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精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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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兆銘
汪精卫

Flag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Nanjing (Peace, Anti-Communism, National Construction).svg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兼行政院院長
(汪兆銘政權-南京國民政府)
任期
1940年3月20日 – 1944年11月10日
繼任 陳公博

任期
1932年1月29日 – 1935年12月15日
前任 孫科
繼任 蔣中正

出生 1883年5月6日(1883-05-06)
 大清廣東三水
逝世 1944年11月10日 (61歲)
大日本帝國國旗 大日本帝國名古屋
安葬地點 梅花山(后被炸毀)
國籍  中華民國
Flag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Nanjing (Peace, Anti-Communism, National Construction).svg 「中华民国國民政府」
政黨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配偶 陳璧君
母校 法政大學

汪兆銘(1883年5月4日-1944年11月10日),季新精卫,以號為筆名,人稱「汪精衛」,歷史多沿用之,是中國政治人物,出生于广东三水(现属佛山市),祖籍浙江山阴(今绍兴县)。

青年時代加入孫文革命組織,成為孫文的得力助手。辛亥革命前一年,因謀刺大清帝国摄政王载沣失敗而下獄問死,其慷慨從容的氣節得到革命志士的敬仰。後在肅親王善耆斡旋下改判終身監禁,翌年辛亥革命成功後獲釋。汪兆銘曾立志革命成功後不當官員、不當議員,因此旋與妻子陳璧君法國留學,但不久即應孫文之召返國討護法。汪兆銘因在革命黨內地位崇高,之後數度出任領導要職,歷任國民政府常務委員會主席、軍事委員會主席、行政院長、國防最高會議副主席、中國國民黨副總裁等,直到中日戰爭初期仍是蔣中正最主要的政敵之一。

日本侵华戰爭期間,汪兆銘宣称主張“和平救國”的路線,與日本合作,出任日本在南京組建的「中華民國國民政府」。

目录

[编辑] 生平

[编辑] 清帝國時期

衔石成痴绝,沧波万里愁;

孤飞终不倦,羞逐海浪浮。
诧紫嫣红色,从知渲染难;
他时好花发,认取血痕斑。
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
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留得心魂在,残躯付劫灰;
青磷光不灭,夜夜照燕台。

——汪兆銘,1910年于狱中
年輕時的汪精衛

汪兆銘年幼時每天为父親汪椒朗读王阳明的文章和陸游的诗,培养了汪兆铭演讲的口才。汪兆銘1901年参加科举考试,以广州府县第一名考取秀才1904年胡汉民等人一起考取赴日本法政大学速成科的公费留学生。1905年7月参加广东人的留学生组织「兴中会」。参與创建同盟会,被选为评议部部长。曾任同盟会的机关报《民报》编辑,开始使用《山海经》中「精衛」作笔名。1906年以两百多学生中第二名的成绩毕业。1907年开始随孫文游走越南马来亚南洋各地,在马来亚的槟城结识了华侨富商陈耕基的女儿陈璧君。汪兆銘因為富贍文采,成為孫文的秘書,亦是其文告捉刀人與革命事業的得力助手。

1910年,为了回击梁启超保皇党讥讽同盟会领袖是「远距离革命家」,挽回民众对革命党的信心,汪精卫、喻培伦黄复生等谋刺清摄政王载沣,行前《致南洋同志书》中说:「此行无论事之成败,皆无生还之望。即流血于菜市街头,犹张目以望革命军之入都门也。」3月31日在北京后海北岸的一座桥(银锭桥或者后来被拆的甘水桥,无定论)埋设炸弹时被人发现,事洩被捕,狱中赋诗,慷慨激昂,一时为人传诵。由于清肃亲王善耆在审理中对汪精卫之人品才学产生敬重,外加清廷担心如杀汪可能会导致革命党更加暴力,因此经过他对摄政王的斡旋,终令他们被判终身监禁1911年11月6日,辛亥革命之后,汪、黄被释放。

[编辑] 中華民國成立初期

汪兆銘獲釋後參加南北議和1912年9月和陳璧君結婚後,赴法國留學。1913年二次革命」開始後被孫文急召回國。革命失敗後亡命法國,入法國里昂大學攻讀社會學,其間拒絕了袁世凱對他回國任高級顧問的邀請。1915年12月,袁世凱稱帝后回國參加「護法運動」。

汪兆銘年少時期相貌英俊,被普遍公認為是美男子。1918年徐志摩在日记中写道:“前天乘着湖專車到斜橋,同行者有叔永、莎菲、經農、莎菲的先生(老師)Ellery,叔永介紹了汪兆銘。1918年在南京船裡曾經見過他一面,他真是個美男子,可愛!適之(胡適)說他若是女人一定死心塌地的愛他,他是男子…他也愛他”[1]

