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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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ne Depart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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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長 | 廖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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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處長 | 童漢明 |
| 部門資訊 | |
| 成立年份 | 1995年 |
| 所屬部門 | 運輸及房屋局 |
| 總部 | 香港中環統一碼頭路38號海港政府大樓 |
| 聯絡資訊 | |
| 網站 | www.mardep.gov.hk/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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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處(英语:Marine Department,縮寫:MD)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運輸及房屋局轄下的部門,主要負責香港海域海上安全、港口監管、管理香港船舶註冊、確保香港註冊船舶質素、規管香港海員註冊和聘請等、制訂航運政策、標準及法例、對付油污、收集由船舶產生的垃圾及清理特定漂浮垃圾、恊調海上搜救行動、調查在香港海域內發生的海上意外,及保養各香港政府部門船隊等等。現任海事處處長是廖漢波。
目录 |
使命 [编辑]
「同心協力,促進卓越海事服務」
組織 [编辑]
- 海事處處長
歷任處長 [编辑]
歷史 [编辑]
海事處早年稱為船政處(英文:Harbour Department),除了負責港口事務之外,更曾經管轄各種航空活動。
海事處原隸屬經濟發展及勞工局,2007年7月1日決策局重組後,前者被劃入新成立的運輸及房屋局。
大改革 [编辑]
2013年4月19日,南丫島附近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向香港政府提交相關的調查報告,長達238頁。同年4月30日,行政長官梁振英公布南丫島附近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報告,指出報告詳細地分析了撞船成因、船隻快速下沉及嚴重傷亡的原因;以及海事處長期以來處理船隻的監管存有嚴重問題,他表示今屆政府定必會嚴肅對待[1],汲取教訓,作出改進。他表示已經指令了運輸及房屋局及海事處採納報告的內容,及全面執行,以改善香港的海上安全。如果事件涉及官員人為錯失及行為失當,香港政府將會嚴加處理,包括進行紀律聆訊[2]。同日,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宣布成立海事處制度改革督導委員會‧由他擔任主席,領導兩名成員,後來宣佈被委任者分別為前申訴專員戴婉瑩和藝術發展諮詢委員會委員顧爾言,分別任期兩年。他表示,香港政府將會從中汲取教訓,特別重視報告中有關海事處制度的漏洞及不足;委員會將會全面檢討海事處的制度,包括管理、發牌規管、執法及巡查等事務,並且推出改革方案及時間表[3][4]。此外,他表示已經獲得公務員事務局同意,派遣一名首長級乙級官員出任海事處副處長,協助海事處處長處理海事處改革事務[5],另外再由兩名海事處助理處長協助[6]。而海事處亦會邀請國際專家給予意見,以加強其改革力度[7]。海事處處長廖漢波表示海事處將會配合全面改革,包括成立執行小組統籌檢查事務[8]。委員會由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領導,會督導海事處長全面檢查及徹底改革海事處,並制訂落實改革方案的時間表。
2013年5月21日,海事處制度改革督導委員會舉行首次會議[9],確定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包括三點,第一為參照南丫島附近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報告書的建議,就規管乘客安全及檢驗香港船隻方面進行全面檢討,擬訂詳細的改革方案,並且監督方案落實;第二為檢討及重整海事處管理層的運作流程、操作程序及監督結構,以強化部門的內部管治;最後為制訂策略解決部門人才不足的情況,並且制訂培訓方案。爾後,委員會每兩週均會舉行會議一次。海事處制度改革督導委員會的事務分為兩個階段進行,首階段將會視察海事處各部門,以了解工序及流程,希望能夠在4至6個月內就改進現行程序及措施提交建議,並且加以落實,其後再對海事處的深層改革進行檢討[10]。
訓練 [编辑]
參見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 ^ 行政長官梁振英公布海難調查結果 《星島日報》 2013年4月30日
- ^ 南丫報告出爐 停國慶煙花 《明報》 2013年4月30日
- ^ 張炳良:親自督促改革海事處
- ^ 張炳良:若有人行為失當和失職將依法處理
- ^ 撞船事故委員會提13項建議 政府承諾改革
- ^ 政務官任海事處副處長督改革 《星島日報》 2013年4月30日
- ^ 政府成立海事處改革委員會 《明報》 2013年4月30日
- ^ 海事處將全面配合改革 《明報》 2013年4月30日
- ^ 海事制度改革需兩年捱批 《明報》 2013年5月3日
- ^ 海事改革督導委員會確定職權 《星島日報》 2013年5月21日
外部連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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