 程振隆 | 黃宗源 | 黃政哲 | 黃昭順 | 黃逢時 |
| 劉俊雄 | 劉憶如 | 蔡中涵 | 蔡鈴蘭 | 鄭逢時 |
| 鍾榮吉 | 顏錦福 | 蘇嘉富 | 饒穎奇 | 顧崇廉 |
| 李和順 | 陳忠信 | 劉世芳 | 劉松藩 | 鄭貴蓮 |
| 黃德福 | 陳道明 | 張俊宏 | 洪奇昌 | 林文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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