1924年當選為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並任宣傳部部長。1925年2月,孫文临终前预立三份遗嘱,分别是《遺囑》、《家事遺囑》和《致苏联遗书》,前两份由孙文口授,汪兆铭笔录。7月1日廣東國民政府成立,汪兆銘在加拉罕鲍罗廷的支持下,被選為國民政府常務委員會主席和軍事委員會主席,繼續執行孫中山聯俄容共政策。11月23日國民黨右派戴季陶林森等召開「西山會議」,反對汪兆銘左傾。1926年4月1日在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上汪重申聯俄容共三大政策。5月11日,中山艦事件之後,由於和蔣中正的政見分歧,汪兆銘離開廣州前往法國馬賽治療糖尿病蒋中正国民党中央军委主席和国民党中央常委主席。

蔣中正掌權後開始北伐。 由於其獨裁作風,國民黨內許多人邀請汪兆銘回國。 蒋中正也不得不表态欢迎汪兆銘回国。1927年2月汪乘火車回國,途經蘇聯受到史達林的接見。 3月10日被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缺席选为国民政府主席。 4月1日乘船抵达上海。 4月5日和共產黨領袖陳獨秀發表《國共兩黨領袖汪兆銘、陳獨秀聯合宣言》。 4月6日返回武汉,回國後就任武漢國民政府常務委員會主席,反對蔣中正的排共建議,堅持容共。 4月12日蔣中正在上海發動「四一二事件」,准备清除共产党。 汪兆銘發表講話,痛斥蔣中正的武力清黨行為,也认为两党之间在长时间中目标一致,表示「反共即是反革命」,蔣中正在南京成立一個新的國民政府,是為寧漢分裂

6月5日共產國際代表羅易派人送《五月緊急指示》給中共中央,要其「改組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有舊思想的一律驅逐,由各界工農代表取而代之」,也給汪兆銘看過。 本来想拉拢他,但是引起汪的严重不满,逐开始提防中共。 7月13日中共公開發表宣言退出國民黨。 7月15日,汪兆銘召開緊急會議,通過《統一本黨政策案》,要求在國民政府和軍隊中任職的共產黨員聲明脫離共產黨,否則停止職務。 8月1日共產黨發動南昌起义。 8月8日汪兆銘的武漢政府開始逮捕處死共產黨人,實行武力分共。 8月14日蔣中正下野,寧漢合流。 9月爆发宁汉战争桂系軍人和西山會議派掌握宁方取胜,汪兆銘下野。10月,汪兆銘到廣東否定南京政府。 11月,蔣中正回到上海,邀汪兆銘北上。 11月17日发生广州张黄事变。12月初在国民党四中全会预备会议上汪受到新桂系攻击,情急之中提议请蒋复职。 12月11日,共產黨在葉挺葉劍英的領導下發動广州起义。12月16日汪兆銘辭職赴法國。

1928年1929年间,蔣中正取得蔣桂戰爭和蔣馮戰爭(亦稱中原大戰)胜利後日益獨裁。 1929年9月17日,張發奎湖北宜昌解除南京國民政府的一個師的武裝,並發表反蔣中正通電,要求汪兆銘回國主政。 11月汪兆銘回國,聯合桂系共同抗蔣中正。 1930年8月7日中原大戰期間在北京召開「中國國民黨黨部擴大會議」。由於張學良東北軍挺蔣中正而造成反蔣中正陣營失敗, 1931年1月1日,汪兆銘在天津宣佈下野。 2月,蔣中正软禁胡漢民。 5月27日,粵、桂等反蔣中正各派在廣州另組國民政府,與南京國民政府對峙,汪兆銘出任領袖。 9月初,廣州政府開始北伐,然而幾天後九一八事變爆發, 粵、寧合流,合組以孫科為首的政府,蔣中正下野,汪兆銘在野。

1932年1月28日一二八事變之際,孫科辭職,汪兆銘出任行政院長。 汪在抗戰初期抗日態度堅決。 汪兆銘遷都洛陽,積極備戰。 然而由於指揮不動蔣中正的人馬,只好請蔣中正出山指揮軍隊,自己主政。 7月17日日軍進攻熱河,汪因為指揮不動張學良抗日宣佈辭職,前往歐洲。 1933年,由於民眾的呼聲,蔣中正請汪回國主持抗戰。 汪要求張學良先辭職,蔣中正說服張學良去歐洲考察,3月汪回國復職。 此後汪兆銘主張對日和平交涉,得到蔣中正的支持。

