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普森冲锋枪
| 湯普森衝鋒槍 Thomps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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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普森M1A1,維吉尼亞州戰爭博物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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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型 | 衝鋒槍 |
| 原產國 | |
| 服役記錄 | |
| 服役期間 | 1938年–1971年(美國) |
| 用户 | 參見使用國 |
| 參與戰役 | 二戰 愛爾蘭獨立戰爭 愛爾蘭內戰 香蕉戰爭 國共內戰 第一次中東戰爭 法越戰爭 韓戰 豬灣事件 古巴革命 越戰(小量) 老撾內戰 寮泰邊境戰爭 柬越戰爭 中越邊境戰爭 波士尼亞戰爭 墨西哥毒品戰爭 |
| 生產歷史 | |
| 研發者 | 約翰‧湯普森(John T. Thompson) |
| 研發日期 | 1917年–1919年 |
| 生產商 | 自動軍械公司(原產), 柯爾特,薩維奇武器 |
| 生產日期 | 1921年–現在(仿制) |
| 製造數量 | 約1,750,000支 |
| 衍生型 | Persuader、Annihilator、 M1921/A1、M1927、 M1928/A1、M1/A1 |
| 基本規格 | |
| 總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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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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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彈藥 | .45 ACP(11.43 x 23毫米)、 其他 |
| 口徑 | 11.43毫米、其他 |
| 槍機種類 | 延遲閉鎖系統(早期型), M1/M1A1:氣體反衝式 |
| 發射速率 | 600-800發/分,取決於不同型號 |
| 供彈方式 | 20 或 30發彈匣; 50 或 100發彈匣鼓 |
湯普森衝鋒槍(英语:Thompson submachine gun),是美軍在二戰中最著名的衝鋒槍,由約翰·T·湯普森(John T. Thompson)在1910年代末期設計,並由美國的自動軍械公司(Auto-Ordnance Company)生產。除了在戰爭中使用外,湯普森衝鋒槍也是當時美國警察與罪犯非常愛用的武器款式。在禁酒令時代以芝加哥黑幫為主的犯罪集團曾利用這款槍枝造成許多傷亡,而使得它獲得湯米衝鋒槍(Tommy Gun)、芝加哥打字機(Chicago Typewriter)、芝加哥小提琴(Chicago Violin)或芝加哥鋼琴(Chicago Piano)等渾名。
目录 |
歷史及服役情況 [编辑]
發展 [编辑]
湯普森衝鋒槍由約翰·T·湯普森研發,而他原先是想建造一支湯普森自動步槍來取代現有的步槍。正當湯普森在尋找一種方法讓湯普森自動步槍安全地操作,但同時不要有如反衝後座操作或氣動式裝置那樣複雜,他找到了1915年約翰·貝爾·布利許申請的專利。其內容為於壓力下粘合傾斜的金屬表面。[1] 1916年,湯普森找到他的贊助人,湯姆斯·F·萊恩,並合伙创办自動軍械公司來發展他的自動步槍。主設計者為西奧多·H·艾柯夫、奧斯卡·V·佩恩及喬治·E·戈爾。汤普森冲锋枪以汤普森命名,但并不是实际设计者。
