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 主要官员 | |
| 会长 | 陈德铭 |
|---|---|
| 常务副会长 | 蔡名照 |
| 执行副会长 | 鄭立中(国台办副主任) |
| 驻会副会长 | 李炳才 |
| 副会长 | 王富卿 王在希 安 民 张铭清 |
| 秘书长 | 李亚飞(国台办主任助理) |
| 机构概况 | |
| 上级机构 |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
| 机构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授权处理海峡两岸事务的社会团体法人 |
| 组织法规 |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章程 |
| 联系方式 | |
| 总部 |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街6-1号(北京2908信箱) |
| 邮政编码 | 100053 |
| 驻澳门办事处 | |
| 实际地址 | 澳门佛山街51号新建业商中心大厦18层G座 |
| 相关链接 |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
| 机构沿革 | |
| 成立时间 | 1991年12月16日 |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官方简称海协,外界又简称海协会;英語:Association for Relations Across the Taiwan Straits,ARATS)成立於1991年12月16日,为中国大陆因应臺灣島的海峡交流基金会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属国务院授权处理海峡两岸事务的机构。其业务指导和管理机关为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目录 |
組織架構 [编辑]
据其章程的规定,设会长一人、常务副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分设设立秘书部、研究部、综合部、协调部、联络部、经济部,作为办事机构。
在1999年至2008年期间,由于政治影响,海协与台湾海基会的协商中断,因此虽然会长汪道涵逝世,很长一段时间内未任命新的会长。2008年6月3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第二届理事会正式成立,并推举陈云林担任会长,郑立中为常务副会长,孙亚夫为执行副会长,李炳才为驻会副会长,王富卿、王在希、安民、张铭清為副會長,李亚飞为秘书长。
兩會協商談判 [编辑]
汪辜會談 [编辑]
1993年4月29日,海協會長汪道涵和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在新加坡舉行兩會第一次會談。雙方簽署《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及《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及《汪辜會談共同協議》。
唐焦會談 [编辑]
1994年1月31日到2月5日、1994年8月4日至8月7日,海協常務副會長唐樹備與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焦仁和先後在北京、台北進行二度唐焦會談,就如何落實《汪辜會談共同協議》及後續事務性協商問題進行會談,兩度唐焦會談後,1994年8月24日,依《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第五條通過訂定《兩會商定會務人員入出境往來便利辦法》。
第一次陳江會談 [编辑]
2008年6月12日海協會長陳雲林和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在北京舉行协商谈判,針對多項攸關兩岸交流議題達成共識,包括兩岸包機直航、大陸游客來台等,並將推動兩岸合作在台灣海峽海域探勘開發油田。雙方並簽署《海峽兩岸包機會談紀要》。
第二次陳江會談 [编辑]
2008年11月4日,兩會再度由陳雲林與江丙坤領銜於台北圓山飯店舉行协商谈判,針對兩岸包機直航新航線及增加班次與航點、兩岸海運直航、全面通郵、食品安全管理機制,以及面對世界金融風暴兩岸如何應對等問題進行協商。两会会谈成果包含四个协议,《海峡两岸空运协议》、《海峡两岸海运协议》、《海峡两岸邮政协议》、《食品安全协议》。
第三次陳江會談 [编辑]
2009年4月26日,海協會長陳雲林和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在南京举行协商谈判。由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率领代表团前往南京,针对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两岸定期航班、两岸金融合作等议题进行协商。双方签署了《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 三项协议。
第四次陳江會談 [编辑]
2009年12月21日,海協會長陳雲林和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於台中市舉行协商谈判。
歷任會長 [编辑]
内设机构 [编辑]
- 秘书部
- 研究部
- 综合部
- 协调部
- 联络部
- 经济部
参考文献 [编辑]
外部連結 [编辑]
-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