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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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郡役所設於淡水街,所址為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淡水郡管轄淡水街、八里庄、三芝庄、石門庄。轄域即今淡水區、八里區、三芝區、石門區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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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後續發展
戰後,1945年3月重慶國民政府通過之台灣接管計劃綱要地方政制中,將淡水郡與新莊郡合併為淡水縣,為該地方政制的30個縣之一。1945年10月,因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認為該政制不符實際,因此「台灣接管計劃地方政制」並未實施,僅將州廳-郡-街、庄各級行政區改稱縣-區-鎮、鄉,淡水郡改稱淡水區。1947年七星區撤銷,汐止、士林、北投、內湖改隸於淡水區。
[编辑] 參考文獻與網站
- 施亞軒,《台灣的行政區變遷》,2003年,台北,遠足文化出版社。
- 台灣接管綱要專題研究報告
- 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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