1917年後期,延遲閉鎖系統的限制漸漸顯現出來:相對於一款後膛閉鎖器,更像一延遲反沖裝置。結果發現,適合該延遲閉鎖系統而又在美國的服役的子彈只有.45 ACP(M1911.45 ACP口径手枪子弹),可获得满意的杀伤效应,而且对于自由枪机原理只有手枪弹适合,使用装药量多的步枪弹容易产生故障。湯普森接著設想一支能一人一支,使用.45 ACP的機槍來結束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塹壕戰。湯普森打算將其當作“塹壕掃把”來將戰壕裡的敵軍清除,以代替已被證明不適合的白朗寧自動步槍。[2]同時,這一概念是由德國軍隊發展。他們使用西奧多‧貝格曼MP18衝鋒槍來配合他們的“滲透戰術”。[3] 佩恩設計了槍本身和其彈鼓。該項目當時名為“殲滅者I”。到了1918年,其設計的大部分問題已經解決,但在其運到歐洲戰場之前,戰爭就已結束。[4]
湯普森为了与使用步枪弹药的机枪区别,创造了“submachine gun”术语,在1919年的自動軍械公司董事會會議,其中討論了“殲滅者”在戰爭結束後的營銷,最後決定更名為“湯普森衝鋒槍”。雖然當時有其他武器亦有類似的想法,但湯普森仍是第一款被貼上“衝鋒槍”標籤的武器。[5]
早期使用 [编辑]
湯普森衝鋒槍第一型量产時為M1921。因一战结束军方需求消失,這個版本推广民用市场中平民亦可購買,但其極高昂的價格使銷售情況極差(M1921售价200美元,當時一輛福特汽車只售賣400美元)。M1921有小批量銷售到美国邮政检查部门(英语:United States Postal Inspection Service)[6](保護郵件避免劫案)[7]和美國海軍陸戰隊,其次是銷售幾個美國警察部門及極少地銷售至世界各地,其中主要是中美洲和南美洲的警察。[8] 海軍陸戰隊在中國及香蕉戰爭中使用了湯普森衝鋒槍。它們提供的火力(4人小隊)與一支九人的班相當。因此,它在對抗尼加拉瓜游擊隊可以作為一個良好的固定火力點。然而,湯普森衝鋒槍並不是盡善盡美,其缺点主要來自重量,此外50碼以外射擊就變得不準確和同樣使用.45 ACP,卻缺乏.45 ACP手槍的穿透力。[9]
第一批湯普森衝鋒槍由愛爾蘭代理商(特別是哈利·博蘭)購買。第一次湯普森衝鋒槍的測試是由第三科克旅的指揮官湯姆‧巴里在愛爾蘭共和軍領導人米高·柯林斯的監察下進行。[10]起初共購買了653支,但在1921年6月時其中495支在紐約被美國海關當局查獲。其餘的則通過利物浦到達愛爾蘭共和軍手上,並在愛爾蘭獨立戰爭的最後一個月中使用。[11]愛爾蘭共和軍與英國在1921年7月休戰後,進口了更多湯普森衝鋒槍並於隨後的愛爾蘭內戰中使用。但是它們到了愛爾蘭卻發現並不是非常有效,湯普森衝鋒槍造成的人員傷亡只有32%。[12]
1926年,M1921上可以選擇安裝卡茨補償器(一種槍口制退器,英语:Cutts Compensator);有補償器的湯普森衝鋒槍被編為21AC,價格為原來的200美金,而原裝的M1921則減價至175美金。[13]
1928年聯邦實驗室從自動軍械公司接手了湯普森衝鋒槍的分佈。[14]此時的成本是每件武器225美元,每個50發彈鼓5美元和每個20發彈匣3美元。[14]
1933年,聯邦調查局在堪薩斯城大屠殺後首次購買了湯普森衝鋒槍。[14]
第二次世界大戰 [编辑]
1938年,湯普森衝鋒槍轉而服役於美國軍隊,參加了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太平洋战区及欧洲战区以後的一些戰役。
有兩種軍事型的湯普森衝鋒槍。M1928A1有盒型彈夾和彈鼓兩種(但彈鼓不太受歡迎,因為其脆裂並容易卡彈)。它有一個卡茨補償器,槍管上有散熱翼。M1和M1A1槍管上沒有散熱翼,只有盒型彈夾可選。
M1928A1的使用者指50發彈鼓沉重、嘈雜和換彈夾需時長;而20發彈夾則攜彈量過少。1941年12月6日,兩種備選方案於諾克斯堡進行了測試:一個擴展的30發方型彈夾和一個40發彈鼓(將兩個20發彈夾焊接在一起)。(焊接的概念來自UD42衝鋒槍。)而測試者則認為兩者都優於或“XX”方型彈或“L”型彈鼓。1941年12月,30發方型彈夾最終成為標準型,取代了“XX”彈夾和“L”彈鼓。[15]
第二次世界大戰爆发时,英国、法国都紧急向自動軍械公司订购了汤普森冲锋枪。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共生產了150多萬支軍事型湯普森衝鋒槍。[16]