5月31日何應欽與日軍代表岡村寧次在天津塘沽舉行會談,共同簽訂了《塘沽協定》。 這個普遍認為是賣國的協定引發人們對汪兆銘與何應欽等的譴責。

1935年1月22日,日本外務大臣廣田弘毅表示對中國「不威脅、不侵略」的政策,汪兆銘認為有談判的空間。

但由於國民黨主戰派的反對,汪兆銘於8月8日表示辭職,後在蔣中正的強力挽留下復職。

11月1日國民黨的四屆六中全會上,汪精衛遇刺,被軍人、鐵血鋤奸團團員孫鳳鳴擊中三槍造成重傷,被救後前往歐洲療養。

之後主和派的外交部副部長唐有壬又遭暗殺, 國民黨內部的對日和解派開始凋零,對日強硬派成為主流。

汪兆銘與胡漢民等早期孫文的核心幹部失勢後, 蔣中正的聲望在西安事變之後得到维护,并受到苏联及中共的支持。 1937年1月,汪兆銘回國,但並未擔任職務。

[编辑] 抗戰時期

参见:汪兆銘政權
1941年汪兆銘接待一些德国纳粹党员

1937年7月7日盧溝橋事變爆發,全面抗戰開始。汪兆銘任國防最高會議副主席、國民黨副總裁,地位僅次於蔣中正。

此后的汪兆銘主張对日本親善,主張「和平運動」, 主要的論點為:(一)中國不可能打贏這場戰爭,在徹底失敗之前以談判實現和平將更為現實;(二)他曾和蔣中正有過權利鬥爭,因此認為蔣是篡奪了他的位置;(三)他關心日占區人民的利益,認為日占區需要照料;(四)根據汪兆銘的助手周佛海,如果蔣贏得了這場戰爭,那麼汪和日本的協定自然被取消,而如果蔣不能獲勝,那麼協定還可以限制日本的行為[2]

1938年8、9月間,周佛海的代表梅思平與日本首相近衛的代表松本重治香港談判, 日方提出「不要領土,不要賠款,兩年內撤軍」,支持汪兆銘的“和平運動”。

11月3日,日本首相近衛宣佈了一項包含了六原則的所谓的“亞洲新秩序”聲明:(1)東亞的永久和平;(2)善鄰友好和國際正義;(3)聯合防共;(4)經濟合作;(5)創建新文化;(6)世界和平。 12月19日汪兆銘借道雲南前往越南河內12月22日日本首相近衛文麿發表了第三次對華聲明,表示以下幾個條件的基礎上和一個新的中國政權調整中日關係: (1)親善友好:日本對中國不要求領土,不要求賠款,歸還外國租界,撤銷治外法權; (2)按照軸心國之間反共產國際協定之同樣的精神共同防共; (3)經濟合作,日本一方絕無壟斷中國經濟的意圖。 12月29日汪兆銘發出《致中央常務委員會國防最高會議書》和「艷電」(29日電報代碼為「艷」), 電文稱:日本「對於中國無領土之要求」、「尊重中國之主權」,能使中國「完成其獨立」,以「互相善鄰友好、共同防共和經濟合作」三原則,「與日本政府交換誠意,以期恢復和平」。

這樣做「不但北方各省可以保全,即抗戰以來淪陷各地亦可收復,而主權及行政之獨立完整,亦得以保持」。

然而由於近衛內閣數天後(1939年1月4日)突然辭職,以及雲南軍閥龍雲并未如約支持汪兆銘,“和平運動”失败。

參加大東亞會議時的汪精衛(左三)
心宇將滅萬事休,

天涯無處不怨尤。
縱有先輩嘗炎涼,

諒無後人續春秋。
——《自嘲》,汪兆銘
1944年于病榻

1939年1月1日,国民党中央执委会临时会议一致决议,开除汪兆銘的国民党党籍和一切公职。 3月,汪兆銘和他身邊的人在河內多次遇刺,日本派人將汪營救,5月8日汪抵上海。 1940年3月30日金陵組建日本[3]扶持的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汪兆銘政權,取消華北王克敏長江下游的梁鴻志的傀儡政權。 汪任行政院長兼國民政府主席、中央政治委員會最高國防會議主席。 1943年汪兆銘曾經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名義,參與由日本主導的大東亞會議。 年底,汪兆銘的健康惡化,1944年3月赴日治療; 11月10日病逝於日本名古屋帝國大學(今名古屋大学)醫院; 11月23日遵其遺願歸葬國民黨總理孫文之側,南京中山陵西南的梅花山

