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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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是一个法学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要成为一名律师,在大部分英美法国家需要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在美国和加拿大需要取得法律博士学位,所以该学位的功能和定义也因地区的不同而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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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视角 [编辑]

美国 [编辑]

在美国,法学硕士(LL.M.,全称 Legum Magister)一般是综合性的,给没有接触过美国法律的外国人提供一个学习美国法律的机会,一般只有一年学习的时间;少部分学校会开设研究型的法学硕士,分不同领域。此两种法学硕士都不需要LSAT成绩。一般在美国读完法学硕士学位的人很难在美国找到工作。[1][2] 不过在美国取得了法学硕士学位后,可以参加大部分州的司法考试,取得律师执照,少部分州(亚利桑那佛罗里达乔治亚新泽西北卡罗莱纳)只允许法律博士学位的取得者参加考试。[3]

中国 [编辑]

在中国,法学硕士是给取得了法学学士学位的人读的研究型学位,一般有导师,分专业。同时有模仿美国法律博士学位所设立的法律硕士学位。[4]

香港 [编辑]

香港部分大学也提供法学硕士学位,只是一般难以取得当地的法律执照、在香港做律师。[5]

参考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