繁琐的生产工艺对于大规模战争中使用的武器是很大的缺点,薩維奇武器的工作人員希望能找到方式來簡化M1928A1,薩維奇公司简化的汤普森冲锋枪,自動軍械公司曾表示了否定意见。最後,在1942年2月出產的原型於1942年3月在阿伯丁試驗場進行了測試;得到的结论是:简化型汤姆森冲锋枪与原M1928A1相比,生产性提高,单价也降低了,其命中精度并不逊色,1942年4月,陸軍軍械局批准了生產並命名為M1。M1S由薩維奇武器公司和自動軍械公司生產。M1可使用20或30發彈夾,但不接受彈鼓。[17]
第二次世界大戰湯普森衝鋒槍編排給盟軍偵察兵、士官(下士、中士或更高)和巡邏隊隊長手中。其極高的近戰火力,使得在歐洲戰場中的湯普森衝鋒槍被廣泛利用於英國突擊隊、美國傘兵及遊騎兵營。一個瑞典的M1928A1變種名為Kulsprutepistol m/40代表40式衝鋒槍,並於1940年至1951年期間在瑞典軍隊中服役。蘇聯通過租借法案亦獲得一些湯普森衝鋒槍,然而因為彈藥不足而沒有廣泛利用。[18]
在太平洋戰區中,澳大利亞陸軍與其它英聯邦部隊最初在叢林巡邏及埋伏中大量使用湯普森衝鋒槍,因為其強大的火力可極快完成戰鬥。然而,其達10磅的重量及困難的補給,使其被其他衝鋒槍,如歐文衝鋒槍及奧斯丁衝鋒槍所替代。美軍方面,美國海軍陸戰隊也將湯普森衝鋒槍列為限制供應的武器,尤其是在之後的島嶼攻擊。湯普森衝鋒槍很快就被發現其效果實在有限,因為在叢林覆蓋的地方,低射速的0.45子彈既不會穿透大多數的小直徑樹木,亦不會打穿防彈衣。(1923年,陸軍拒絕了0.45雷明登-湯普森子彈,它可攜帶普通0.45子彈兩倍能源。)[19] 太平洋戰爭的早期階段的新幾內亞戰役和瓜達爾卡納爾島戰役中,許多叢林巡邏隊原本配備湯普森衝鋒槍,但很快就被白朗寧自動步槍取代其位置,尤其是作為點防禦武器。[20]
後來美軍於1943年配備了M3衝鋒槍,並計劃生產至足以取消未來的湯普森衝鋒槍訂單,而使得後者逐漸退出前線。然而,由於一些不可預見的生產延誤和修改要求,M3衝鋒槍從來沒有取代湯普森衝鋒槍,而湯普森衝鋒槍的購買繼續進行直到1944年2月。[21]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 [编辑]
儘管湯普森衝鋒槍已被作為標準配置的M3/M3A1所取代。因為仍然有大量的槍支存放在軍隊的倉庫中,湯普森衝鋒槍在M3/M3A1標準化後仍然歸類為限制式標準裝備或標準裝備的替代。
中国抗日战争到国共内战期间,许多汤普森冲锋枪作为军事援助被分配至國軍部隊,直至1949年为止。朝鲜战争期間,美軍驚訝地遇到大量湯普森衝鋒槍装备的中國人民志愿军,朝鲜战争中,湯普森衝鋒槍對美國和韓國軍方有很大的用處,該槍於短距離內快速的能力,無論在攻堅還是防守時,早就被證實非常好用。這些武器再次投入美國士兵和海軍陸戰隊之中。
在古巴革命中,菲德爾·卡斯特羅的叛軍游擊隊有使用到一些湯普森衝鋒槍。
在越南战争中,一些南越軍隊單位和國防民兵裝備了湯普森衝鋒槍,其中少數分配給偵察部隊、軍事顧問及其他美國軍隊。越戰後期,M16取代了湯普森衝鋒槍。然而,越戰中美軍士兵不但使用了湯普森衝鋒槍,有時更被這武器所襲擊。越共非常喜歡此武器,並用兩個捕獲的原型,於叢林的小工場製造自己的湯普森衝鋒槍。
在北愛爾蘭衝突中,愛爾蘭共和軍又再次採用湯普森衝鋒槍。據歷史學家彼得哈特,湯普森衝鋒槍仍然是官方愛爾蘭共和軍和臨時愛爾蘭共和軍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地位一直延續到20世紀70年代被AR-18突擊步槍及AK-47突擊步槍所取代之時。[22]
湯普森衝鋒槍也由美國和海外的執法及警察部隊使用,最突出可謂聯邦調查局。聯邦調查局使用湯普森衝鋒槍直到1976年其被宣布過時之時。除了某幾個為博物館展品或作訓練用,美國聯邦政府擁有的湯普森衝鋒槍全被摧毀。
湯普森衝鋒槍或其複製品,仍然不時可見於地区的衝突,例如波斯尼亞戰爭。
使用特性 [编辑]
湯普森衝鋒槍的早期版本已有一個較高的射速,達1,200rpm,而1921警用型亦有850rpm,1928軍事型則有720rpm。其衍生型M1及M1A1平均有600rpm.[23]這使湯普森衝鋒槍有一個相當沉重的扳機和極快下降的彈藥量,亦使槍管於自動射擊時很容易上掦。[23][24]相較於現代的9毫米衝鋒槍,湯普森衝鋒槍可算是相當沉重。這是軍人對湯普森衝鋒槍的主要投訴之一。[9]
