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
| 大清[註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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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旗 | ||
| 國歌 | 《鞏金甌》 | |
| 首都 |
1.興京(後為陪都)(1616年-16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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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主 -開國君主 -滅亡君主 |
10-13位 努爾哈赤(追尊) / 皇太極(稱帝) / 福臨 (入關遷都) 溥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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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 | 1616年 努爾哈赤建立後金 1636年 皇太極改國號大清 1644年 福臨入關並遷都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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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滅亡 | 1912年 辛亥革命使宣統帝宣佈退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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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淡黃色部份為1759年的清朝版圖,红线圈内为清朝册封体系内的国家与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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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满语:ᡩᠠᡳᠴᡳᠩ
ᡤᡠᡵᡠᠨ,穆麟德:Daicing gurun[參 3],1616年2月17日、1636年5月15日或1644年10月30日-1912年2月12日[註 2]),又号大清國,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君主制王朝,也是最後一個征服王朝。統治者為建州女真的愛新覺羅氏。1616年努爾哈赤在今中國東北地區建國稱汗,國號金,史稱後金,定都赫圖阿拉(即興京,今遼寧新賓)。1636年皇太極改國號為大清並稱帝。
1644年李自成建國顺,明朝灭亡。同年,清軍趁机由吳三桂引領入關以打敗李自成,隨後多爾袞迎順治帝遷都北京,清朝入主中原。歷經康熙、雍正及乾隆三帝,清朝的綜合國力及經濟文化逐步得到恢復和發展,建立龐大的領土與藩屬國,史稱康雍乾盛世,是清朝發展的高峰時期[參 5]。然而清廷推行文字獄與“首崇满洲”政策[參 6][參 7]讓部分學者不認同此為文化意義上的盛世[參 8]。
鴉片戰爭開啟中國近代,使中國由大清的世界變成列強環視的中國。西方列強迫使清廷簽訂不平等條約,以武力獲得在華利益。清朝在抵抗外侮與內憂的同時,也一直處於改革派與守舊派拉鋸的局面。在列强入侵的同时西方科學與文化亦引入中國,讓清朝發起一連串的改革與革命,如自強運動,促使中國文化的成長與革新[參 9]。然而甲午戰爭的失敗使改革的努力受到沉重打击,并使列強瓜分中國。而維新運動隨守舊派的抵制而告終。在義和團排外失敗、引來八國聯軍後,清廷也推動清末新政,虽取得一些成效,但部分內容讓许多知識分子失望,轉而支持革命。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成立,同年宣統帝於2月12日退位,清朝正式滅亡。清朝從後金建立開始算起,共有十二帝,歷時296年,自入關並遷都北京以來,共歷十帝,歷時268年[參 4]。
政治制度基本上沿襲明朝,然而其最高決策單位隨皇帝的授權而變動,例如軍機處、總理衙門等,提升行政效率,皇帝也能充分掌權。清朝中期文字獄興盛,若有疑似反清復明的運動與散播不利皇帝的消息,往往會引來冤獄,牽連成千上萬人受害[參 10]。軍事方面原先以八旗軍為精銳,龐大的綠營為輔,後來以綠營和地方軍如湘軍、淮軍為支柱。清朝領土最大可達1400多万平方公里[參 11],清末時期也維持1140萬平方公里左右。政治穩定、廣泛種植新作物與賦稅制度的改變,使得中國人口最後突破以往的平均值,達到四億左右。國內與國外的貿易提升,帶動經濟農業與手工業的發展。然因重農思維,商業仍未發展出資本主義[參 12]。
皇太極改「金」為「清」的原因,未有史料明確記載。可能為掩蓋女真曾臣服於明朝的歷史,以鼓舞士氣,進攻明朝;「清」之國號,或云是金的諧音,而且滿人尚青,加水字邊以符合五德終始說,用水免去朱明之「火」[參 13];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大清”这一国号并非来自汉语,而是满语中的一个蒙古借词「ᠳᠠᠢᠼᠢᠨ」(Daičin),原意为“好战者”,[參 14]故大清国的意思是“上国”或“善战之国”[參 15]。
目录 |
歷史 [编辑]
![]() 中国历史系列條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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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前11世紀 | 前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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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 前202 | 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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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 220–266 | 蜀 221–263 |
吳 222–280 |
三国 220–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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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晋 266–316 | 晋 266 | 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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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国 304–439 |
东晋 317–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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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魏 386–534 |
宋 420–479 | 南 北 朝 420 | 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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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 479–502 | |||||||||
| 东魏 534–550 |
西魏 535–557 | 梁 502–557 (后梁 555–5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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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齐 550–577 |
北周 557–581 | 陳 557–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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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隋 581–619 | |||||||||
| 唐 618–705 (武周 690–705) 唐 705–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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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难军 881–982) 西夏 990– 1227 |
辽/契丹 907–1125 (西辽 1124–1218) |
五代十国 907–979 | |||||||
| 北宋 960–1127 |
宋 960 | 1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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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 1115–1234 |
南宋 1127–1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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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蒙古國 1206–1271) 元 1271–1368 (北元 1368–1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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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 1368–1644 (南明 1644–1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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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金 1616–1636) 清 1636–1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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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 1912–1949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至今 |
中華民國 1949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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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金立國 [编辑]
15世紀初期,位於中國東北的女真族分成三部[註 3],其中以建州女真最為強大。明朝收建州女真為藩屬,冊封阿哈出為建州都指揮使,猛哥帖木兒為建州衛左都督。猛哥帖木兒在被野人女真所殺後,其弟凡察與子董山被迫南移,最後定居赫圖阿拉(今辽宁新賓),併入建州衛內[參 1]。1442年明朝自建州左衛分立出右衛,以凡察領導右衛、董山領導左衛,形成建州三衛[註 4]。
由於建州三衛不服明朝統治,1467年明朝聯合朝鮮削弱建州三衛,並且於遼東邊界興建長城。明朝萬曆初年,董山的後代覺昌安與其子塔克世偕同明朝遼東總兵李成梁,以建州右衛王杲叛亂為由攻滅王杲與其子阿台,然而覺昌安父子也在混戰中死亡。1586年明廷襲封塔克世之子努爾哈赤為指揮使作為補償。努爾哈赤以祖、父遺留的十三副遺甲崛起,統一建州女真後陸續併吞女真各部[註 5],並與漠南蒙古友好[參 1]。
建州女真國力日盛,1616年努爾哈赤在建立八旗制度後於赫圖阿拉(後稱興京)稱汗立國,國號金,史稱後金。兩年後他以「七大恨」為由起兵反明。努爾哈赤在1619年的薩爾滸之戰中,擊敗楊鎬指揮的明軍、朝鮮與葉赫聯軍;接連佔領瀋陽、遼陽、撫順等遼東城市,隨後戰事集中於遼西地區。戰無不勝的努爾哈赤最後於1626年的寧遠戰役中被袁崇煥的紅衣大炮擊敗,不久逝世[註 6]。第八子皇太極歷經權力鬥爭後繼位[參 1]。