[编辑] 死因和墓地

汪兆銘雖為病死,但死因有不同的說法。

一說10年前汪兆銘被铁血锄奸团成員刺杀受伤,子弹深陷體內,無法取出,毒逐漸扩散,終至藥石罔效。 不過張學良之調查則指出當時所使用之子彈為鋼彈而非鉛彈。

日本作家上阪冬子訪問汪氏子女後写的書支持病死之說。

一說是其妻陈璧君相信中医,贴了中药膏药,卻促使铅毒扩散全身[來源請求],才造成汪兆銘病死。

另一說則是汪兆銘遭日本軍下毒謀殺,但被汪兆銘長女汪文惺、女婿何文傑斷然否認。

[4]何文傑表示汪精衛患的是“多發性脊骨瘤腫”。 [5]

中國戰勝後,1946年1月21日國民政府陸軍總司令何應欽奉命將汪墳炸毀,打开棺木時,见汪兆銘的尸体上覆盖著青天白日满地红國旗。

由于使用过防腐剂,尸体尚未腐烂,身穿南京政府的文官礼服,头戴礼帽。

1994年墓地原址建造了一個汪兆銘跪像[6]1997年拆除。

另外2004年11月8日上午在紹興市市區挖出一個汪兆銘跪像[7],上刻有「汪逆精衛」四字。

[编辑] 身後評價

汪兆銘一生前段部分,年少時滿腔熱血,以推翻腐敗的滿清為己志。在革命屢敗、同志人心動搖之際,一直擔任參謀工作的汪兆銘卻自告奮勇投入第一線,行刺攝政王載灃,失敗後一度問死。身為革命元勋卻又在革命成功後,由于权力斗争逐渐远離權力核心。

孫文逝世後,西山会议派试图在国民党内除去共产党的势力,后来蔣中正動用武力清黨,欲徹底剷除共產黨人,汪兆銘卻堅持孫中山的聯俄容共和平路線,造成了寧漢分裂。而當共產黨人開始武裝反抗之際,汪兆銘亦即转变态度,决定進行清共,“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漏网一个”。

中日戰爭期間,由於汪兆銘接受日本扶植成立“汪兆銘政權”的事實,被蔣介石與中共視為漢奸。中國勝利後,國民政府與後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都不遺餘力地在政治、教育各方面加以批判。因此直至今日,汪兆銘就等於漢奸的印象仍深植人心。另一方面,在汪兆銘投奔日本的事實背後,其動機與目的是否和賣國求榮的漢奸一致,仍然有争议声音。

[编辑] 正面评价

汪兆銘在辛亥革命之初,作为革命元勋,能够比较坚定的奉行孙中山先生的旨意,坚持推翻满洲政府。

另外,颇具争议、身在日本的网络写手林思云在《真实的汪精卫》[8]一文中,就替汪兆銘鸣冤。首先,文中高度讚揚汪的人格,认为他有严肃的生活作风,在国民党任高層時「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近女色,这在当时的国民党高官中,都是鲜有人能够做到的」。其次,汪的行動都比較能貫徹孫中山的思想。例如汪在1927年提議中央军事委员会不设主席,由7人集体领导;同年在未得悉五月密令之前,依然力排眾議貫徹孫中山聯俄容共政策。再者,在1931年九一八事变後,汪屬於第一批抗日的主戰派,欲邊作戰邊爭取與日本談判的籌碼,惜苦無軍權;後以雜牌軍力戰不果,於1933年簽訂塘沽协定。這種屈服的原因並不如蒋介石在抗战前一般為了確保既得利益,事實上汪的權力只有聲望而沒有軍事基礎,他背上污名對他的政治仕途非常不利。後來,汪在被行刺受重傷后,仍然繼續宣傳和平救国的理念,期間也與日本的主和派接觸並談判講和條件。在一片對日抗爭聲中,林認為「這條主和的路比主張抗戰的路,艱難得多。」此點在汪兆銘離開重慶時給蔣中正的留書中「今後兄為其易,而弟為其難。」一語可見端倪。

再者,林的另一篇文章《怎样看待汪精卫政府》[9]中亦認為,汪兆銘在1940年同意出掌日本成立的汪兆銘政權一事,是汪為了取得保障中國人民的力量的必要措施,亦即所谓的“曲線救國”。汪政權成立後,日本人是承認這個政權的,也給予相對的權利,至少類似南京大屠殺的慘事就不復在東南半壁見到。事實上,江澤民少年时期就是在汪政權下入讀免費的国立中央大學。另外,汪精衛在二戰開始時站在日本一方而蔣中正則站在美國一方,那麼戰後無論同盟國還是軸心國勝利,中國都是戰勝國,那就避免了戰敗國割地賠款的損失。只是這項觀點是否汪的原意難以印證。