雖然鼓式彈夾提供了顯著的火力,但在軍隊服役時被發現其過於笨重,尤其是當巡邏時掛在身上。[24]鼓式彈夾還相當脆弱,裡面的子彈往往一直來回碰撞,產生不必要的噪音。基於這些原因,20發和30發彈夾很快就成為了最流行的M1928A1彈夾,往後的M1和M1A1設計亦沒有再兼容鼓式彈夾。湯普森衝鋒槍是其中一款最早採用雙列進彈的衝鋒槍,這增加了槍在可靠性方面的聲譽。此外,此槍接觸雨水、灰塵或泥後的表現比其它大多數優勝。[9]
湯普森衝鋒槍使用開放式槍機,即槍機和相關工作部件都被卡在後方。當扣動扳機後槍機被放開前進,將子彈由彈匣推上膛並且將子彈發射出去,再將槍機後推,彈出空彈殼,循環操作準備射擊下一顆子彈。
相關資料 [编辑]
與其他9毫米衝鋒槍相比,.45口徑的湯普森衝鋒槍重量及後座力較大、瞄準也較難,儘管如此,湯普森仍然是最具威力及可靠的衝鋒槍之一。
由於曾被美國黑手黨及二戰盟軍使用的關係,湯普森成為了現在收藏家尋找的珍品,一把可正常運作的M1928原型售價為美金$20,000以上,而自動軍械公司及Kahr Firearms現在仍有發售半自動版本。自動軍械公司、薩維奇武器、及柯爾特共制造了約1,700,000把,當中1,387,134把被簡化成M1及M1A1以適合二戰的生產標準(移除延遲閉鎖系統及潤滑系統)[25]。
衍生型 [编辑]
Persuader 及 Annihilator [编辑]
湯普森衝鋒槍有兩種試驗型,“Persuader”是彈鏈供彈版本,在1918年推出,而“Annihilator”是以20或30發彈匣供彈的改進型,在1918至1919年推出,其後亦推出50發及100發專用彈鼓。
M1919 [编辑]
M1919是“Persuader”及“Annihilator”的改進型。1920年,亦是美國軍方武器准將約翰·湯普森在俄亥俄州佩里營(Camp Perry)測試的版本,當時所有的M1919皆沒有槍托及前照門,而最後測試版本類似M1921。當時的紐約市警察局是M1919的最大用家。
- 口徑:.45 ACP、.22 LR、.32 ACP、.38 ACP、9毫米、.351 Winchester Self-Loading
- 空槍重:3.75公斤(8磅4安士)
- 全長:808毫米(31.8寸)
- 槍管長:267毫米(10.5寸)
- 理論射速:1500發/分(實際約700發/分)
- 供彈方式:20或30發彈匣、50或100發彈鼓、18發.45 Peters-Thompson shot彈匣
- 有效射程:50米(55碼)
M1921 [编辑]
M1921是湯普森衝鋒槍首次大量生產的版本,柯爾特為自動軍械公司生產了共15000把,它的原本設計更似運動步槍般的精良,並裝有烤藍槍管、早期汤普森冲锋枪射速高枪管迅速过热所以枪管带散热刻紋,木制前握把。M1921採用半後座、延遲閉鎖系統(Friction lock、又稱Blish lock)設計[26]。特有的方形机匣由一块钢材铣削而成。
M1921的生產費用昂貴,當時的零售價為美金$225元,因為高質量的木制槍托、握把、前握把及微細部件制作方法困難。M1921亦經常出現在關於1920至30年代美國黑手黨電影及電視劇中。
- 口徑:.45 ACP、.22 LR、.32 ACP、.38 ACP、9毫米、.351 Winchester Self-Loading
- 空槍重:4.4公斤(9磅12安士)
- 全長:808-909毫米(31.8-35.8寸)
- 槍管長:267毫米(10.5寸)、368毫米(14.5寸)
- 理論射速:800發/分 (實際約225-300發/分)
- 供彈方式:20或30發彈匣、50或100發彈鼓、18發.45 Peters-Thompson shot彈匣
- 有效射程:50米(55碼)
M1923 [编辑]
M1923是自動軍械公司為美國陸軍專門生產的版本。M1923裝有355毫米(14寸)槍管,發射比.45ACP火力更大、射程更遠的.45 Remington-Thompson彈藥[27]。M1923裝有長方型護木、兩腳架、背帶及刺刀座,原本預定填補白朗寧自動步槍(BAR)的空缺,但陸軍對BAR的表現滿意而沒有考慮訂購。
- 口徑:.45 ACP、.45 Remington-Thompson(250格令、初速1450尺/秒)
- 空槍重:14.5寸槍管連兩腳架:5.7公斤(12磅6安士)、10.5寸槍管:4.4公斤(9磅12安士)
- 全長:808-909毫米(31.8-35.8寸)
- 槍管長:267毫米(10.5寸)、368毫米(14.5寸)
- 理論射速:800發/分、400發/分(實際約225-300發/分)
- 供彈方式:20或30發彈匣、50或100發彈鼓、18發.45 Peters-Thompson shot彈匣