皇太極時期,將都城瀋陽易名「盛京」,更改「女真」族名為「滿洲」,1636年改國號為大清並稱帝。當時明朝在關外的勢力尚有袁崇煥守備的錦州、寧遠與松山等三城。皇太極為繞道避開此防線,首先穩定根據地。他先脅迫明朝求和未果,隨後成功降伏西邊蒙古察哈爾部和東邊朝鮮。接著,皇太極經察哈爾繞道入侵明朝首都北京。最後崇禎帝中了反間計,殺害援救北京的袁崇煥,史稱己巳之變。這種藉由繞道入侵的作法後來又執行五次,與明朝內部的流寇一同消耗明朝的經濟力。清軍於松錦之戰擊潰明軍並收降洪承疇等人,奪取明朝在關外的所有堡壘,防線移至山海關[參 17]。1643年皇太極病死,第九子福臨繼位,是為順治帝,由其叔多爾袞攝政[參 1]。
入關與鞏固 [编辑]
明朝崇禎末年,民變勢力(史稱流寇)如李自成於陝西西安建國大順,張獻忠於四川成都建國大西。1644年李自成經河南、山西順利的攻入北京,明思宗在煤山上吊自殺,明亡。同年山海關守將吳三桂不願投降大順。面對李自成的順軍,吳三桂引清兵入關,於一片石戰役擊敗順軍。李自成放棄北京,率軍退回陝西。清朝攝政王多爾袞成功迎順治帝入關,並將首都遷到北京。同一時間,明朝馬士英擁護福王在明朝陪都南京稱帝,即弘光帝,南明成立。然而弘光朝因為黨爭與宦官之亂而混亂分裂[參 18]。
多爾袞先派阿濟格、吳三桂與多鐸、孔有德分陝北、河南二路攻打陝西李自成,李自成最後於湖北滅亡;派豪格攻滅四川張獻忠,其餘部投降南明以抗清。多爾袞接著對付位於江南、內鬥分裂的南明諸勢力。1645年多鐸率清軍攻破史可法駐守的揚州,弘光帝逃至蕪湖被逮,送到北京殺害。明朝魯王朱以海與唐王隆武帝分別在浙江與福建建立勢力,然而雙方不和,不久被清軍各個擊破,擁護隆武帝的鄭芝龍也宣佈投降。之後桂王永曆帝於廣東的肇慶即位,期間瞿式耜、李定國、鄭成功及其他明將先後收復華南各省,最後因為距離互相難以照應,內部又發生叛變而節節敗退。1661年清軍攻入雲南,逃亡緬甸的永曆帝最後被吳三桂殺死(史稱咒水之難),南明亡。此時只剩下臺灣的明鄭(鄭成功勢力)和緬甸果敢的明軍,清朝基本佔領明朝全部領地[參 19]。由於華南反清勢力較大,清帝冊封吳三桂、耿仲明與尚可喜為王以鎮守雲南、廣東與福建等地,史稱三藩[註 7]。
多爾袞在入關後的政策讓漢人十分不滿,例如剃髮易服政策使江南漢人極力反抗,明朝官員左懋第言「我頭可斷、髮不可斷,我早辦一死矣。」[參 21],最後清軍採取多次屠殺以鎮壓之,史稱甲申國難,有名的有揚州十日、嘉定三屠與廣州大屠殺等。清廷制定的圈地和投充政策使人民放棄土地,增加更多流民。為此又制定嚴禁奴僕逃亡的逃人法,激化京畿地區的民族矛盾。後來清廷下令停止這些政策,並實行獎勵墾荒、減免捐稅的政策。並且正式開科取士,追尊崇禎帝與明朝忠臣[參 19]。
1661年順治帝逝世,其子8歲的玄燁即位,即康熙帝,由索尼、遏必隆、蘇克薩哈與鰲拜四大臣輔政。康熙帝於繼位之處即運用計謀消滅跋扈的權臣鰲拜以穩固皇權[註 8]。三藩勢力如吳三桂、耿精忠與尚之信等涵蓋全國之半,他們先後請求撤藩以試探清廷。當時部分大臣擔憂三藩叛變而反對[註 9],最後孝莊太皇太后與康熙帝無懼三藩而同意撤除[參 22]。這使得三藩與陝西王輔臣、廣西孫延齡與台灣明鄭的鄭經聯合發動三藩之亂。在這九年期間,反清勢力遍及華中、華南,吳三桂更於後期稱帝建國周。然而清軍採取積極防禦,進軍陝西、江西以切割叛軍。加上吳三桂沒有積極北伐,反清聯軍因佔領地與吳三桂過度干涉而發生糾紛,最後王輔臣、耿繼忠與尚之信先後投降,佔領福建沿岸的鄭經被擊敗。1683年清軍攻入雲南,繼承吳三桂之位的吳世璠在昆明自殺,三藩之亂平定。同年,鄭經之子鄭克塽繼位,明鄭因內亂不断导致不少將領降清。清朝派明鄭降將施琅率領水師攻打臺灣。施琅佔領澎湖,逼近東寧(今台灣台南),鄭克塽率領大臣降清,至此明鄭亡[參 19]。
擴張與矯正 [编辑]
清朝平定三藩後進入康雍乾時期,這段時期是清朝發展的高峰時期,史學界通常稱為康雍乾盛世[參 5]。康熙帝為政寬仁,留心民間疾苦,在他親政不久後,便宣佈停止圈地,放寬墾荒地的免稅年限。他還著手整頓吏治,恢復京察、大計等考核制度。受康熙帝的「滋生人丁,永不加賦」政策以及外來農作物的引進等影響,清朝人口大大提升。他先後任用靳輔和于成龍治理黃河與大運河,得到很大的成績。在他六次南巡期間,考察民情習俗之外,更是親自監督河工。康熙中期以後,因戰亂而遭到嚴重破壞的手工業逐步得到恢復和發展。為安定社會秩序,他頒行十六條聖諭,要地方人士循循告誡鄉民。他又派心腹包衣(即家奴)如曹寅、李熙等人打探地方物價、人民收入與官紳不軌之事,並以密褶奏報。此即密摺制度的萌芽,到雍正時期趨於完善。康熙帝重視對漢族士大夫的優遇,他多次舉辦博學鴻儒科,創建南書房制度,並且向來華傳教士學習西方科學與文化[參 23]。
清初蒙古分為四大部[註 10]。其中準噶爾汗國與沙俄友好,其可汗噶爾丹先滅領葉爾羌汗國與青海和碩特,又佔領喀爾喀蒙古,喀爾喀三部南下投靠清朝。康熙帝首先派薩布素於雅克薩戰役驅除入侵黑龍江的沙俄軍隊,與沙俄所簽訂的尼布楚條約以確立東北疆界並獲得沙俄的中立。接著於1690年至1697年間烏蘭布通之戰與三征噶爾丹使噶爾丹戰死,創立多倫會盟以保護喀爾喀蒙古[參 23]。青藏地區的[註 11]和碩特汗國協助黃教達賴五世擊敗紅教統一全藏,之後分裂成青海與西藏和碩特。達賴六世時,藏區政事交由第巴(理事大臣)桑結嘉錯管理,他聯合準噶爾對抗西藏和碩特的拉藏汗,拉藏汗先下手殺桑結嘉錯並廢除達賴六世。1717年噶爾丹的侄子策妄阿拉布坦入侵西藏,攻殺拉藏汗,並且佔領拉薩。清軍多次被準軍擊敗,最後於1720年由胤禵率軍驅除成功,協助達賴七世入藏,以拉藏汗舊臣[註 12]管理藏區[參 23]。
康熙晚期,由於官員薪資過低以及法律過寬,導致官吏貪污,吏治敗壞。此外,為消除士大夫的民族意識,對其言論管控趨於嚴格,并发生南山案文字獄事件,到雍正與乾隆時期这种情况加重。康熙帝本來按照中國立嫡立長的傳統封胤礽為太子,由於太子本身的素質問題及其在朝中結黨而廢太子,使得諸皇子為皇位互相結黨傾軋。故太子一度復立,但康熙帝仍無法容忍其結黨而廢除。最終在1722年臨終時傳位於胤禛,即雍正帝[參 23]。
雍正帝獲得隆科多的協助繼位,賴年羹堯平定青海亂事以穩固政局,然而後來因故賜死年羹堯、幽禁隆科多。雍正帝在位時期,針對康熙時期的弊端採取補救措施,以延續康雍乾盛世。他設置軍機處加強皇權,廢殺與他對立的王公並削弱親王勢力。注重皇子教育,採取秘密立儲制度以防止康熙晚年諸皇子爭位的局面再度發生。將丁銀併入地賦,減輕無地貧民的負擔。為解決地方貪腐問題使火耗歸公,耗羨費用改由中央政府計算;設置養廉銀以提高地方官員的薪水[參 23]。
對外方面,雍正初年青海親王羅卜藏丹津意圖復興和碩特汗國而亂,隔年年羹堯與岳鍾琪等人平定。為此雍正帝佔領部分西康地區,又在西寧與拉薩分置辦事大臣與駐藏大臣以管理青藏地區。聽從鄂爾泰建議推行改土歸流,廢除具自治性質的土司,以地方官管理少數民族。將喀爾喀蒙古併入清朝;於1727年與沙俄簽訂恰克圖條約,確立塞北疆界。1729年聽從張廷玉建議,以傅爾丹與岳鍾琪兵分二路於科布多對抗準噶爾汗噶爾丹策零,最後於和通泊之戰戰敗。1732年噶爾丹策零東征喀爾喀蒙古,兵至杭愛山,被喀爾喀親王策棱擊敗。1734年清準和談,以阿爾泰山為界,西北大致和平[參 23]。
雍正帝勤於政事,自詡「以勤先天下」、「朝乾夕惕」。他在位期間的奏摺大多由他親自批改,軍機處的諭旨也由他再三修改。他所親信的內外臣僚如張廷玉、鄂爾泰、田文鏡與李衛等人也都以幹練、刻覆著稱。他所派遣的特務遍即天下以監控地方事務,密摺制度至此完善,然而屢興文字獄箝制言論自由。1735年雍正帝於工作時去世[註 13],其子弘曆繼位,即乾隆帝[參 23]。
日正當中 [编辑]
乾隆時期,清朝進入極盛時期,領土勢力最廣,經濟發展最高。乾隆帝繼位後獲得張廷玉與鄂爾泰的協助,穩定初期政治。他以「寬猛相濟」理念施政,介於康熙帝的仁厚與雍正帝的嚴苛之間。人口不斷增加使乾隆末年突破三億大關,約佔當時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江南與廣東等地的絲織業與棉織業都很發達,景德鎮的瓷器都達到歷史高峰。與此同時,銀號亦開始在山西出現。然而乾隆晚期多從寬厚,寵信貪官和珅,官員腐化使政治大壞[參 24];六次下江南所至供張過盛,擾民有餘[參 25]。
乾隆帝鴻講學術,然而他的開博學鴻詞科不過粉飾太平,由於限制過多,所得人才不如康熙詞科。此時期有許多書籍出版,例如《續三通》、《皇朝三通》與《大清會典》等史書;著名小說《紅樓夢》、《聊齋誌異》和《儒林外史》等;1773年更下令編纂《四庫全書》,與《古今圖書集成》成為全世界最龐大的類書,這些都成為盛世的文化標誌。然而為維護統治却嚴厲控制思想,編書期間藉機割裂焚燬大量不符其思想的書籍。此外大興文字獄使如戴名世等人被株連殺害或者流放。這些都讓文人思想受到嚴厲阻礙,遲滯文化的發展[參 25]。
西方傳教士將中國文化介紹給歐洲人,引發18世紀中國風的热潮[參 26][參 27]。歐洲人追崇中國文化、思想與藝術[參 28],在1769年更有人寫道:「中國比歐洲本身的某些地區還要知名」[參 29]。到18世紀末,康雍乾盛世進入尾聲,歐洲人出現負面評價[參 26]。與乾隆帝不歡而散的英國特使馬戛爾尼認為清朝已經衰落[註 14]。
對外方面,1745年準噶爾汗噶爾丹策零去世,國內諸子爭位。乾隆帝乘機於1755年派降將阿睦爾撒納為引導,以定北将军班第率軍平定準噶爾,攻下伊犁。而後阿睦爾撒納想要成為新一代準噶爾之主,由於沒有獲得乾隆帝支持而叛變。乾隆帝派兆惠西征,最後於1757年平定天山北路,準噶爾亡,其族慘遭滅絕。然而在天山南路,脫離準噶爾統治的回部領袖大小和卓兄弟起兵反清,史稱大小和卓之亂。其領袖布拉尼敦與霍集占佔據喀什噶爾與葉爾羌,意圖自立。1758年乾隆帝再命兆惠西征,兆惠率輕軍渡沙漠圍攻葉爾羌(今新疆莎車),反被包圍於黑水營。隔年清將富德率軍解圍,兆惠與富德最終攻滅大小和卓,並讓帕米爾高原以西的中亞各國成為藩屬國[註 15]。乾隆末年,尼泊爾的廓爾喀王國兩次入侵西藏。1793年清廷派福康安與海蘭察領兵入藏,平定廓爾喀,不丹與哲孟雄(今錫金)亦為藩屬國,加強駐藏大臣的權力[參 31]。
西南方面,乾隆初年派張廣泗平定貴州苗民之亂,隨後清軍前往平定大渡河上游的大小金川(今四川金川縣與小金縣)動亂,史稱大小金川之役。1747年到1749年期間發生大金川之戰,清軍於此吃盡苦頭[註 16]。1771年第二次金川之戰爆發,大小金川的諾木與僧桑格均叛,清將溫福戰死,阿桂歷經多次作戰,直到1776年方平定。期間緬甸貢榜王朝與清朝爆發清緬戰爭,清軍四次進攻皆失敗。1769年乾隆帝派傅恆、阿桂入緬未果,雙方最後停戰。1784年暹羅卻克里王朝派使朝貢,1788年緬甸為應付暹羅威脅,也派使朝貢。1789年安南發生西山朝統一後黎朝、鄭主與廣南國。清軍擊敗西山朝,護送黎帝黎愍宗復位,途中遭西山軍的伏擊而敗,史稱清越戰爭。西山朝阮惠遣使向清廷謝罪,清廷封為安南王[參 31]。
乾隆期間清朝疆域達1300萬餘平方公里,東方的朝鮮與琉球國也早就成為藩屬國之一[註 17]。只有德川幕府統治的日本處於鎖國時期,與清朝來往甚少。乾隆帝以十全武功自譽,他平定準噶爾與回疆大小和卓之乱,使四川、貴州等地繼續改土歸流,然而其餘戰事皆小題大作使國庫嚴重損耗,讓清朝國力衰退[參 31]。當時人口暴增與鄉村土地兼併嚴重,使得許多農民失去土地;加上貪官和珅等官員腐敗,於乾隆晚期到嘉慶時期陸續爆發民變。白蓮教於1770年代舉兵,後來又於1796年爆發川楚教亂,八年後被清軍鎮壓,領袖王三槐被處死。台灣天地會領袖林爽文於1787年發動林爽文事件,歷時一年多。1795年乾隆帝因為誓言[註 18]禪位於子顒琰,即嘉慶帝。乾隆雖為太上皇,但依然「訓政」至1799年去世,嘉慶帝方得以親政。然而嘉慶帝未能解決弊端,清朝继續走向衰退[參 31]。
近代開啟 [编辑]
嘉慶帝對貪污深惡痛絕,親政後賜死和珅,抄收其家產。然而沒有全面整頓政風,加上借助賣官制度以平衡開支,使得貪污腐敗的風氣更加擴大,加重地方人民的負擔。另外還有河道與漕運淤塞的難題。針對乾隆時期過度開銷的弊端,嘉慶帝提倡節儉,縮減朝廷與宗室的開支,把貧窮的旗民送到關外開墾。然而,最後因為朝野強烈的反彈聲浪而妥協。此時八旗兵與綠營軍紀腐敗不可堪用,只能靠地方團練平定亂事,後期更產生湘軍與淮軍等地方軍。當時民亂不斷,有白蓮教的川楚教亂、東南有海盜侵襲,華北又有天理教之亂。道光之後又有太平天國之亂、捻亂以及甘陝回變與雲南回變,再加上鴉片戰爭等外患,一度使清廷搖搖欲墜[參 31]。
1820年嘉慶帝去世,旻寧繼位,即道光帝。此時朝廷暮氣沉沉,滿朝文武只知迎合貪污謊報。道光帝提倡儉樸,所穿龍袍是宮內舊料所製,滿朝文武故意在朝服補丁,以示簡樸。大臣奏章大多報喜不報憂[參 32]。曹振鏞是當時第一重臣,奉行「多磕頭,少說話」哲學[參 33]。繼起的穆彰阿,人稱「在位二十年,亦愛才,亦不大貪,惟性巧佞,以欺罔矇蔽為務」。鴉片戰爭時,前方將帥不斷撒謊[參 34],敗將奕山竟被欽命交部優敘。道光時期稍可稱善的政績是陶澍改革鹽法,成功的防止商販壟斷。
19世紀上半葉,西方各國為使通商正常化,多次派使者前往中國協商。然而清政府以天朝上国自居,不願與西方各國平起平坐,屢次不了了之。當時大英帝國對中國茶葉與絲綢的需求龐大,對華貿易成逆差狀態。為此,英國將成癮劑鴉片大量輸入中國以改善本身經濟。1838年鴉片猛增到四萬零二百箱,人民健康被削弱,清朝經濟发生通貨膨脹,國力也持續衰退[參 35][參 36]。道光帝為解決此弊端,派林則徐到貿易中心廣州宣佈禁菸,此即虎門銷煙。為此,1840年中英两国爆發鴉片戰爭,清军戰敗後和英國簽訂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南京條約,開啟中國近代史。當時道光帝與耆英不了解國際法,認為給予英人貿易之便以換取國家長存,所以割讓許多影響甚遠的權力[註 19][參 37]。清朝後期被迫和各國簽訂不平等條約,除割地、開港、賠款之外,還讓外國派駐軍隊於首都,中國主權逐漸流失[參 37]。
1850年道光帝去世,子奕詝繼位,即咸豐帝。西方各國迫使清政府開港通商,加上地方官吏地主兼併土地,使得傳統農村經濟受到破壞。各地乘機紛紛起事,其中華北以捻亂為主,華中華南以洪秀全的太平天國與雲南杜文秀、馬如龍的雲南回變為主。洪秀全改造基督教教義,1851年於廣西金田起義,聯和天地會、三合會北伐。兩年後攻陷並定都江寧,並且發動兩次西征;不久又發動北伐,最遠達天津近郊。後來曾國藩、左宗棠與李鴻章為保護儒家文化,紛紛組織湘軍與淮軍抵抗太平天國。太平天國發生天京事變後國力衰退,部分勢力轉入捻軍。太平天國最後於1864年被湘軍、淮軍以及外國人組成的常勝軍、常捷軍圍攻之下而亡。此期間英國與法國因為和清廷修約不成,趁中國發生內亂之際,於1858年發動英法聯軍之役。清軍於八里橋之戰戰敗,聯軍攻陷北京,圓明園、清漪園等處被焚掠,簽訂《天津條約》及《北京條約》。同時沙俄以调停有功逼清廷簽訂《璦琿條約》,取走外東北領地。1864年沙俄強迫清廷訂立《勘分西北界約記》,割佔外西北。面對內外交迫的局面,清廷為使國力恢復而發起自強運動[參 38]。