汪兆銘政權承认了满洲国,但也以和平交涉的方式逐步取消一些各國在中國的租界,例如1943年3月與日本簽約收回蘇州杭州天津等八市的日本租界,7月收回上海法國租界,8月收回上海英國租界,十月宣布廢除不平等的《中日基本條約》等。

在汪兆銘死後,汪的妻子陈璧君在法庭上為汪的行為辯護:「日寇侵略,領導無力護民,国土沦丧,人民遭殃,而被迫每日生存於鐵蹄下,这是蔣中正的责任,还是汪先生的责任?说汪先生卖国?有那一吋國土是汪先生賣去日寇的?重庆统治下的地区,汪先生從未向一將一兵招降。南京统治下的地区,是日本人的占领区,并无寸土是汪先生断送的,相反汪先生以身犯險,忍辱負重,在敵前為國民生存謀福祉,每天生活在敵人槍口下,這有什么国可卖?汪先生创导和平运动,赤手與日本人往還。收回沦陷区,如今完璧归还国家,不但无罪而且有功。」[10]

[编辑] 负面评价

汪一生中反复无常,从联共到反共,从积极抗日到降日“和平运动”“曲线救国”,都是180度的大转弯。但是亦有人士就此辩驳:然其行为看似无常,本来合理:其全心为中国独立富强之理念显然凌驾于党派政治之上——这亦是那些万事以党派利益为优先考量人士所不能察觉的。

汪兆銘及其南京國民政府对日本在华的侵略活动起了积极的配合作用。在军事上,大量收編了国军(近百萬)為偽軍,尤其是杂牌军,使人員槍枝不至落草為蔻。汪兆銘被迫兼职清乡委员会主任,多次进行清乡,打击其区域的地下抗日武装,使得日军可以抽身进行其他战役。在经济上,南京国民政府协助日军对沦陷区的搜刮。譬如在1943年1月在上海强迫实施储藏物资的全面登记,并对棉纱棉布进行强制性收买,以供日军之需。在思想教育上,汪兆銘在学校推广与日和諧的理念,美化日本侵略,发动「新国民运动」,从思想上降低民众的反日情绪。另外,汪兆銘承认满洲国德王蒙疆聯合自治政府等日本人的傀儡政府。

汪兆銘多次遊說日本政府,但是汪兆銘的政府從來沒有得到多大的自主權。汪政府也毫無權力影響日軍在華的軍事行動。如此一來汪兆銘提倡的政治結構毫無號召力,也使所谓的「和平建國」落得一場空。

[编辑] 家庭

汪兆銘与陈璧君夫妇育有6名子女,除一名夭折外,其他5名为:

  • 长子汪文晋,1913年生于法国。
  • 长女汪文惺,1915年生于法国,现住纽约。
  • 次女汪文彬,1920年出生,在印尼当修女。
  • 三女汪文恂,1922年生于广州,2002年病故于香港
  • 次子汪文悌,1928年出生,1946年以汉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月缓刑五年。

[11]

[编辑] 参考文献

  1. ^ 徐志摩日記·一九一八年十月一日
  2. ^ 徐中約:《中國近代史》,第593頁
  3. ^ 当时板垣征四郎任在华日军“中国派遣军”总参谋长,日本国内米内光政为内阁首相
  4. ^ 高伐林p82
  5. ^ 高伐林p85
  6. ^ 曾面朝孙中山灵堂网易,2005-03-17
  7. ^ 150公斤TNT炸墓劈棺:大汉奸汪精卫的末日结局
  8. ^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113977/
  9. ^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349276/
  10. ^ 《本期社會要聞之二“盪氣迴腸”的新式婚戀——陳璧君初識汪精衛》載於張研:《1908帝國往事》,重慶出版集團出版
  11. ^ 国家文化资料库
  • 《真实的汪精卫》,林思云
  • 《汪精卫集团投敌-汪伪政权资料选编》,黄美真 张云
  • 《歷史塵埃——袁世凱、汪精衛、林彪後人訪談錄》,高伐林著,明鏡出版社ISBN 9781932138382

[编辑] 延伸閲讀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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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语录上的相关摘錄:


官銜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
首任
前任:
胡漢民
(陸海軍大元帥(代理))
國民政府主席
第一任
1925年7月1日1926年3月23日
繼任:
譚延闓
前任:
孫科
國民政府行政院院長
第四任
1932年1月29日 - 1935年12月15日
繼任:
蔣中正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
汪兆銘政權創立者 「國民政府主席兼行政院院長」
第一任
1940年3月20日 - 1944年11月10日
繼任:
陳公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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