- 有效射程:50米(55碼)
BSA湯普森 [编辑]
為了嘗試發展海外市場,自動軍械公司與伯明罕輕兵器公司(英语:Birmingham Small Arms Company-BSA)合作,並授權BSA生產歐洲版本,命為BSA湯普森[28]。BSA湯普森比原版的設計有所不同,它發射7.65毫米魯格彈(美國稱為.30魯格),雖然被多國政府測試,但沒有任何訂單。
- M26(M1926)
- 口徑:9毫米
- 空槍重:3.4公斤(7磅6安士)
- 全長:890-910毫米(35-36寸)
- 槍管長:連Cutts制退器318毫米(12.5寸)
- 理論射速:800發/分(實際約225-300發/分)
- 供彈方式:不詳
- 有效射程:100米(110碼)
- M29
- 口徑:.45 ACP、9毫米、9毫米貝爾德、7.63毫米毛瑟、7.65毫米
- 空槍重:4.3-4.8公斤(9磅6安士-10磅6安士)
- 全長:890-910毫米(35-36寸)
- 槍管長:連Cutts制退器318毫米(12.5寸)
- 理論射速:700-800發/分(實際約225-300發/分)
- 供彈方式:不詳(.45 ACP使用標準20或30發彈匣及50或100發彈鼓)
- 有效射程:100米(110碼)
M1927 [编辑]
M1927是M1921的半自動版本,由M1921更換部份零件改造而成,原本槍身印有的“Thompson Submachine Gun”銘文標記被改為“Thompson Semi-Automatic Carbine”、而“Model of 1921”銘文被改為“Model of 1927”。
雖然M1927只有半自動發射模式,但可以輕易改裝成全自動版本,在1934年美國國家槍械法案[29]M1927被定位為機槍。
- 口徑:.45 ACP 或其他
- 空槍重:4.4公斤(9磅12安士)
- 全長:808毫米(31.8寸)
- 槍管長:267毫米(10.5寸)
- 理論射速:半自動
- 供彈方式:20或30發彈匣、50或100發彈鼓、18發.45 Peters-Thompson shot彈匣
- 有效射程:50米(55碼)
M1928 [编辑]
M1928是美軍首種大量裝備的版本,在1930年代的美國海軍和美國海軍陸戰隊是其主要用家。M1928是M1921的改進版,加裝了降低射速的零件,瞄具是可调整射程的折叠式觇孔瞄准具。在二戰開始時英國及法國的M1928訂單挽救了自動軍械公司,免於倒閉。
- 口徑:.45 ACP(部份試驗型為.30 Carbine)
- 空槍重:4.4公斤(9磅12安士)
- 全長:808毫米(31.8寸)
- 槍管長:267毫米(10.5寸)
- 理論射速:600發/分(實際約225-300發/分[30])
- 供彈方式:20或30發彈匣、50或100發彈鼓
- 有效射程:50米(55碼)
M1928A1 [编辑]
M1928A1移除木制前握把,改為枪管下的長方型護木、垂直式主握把及備有軍用背帶,M1928A1在珍珠港事件前投入大量生產,而二戰早期只有兩家工廠生產,共制造了562,511支,因為美國租借法案的關係,部份被送住中華民國、法國、英國等地。M1928A1是美國海軍陸戰隊在太平洋戰場的主要裝備,它可對應20、30發直彈匣及50發彈鼓,但事實上50發彈鼓經常卡彈、笨重及重量太大,特別是長時間持槍時。
蘇聯亦在租借法案中收到了M1928A1及M3斯圖亞特輕型坦克,但由於蘇聯紅軍.45 ACP彈藥短缺,因此整個二戰採用並不普遍。在2006年,俄羅斯把小量當年的M1928A1拆開成“備用零件”運回美國。
- 口徑:.45 ACP
- 空槍重:4.4公斤(9磅12安士)
- 全長:838毫米(33寸)
- 槍管長:連Cutts制退器318毫米(12.5寸)
- 理論射速:600發/分(實際約225-300發/分)
- 供彈方式:20或30發彈匣、50或100發彈鼓、18發.45 Peters-Thompson shot彈匣
- 有效射程:50米(55碼)
M1 [编辑]
M1,美軍正式命名“United States Submachine Gun, Cal. .45, M1”。M1是湯普森衝鋒槍系列M1928的簡化版,它改用單純的後座作用運作系統(反衝式系統),取消枪机上延迟机构,改變機匣形狀,拉機柄從機匣上方改為位於機匣側面,省略槍管上的螺紋状散热片與卡茨枪口制退器,固定孔式後照門取代可調式後照門,彈匣槽不再對應使用彈鼓,裝有木制固定式槍托並直接用螺栓直接鎖在槍機容納部上,射速降至每分鐘約600至700發,同時亦推出了更便宜且易於生產的30發直式彈匣。