自強與維新時期 [编辑]
1861年,咸豐帝去世,其六歲之子載淳繼位,即同治帝。咸豐帝本任命肅順等八大臣贊襄政務,兩宮太后與恭親王奕訢發動辛酉政變,兩宮垂簾聽政,最後由兩宮之一的慈禧太后獲得實權。被稱為洋務派的奕訢與部分漢臣[註 20]在消滅太平軍時認識到西方的船堅炮利,並且鑒於兩次鴉片戰爭的失敗,以「師夷長技以制夷」[註 21]、中體西用為方針展開自強運動(又稱洋務運動)。當時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與隨後的北洋通商大臣負責對外關係與自強運動的策劃與推行,先後引入國外科學技術,建立現代銀行體系、現代郵政體系、鋪設鐵路、架設電報網。建立翻譯機構同文館、新式教育(新學),培訓技術人才並派遣留學生到欧美日等先进工业国家,培育出唐紹儀與詹天佑等人才。開設礦業、建立輪船招商局、江南製造總局與漢陽兵工廠等等製造工廠與兵工廠,同時也建立新式陸軍與北洋艦隊等海軍[參 39]。洋務運動使得中國社會出現較安定的局面,史稱同治中興[參 40]。其間太平天國於1864年滅亡。1865年僧格林沁的滿蒙騎兵(八旗兵)中捻軍埋伏後全殲,賴洋務派左宗棠與李鴻章分別滅西、東捻,捻亂到1868年為止。1862年-1878年間左宗棠先後平定陝甘回變,平定新疆回亂,並收回伊犁。雲南回變也於1867年由馬如龍投降清朝岑毓英,以及1872年杜文秀自殺而止。西方各國的租借地也將西方思想帶入中國[註 22],推動中國革命與民主制度的發展[參 41]。1874年同治帝去世,慈禧太后立載湉為帝,即光緒帝[參 39]。
對外方面,1884年,清朝和法國為越南(安南)主權爆發中法戰爭。清朝失去藩屬國越南,越南成為法國殖民地,台灣也宣布建省。1885年英國入侵緬甸,清朝駐英公使曾紀澤向英國抗議無效,隔年被迫簽訂《中英緬甸條約》,承認緬甸為英國所有。日本在明治維新後國力大增,1872年日本強迫清朝藩國琉球改屬日本,清朝拒不承認,中日交惡。1894年為朝鮮主權清朝和日本發生甲午戰爭,兩個推行西化運動的亞洲國家的战争最後以清军落敗而告终。戰後簽《馬關條約》,清朝割讓台灣和澎湖[註 23],失去藩屬國朝鮮和租界。洋務派李鴻章建立的北洋艦隊全面瓦解,也宣告自強運動最終失敗[參 42]。
甲午戰爭後,維新派康有為與梁啟超於1895年公車上書光緒帝,要求深入改革政府架構、教育、經濟體制與軍事制度等多個層面,期望清廷從制度面革新。1898年光緒帝在康有為的幫助下實施維新運動(戊戌變法),然而影響守舊派的利益過大而引發反彈,慈禧太后以「聽信逆臣蠱惑,改變祖宗成法」為由軟禁光緒帝,處決譚嗣同、康有溥等多人。由於維持103天就結束,被稱為「百日維新」[參 42]。
1896年清廷為連俄制日,簽訂《中俄密約》。後來密約泄露,外國鑒於清朝已無力自衛,紛紛瓜分中國以維護為各自利益[註 24],而美國提出門戶開放政策政策以平衡列強在華勢力。中國長期受列強欺辱,使地方產生義和團之類仇洋排外的民族主義團體。慈禧太后藉此排外而發生義和團事變,義和團屠殺洋人、姦淫婦女、搶奪店舖、破壞各國使館、燒毀與西洋有關的東西。慈禧太后不理會各國抗議,更曾半正式向十一國宣戰,引發八國聯軍報復。北京被聯軍佔領,劫殺擄掠。慈禧太后率光緒皇帝西逃西安。1901年簽訂《辛丑和約》,清廷賠償重款,列強派兵駐守北京一帶、劃定租借地和勢力範圍,加深中国的半殖民化。1904年日俄兩國更因在東北的利益冲突爆發日俄戰爭。義和團事變時,李鴻章、張之洞、劉坤一、袁世凱等東南各行省之總督巡撫為保護華中華南,自行宣布中立,不服從朝廷對外一律宣戰的敕命(即東南自保);從此清廷權威低落,地方各省自主性提高[參 42]。
清末時期 [编辑]
清朝於八國聯軍後國勢大墜,知識分子莫不提出各種方法拯救中國,主要分成立憲派與革命派兩種改革路線。1901年立憲派康有為梁啟超推動立憲運動,梁啟超發表《立憲法議》,希望讓光緒帝成為立憲君主。而慈禧太后為挽清朝衰落危局,有意效仿歐日的改革而推行清末新政。新政主要推行君主立憲、建立清朝新軍、廢除科舉、整頓財政等一系列改革。而革命派對清廷的改革失望,他們鼓勵推翻清朝,建立中華共和。1894年孫文於夏威夷檀香山建立興中會[參 43]、1904年黃興於長沙成立的華興會、1904年蔡元培於上海成立光復會,此外還有其他革命團體。1905年孫文在日本聯合興中會、華興會、光復會,成立中國同盟會,並提出「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綱領。革命派聯合舊有反清勢力如三合會、洪門等,在華南地區發起十次起事,並將勢力滲入華中、華南的清朝新軍[參 42]。
當時立憲派與革命派為改革方式發生爭執,一開始立憲派佔上風,清廷也承諾實行立憲。1907年清廷籌設資政院,預備立憲,並籌備在各省開辦諮議局。1908年7月頒布《各省諮議局章程及議員選舉章程》,命令各省在一年之內成立諮議局。同年頒布《欽定憲法大綱》,以確立君主立憲制政體,成立代議會。在立憲派成員的請願下,清廷宣佈把預備立憲縮短三年,預定在1913年召開國會。同年光緒帝與慈禧太后皆去世,溥儀繼位,即宣統帝,其父載灃擔任監國攝政王。1911年5月清廷組成由慶親王奕劻領導的「責任內閣」,這是中國歷史上首次君主立憲。不過,該內閣中的很多成員為皇族身份,故被稱為「皇族內閣」,引發立憲派的不滿和失望,很多轉向於革命派合作[參 44]。
同年5月四川等地爆發保路運動,清廷急派新軍入川鎮壓。10月,革命派於湖北發起武昌起義,南方各省隨後紛紛宣佈獨立。清廷任命北洋新軍統帥袁世凱為內閣總理大臣,成立內閣並統領清軍。袁世凱一方面於陽夏戰爭壓迫革命軍,另一方面卻暗中與革命黨人談判,形成南北議和。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於南京宣布立國,孫文在南京就任臨時大總統。2月12日,袁世凱迫使宣統帝溥仪頒布退位詔書,將權力交給袁世凱政府,清朝亡,標誌著中國兩千多年來的君主制度正式結束。隨後孫文讓位予袁世凱,南北統一,袁世凱定都於北京[參 44]。
後來,1917年張勳組織辮子軍,於北京擁護宣統帝溥仪,復辟清朝(史稱張勳復辟),但只持續12天而終[參 45]。日本於九一八事變佔領中國東北,1932年扶持溥仪建立滿洲國,其最終隨著1945年蘇聯的八月風暴行動而亡[參 46]。值得一提的是,因正統觀使然,如同元朝滅亡之際,清亡時堅持忠於大清者漢人占不少,辛亥革命的爆發使得有些漢臣甚至捨身殉國。在民國建立後,部分漢臣終身以滿清遺老自居。
疆域 [编辑]
- 發源與擴張
清朝發源於東北地區,努爾哈赤與皇太極時期領有今東北地區、外東北地區與內蒙古地區[參 1]。1644年多爾袞偕同順治帝率軍入關,隨後指揮清軍占領全明朝領地,統一中原,領有內地十八省[參 19]。1661年南明亡。然而當時尚有以吳三桂為首,鎮守華南的三藩;以及奉明朝為正朔,領有台灣、澎湖的明鄭。三藩之亂與施琅攻臺後,康熙帝完全掌控華南地區與台澎地區[參 19]。
此時準噶爾汗國的可汗噶爾丹與俄羅斯帝國(沙俄)友好,噶爾丹南征青海和碩特,東征喀爾喀蒙古。而沙俄為在遠東尋找出海口,向東移民侵略黑龍江上游。康熙帝先是於雅克薩戰役擊敗俄軍,與其劃定邊疆;之後率軍三征噶爾丹,協助喀爾喀蒙古收復其領土。喀爾喀蒙古其后併入清朝,外蒙古地區正式歸清朝所有。1727年雍正帝與沙俄簽訂恰克圖條約,確立塞北疆界[參 23]。
1717年準噶爾汗國新可汗策妄阿拉布坦入侵青藏地區,滅和碩特汗國,並且佔領拉薩。清軍多次被準軍擊敗,最後於1720年由胤禵率軍驅除成功,協助達賴七世入藏,以拉藏汗舊臣管理藏區,這是清朝經營青海、西藏地區之始[參 23]。雍正時期,平定青海親王羅卜藏丹津之亂後,雍正帝又在西寧與拉薩分置辦事大臣與駐藏大臣以控管青藏地區[參 23]。
新疆地區方面,1755年乾隆帝乘準噶爾汗國噶爾丹策零去世的機會,派將領率軍西征,軍勢直達準國首都伊犁。在平定阿睦爾撒納之亂與大小和卓之亂後徹底掌控準噶爾地區與回疆,並且獲得帕米爾高原以西諸國的朝貢[參 31]。
- 最大疆域
1759年乾隆時期的清朝疆域達到最大範圍,東北與俄羅斯帝國(沙俄)分界額爾古納河、格爾必齊河與外興安嶺,這條疆線直到鄂霍次克海與庫頁島。正北與沙俄分界薩彥嶺、沙畢納依嶺、恰克圖與額爾古納河。西北與哈薩克汗國等西北藩屬國分界薩彥嶺、齋桑泊、阿拉湖、伊塞克湖、巴爾喀什湖至帕米爾高原。西南與印度的蒙兀兒帝國、喜馬拉雅山諸國家分界喜馬拉雅山至野人山,正南大致上與現今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東南亞國家的分界相同,但清朝尚獲得緬甸北部的南坎、江心坡等地。東與日本、琉球分界日本海與東海,與朝鮮王朝沿圖們江、鴨綠江分界,清朝還領有台灣、澎湖、海南及南海的南海諸島(時稱千里石塘、萬里長沙、曾母暗沙),極盛時期總面積可達1310萬平方公里[參 31]。康熙前期的清朝疆域達到唯一最大範圍1400萬平方公里以上。
- 藩屬國
清朝的藩屬國方面,早在皇太極與康熙時期就有朝鮮與琉球國。到乾隆時期擴充到東南亞地區的安南(即越南)、南掌(今寮國)、暹羅(今泰國)、緬甸以及南洋群島的蘭芳共和國(柬埔寨被安南與暹羅瓜分,呂宋與蘇祿於西班牙統治菲律賓群島後相繼消失);西南喜馬拉雅山有廓爾喀(尼泊爾)、哲孟雄(錫金)、不丹等國;中亞地區有哈薩克汗國、布魯特汗國、浩罕汗國、布哈拉汗國、愛烏罕(今阿富汗)、巴達克山、乾竺特與拉達克等國[參 31]。
- 衰退與被瓜分
進入19世紀,由於清朝的衰落,列強於鴉片戰爭後以不平等條約掠奪許多領土與藩屬國[參 37]。俄羅斯帝國藉由1858年璦琿條約與1860年北京條約獲得外東北,包括庫頁島等地。1900年趁八國聯軍的機會又強佔黑龍江以北的江東六十四屯。1864年藉由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與1881年的伊犁條約獲得外西北,並且陸續佔領中亞諸藩屬國。19世紀末大博弈時期英俄兩國簽訂英俄協定,私自劃分帕米爾地區。大英帝國藉由1842年的南京條約、1860年的北京條約與1898年的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獲得現今香港地區,並且侵占藩屬國緬甸與喜馬拉雅山諸國家。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於中法戰爭占領藩屬國安南、南掌。葡萄牙於中葡和好通商條約永居管理澳門。大日本帝國先於1872年占領藩屬國琉球,並於1895年的馬關條約獲得台灣與澎湖列島,並讓清朝放棄藩屬國朝鮮[參 42]。甲午戰爭後,列強認為清朝無自衛能力,為自身利益聯合瓜分中國,使得重要港口如旅順、大連被沙俄與後來的日本領有、威海衛被英國領有、膠州灣被德國領有、廣州灣被法國領有等。到清朝末期,領土面積萎縮至約1140萬平方公里左右[參 42]。
行政區劃 [编辑]
清朝版圖遼闊,民族眾多,在行政區劃上也「因時順地、變通斟酌」[參 47]。在漢族地區沿用明代舊制,實行“省—府—縣”三級制[參 48]。在東北地區,為滿洲八旗制、漢人“省—府—縣”三級制與漁獵部落的“姓長制”並行[參 49]。在藩部地區則因俗而治,並根據中央集權統治的需要加以改革:蒙古實行“旗盟制”、“札薩克制”;西藏實行“宗谿制”,新疆回部實行伯克制。全国分为十八省、五个将军辖区、两个办事大臣辖区共二十五个一级行政区域和内蒙古等旗盟。
清末,在列強蠶食鯨吞的形勢下,邊疆各地依靠舊有的行政體制已無法維持有效的統治。光緒年間,新疆、奉天、吉林、黑龍江相繼建省,實行與內地相同的行政體制。蒙古、西藏也有建省之議,但在清朝滅亡之前未能實行。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清朝分為二十二省,以及西藏、外蒙古、內蒙古、青海等邊疆地方。
內地 [编辑]
清代山海關以內、長城以南的漢族地區被稱為「內地」、「關內」或「漢地」。內地的行政區劃承襲明代「省—府(州)—縣」的層級體制。一級政區為布政使司,通稱“行省”或“省”。二級政區為府、直隸州。府管轄的州(散州、屬州)不再領縣,形成單式的三級制。清代初年,原為臨時差官的巡撫取代布政使,成為一省的長官。在一些民族雜居之處及戰略要地,設置新型政區「廳」,分為省直轄的直隸廳和府轄的散廳。少數直隸廳下轄縣。
明代布政使司、按察使司派出的差官「道員」,在清代也保留下來。道員的統轄區域是「道」,介於省與府之間,有分巡道、分守道、糧儲道、鹽法道、兵備道等名目。清初的道並不是行政區,道員亦無品級。乾隆以後,定道員秩品為正四品,分巡道、分守道的職權也漸趨一致。有的道下直接領縣。有人認為清末的道實際上已成為省、府之間的一級政區[參 50],之後北洋政府更有廢省置道之計畫,後因被國民政府取代而未實施。清朝行政區劃層級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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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政使司 (省、行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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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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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隸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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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隸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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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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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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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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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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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省
