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牧師(Canon)是主教可依教會傳統任命的榮譽職份,職責無清楚界定,有解釋教會神學法規,並保衛教會教義的權威。亦曾譯作名譽牧師,一般是沒有期限的。然而,也有一些教區法政牧師,是指在座堂有特殊職務的聖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