- 口徑:.45ACP
- 空槍重:4.4公斤(9磅12安士)
- 全長:808毫米(31.8寸)
- 槍管長:267毫米(10.5寸)
- 理論射速:600-700發/分(實際約225-300發/分)
- 供彈方式:20或30發彈匣
- 有效射程:50米(55碼)
M1A1 [编辑]
M1A1,美軍正式命名“United States Submachine Gun, Cal. .45, M1A1”。由於工序簡化,M1A1生產時間只是M1928A1的一半,成本亦有所降低,1939年美國政府購買湯普森衝鋒槍的單價為美金$209元,到1942年春季,單價降至美金$70元,直到1944年2月,包括配件的M1A1單價只需美金$45元,在1944年尾,M1A1被更低成本的M3衝鋒槍取代。
M1A1配備30發彈匣,後照門加裝了護翼,並改枪机上固定撞針。
- 口徑:.45 ACP
- 空槍重:4.8公斤(10磅6安士)
- 全長:808毫米(31.8寸)
- 槍管長:267毫米(10.5寸)
- 理論射速:700-750發/分(實際約225-300發/分)
- 供彈方式:20或30發彈匣
- 有效射程:50米(55碼)
M1927A1 [编辑]
M1927A1是位於紐約West Hurley的自動軍械公司在1974年至1999年推出的半自動民用版本,正式名稱為「Thompson Semi-Automatic Carbine, Model of 1927A1」,M1927A1與當年柯爾特的M1927不同,主要改進了槍機閉鎖系統。
M1927A3 [编辑]
M1927A3亦是位於紐約West Hurley的自動軍械公司推出的半自動民用版本,改為.22口俓[32]。
M1927A5 [编辑]
M1927A5是發射.45 ACP的半自動民用版本,也是由位於紐約West Hurley的自動軍械公司推出,改用較輕的鋁製機匣,移除槍托、改用13寸槍管以合乎美國法律規定的26寸或以上長度限制。
私人擁有 [编辑]
美國 [编辑]
湯普森衝鋒槍在大蕭條時期的黑手黨、土匪、好莱坞電影和(尤其是)禁酒令期間的情人節大屠殺曾取得的最早期的惡名。它被某些研究員稱為“製造二十聲咆哮的槍”。[33][34] 因拆下木托和弹鼓后,可以方便地藏进小提琴盒里,将其称为“芝加哥小提琴”(芝加哥是当时黑帮活动猖獗地区)。
1920至1930年代期間,黑手黨大量使用的湯普森衝鋒槍,是美國國會於1934年通過全國槍支法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中一節命令所有全自動武器必需向美國煙酒槍炮及爆裂物管理局登記在案。該法還限制了全自動武器的擁有、轉讓和運輸。
有幾個美國製造的全自動(或半自動)的湯普森衝鋒槍變種或副本。半自動版本很少受聯邦法律限制。
加拿大 [编辑]
湯普森衝鋒槍(包括所有的變種或修改後的版本)被列為加拿大政府的“違禁武器”。因此,除了非常特殊的情況外,它們不能被合法進口或擁有。例如該槍於法案通過前已留在加拿大境內,再由祖先傳下。[35][36]
中國與湯普森衝鋒槍 [编辑]
中華民國在大革命时期北伐战争时,有少量湯普森衝鋒槍使用,后来在四川、山西等地兵工厂開始小批量生產湯普森衝鋒槍,1930年代,在山西太原兵工厂製造出來一些湯普森衝鋒槍供應給山西軍閥閻錫山的军队,并打上“冲锋机关枪”的标记。
1941年开始,抗日战争中的中国成为"租借法案"受援国,开始获得美援。汤普森冲锋枪首先普遍配发的是中国驻印军,随着滇缅公路打通据统计至1945年作為軍事援助的汤普森冲锋枪44145支。許多湯普森衝鋒槍被分配至國軍部隊,直至1949年為止,例如1948年国军整编十一师(军级单位,第十八军整编成)装备了2564支汤普森冲锋枪。
在當時的解放軍也有裝備于国共内战时战场上缴获的汤普森冲锋枪,例如在孟良崮战役中缴获了自国军整编七十四师的汤普森冲锋枪1210支。朝鲜战争时汤普森冲锋枪曾配备中國人民志願軍使用,以中國第三十九军为例入朝前装备了3058支汤普森冲锋枪。因為缺乏彈藥以及保養困難,在解放军换装后汤普逊冲锋枪装备民兵使用到1970年代被取代。
使用國 [编辑]
阿富汗
澳大利亚-二戰期間被澳大利亞軍隊採用,後來被歐文衝鋒槍(Owen Gun)所取代。
比利时
巴西
柬埔寨
加拿大