在行省設置方面,基本沿襲明代所置的兩京與十三布政使司,即南北二京及山東、山西、河南、陝西、浙江、福建、江西、廣東、廣西、湖廣、四川、雲南、貴州。順治元年(1644年)定鼎北京,以盛京為留都[參 51]。二年(1645年)改北直隸為直隸省,改南直隸為江南省。康熙三年(1664年),分湖廣為湖北、湖南二省。康熙六年(1667年),江南省正式分為江蘇、安徽二省。康熙七年,設立甘肅省,自此形成所謂「內地十八省」的格局[參 48]。
光緒十一年(1885年),分福建省臺灣府置臺灣省。兩年後臺灣正式建省,稱「福建臺灣省」。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因甲午戰爭戰敗,臺灣省被割讓予日本[參 52]。光緒三十年十二月(1905年1月),分江蘇江寧、淮安、揚州、徐州四府及通州、海州二直隸州置江淮省,旋即裁撤。此後至清末,內地仍為十八省,與東三省、新疆省合為二十二省。
- 衝繁疲難
清代的府、州、廳、縣,按照「衝、繁、疲、難」的考語分為不同等次。考語字數越多,地位就越重要。一般以四字俱全者為「最要缺」,三字者(衝繁難、衝疲難、繁疲難)為「要缺」,二字者(衝繁、繁難、繁疲、疲難、衝難、衝疲)為「中缺」、一字或無字者為「簡缺」[參 53]。
- 衝:地當孔道者為衝
- 繁:政務紛紜者為繁
- 疲:賦多逋欠者為疲
- 難:民刁俗悍,命盜案多者為難
- 土司
雲南、貴州、廣西、四川、湖南、湖北、甘肅等省設有土司,分為宣慰司、宣撫司、招討司、安撫司和長官司(長官為武職),與土府、土州、土縣(長官為文職)。土司的長官以當地各族頭人充任,可以世襲,由朝廷或地方官府頒給印信,歸所在地方之督撫、駐紮大臣管轄。宣慰等司的長官隸屬於兵部、土知府、土知州等官隸屬於吏部[參 54]。雍正年間,雲南、貴州、廣西等省的土司開始改行流官制,史稱改土歸流。光緒、宣統之際,趙爾豐出任川滇邊務大臣,四川西部的藏人土司、西藏東部的宗也開始改土歸流[參 55]。
東三省 [编辑]
東北為清朝龍興之地。順治年間入關後,以駐防八旗留守盛京瀋陽。康熙至乾隆年間,逐漸形成三個相當於行省的將軍轄區:盛京、吉林、黑龍江。將軍之下設專城副都統分駐各城,並管理各城的臨近地區。副都統下有總管統領各旗。在漢民聚居之處,置府、州、縣、廳,如同內地。居於黑龍江、嫩江中上游的巴爾虎、達斡爾、索倫(鄂溫克)、鄂倫春、錫伯等族,編入八旗,由布特哈總管、呼倫貝爾總管管轄。黑龍江、烏蘇里江下游及庫頁島的赫哲、費雅喀、庫頁、奇楞等漁獵部落則分設姓長、鄉長,由三姓副都統管轄[參 56]。
光緒末年的甲午戰爭、八國聯軍之役與日俄戰爭嚴重動搖清朝在東北地區的統治,迫使其廢除滿洲的旗民分治制度,設立行省。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廢除盛京、吉林、黑龍江三地將軍衙門,改設奉天省、吉林省、黑龍江省;隨後裁撤各城副都統、總管,改為府、廳、州、縣。宣統三年(1911年),奉天省領八府、八廳、六州、三十三縣;吉林省領十一府、一州、五廳、十八縣;黑龍江省領七府、六廳、一州、七縣[參 56]。
藩部 [编辑]
清代蒙古、西藏、青海、新疆与黑龙江布特哈(达呼尔、索伦、鄂伦春等族)被称为藩部,由理藩院管理。
- 蒙古
明清之際,蒙古分為眾多部落(蒙古語稱為“艾馬克”),部落首領為“部長”(鄂拓克)或“汗”。清太宗時,依照滿洲八旗的組織形式,將蒙古各部落編為旗,是為蒙古的基本行政單位,其長官為札薩克或總管。旗下設“佐”(蘇木),相當於鄉。自此蒙古各部落被納入統一的行政體系之中。在地域上,蒙古地區大致分為察哈爾、內蒙古、西套蒙古、外蒙古(包括土謝圖汗部、賽音諾顏部、車臣汗部、札薩克圖汗部)、科布多與唐努烏梁海[參 56]。
清代蒙古又分為內屬蒙古與外藩蒙古。內屬蒙古包括察哈爾、歸化城土默特、唐努烏梁海、阿爾泰烏梁海等部,各旗由朝廷派遣官員(一般為總管)治理,與內地的州、縣無異。外藩蒙古各旗則由當地的世襲札薩克管理,處於半自治狀態。在外藩蒙古,以若干旗合為一盟,設正、副盟長,掌管會盟事宜,對各旗札薩克進行監管。清代的盟是監察機構,並不能視為一級政區。
外藩蒙古又按其歸附清朝的先後分為內札薩克蒙古與外札薩克蒙古。內札薩克蒙古又被稱為內蒙古,於天命至康熙初年陸續歸附清朝。乾隆以後定為二十四部,共四十九旗,設六盟。內札薩克各旗不但政治地位很高,還保留一定的兵權。康熙中期以後歸附清朝的各部落稱為外札薩克蒙古,包括漠北的喀爾喀四部、西套蒙古二旗、青海蒙古各部、科布多各札薩克旗、新疆舊土爾扈特部及中路和碩特部。外札薩克各旗無兵權,隸屬於當地的將軍、都統、駐紮大臣(西套蒙古二旗除外)。其中喀爾喀四部後來演變為外蒙古[參 56]。
- 新疆
清代新疆分為天山北路的準部和天山南路的回部,統屬於伊犁將軍。其中的蒙古遊牧地區實行盟旗制。維吾爾、布魯特、塔吉克等族地區則實行伯克制。蒙古舊土爾扈特部與中路和碩特部設立旗、盟:舊土爾扈特部為南北東西四路烏訥恩素珠克圖盟,和碩特部為巴圖塞特奇勒圖盟。準部地方設烏魯木齊都統,統轄烏魯木齊(迪化州)、庫爾喀喇烏蘇、吐魯番、哈密、古城、巴里坤(鎮西府)等城。其中迪化州、鎮西府由新疆與甘肅省雙重管轄。塔爾巴哈臺由塔爾巴哈臺參贊大臣管轄。伊犁及其以西地方由伊犁將軍、領隊大臣管理。回部設總理回疆事務參贊大臣(一般為喀什噶爾參贊大臣),統轄喀什噶爾、葉爾羌、和闐、阿克蘇、烏什、庫車、喀喇沙爾等城。光緒十年(1884年),新疆建省,實行與內地相同的府、廳、州、縣體制。
- 青海
清代的青海不包括今西寧、海東、黃南以及部分青海省邊緣地區。統轄青海地方的官員為西寧辦事大臣,常駐西寧(當時屬甘肅省)。青海大致以黃河為界,分為青海蒙古和玉樹等四十族土司。黃河以北主要為蒙古人,有和碩特、輝特、綽羅斯(準噶爾)、土爾扈特、喀爾喀五大部落。雍正三年(1725年),編青海蒙古為二十七旗,後增至二十九旗,由西寧辦事大臣主持會盟。另有察漢諾門罕牧地,實際上單獨為一喇嘛旗。道光三年(1823年),分黃河以北二十四旗為左、右翼二盟,每盟設正、副盟長各一人。黃河以南主要為藏人,設有四十個土司,其中以玉樹土司最大,故稱玉樹等四十族土司。土司以下有土千戶、土百戶。嘉慶、道光年間,藏人不斷越過黃河向北遷徙,形成環青海湖一帶的環海八族[參 56]。
- 西藏
西藏在清代又稱“唐古忒”、“圖伯特”,分為衛、喀木(康)、藏、阿里四部,以及霍爾三十九族地區。西藏地方的行政長官為駐藏大臣,駐喇薩,會同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辦理藏內政務。其政令由噶廈(西藏官府)執行。西藏的基層政區是宗,大致相當於內地的縣,但規模很小。一些貴族、寺廟的莊園領地稱為“谿卡”,地位比宗低或者平級。宗的長官為“宗本”,谿的長官為“谿堆”,一般由噶廈委派,也有的由特定寺廟委任。後藏札什倫布附近的幾個宗,由班禪直接管理[參 56]。今那曲地區、昌都地區北部的各部落統稱霍爾三十九族,簡稱三十九族,為蒙古人後裔,由駐藏大臣的屬員夷情章京管轄。駐紮於達木(今當雄)的達木蒙古八旗,每旗設一佐領,不設總管,直屬於駐藏大臣[參 56]。
政治制度 [编辑]
決策機關 [编辑]
清朝的政治體制基本上沿襲明朝制度,但是略有不同。官員等級分「九品十八級」,每等有「正」、「從」之別。不在十八級別以內的叫做未入流,在級別上附於從九品。清朝制定內國史院、內秘書院與內宏文院等內三院為內閣,作為中央最高決策機關。設大學士滿、漢各二人,協辦大學士滿、漢各一人,學士滿六人、漢四人,下轄中央執行機關六部。內閣的實際權力比明朝小,實際掌握權力的機關會隨時代不同而改變。後金時期,議政王大臣會議是皇帝與王公贵族讨论國事之處。1631年皇太极為了中央集权,仿明朝制度设立六部與內閣以分議政王大臣會議的權力。入關之後,1677年康熙帝設立南書房,削弱議政王大臣會議權力,同時將外朝內閣的某些職能移歸內廷,實施高度集權。雍正帝為了西征準噶爾準備設置軍需處,雍正十年改稱軍機處。軍機處機構精簡,行政效率高,能迅速處理軍國大事,進一步加強君主專制主義中央集權。鴉片戰爭之後,為推行自強運動,先後於1861年與1870年成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與北洋通商大臣,負責對外關係與自強運動的策劃與推行,成為自強運動期間最高行政機關。八國聯軍之後,1911年5月18日清廷宣佈廢除軍機處,仿西方國家與日本實行內閣制,內閣總理大臣和諸大臣組成的內閣成為最高行政機關[參 10]。
- 南書房
南書房於康熙十六年(1677年)設立,起初是康熙帝為了與翰林院詞臣們研討學問,吟詩作畫而設。因在乾清宮西南角特辟房舍故名南書房。由於南書房「非崇班貴檁、上所親信者不得入」,所以它完全是由皇帝嚴密控制的一個核心機要機構,隨時承旨出詔行令,這使南書房「權勢日崇」。南書房地位的提高,是康熙帝削弱議政王大臣會議權力,同時將外朝內閣的某些職能移歸內廷,實施高度集權的重要步驟[參 10]。
- 軍機處
軍機處原稱軍需處,雍正八年(1730年),清軍在西北與準噶爾激戰,為及時處理軍報雍正皇帝始立,雍正十年改稱軍機處[參 57]。軍機大臣以下設章京等官,從六部員司和內閣中書里選用。章京的任務是繕寫諭旨、記載檔案、查核奏議,作軍機大臣的輔助人員[註 25]。章京也是滿、漢人員各兩班,每班八人,各設一領班。章京參與機要,草擬聖旨,俗稱「小軍機」。乾隆皇帝即位後服孝,安排數位「總理事務王大臣」進入軍機處,故改名總理事務處。乾隆二年(1737年)乾隆服滿親政,總理事務王大臣等自請罷職,恢復軍機處名稱,自此遂成定製,軍機處成為直接對皇帝負責的核心權力機構,滿洲議政王大臣會議的地位更被削弱至幾乎可忽略不計,政治權力全部掌握在皇帝手中,成為清代中央集權制度的頂峰。直至宣統三年(1911年)四月初十清廷宣佈成立「責任內閣」,軍機處廢止[參 10]。
- 責任內閣
宣統三年四月初十(1911年5月18日),清政府宣佈廢除軍機處,實行內閣制,任命內閣總理大臣和諸大臣組成內閣。由慶親王奕劻組成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現代意義上的內閣。然而,由於內閣成員中過半數為皇族或滿人,時人譏之為「皇族內閣」。該內閣在辛亥革命後倒台,由袁世凱組成的新內閣所取代[參 10]。
執行機關 [编辑]
六部(吏、戶、禮、兵、刑、工)為清朝最高執行機關,各部長官稱尚書,副長官稱侍郎,以前尚書均由滿人擔任,順治元年(1644年)規定尚書及侍郎滿、漢各一[參 10]。
五寺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祿寺、太僕寺、鴻臚寺。大理寺與刑部和都察院合為三法司,其職權與今日之最高法院相似。大理寺的首長稱為大理寺卿,也是九卿之一。其餘四個寺的卿職權較低。太常寺負責祭祀;太僕寺管理馬匹;光祿寺負責壽宴;鴻臚寺負責接待外賓[參 10]。
为加强监督管理,凡天下文武官员,都要定期进行考察。规定三载考绩,以定升降奖惩。京官叫“京察”,外官叫“大计”。对武官的考察,每五年一次,称为“军政”,由兵部主持。但是,不论“京察”、“大计”还是“军政”,在实行中都是瞻徇情面,弊端丛生。后来更成为故事具文,走走过场而已[參 10]。
內廷事務方面,鑑於明朝太監亂國,清朝皇帝獨創內務府以管理宮禁事務。其成員由內務府三旗(正黃旗、鑲黃旗、正白旗)的15個包衣佐領、18個旗鼓佐領、兩個朝鮮佐領、一個回子佐領和30個內管領的包衣及太監組成,其機構組織兼容清初內務府和十三衙門兩種制度的內容和特點,並最終形成以七司三院為主幹兼轄其他40餘衙門的龐大的宮廷服務機構[參 10]。
刑律與文字獄 [编辑]
顺治四年(1647年)《大清律例》编修完成。《大清律》基本上承袭《明律》的内容。后经康熙、雍正两朝屡次增删,并于雍正五年公布。但清朝最经常起作用的是例,而不是律。胡林翼說:「《大清律》易遵,而例難盡悉。」,胥吏都諳熟例案,常可執例以壓制長官。《大清律》还表现出民族歧视和压迫的特色。满、汉人在法律上不平等。清廷对各少数民族地区还有各种特订的法律,如蒙古族有“蒙古律”,维吾爾族有“回律”,藏族有“番律”等等,以加强对各少数民族人民的统治[參 58]。
清朝皇帝為打壓漢人反清復明運動與防止散播不利皇帝的消息,屢興文字獄以控制士大夫的思想。文字獄之案件常是無中生有,小人造謠所為。較大規模的文字獄甚至可以牽連成千上萬人受害。柳诒徵稱“前代文人受祸之烈,殆未有若清代者。故雍乾以来,志节之士,荡然无存。……稍一不慎,祸且不测。”[參 59]。顺治四年(1647年),发生第一起文字狱“函可案”。一位法号函可的和尚因藏有“逆书”《变记》而被逮捕,后来流放到沈阳。顺治末年又发生莊廷鑨明史案,并驚動朝廷中的輔政大臣鰲拜等人。清朝諸例文字獄中,有名的有康熙時期的南山案、雍正時期的查嗣庭試題案和呂留良案等[參 60]。
剃发令 [编辑]
清初强迫汉人仿照满人习惯剃发的法令。清军攻下南京、苏杭后,清廷认为大局已定,便重申剃发令,实行“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1] ”。多尔滚在顺治元年五月讲到剃发令时,就明它的功能是“以别顺逆”:“因归顺之民,无所分别,故令其剃发,以别顺逆”!
軍事 [编辑]
八旗制度 [编辑]