中華民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剛果共和國
克罗地亚
古巴
塞浦路斯
剛果民主共和國
丹麦
埃及
法国
西德
希臘-在二戰期間及二戰結束後被希臘軍隊、抵抗戰士、憲兵及警察所採用。
危地马拉
海地
印度
印尼
伊拉克
爱尔兰共和国
意大利
以色列
日本
老挝
卢森堡-為M1A1,1952年起裝備部隊,直至1967年被烏茲衝鋒槍所取代。
墨西哥
缅甸
納粹德國
荷兰-在二戰早期通過租借法案取得至少3,680支湯普森衝鋒槍。
新西兰
北越-曾被前北越軍及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陣線所採用,其中一些為無牌仿製型。
挪威
巴拿马
菲律宾
波兰
葡萄牙-曾少量地被葡萄牙警察採用。
塞拉利昂
韩国
南越
泰国
土耳其
蘇聯-二戰時通過租借法案取得,但不常用。
瑞典
英國
美国-自1938年起被美國軍隊所採用,一直服役至1970年代。另外,FBI及美國警察等多个執法部門亦有採用。
委内瑞拉
越南
南斯拉夫
非國家團體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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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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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eorge, John (Lt. Col). (1948). Shots Fired In Anger. Samworth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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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elmer, William J. (1969). The Gun That Made The Twenties Roar. MacMillan, also Gun Room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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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葡萄牙文) Olive, Ronaldo. (1996). Guia Internacional de Submetralhadoras. Editora Magnum Ltda.
- Smith, Charles H. A brief story of Auto-Ordnance Comp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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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ilson, R.K. (1943). Textbook of Automatic Pistols. Small Arms Technical Publishing Company.
參考 [编辑]
| 维基共享资源中相关的多媒体资源:湯普森衝鋒槍 |
外部链接 [编辑]
- (英文)-MIKE'S MACHINE GUNS-湯普森衝鋒槍圖片、說明及影片
- (英文)-湯普森衝鋒槍歷史
- (英文)-auto-ordnance官方頁面
- (英文)-Modern Firearms
- (英文)-Thompson Carbine
- 湯普森 .30 Carbine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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