清朝軍隊主要有八旗軍、綠營、地方義勇與團練、湘軍、淮軍與清末新軍。八旗制度是清朝特有的一種組織形式和軍事制度,是清朝軍隊之核心[參 61]。原先採取军政合一,兵民合一的方式。入關後專門以兵为业,世代为兵。包括旗下士兵和戶籍被編制在八旗軍隊中的家庭成員,由各地八旗駐防將軍或都統管轄[參 61]。1601年努尔哈赤将建州女真分为四旗。1615年时扩建为八旗,八旗制度至此成形。皇太极在征服漠南蒙古察哈尔部,以及收降明朝降将後,又建立起蒙古八旗与汉军八旗。儘管八旗有滿洲、蒙古、漢軍之分,但他們都是基於同一套制度之下,因此差異不大。旗人擁有一定的社會地位,絕大多數情況下終身不變,所屬旗籍亦基本世代固定[註 26]。旗人因戰功而獲得的職位可以世代承襲,例如,每旗下屬的眾佐領通常都是世襲職位。旗人居住地大多是固定的[註 27]。在漢地的駐防軍(分佈在如杭州、成都等大城市)更設立「滿城」供旗人居住,與非旗人所居住之地相隔離。旗人不得務農或經營工商業,每月錢糧由朝廷供給,號稱「旱澇保收」的「鐵桿莊稼」。旗人不受當地總督、巡撫管轄,犯罪時由特定機關審理[註 28]。
綠營 [编辑]
绿营是順治帝入关后招降明軍、招募漢人組織的軍隊,以協助少量的八旗兵鎮守廣大的疆土。當時由八旗軍守備京師、華北地區與各地要衝,綠營守備華中與華南地區。華南更交由三藩鎮守,以壓制當地反清勢力。绿营以绿旗为标志,以营为单位,兵制繼承明朝,編有標、協、營及汛。綠營由漢人統帥,最上位的提督統領一省綠營,受文官總督、巡撫所節制,各省兵力大小不一,由萬餘到六七萬不等;提督之下為總兵,管轄一標兵力,從千人至兩三千人不等。再下面的為副將,管理一協兵力,約數千人左右。副將以下就是參將、遊擊、都司與守備,統轄一營兵力,兵員數量各有不同。最下面的為千總與把總,負責統領一汛,也就是一個駐地。士兵為世兵制,父死則子繼。將兵由兵部直接統轄,將領無法直接統兵,有效地防止軍人擁兵自重。隨著八旗軍的腐化,綠營的重要性就日益加強,例如三藩之乱时即以绿营为主力。乾隆嘉庆两朝,绿营总兵六十余万,成为军事主力。然而由於太平已久,绿营本身隨著种种弊端而逐渐腐化。乾隆帝阅兵時,所见已是“射箭,箭虚发;驰马,人堕地”[參 62]。1796年川楚教乱時,綠營已无力對付擅長游擊戰的白蓮教徒,部分将领甚至屠杀平民以换战功[參 63]。到了鴉片戰爭和太平天國之亂時,綠營上陣一觸即潰,作戰主力也改交由湘軍、淮軍等地方團練負責。同治年間多次裁減綠營,綠營的重要性逐漸減弱,清末新軍成立後綠營同名存實亡。至民國初年,綠營被改編為警察性質的地方治安衛戍部隊,成為民國時期警察的濫觴[參 64]。
義勇與團練 [编辑]
義勇與團練於川楚教乱後逐渐成為清朝軍事武力之一,由於清軍不善游击战,所以鼓勵地方建立義勇與團練協助清軍鎮壓,1799年正式同意组建團練[參 65]。太平天國之亂與捻亂時,由於清廷的正规军腐敗無能,且不善游击战,地方官员曾国藩整合江忠源、胡林翼與罗泽南義勇,成立湘軍。湘軍作戰能力強,屢次擊敗太平軍。監視太平天國首都的江南大营被攻破后,湘軍成為清廷唯一抵禦太平軍的力量。1860年曾国藩的门生李鸿章于安徽一带建立淮军。平定捻亂时,僧格林沁率領的八旗軍中捻軍埋伏全滅,後來有賴淮军才平定之。當時如豫军、东军、滇军、川军等義勇也陸續建立起来[參 66]。這些地方軍成為清朝晚期平定內亂、抵禦外侮的主要力量。然而不管是湘軍或淮軍皆以「兵隨將轉,兵為將有」為方針,與後來的北洋軍形成聽命於個人的軍閥勢力,這個作風深刻影響著民國軍事。
當時湘軍與淮軍採用西方新式槍炮,火力強大。而由外国人協助建立的常胜军、常捷軍更是讓曾李等将领印象深刻,使他们意识到西方军事技术的重要性。例如李鸿章目睹常胜军用4个小时即攻破太仓城,事後写信给曾国藩,宣称“若火器能与西洋相埒,平中国有余,敌外国亦无不足”[參 67],這成為自強運動的起因之一。為建立现代化清軍,洋務派聘請外國教官來訓練八旗軍、绿营和守衛首都的神机营,一些兵工厂也建立起来。然而淮军的地位仍然不可動搖,例如發生天津教案时,尽管守衛首都的神机营已有三万之众,清廷仍然调集淮军来加强京师的防务[參 68]。
清末新軍 [编辑]
自強運動隨者中法戰爭與甲午戰爭而失敗,而清廷守舊派利用义和团抵禦西方列強的策略也隨八國聯軍而落幕。八國聯軍之後,清政府決定實施改革,即「清末新政」。為建立現代化清軍,早在維新運動時即建議成立一支現代化的陸海軍,組織團練並建立保甲制度。清末新政時,袁世凯在华北组建新建陆军(即北洋軍),张之洞在南方组建自强军。1904年清廷正式建立由36个镇组成的常备军的计划,而绿营在1901年即开始裁减。同时取消武举,在各省建立武备学堂,以培养新式军官。负责军事改革的中央机构是1903年成立的练兵处,它在1906年被并入新立的陆军部,其尚书和左右侍郎都是满人。清廷试图削弱地方軍閥力量,1907年袁世凯和张之洞就在明升暗调中被剥夺军权。1908年宣統帝的摄政王载沣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军队的控制,在1909年的一道上谕中,他宣布自己(代表年幼的皇帝)对军队行使最高统帅权,他还把自己的兄弟任命为海军处和军咨府的管理大臣[參 69]。到清帝国灭亡前夕,其陆军可以号称100万,但大概只有60万战斗人员,其中只有17.5万人是现代化的正规军。並非所有新軍均效忠清廷,部分是暗中支持革命軍的[參 70]。参谋机制上,在1907年即仿照西制成立参谋部门军咨处,隶属陆军部之下。为把军事管理和军事指挥分开,1911年年决定把它升格为独立于陆军部外的军咨府[參 42]。
海軍 [编辑]
清朝视水师为陆军之辅。加之满洲以骑射为本,故不善水战。入关初期,在对抗郑成功等海上抗清势力时,往往力不从心。1636年皇太极征满洲瓦尔喀部,即开始造战船。1651年顺治帝令沿江沿海各省循明制,各设水师[參 71],此为清朝水师之始。内河防务以长江为主体,沿岸各设水师。海防上,清朝為封鎖明郑的經濟力量,實施海禁。即使在平定明郑后,仍受海禁影响,水师多以防御为主,缺乏攻击性战舰[參 72]。嘉庆时由于东南沿海海盗泛滥,就有学者开始注意海防,如湖南的严如煜写有《海防辑要》。鸦片战争后在面对西方炮舰时,清朝水师一战即溃的事实讓魏源、郑復光等人意识到东西方的差距,紛紛提倡建立現代化海軍。太平天国兴起时,英國協助清朝建立中英聯合指揮的阿思本舰队,然而指挥权的問題使得艦隊解散[參 73]。
直到自強運動时,清朝才有新建海军的动作。為建立船艦自製能力,1866年清廷在福州马尾成立总理船政事务衙门,以沈葆祯为船政大臣。同年,李鸿章要求其江南制造局建造炮舰。1868年8月,第一艘中国制造的蒸汽军舰,“恬吉”号下水[參 74]。然而自製船艦与外国艦隊相比較差也較貴,李鸿章等官员仍然从国外購艦為主。其中最有名的即是由德國建造定远與镇远,這兩艘是北洋艦隊的主力艦。人事上,早在1867年即建立福州船政学堂以培養海军军官,1872年和1876年分別派使团前往海外学习。沈葆桢和丁日昌离开後,福州船政局开始衰落。1880年李鸿章在天津成立天津水师学堂,张之洞在广州成立水陆师学堂(1887年),曾国荃在南京开办南洋水师学堂(1890年)。1885年10月清政府宣布成立海军衙门,以醇亲王为总理大臣。
清朝先後建立四支舰队:受北洋大臣节制的北洋艦隊,受南洋大臣节制的南洋舰队,受福州船政局节制的福建水师,受两广总督节制的广东水师。其中北洋艦隊在當時被評論為世界第八、亞洲第一的海軍艦隊。然而四只舰队資源獨立,互不统属,也不互相合作。财政上,1891年慈禧太后挪用海軍預算於興建颐和园。到1890年后,守衛黃海、東海的北洋艦隊即已“停购船械”。李鸿章也称“自光绪十四年(1888年)后,并未添购一船。操演虽勤,战舰过少”[參 75]。隨後的中法戰爭與甲午战争分別摧毀南洋艦隊與北洋艦隊,這也标志自強運動的失败[參 76]。隨後瓜分中國使旅順、大連、威海卫、胶州湾與廣州灣等海军基地相继丧失,八國聯軍後大沽等地沿海砲台又被列強下令摧毀地,清朝已无海防可言。1909年,清廷决定成立海军处,并将残余的战舰重编成巡洋和长江两舰队。1910年改海军处为海军部,力图重振海军[參 77]。
外交 [编辑]
外交機關 [编辑]
清朝在近代以前並沒有正式的外交機構,因当时清廷一向以天朝上国自居,不愿承認与四周國家的平等關係。清朝的外交按照對象的不同,分由禮部、理藩院、內務府與公行制度負擔外交事務。六部的禮部負責對日本、朝鮮、琉球與東南亞各國外交或朝貢事務,以維繫朝貢體制。理藩院負責交涉東亞內陸如內外蒙古、準噶爾、西藏、俄羅斯帝國等事務,主要防止邊患形成。其编制与六部基本相同,官员大多由满族、蒙古族人担任,汉人只能担任堂主事、校正官等少数官职。內務府除管理本身內廷事務,也管理歐洲來華傳教士、宗教使節團的事務以及國外貿易的傳運徵收特別稅。公行制度負責西洋各國如葡萄牙、荷蘭、英國等貿易關係(在清朝來看仍為朝貢),限制於廣州一地,又稱廣州制度[參 78]。
鴉片戰爭之後,中國近代史開起,清朝對外關係轉向平等與被歧視。由於缺乏正式外交機構,為西方國家所不滿,在英法聯軍之後的《天津條約》中,要求公使進駐北京,使中國開始需要面對新的外交形勢。1861年成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即是負責對外關係,總理衙門直到1870年北洋通商大臣成立後逐漸被其取代。1901年,在清末新政中,正式將總理衙門改為外務部,專職對外事務[參 79]。
海禁與海外貿易 [编辑]
清朝建立伊始,清政府為禁止和截斷東南沿海的反清勢力與據守台灣的鄭成功部的聯繫,以鞏固新朝的統治,曾五次頒布禁海令,並三次頒布「遷海令」,禁止人民出海貿易[註 29]。1683年清軍攻佔台灣後,康熙接受東南沿海的官員請求,停止清初的海禁政策。但是康熙的開海禁是有限制的,其中最大的限制就是不許與西方貿易。康熙曾口諭大臣們:「除東洋外不許與他國貿易」,並說:「海外如西洋等國,千百年後中國恐受其累,此朕逆料之言」[參 80]。而且此時德川幕府統治下的日本正值鎖國時期,為防止中國產品對日本的衝擊,對與清朝的貿易也採取嚴格的限制。因此,此時的海外貿易與明末相比,已經大為衰弱。
西風東漸 [编辑]
18世紀時歐洲各國普遍流行中國風尚、其時歐洲人對中國普遍持正面和嚮往的態度,例如被譽為「法蘭西思想之父」的法國啟蒙時代思想家伏爾泰就曾高度讚揚當時在位的乾隆帝及中國的政治和文化[參 81]。不過與此同時亦存在不同的聲音,如1792年外交失敗的英使馬戛爾尼回程路上寫的紀事中就包含批判性的看法[註 30]。
乾隆以後,清朝開始實行全面的閉關鎖國政策,一開始是四口通商,到後來只有廣州開放對外通商,且由十三行壟斷其進出貿易。閉關鎖國政策的實施阻礙中國與西方世界的接觸,使中國喪失與世界同步發展的最佳時期,為後來中國百年積弱落後埋下伏筆,而清廷則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曾有英國人嘲諷當時的清帝國為一艘破爛的戰艦,若非有位精明的皇帝,則不堪一擊[參 30],而這個預言於50年後應驗。當時西洋的科技發展蓬勃,漸漸地超越奧斯曼帝國為首的伊斯蘭世界和以清朝為首的東方世界[參 38]。
签订條約 [编辑]
清朝在近代以前簽定的平等條約較少,主要有尼布楚條約與恰克圖條約,均為與俄國簽定。自近代以來,經歷一系列失敗之後,清廷在列強的威迫下,前後被迫簽定許多不平等條約。據統計,中國近代簽定的不平等條約共有343個,其中四十多個條約影響較大[參 83]。清朝在西方國家的威逼侵略下通過開放租界口岸,允許外國人來華經商等割地手段來達到和解。致此中國開始向近代過渡,清廷在被迫打開國門的同時也喪失中國大量領土的管轄權。甲午戰爭後,列強鑒於清朝失去自衛能力,紛紛瓜分中國,中國變成半殖民地。由於受到列強的侵略以致割地賠款,中國人的國際形象和地位也驟然下降。但與此同時也激發自強運動等改革措施使西方的科技、文化以及民主憲政思想傳入中國,並為隨後的辛亥革命提供發展契機[參 42]。
國旗與國歌 [编辑]
清朝與中國歷史上的其它朝代一樣,本來並無法定的國旗與國歌。近代以後,隨著西方國家用武力打開清朝國門,清朝逐漸引入西方國家的一些概念,其中就包括國旗與國歌。晚清重臣李鴻章在同西方國家談判、簽約、通商、互派外交人員等外交活動中,看到西方列國莊嚴懸掛國旗,而中國卻無旗可掛,深感有失「天朝威儀」。於是上奏慈禧太后,提出在外交場合中需要有代表中國的旗幟,請求頒制國旗。1888年(光緒十四年),清政府認定「黃底藍龍戲紅珠圖」(即俗稱的「黃龍旗」)為大清國旗。這是中國歷史上正式確立的第一面國旗[參 84]。19世紀後期至20世紀初,清朝曾先後使用《普天樂》、《李中堂樂》、《頌龍旗》作為其半官方國歌或代國歌[參 85]。1911年,清政府將《鞏金甌》定為正式國歌。不過由於辛亥革命的爆發,《鞏金甌》後來沒有流行開來。
民族政策 [编辑]
清朝統治者根據實地情況的差異採取不同的政策。在中原地區基本沿襲明代的統治方式,包括開科舉等,以贏得漢族知識分子的支持,並根據清朝的實際情況實行旗民分治;在邊疆地區則採取加派駐防大臣與當地貴族共同治理[參 10]。
漢族政策 [编辑]
清初有所謂「六大弊政」[參 86],剃髮(或薙髮)、易服、圈地、佔房(侵佔房舍)、投充(搶掠漢人為奴隸)、逋逃(逃人法),延續時間最長的,是逃人法。順治七年六月,廣西巡撫郭肇基等人因為「擅帶逃人五十三名」,被處死[參 87]。清初曾頒令諭:一、八旗制度移入關內,全族皆兵。二、鼓勵滿人入關。三、圈地,使近畿五百里內全屬旗人所有。四、禁止滿漢通婚;禁止滿人自由擇業[參 88]一說旗人擁有打死民人不用償命的特權。[參 89]。弊政中的投充和逋逃皆為圈地所造成的直接結果。康熙帝親政後即立即下令永遠停止圈地,並逐步放寬對逃人的禁令並最終裁撤督捕衙門。隨後康熙開始採取一系列與民休息的政策[參 90]。
- 剃髮易服
清軍入關之前,為易於辨識順逆,就已要求被征服或投效的漢人改變髮式。順治元年(1644年),多爾袞帥清軍入關。山海关之战後,多爾袞下令沿途州縣官員按滿人風俗,剃頭留辮。清軍驅逐李自成,定鼎北京,漢人強烈反對剃髮,降清之漢族官員剃髮者亦寥寥無幾。多爾袞見滿清統治尚未穩固,便下旨收回成命,命「天下臣民照舊束髮,悉從其便」[參 91]。明朝降臣孫之獬卻全家主動剃髮迎降,更令妻子不再纏足,並上疏標榜「臣妻放足獨先,閤家剃髮效滿制」,得授禮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清初筆記《研堂見聞雜記》稱,孫之獬入朝後,列於滿班,滿臣認為他是漢人而不受;歸入漢班,漢臣又因為他從滿俗而不容,孫之獬於是羞憤上疏,稱「陛下平定中國,萬里鼎新,而衣冠束髮之制,獨存漢舊,此乃陛下從中國,非中國從陛下也」,言辭激烈。順治二年(1645年)五月,大順與南明弘光政權相繼被清軍摧毀,多爾袞認為大局已定,於六月重新下剃髮令。七月,又下令「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規定清軍所到之處,成年男子無論官民,限十日內盡行剃頭,削髮垂辮,不從者斬,以恫嚇抵抗軍民。江南地區不少人反抗剃髮令,嘉定三屠等亦由此引發[參 91]。
當時一些在華傳教士曾描述過當時一些城市的屠城情況。20世紀的法蘭西學院院士阿蘭·佩雷菲特認為:「建國後的最初幾年,整批整批的百姓遭到屠殺。強迫留辮子引起騷亂,結果都被殺害而倒臥在血泊之中[參 92]。」
- 漢臣與漢軍
清朝統治者為能使自己的王朝更長久,按歷代漢人王朝的傳統開設科舉,大力尊崇儒學,從中選拔統治精英以贏得漢族知識分子的支持。早在後金時期,努爾哈赤和皇太極就曾起用範文程、寧完我等漢八旗人士。崇德年間,又先後招降了洪承疇、吳三桂、孔有德、尚可喜、耿仲明及其統領的漢族軍隊。後來,這些前明將領在消滅南方反清勢力的過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參 91]。另外,康熙年間帶兵攻克台灣的水師將領施琅也是前明降將中為清朝立功的代表人物之一。晚清時期,漢族官員逐漸成為清王朝的中流砥柱,有虎門銷煙的林則徐;還有在消滅太平天國和捻軍中立下大功的曾國藩、李鴻章、左宗棠;又如在洋務運動中起到關鍵作用的張之洞、劉坤一;實行新式練軍的袁世凱等[參 10]。
清太宗皇太極即汗位後改變努爾哈赤對漢人的政策,釋放掠奪來的漢人奴隸,編莊別居,將加入漢軍八旗的明朝官員或後金提拔的漢人官員來管理。1633年皇太極下令從所屬的滿洲八旗的漢人壯丁中每十名抽出一名,組成一旗漢軍,這是皇太極組成漢軍的開始,並成為漢八旗的前身[參 10]。
隨著軍隊的發展,崇德二年(1637年),即皇太極稱帝改後金為大清的第二年,又分漢軍旗為兩旗。又過五年,崇德七年(1642年),把漢軍擴為八旗。至此,漢軍八旗正式出現,成為清朝三軍之一。所使用的旗幟和滿洲、蒙古相一致,即正黃、鑲黃,正白、鑲白,正紅、鑲紅,正藍、鑲藍。由於漢軍編成八旗,所有旗下成員都是旗人,也稱漢軍旗人。漢八旗中的原漢人後代與滿人同樣享受世襲待遇,亦有很多世襲佐領之職。漢軍旗人在司法上和滿洲旗人一樣,與民人同罪不同罰。乾隆年間,由於財政原因,漢軍八旗曾大量出旗為民,僅剩在後金時期便跟隨滿洲統治者漢軍勳舊之後。到宣統末年,漢軍旗人共有21596人,約佔旗人總數的6%[參 10]。
- 滿漢文化
一般認為,清朝統治者在保持滿貴族優先前提下,很大程度上採取漢化政策[參 93]。但一些研究遼金元清史的學者認為,清和遼金元一樣屬於征服王朝,漢化深度和速度均遜於北魏等滲透王朝;清室只推行對自己有利的漢化措施,並儘可能保留本族文化,而非全盤漢化[參 94][參 95]。
所有施政文書都以滿漢兩種文字發佈。自康熙起大力推行以儒學為代表的漢文化,漢傳統經典成為包括皇帝在內的滿族人必修課。滿族皇帝也納有漢族嬪妃,詳見滿漢通婚。儘管滿漢通婚的現象早已普遍存在,不過真正解除滿漢通婚禁令,是直到1902年清末新政才完全落實[參 96]。現在故宮還保存著不少乾隆穿漢服的畫像[參 97]。到乾隆中期,滿人幾乎全部以漢語為母語,滿文漸漸成為僅用於官方歷史記載用的純書面文字,並在使用中逐步為漢文所取代。部分史學者認為,正因滿人自動漢化才沒有在短時期之內覆滅,甚至奴化漢人。若無法漢化,則如南北朝的少數民族政權一樣,無法吸收漢族先進的文化而滅亡。支持儒化說者則認為,清朝皇帝只是有選擇尊儒,儒家的一些思想滿清皇帝也沒有完全接受,而儒家只是漢文化的內容之一,漢文化不僅僅只包括文字和儒家,還有衣冠、風俗禮儀、各種宗教信仰等[參 98] [參 99]。
西南土司 [编辑]
土司制度是在唐宋時期羈縻州縣制的基礎上發展而成的,其實質是「以土官治土民」,承認各少數民族的世襲首領地位,給予其官職頭銜,以進行間接統治,朝廷中央的敕詔實際上並沒有能夠得到真正的貫徹。有些土官以世襲故,恣肆虐殺百姓,為患邊境,「漢民被其摧殘,夷人受其荼毒。」[參 100]。
清康雍乾盛世时期,国力强盛,中央政府已经有足够的力量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雍正四年(1726年),鄂尔泰大力推行改土归流政策[參 101],即由中央政府选派有一定任期的流官直接管理少数民族地区的政务,“改流之法,计擒为上策,兵剿为下策,令其投献为上策,敕令投献为下策。”,“制苗之法,固应恩威并用”[參 102]。
首崇滿洲 [编辑]
作为统治族群和八旗军队中的主要组成部分,满洲人尤其被历代皇帝视为国家根本、朝廷柱石。满洲将士为清朝定鼎中原、以及之后平三藩、灭准部等战役中立下汗马功劳。故终清一代,“首崇滿洲”(又称“满洲根本”[參 103])是清朝的既定國策[參 104][參 105]。
清朝皇帝虽然常说“满汉一体”[參 106],但实则有别。雍正帝曾明言,“惟望尔等习为善人,如宗室内有一善人,满洲内亦有一善人,朕必先用宗室;满洲内有一善人,汉军内亦有一善人,朕必用满洲;推之汉军、汉人皆然,苟宗室不及滿洲,則朕定用滿洲矣。”[參 107]。满汉之异在皇帝眼中可谓一目了然。清朝时期,满洲子弟在政治或生活领域主要享有一下几类特权:
- 教育:清廷为宗室子弟特设宗学;觉罗子弟有觉罗学;普通八旗子弟有咸安宫官学等八旗官学;内务府子弟有景山官学等[參 108][參 109];
- 科考:除科举之外,另有笔帖式供满洲子弟进入仕途[參 110][參 111];
- 补缺:清朝高级文武官职一向有满(旗)汉缺之分。满洲人可任汉缺,反之除个别情况外[參 112][參 113],理论上是不可能的;
- 律法:清代满汉(旗民)不同刑。例如正身旗人[註 31]犯充軍、流刑罪者有免發遣以枷號代替的特權[參 114]。此外,旗人司法權也獨立於民人之外。如駐防旗人觸法不归当地督抚管制,而由该地区驻防将军、都统负责。京旗子弟由步军都统衙门处理、宗室则由宗人府全权裁决。
- 生活待遇:清廷分拨满洲子弟以旗地,免赋税。旗地受国家保护,不得私自买卖[參 115]。除了旗地之外,清廷还负责分配房屋以供居住。此外,满洲子弟未成年者有养育兵政策,按月可得一定薪资[參 116]。
- 隔离居住:清廷在全国各处八旗驻防地均设置“满城”供兵丁居住,汉人不得随意出入满城[參 117]。东北满洲故地无满城之分则设置柳条边,防止汉人进入“龙兴之地”[參 118]。
过份安逸的生活终使满洲人的风俗从骑射民族的勤俭朴实变为奢华糜废[參 119],以至于可用于国事之人越来越少。随着国力日衰,清政府对满洲人的生计问题已然鞭长莫及。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清帝逊位,民国建立,“首崇满洲”之国策也随之寿终正寝。
蒙古政策 [编辑]
清朝在外藩蒙古地區建立盟旗制和札薩克制,對蒙古部落採取因俗而治、多封眾建的政策。旗是分解原來的部落而組成。每盟設盟長、副盟長各一人,掌管盟務。盟長先由各旗會盟時,從旗長即札薩克中推選。後來改為清朝理藩院開列盟內札薩克,由皇帝任命。其外每盟各設備兵札薩克一人,管理軍務。有的盟還設幫辦一二人,協理盟務。旗是軍政合一的地方政權機構,每旗設旗長一人,即札薩克,掌全旗要務,可以世襲。又設協理台吉襄贊旗務。其屬有管旗章京、副章京及參領、佐領、驍騎校等。旗盟官員多是原蒙古各部落的貴族,並被冊封為札薩克親王、郡王、貝勒、貝子、公、台吉等爵位[參 10]。
盟是由各部定期會盟而形成的機構,主要職能是監督各旗札薩克。若干相鄰的旗為一盟,盟有盟長,由朝廷直接任命,多選旗長中勢力大、威望高、與中樞關係親密者任之。盟為監察區,不屬行政單位。當時主要有哲裡木、昭烏達、錫林郭勒等盟。各盟旗直接對朝廷負責,受理藩院的管理。另外,在內蒙古地區設熱河都統、察哈爾都統和綏遠副將軍,率軍駐防要地,以加強軍事控制。但各都統、將軍不干涉行政事務。[參 120]如科爾沁部一類可以自治,察哈爾與土默特則被取締。
清朝對外札薩克蒙古盟旗的管轄,中央有理藩院的典屬、柔遠清吏司等機構,地方上有駐紮大臣。定邊左副將軍即烏里雅蘇台將軍,為漠北蒙古地區的最高官員,下設烏里雅蘇台參贊大臣二人,與將軍共同管轄喀爾喀諸部盟旗。科布多參贊大臣及幫辦大臣管轄杜爾伯特、輝特、新土爾扈特等盟旗及札哈沁、阿明特、烏梁海等旗。庫倫辦事大臣掌中俄交涉事務,其屬恰克圖辦事司員等人,負責監督中俄貿易[參 10]。
清王朝統一蒙古各部後,對蒙古的統治策略是,既要使其不再成為朔方邊患的勢力,又要籠絡其奴隸主們統治蒙古族人民,使蒙古成為清政府統治全國的一支重要軍事力量和清帝國北部疆域不設防的屏障。[參 121]包括在蒙古大力扶植推廣藏傳佛教,有效的收服人心,維護蒙古地區安定局面。蒙古人一向信藏傳佛教中的黃教,滿人一直重視籠絡大喇嘛,如哲布尊丹巴與章嘉呼圖克圖;與此同時,蒙古八旗亦成為清朝軍隊的一支生力軍,在征討噶爾丹的過程中喀爾喀蒙古八旗曾發揮過重要作用。晚清時的博多勒噶台親王僧格林沁的部隊是清朝最後的八旗勁旅[參 10]。
藏族政策 [编辑]
清代西藏地方官府為噶廈。清朝將西藏納入版圖後為加強對西藏的治理曾採取一系列重大措施,建立政教分離的制度。當時清政府的治藏政策有設置駐藏大臣,訂立治藏章程;派駐官兵,整頓藏軍;設立台站,釐定疆域等。乾隆十六年(1751年),清政府平息頗羅鼐之子珠爾默特納木扎勒叛亂後決定廢除札薩克郡王監政的權力,設立噶廈衙門,由駐藏大臣與達賴喇嘛共同領導。噶廈為總管藏務衙門,設三品官噶倫四人。下設商上,為分管財政的機構,除以噶倫一人管理外,設四品仔琫(孜本)三人,商卓特巴二人。還有專掌糧務的葉爾倉巴、管理拉薩城的朗仔轄、掌刑名的協爾幫、掌馬廠的達琫及第巴等四至七品的各種名目官員。後藏也設四品商卓特巴、葉爾倉巴,五品達琫等官員,掌管相應的政務。武官則有四至七品的戴琫(代本)、如琫、甲琫、定琫,從幾人至百多人。凡前後藏皆有營寨,按其地理險易和大中小,各設邊營官及營官,總計一百六十餘人。佛教在西藏盛行,喇嘛很多,有的喇嘛在噶廈、商上任職,而僧官又分國師、禪師、札薩克大喇嘛、札薩克喇嘛、大喇嘛、副喇嘛等,專掌教事[參 10]。
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清政府出兵打敗入侵西藏的廓爾喀(尼泊爾)後頒行《藏內善後章程》二十九條,對西藏的宗教事務、外事、軍事、行政和司法等做出詳細的規定,并加强駐藏大臣的权力。駐藏大臣与達賴、班禪的地位是平等的,而達賴與班禪之間則互為師徒。駐藏大臣作為清政府的代表,可直接向皇帝上奏。達賴、班禪上奏事宜必須通過駐藏大臣轉奏。此外,達賴、班禪及以下呼圖克圖十八人、沙布隆十二人等活佛轉世,稱為「呼畢勒罕」,即奔巴金瓶掣簽,均由駐藏大臣監督。
清朝治藏期間,清政府振興西藏經濟的措施有改革烏拉、租賦、錢法、貿易制度;活躍民族貿易;創報、興學、發展農牧工礦業和加強交通、郵電事業的開發等。[參 122]清末時為防止英國殖民者對西藏的滲透,川滇邊務大臣趙爾豐等決定在川邊藏區進行改土歸流、建置州縣等,以繼續加強中央政府對西藏地區的管理。宣統二年(1910年)川軍入藏後還曾計劃將改土歸流擴大到整個藏區並鞏固對藏南地區的控制,但因次年(1911年)武昌起義的爆發而作罷[參 10]。
維族與回族政策 [编辑]
天山山脈將新疆分成天山南北兩個區域。天山南路的大部分地區為維吾爾族居住,亦稱為回部。由於哈密、吐魯番率先歸服,被封為回部札薩克。乾隆平定大小和卓之亂之後,新歸附的地區不設札薩克,實行伯克制。伯克原來是回部的酋長,經清朝重新任命,按職責和品級稱「某某伯克」,共三十餘名目。最高的為阿奇木伯克,掌綜一城回務,三品至六品,其次為伊什罕伯克,掌贊理回務。四品至六品。其餘分掌地畝、田糧、稅務的,大抵四品至七品。在清朝所封的札薩克郡王和諸伯克之上,清朝還派駐伊犁將軍,掌天山南北最高軍政大權,下設參贊大臣一人輔之。又設塔爾巴哈台參贊大臣,喀什噶爾參贊大臣及幫辦大臣,葉爾羌辦事大臣及幫辦大臣,和闐、阿克蘇、烏什、庫車、喀喇沙爾辦事大臣等。乾隆末年以後,內地漢人和回民開始遷往新疆(以天山北路為主),把大片不用的牧場變為戶屯。到十九世紀初,這些定居北疆的移民已達數十萬人。在烏魯木齊,1808年時各縣的民戶農田數量已達到1775年的十倍[參 10]。
人口 [编辑]
明末清初,因為流寇擾亂、清兵入塞、入關戰爭與三藩之亂的關係造成人民生命與財產的損失。而飢饉、瘟疫使得中國人口又一次的急速下降。史學家葛劍雄認為明清之際人口的跌幅估計可達40%,從崇禎元年(1628年)以來平均每年下降19%,至順治末年達到谷底[參 123]。另一種說法則認為,人口隱匿數量遠大於人口損失數量,而真正人口損失最大的時期就是滿洲入關之後的戰亂時期,以及各種的滅絕性種族屠殺。康熙二十年(1681年)後,清廷平定三藩之亂並佔領臺灣,經過康雍乾盛世獲得長期的休養生息,人口得以迅速增加。清初人口數量未明確,史學家姜濤估算康熙十九年(1680年)前後,人口增長到1億;趙文林推估在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超過1億。除國家安定之外,中國人口有賴占城稻與玉米、花生、馬鈴薯等新興糧食作物的推廣以支撐龐大的糧食需求。到乾隆時期,全國人口正式突破2億,到鴉片戰爭前夕的道光十三年(1833年)又猛增到4億[參 124]。清朝人口的增長一反中國人口過去的波浪式增長型態,呈現斜線上升[參 125]。十九世紀時,清朝因為太平天國的起事、捻亂與回亂等戰亂損失不少人口;光緒年間又發生不少天災,光緒三年山西、陝西發生旱災,因飢荒與暴亂而死的人達一千萬以上。最後加上海外移民風氣日盛,因此到清朝滅亡時,中國人口維持在4億3千萬多人,與道光年間的人口數差不多[參 126]。
- 移民潮與華僑
由於中國長年的戰亂與屠殺,產生許多真空地區,而後又因為人口大量提升,使部份省份人口過剩,這些都帶動移民潮。例如明末領有四川的流寇張獻忠,他於1646年兵敗退出成都時,在四川進行空前的燒殺破壞:40萬人的成都只剩下20戶居民,人口從至少三百萬一度銳減到只有八萬人[參 126]。後來清廷推動以湖廣、陝西等各省人口填補四川地區,史稱第二次湖廣填四川。移民四川的趨勢歷經一個世紀,四川無疑是最大的一個吸收過剩人口的地區。清廷為保護其發祥地東北地區,於奉天(今遼寧省)設立柳條邊以禁止漢人向北移民。然而華北地區的貧民仍然因為生計偷偷移民。咸豐光緒年間,清廷考量俄國與日本有意指染東北,逐漸開放移民東北,並且在日俄戰爭後完全開放移民[參 126]。福建與廣東各省因為山多人狹,又靠海,許多人口移民海外。台灣早在荷西統治時期、明鄭時期就獲得閩南、粵東的移民,約有十餘萬人。清初因為防止如朱一貴事件等動亂發生,曾嚴格限制移民台灣。同治末年發生牡丹社事件,日軍一度侵台,這使得清廷積極開放移民台灣。到台灣割日前夕,已經有三百數十萬的移民人口[參 126]。早在十五、六世紀,閩粵人民就時常移民泰國、馬來西亞與印尼等東南亞地區,這些海外華人還建立蘭芳共和國。鴉片戰爭之後更多華人移民海外,主要以東南亞地區、美國西部、加勒比海群島為主[參 38]。清朝滅亡時,海外已有七百萬的華僑[參 126]。
- 永不加賦與攤丁入地
康熙後期,經過長時期的休養生息,社會已日趨安定,但人丁與地畝的載冊數增加遲緩。一方面由於土地與人口的清查不夠徹底,再者也由於地主以多報少之故,貧民迫於賦役的繁重而相率逃亡,人丁的統計並不確實[參 127]。康熙帝為確實掌握人口數,於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下詔「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賦」,以康熙五十年(1711年)在冊人丁數作為全國徵收丁銀的固定總額,以後新增者為「盛世滋生人丁」,從中央到地方均不得隨著人口的增加而增稅。但除補不易,弊端又無法避免。所以採取攤丁入地政策,廢除人頭稅(丁稅),併入土地稅內。這使得無產者沒有納稅負擔,而地主的負擔增加,對於清朝人口的持續增加、減緩土地兼併、以及促進工商業的發展有一定的作用[參 125]。
- 人口普查
1741年乾隆帝時期,戶部有感於人口的增長,有必要對人口登記制度加以檢討,並徹底改變戶口統計與管理制度,以掌握人口真實情形。然而卻遭到廷臣蘇霖渤等人們的反對,他們認為實施人口普查對維護統治沒有實質意義,各省戶口殷繁,「若每歳清查,誠多紛擾」[參 128]。到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湖北東部發生災害,由於賑濟的人數超過地方登載的戶口總數,經過清查發現,有些縣份在每年上報人口數都含混交代。乾隆帝大怒,要各省督撫全面展開人口清查。隔年,保甲嚴格執行人口普查制度,共增加43,534,131人,此後全國各省人口數較以往更接近實際人口數。人口查報也成為保甲的一項重要職責[參 125]。無論在乾隆四十年(1776年)前後,人口統計都限於各省。而且京師順天府、八旗、黑龍江、新疆、蒙古、西藏、台灣、雲貴川廣地區居住的少數民族等並未列入戶口統計中,不管何時見於官方記載的人口均低於實際人口數。葛劍雄以為乾隆四十一年至道光三十年的戶口統計數基本上是較可靠的[參 129]。
| 年代 | 戶數 | 口數 | 備註 |
|---|---|---|---|
| 順治八年(1651年) | 人丁10,633,326戶 | 這是清朝第一次人口統計,其中人丁指成丁(十六至六十歲的男子)或是指賦稅基本單位。 | |
| 順治十二年(1655年) | 人丁14,033,900戶 | 推算為4、5千萬人 | [參 124]。 |
|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 | 高王凌推算7、8千萬人[參 130] | 去年清廷平定三藩之亂並佔領臺灣。 | |
| 葛劍雄推算1億3千萬人[參 131] | |||
|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 | 何炳棣推算1億5千萬人 | [參 132]。 | |
|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 | 人丁24,621,324戶 | 康熙帝為確實掌握人口數,宣布永不加賦,自康熙五十二年起人口数字分成應繳稅的“人丁户口”和不需繳稅的“盛世滋生人丁”。 | |
| 雍正二年(1724年) | 人丁26,111,953戶 | 推算為8、9千萬人 | [參 124]。 |
| 雍正十二年(1734年) | 人丁27,355,462戶 | ||
| 乾隆六年(1741年) | 143,411,559人 | 本起统计制度廢除人丁,改为统计口数(含大小男妇),此後人口穩定成長。 | |
| 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 | 221,027,224人 | ||
| 乾隆四十年(1775年) | 264,561,355人 | 保甲嚴格執行人口普查制度,增加43,534,131人,此後全國各省人口數較以往更接近實際人口數。 | |
| 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 | 約301,000,000人 | [參 126]。 | |
| 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 | 313,281,795人 | ||
| 嘉慶十七年(1812年) | 361,695,492人 | 天災、川陜楚白蓮教和各地起事不斷,造成人口傷亡,也影響人口查報。 | |
| 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 | 383,100,000人 | ||
| 道光十三年(1833年) | 398,942,036人 | 鴉片戰爭前夕[參 124]。 | |
| 咸豐元年(1851年) | 432,164,047人 | ||
| 咸豐二年(1852年) | 334,403,035人 | 太平天國進入長江流域,華北有捻亂,影響人口查報[參 126]。 | |
| 宣統三年(1912年) | 347,902,565人 | 到宣統年間(1910年至1911年間),清廷再度實施人口普查,至本年完成。本年清朝滅亡,中華民國成立[參 133]。 | |
| 註:本表主要以《清實錄》為主,僅用於觀察人口變化的狀況。雖然文獻中的人口數字都是一些近似值,並非完全準確,但即使統計誤差為上下十個百分點,這個數字仍然是相當龐大的[參 125][參 126]。 | |||
經濟 [编辑]
清朝人口大增,乾隆時期已達三億,相對使糧食作物的產量需要更加提升。清朝採取開墾荒地、移民邊區及推廣新作物以提高生產量。由於國內與國外的貿易提升,經濟農業也相對發達[參 12]。手工業方面改工匠的徭役制為代稅役制。產業以紡織和瓷器業為重,棉織業超越絲織業,瓷器以琺瑯畫在瓷胎上,江西景德鎮為瓷器中心。清朝商業發達,分成十大商幫。其中晉商、徽商支配中國的金融業,閩商、潮商掌握海外貿易[參 134]。清朝曾實施海禁政策,直到佔領台灣後,沿海貿易才稍為活絡,貨幣方面採銀銅雙本位制。康熙晚期為防止民變,推行禁礦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阻礙工商業的發展[參 135]。
農業 [编辑]
清代的土地仍可分为官田和民田两大类。清朝入關後,1644年順治帝頒布圈地令[參 136]。有主與無主地被滿人圈占,统称“官庄”。大量农民不得不弃家逃亡,或者沦为新主人的奴仆。圈地主要執行三次,以北京附近的顺天、保定、永平、河间四府最為突出,直到1685年康熙帝宣布廢止而終。至於全國其他原明朝皇室或地主的土地,清廷稱其為“更名田”,分配給無地農民使用,或是被新地主霸占。据统计,这种土地的总数不下二十多万顷[參 137]。清代也拥有不少屯田,屯区多在新疆等边疆地带。清帝推行令民墾荒的政策[參 138]。使得華北、華中地區先後著令准墾,一些邊疆如新疆、青海、海南、台灣等省於清朝中葉先後實行開墾政策,而東北地區直到清朝後期才准許大量漢人前往開墾[參 139]。
- 水利設施
清初,在康熙時期進行的多項水利興修。明末清初,黃河、淮河下游堵塞,京杭大運河也受阻塞。康熙帝時大力修治黃河,任靳輔為河道總督,採用疏導和築堤的辦法將黃、淮故道逐漸修復,使這一帶的農業生產在一段較長的時間裡減少水患的威脅。1713年康熙帝成功修浚位於北京的永定河,使舊河兩岸的「斥鹵」變為膏腴良田。另外,雍正時修築江浙海塘也是保護農田的水利工程。清朝的耕地面積於康熙時期逐漸提升[參 124]。江南、湖广與四川等地的土地比中原地肥沃許多,湖广更有“湖广熟,天下足”之譽稱[參 140]。
- 糧食作物
由於清朝人口成長超過可耕地發展速度,如何維持龐大人口有賴占城稻與一些新的糧食作物。占城稻在中國有一段長期的發展時間,到明清時期發展成五十日到三十日即可收穫的品種,使得二次收穫,甚至三次收穫變成可能。此外早熟稻耐旱,可在高原或山坡地種植。從宋朝初期到清朝道光年間,稻米產量以及耕種面積都增加一倍。一些從美洲引進的糧食作物也開發許多原先不擅種植的地形,以提高糧食生產面積。例如比較乾旱的高原有賴玉米與甘薯,更加崎嶇的山地則依靠馬鈴薯。到嘉慶年間,這些高原都種滿新一代的糧食作物。而河川沿岸的沙地則大量種植花生,約十八世紀到十九世紀才由南方推廣到北方[參 12]。
- 經濟作物
清朝的經濟作物种植面积也逐漸擴大,促进商品经济的活跃。棉花在清朝已是十分重要的经济作物,其產地遍及全国,其中江苏、浙江、河北、河南、湖北、山东等地都是著名的产棉区,甚至连农业发展较晚的奉天,也成了外输地区之一。產棉量以河北保定一带,长江中下游的松江、太仓與通州一带,以及上海等地最大。烟草原产地是美洲,明中叶以后开始传入中國,最早的种植地区是福建。种烟草获利很高,重要產地以陕南汉中、城固,山东兖州,湖南衡阳等地為主。湖南的衡烟、陕西的蒲城烟、北京的油丝烟、山西的青烟、云南的兰花烟、甘肃酒泉的水烟(又名西尖),均负盛名。甘蔗產地以華中、華南為主,江南、四川與台湾等地的制糖业非常发达。蠶桑業以江蘇浙江的蘇州、湖州、嘉興、杭州和廣東的廣州最為發達,已成為當地農民的重要生產活動[參 139]。
手工業 [编辑]
清朝的手工業在康熙中期以後逐步得到恢復和發展。至乾隆年間,江寧、蘇州、杭州、佛山、廣州等地的絲織業都很發達。江南的棉織業、景德鎮的瓷器都達到歷史高峰。手工業分成官營與民營,由于工匠实行以银代役,所以顺治二年就下令废除废除工匠制度[參 141],官营缺乏必要的工匠而逐渐衰落。民间手工业興盛,例如云南民间炼铜場十分發達[參 142]。苏杭一带民间丝织中已有不少具有专门技术的人,站在一定的地方等待雇用[參 143]。
- 製瓷業與紡織業
瓷器制作技术改进,產量也大幅提升。例如江西景德镇瓷窑所烧造的御瓷产量在雍正六年(1782年)时,一年之中生产十数万件御器[參 144]。玻璃制造有较大的进步,清宫玻璃厂能生产透明玻璃和多达十五种以上的单色不透明玻璃,造型也丰腴美观[參 144]。丝织技巧也有了新的提高,出产的重要提花品种有妆花纱、妆花缎、妆花绢等[參 144]。广东的「女儿葛」是广东增城的少女用一种葛藤的丝织成,質量極優[參 145]。当时的棉织业以松江最为发达,技术最好,而染色、踹布业则以芜湖、苏州为最先進。
- 勞雇關係
清朝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关系,主要是通过买与卖来体现的。不仅全部劳动成果全归雇主,而且在人身上也很少自由[參 146]。在这些行业中,劳动者的工资是“按件而计”的;而且按照工匠技术的高低和工作的繁简論定工價[參 147]。劳动者所得的工资,已经是根据劳动的熟练程度来规定。劳动者也比过去有较多的自由。例如苏州丝织业作坊中的劳动者,“倡众歇作”,要求增加工价,可以“另投别户”,追寻较好的待遇[參 148]。
商業 [编辑]
在明清時期的農業和手工業進一步發展的基礎上商業也很發達,商品貨幣經濟空前活躍。由於農業中商品性生產擴大,農產品越來越多地變為商品,出現許多專門化的經濟作物地區,為手工業生產提供原料,或者直接供應消費者。例如養蠶地區為調劑桑葉的供需,出現專賣桑葉的「青桑行」和「葉市」。一些經濟作物如蔗糖行銷國內外,茶葉於十八世紀輸出激增。糧食作物除大量供給城市居民食用外,還有不小的部分用於釀酒、油和豆製品加工等。這些產品自然都是為供應市場而生產的[參 149]。
- 商業城市
商品性生產的發展,商品流通範圍的擴大,促使一些新的工商業市鎮的興起和發展,例如漢口鎮和朱仙鎮就是位處交通樞鈕點而興起,而佛山鎮和景德鎮專司生產如絲綢、瓷器等高價值產品的城鎮。至嘉慶年間,這四鎮並稱為「四大名鎮」。其他興起的尚有于江泾、震泽镇等等[參 149]。许多重要城市如北京、苏州、江寧(今南京)等地,也更趋发达。例如北京的居民已不下百万,一切生活所需,都从商业渠道取得,不能一日无贸易。當時尚流行“天下四聚”的说法:“天下有四聚,北则京师(北京),南则佛山,东则苏州,西则汉口。然东海之滨,苏州而外,更有芜湖、扬州、江宁、杭州以分其势,西则惟汉口耳[參 150]。”
- 商幫
與此同時,金融業與貿易業發達,商人分成十大商幫。其中晉商、徽商支配清朝的金融業,閩商、潮商掌握海外貿易[參 134]。廣州的行商與揚州的鹽商都是最闊氣的商人,山西商人掌控全國銀號。
貨幣制度 [编辑]
清朝货币大体上採白銀與銅錢並用的銀銅雙本位制,大数用银,小数用钱,但银的地位更见重要。因海外貿易發達,白銀大量從國外輸入,康雍乾盛世流通的外国银元除西班牙银元外,还有葡萄牙银元、威尼斯银元、荷兰银元、法国银元等。鸦片战争前后,需要固定形式的银币出现,正式使用机器铸造银币则是鸦片战争以后的事。鴉片戰爭前,由於英國將大量鴉片銷入中國,導致中國白銀大量外流,需要更多的銅錢才能換取白銀。由於白銀是百姓納稅的固定貨幣,這帶動通貨膨脹,嚴重惡化經濟。使得曾經於1651年顺治帝发行纸币,到1843年咸豐帝又发行大清宝钞與户部官票等纸币,以穩定清朝經濟[參 149]。
海外貿易 [编辑]
清廷对于民间海外贸易厉行海禁政策;对于外国来华贸易,仍沿袭明代的朝贡制度加以控制。最初与清朝发生朝贡关系的,主要还是南洋和东南亚诸国,但有许多限制,如贡期和随贡贸易的监视等都作严格的规定。对于西方殖民国家来华商船的限制就更严。只许它们停泊澳门,与澳门商人进行贸易,每年来华贸易的大小船只,不得超过二十五只。1685年才允许外商到前述口岸通商[參 149]。
清廷放宽海禁後,准许外商在指定口岸通商后,逐步建立一套管理外商来华贸易的制度,主要有公行制度和商馆制度[參 149]。浙江、福建與廣東地區盛行海外貿易,人民時常與日本、琉球、東南亞各國及葡萄牙、西班牙與荷蘭等西洋各國展開貿易。到十八世紀還有英國、法國與美國,其中英國幾乎獨佔對華貿易。西洋各國與日俱增的需要清朝的絲綢、茶葉與甘蔗,然而清朝對西洋事物需求不大,使得中國對外貿易呈現大幅出超的情形。大量銀元流入中國,增加貨幣流通量,刺激物價上漲,促進商業繁榮[參 149]。在此期間,中國沿海以泉州、漳州、廈門、福州與廣州先後崛起,成為貿易大城,操控對外國際貿易[參 149]。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由于外商频年不断的掠夺和违法行为,清廷只保留广州一地為通商出口。到十九世紀,英國在印度種植鴉片,並且大量銷往中國。這使得中國對外貿易逆轉為入超。鴉片的問題引爆鴉片戰爭,中國戰敗後門戶大開。南京條約不但開放廈門、上海、寧波、福州、廣州等五口通商口岸給外國人。隨後陸續的不平等條約使外國人大量來華投資,並且建立租界,加速對清貿易[參 149]。
宗教 [编辑]
佛教 [编辑]
清朝自康熙至乾隆,雖然总体上對於佛教(藏传佛教除外)較為冷淡[參 151],不過對於穩定社會仍有一定的幫助[參 152]。乾隆:「彼為僧為道,亦不過營生之術耳。窮老孤獨,多賴以存活。其勸善戒惡,化導愚頑,亦不無小補。」清朝皇帝多與僧人來往,順治帝先後與名僧憨璞性聰、玉林通琇、茚溪行森和木陳道沁等互相交流,順治本人曾削髮打算出家,他所寵愛的董鄂妃在他的影響下也棲心禪學。再如康熙在外出巡,每往名山巨剎,為之題字撰碑。雍正喜讀《金剛經》,也多與佛教徒往來,選編語錄,儼然以禪門宗匠自居[參 152]。
不過佛教無限制的發展,對統治者也有不利之處[參 152],如果太多人民出家,政府徵稅的對象就會減少,寺院上層兼併土地,發展寺院經濟,就會加強土地集中的程度,激化社會矛盾,一些犯法的人,往往藏身寺廟作為躲避懲罰的手段,某些「聚眾為『匪』之案」,甚至「多由『奸邪』僧道主謀,「平時『煽惑』愚民,日漸釀成大案。」,因此清朝一方面保護佛教,另一方面又對之加以限制[參 152]。清朝限制佛教的辦法主要有三種,設置僧官[註 32][參 152]、實行度牒制度[註 33][參 152]與不許擅造寺廟[註 34][參 152]。佛教在限制下仍有一定影響力[註 35][參 152]。佛教各派,除了禪宗還算盛行之外,其精神日趨世俗化,宗風也隨之衰落。另外如淨土宗、律宗、也僅能保持典型。乾隆時,曾禁止各地建立新寺院,民間出家為僧者也受限制。士大夫雖喜談佛學,但只是談論佛理,沒有興隆佛教的意願[參 151]。
清朝為籠絡內外蒙古、青海、西藏外族,優禮和尊崇藏传佛教(亦称喇嘛教)[參 153],順治八年,特於北京建造一大喇嘛廟,度喇嘛一百餘人,皆內府諸旗王公屬下滿州人[參 153]。雍正帝曾得喇嘛之助繼位,之後以其潛邸改建為雍和宮大喇嘛廟[參 153],成為北京也是當時中國最大之喇嘛廟[參 153]。雍正五年,又為蒙古之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建大喇嘛廟,發帑銀十萬兩之多。並尊哲布尊丹巴為喀爾喀大喇嘛,其地位與西藏之達賴、班禪鼎立為三,後世稱為「活佛」[參 153]。乾隆帝曾經把藏传佛教作為解決現實社會矛盾的方法[參 154][註 36]不過也以理藩院來控管其發展。藏传佛教雖然表面上受到君王的禮遇,不過事實上不像元明前兩代如此興旺,乾隆末年發生川楚教亂,使藏传佛教漸走衰落之途[參 154][參 151]。
道教與民間宗教 [编辑]
道教在宋朝最為盛行,之後元明兩代對其仍為優遇[參 151],到了清朝,帝室雖然也信奉道教,但不如前代之盛行[參 151],清朝對道教的政策與對待其他宗教一樣,既保護又加以控制[參 155]。清朝的道教在明朝衰落的基礎上,進一步走向衰落。其主要原因如下:
- 滿族統治者對道教素無信仰,他們在入關前尊奉藏傳佛教格魯派,乾隆時又宣布黃教為國教。
- 清朝在思想上更加重視程朱理學,宣揚「忠」「孝」觀念,以束縛人們思想,麻痺人們鬥志。他們收羅一些理學家,如李光地等,纂修性理精義等書,頒行天下。而這些理學家則對釋、道兩教進行攻擊。
- 基督教傳入中國後,也使部分群眾改信其教。
- 民間秘密宗教的發展,這些民間宗教往往是正統道教的流衍,因此道教實際上慢慢演變成這些民間宗教[參 155]。
衰落最根本原因是時代發生急劇的變化[參 155]。商品經濟的發展,生產水平的提高,世界交流的頻繁,科學技術的傳入和進步,新文化、新思想的興起,這些衰落的表形,使其在政治上的地位日益下隆;另外道教教義學說陳陳相因,已停滯不前;道教上層人物日益腐化,失去群眾;道教也與儒佛兩教教日趨融合,使其自身的特點日益消退[參 155]。
由於正統的道教逐漸衰落,促成民間宗教的崛起[參 156]。其為道教的變種與流衍。因為他們被統治者視為「邪教」,而只能秘密傳播,但傳播的範圍卻很廣泛[參 156][註 37]這些的民間宗教,名目不下數十百種[參 156][註 38]。
民間宗教的思想內容,大量抄襲佛、道、儒等各家的教義,但也有不同之處[參 156]。其中最多宣傳的東西,是關於彌勒等神佛下凡和劫變的觀念,以及關於「真空家鄉,無生父母」的信仰[參 156]。民間宗教的所有這些宣傳,無疑是一種封建迷信,表達人民的不滿和抗議,它給人們以安慰和希望,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人們要求改變現實願望,因此容易被人民所接受,可以成為組織,號召貧苦群眾參加起義的工作[參 156]。有些民間宗教,還有明確的「反清復明」思想[參 156],如清茶門教宣傳,「清朝已盡,四正文佛落在王門;胡人盡,何人登基;日月復來屬大明,牛八元來是土星[參 157]。」這些民間宗教如白蓮教與天地會,在清朝中葉以後,發動許多起義活動,如:川楚教亂、林爽文事件等等,對清朝國力造成很大的損傷。
伊斯蘭教 [编辑]
從元朝開始,西域伊斯蘭教教徒大量來到中國各地[參 151],伊斯蘭教信徒居住於甘肅、陝西、四川、山西、直隸、廣東、雲南等省。清廷對伊斯蘭教採取放任的態度,尊重他們的信仰,用他們的法律來處理紛爭[參 151],但是比起元、明前兩代來說較為沒落[參 158],清朝防制回人的法律極嚴,內地各省,回人犯法,判罪較一般犯人為重,凡罪當流徒,一般人民可申請存留養親者,回民卻不得申請[參 158]。在回疆,清朝每於重要所在分建漢、回二城,限制回民的自由,並禁止漢回通婚,在公文書中,則民、回別稱,表示將回民排斥於一般平民之外[參 158]。
由於受到清朝及漢人的壓制,在清朝統治期間,清朝末年時,甘肅、陝西、雲南這三省曾發動叛亂[參 151]。康熙順治年間,甘州回民丁國棟、米喇印起兵造反,乾隆年間的大小和卓之亂,嘉慶年間張格爾據浩罕叛,道光同治年間的陝甘回變與雲南回變一時俱起[參 158]。
基督教 [编辑]
滿清入關後,湯若望、南懷仁等教士,先後被任命為欽天監[參 159],他們利用職務之便來傳教,雖然一度受到康熙獄曆的打擊[參 159],不過隨著康熙帝開始親政後,翻案成功重新執掌欽天監來繼續傳教[參 159],康熙對於天文曆算,火炮之學很有興趣,曾叫傳教士徐日昇、白晉等人輪流進講[參 159]。並以他們擔任通譯及處理外交事務[參 159]。如:徐日昇、張誠隨索額圖參加中俄尼布楚條約談判,充當翻譯和參謀。清朝對定居中原的西方傳教士採取禮遇態度。其中,順治帝特別倚重德國耶穌會士湯若望,並尊其為「瑪法」(滿語「爺爺」的意思)。在隨後的一百多年前,「欽天監」皆由耶穌會士掌管。
耶穌會傳教士對於中國原有的風俗習慣,抱持容忍態度[參 159]。教徒祭天、祭祖、祭孔者盛行,雖然與教義互相衝突,但都以默忍[參 159]。不過到了17世纪末至18世纪初,天主教内部发生“礼仪之争”。依照道明會傳教士的指控,罗马教皇下令禁止教区内的传教士使用耶稣会的中文词汇“天”和“上帝” 来称呼天主,也禁止中国信徒祭拜祖先與孔子[參 159]。这与当初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以及其后的传教士在中国传教时所采取的本土化政策截然相反[參 159]。清政府对此十分不满,认为这样做有违中国敬孔祭祖的传统[參 159]。康熙帝于1700年批示说:“敬孔敬祖为敬爱先人和先师的表示,并非宗教迷信”。
双方争持不下,最后清廷下令必須遵循「利玛窦规矩」传教,不然就不准傳教,逐出中國。是為「禁教令」[參 159]。1722年雍正帝徹底推行禁教令,使得清朝初年西方基督教在中国传教被终止[參 159],到了道光帝時,連欽天監也不任用傳教士。不過清朝皇帝對於教禁並沒有徹底禁止[參 159],嘉慶年間(1807年),新教教士英國人馬禮遜,曾藉工作之便私下在廣州進行傳教的工作[參 159]。
鴉片戰爭後,清廷雖並未正式撤銷禁令,但歐美各地的基督教教士隨著西方列強的船堅砲利前往中國傳教,這也使基督教充滿殖民者的色彩,於是基督宗教舊教、新派,傳播更為迅速[參 159],除了傳教之外,設立醫院和學校,對於中國文化和社會的演進,發生巨大的影響[參 159]。不過有些西方傳教士,擁有種族優越感,為傳教則不擇手段,引起中國人的反感,因此民教衝突不斷[參 160]。如鴉片戰爭後,歐美各國利用不平等條約,派遣大批教士潛入中國各地進行宗教活動,這些活動往往因為傳教士的個人品性及作為,而與中國傳統產生衝擊,如不理會傳統社會階級之分、強占土地(強行索回雍正禁教時遭沒收的土地房產)、袒護教徒干涉司法審判、下令教徒不得分攤並參與地方集體祭祀活動、直接要求北京政府撤換省級官員,甚至一些犯罪之人也藉由信教取得司法保護,引起教徒和非教徒的糾紛,加上民間以訛傳訛的負面謠傳,最終導致許多民眾則憤而紛紛起來焚燒教堂,驅逐或甚至殺害傳教士,收回被侵占的土地財物[參 160]。從1856年至1889年先後發生的教案多達三百多起,著名的有1870年的天津教案,1900年的義和團之亂期間,有數萬民中西方傳教士與基督教信徒慘遭殺害[參 160]。
文化 [编辑]
清朝統治中原後,推行的漢化政策比其他征服王朝還要深,然而清室也盡可能保留本族文化,並且維持本身文化與漢文化的平衡[參 161] 。清初以来,所有施政文书都以漢文、滿文两种文字发布。自康熙起大力推行以儒学为代表的汉文化,汉传统经典成为包括皇帝在内的满族人必修课。到乾隆中期,满人几乎全部以汉语为母语,满文渐渐成为仅用于官方历史记载用的纯书面文字。到19世纪,官方文件中的满文已基本为汉文所取代。然而儒家的一些思想清朝皇帝没有完全接受[參 162][參 163]。
根據資料顯示,在18世紀康乾盛世期間,歐洲前往中國的傳教士們將當時中國圖景呈現給歐洲人,而後引發在17世紀末至18世紀末的100餘年間,甚至直到19世紀初,歐洲吹起中國風。無論是在物質、文化還是政治制度方面,歐洲都對中國極為追捧,以至於在1769年曾有歐洲人寫道:「中國比歐洲本身的某些地區還要知名。」對中國風的狂熱追逐曾經是當時歐洲社會的普遍時尚。這種時尚滲透到歐洲人生活的各個層面,如日用物品、家居裝飾、園林建築等。1735年,法國神父翻譯並發表法文版《趙氏孤兒》後,造成非常轟動的中國戲劇熱[參 26]。然而西方也存在負面的聲音,認為中國朝廷過於獨裁與專權[參 26]。乾隆末年英國曾派遣馬戛爾尼出使清朝,在外交以失敗而歸國期間,副使斯當東見聞卻是:「遍地都是驚人的貧困....人們衣衫襤褸甚至裸體....我們扔掉的垃圾都被人搶著吃」。而馬戛爾尼本人則認為:「人民生活在最為卑鄙的暴政之下,生活在怕挨竹板的恐懼之中,所以人們膽怯、骯髒並且殘酷[參 30]。」
學術思想 [编辑]
清朝學術興盛,文人學者對明朝以前各朝代的種種學術都加以鑽研、演繹而重加闡釋,集歷代之大成,梁啟超稱清朝為中國的「文藝復興時代」[參 164]。鑑於晚明政治腐敗、內憂外患不斷,宋明理學流於空泛虛偽,致使清初學者多留心經世致用的學問。明朝亡於流寇、清朝定鼎中原後,一時學者痛定思痛,排斥空談心性的宋明理學與陽明學,推究各朝代治亂興衰的軌跡,提出種種改造政治與振興社會的方案,使清初學術思想呈現實用主義的風氣,發展出實事求是的考據學[參 9]。
- 考據學
考據學又稱為「樸學」,強調客觀實踐,有疑問時求證,具有科學精神。考據學專研訓詁、音韻和校勘等。而其治學遠宗兩漢的經師,有異於宋明理學,故又稱為「漢學」。以顧炎武、黃宗羲、王夫之並為明末清初三大儒,與方以智、朱舜水等人並稱清初五大師,顏元也是這一時期的大師[參 9]。顧炎武提倡「經學即理學」,提出以「實學」代替宋明理學,要學者直接研習六經。提倡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參 165]。著有《日知錄》、《音學五書》等,其學說發展成乾嘉學派。黃宗羲有「中國思想啟蒙之父」之譽稱,著有《明儒學案》、《宋元學案》,是中國學術史之祖。他保護陽明學,排斥宋明理學,力主誠意慎獨之說,蔚為浙東學派。王夫之強調實際行動是知識的基礎,認為歷史發展具有規律性,是「理勢相成」。其思想發展成船山學,後人編為《船山遺書》[參 9]。
- 民主思想
以民為主的思想於清初也開始萌芽,黃宗羲和顧炎武、王夫之提倡民權,所著的《明夷待訪錄》攻擊君主專制體制,提倡天下為主,君為客的觀點[參 166],倍受清末革命黨的推崇。部分學者認爲黃宗羲的思想是近代民主主義的思想,有西方學者稱黃宗羲為「中國自由主義的先驅」[參 9]。清初思想家唐甄所著《潛書》描述:「清興五十年來,四海之內,日益困窮,農空、工空、市空、仕空[參 167]。」,並指出皇帝是一切罪惡的根源,認為「自秦以來,凡帝王者皆賊也。」。不过满清统治中国后,对汉人实施一系列镇压,满清皇帝当然也不会接受民主思想。直到国势衰退时,满清统治者亦无意推行民主改革,因为其深知国民皆汉人,一旦实行民主,则必然导致满清垮台。
- 六經皆史
清代中期的考據學崇尚研究歷史典籍,對中國歷史從天文地理到金石銘文無一不反覆考證。當時分成吳、皖兩派。吳派以惠棟父子、段玉裁、王引之與王念孙為主,以「博學好古」為宗旨,恪守儒家法則;皖派以戴震為首,以「實事求是」、「無徵不信」為宗旨。他們“毕注於名物训诂之考订,所成就亦超出前儒之上”[參 168]。桐城派健將姚鼐提倡“義理、考據、詞章,三者不可偏廢。”[參 169]道光與咸豐年間,曾國藩又把经济与义理、考据、词章并列[參 170]。然而考據學到後來過分重視瑣碎事物的探究,為學問而學問,知古不知今。當時章學誠提出「六經皆史」,注重六經蘊含的義理,並使用於當代政治上,意圖矯正此歪風。鴉片戰爭後西學大量流入中國,考據學逐漸式微[參 9]。
- 西方思想
明末清初,隨著歐洲耶穌會傳教士來華,西學輸入中國,對於當時的學風由浮虛轉為務實,也是有相當的激勵作用。他們將西方科技介紹給中國人,擴大其知識領域,使中國的學術思想添增不少新成分。不过由于满清皇帝太过自傲,蔑视西方军事力量,仍以为八旗铁骑所向无敌,面对西方的先进枪炮全无还击之力,以致在鸦片战争中一败涂地。鴉片戰爭之後,大量西方科技與思想帶動中國近代化革新。此時學者如龔自珍、魏源與康有為等人繼承章學誠的說法,並進一步要求改革祖宗的法制,來應付內憂外患的局勢。龔自珍講求經世之務,志存改革,追求「更法」。魏源的《海國圖志》主張「師夷長技以制夷」,馮桂芬的《校邠廬抗議》主張「以中國之倫常名教為原本,輔以諸國富強之術」。康有為與梁啟超主張君主立憲。他們吸收來自西方的知識,先後推動自強運動與維新運動,這一波改革風潮最後引發清末新政與辛亥革命[參 9]。
文學 [编辑]
清朝文學多元發展,兼容並包歷代之文學特色[參 164]。明朝以前的文學發展多表現在聲韻、格律、句法、結構的因襲或創變;清朝承接各代文學成果,先後形成許多學派,將各種在明朝以前已式微的文體重新復興,並繼明末進一步發展各類小說、戲曲;另外,因不同地區、民族互動而呈現出語言風格多樣化之文學面貌,於古體詩、近體詩、駢體文、散文、賦、詞、曲、小說、戲曲皆然。由於語言轉變較微妙,往往被人忽視,造成清朝文學缺乏明顯特徵與創造力的一般印象。整體而言,清代文學面向相當複雜多樣,但質量上也良莠不齊[參 171]。
- 散文
清朝前期出現風格率真、浪漫的小品文,以張岱、李漁與袁枚為主;又有侯方域、魏禧、汪琬合稱「清初散文三大家」[參 172]。但是他們的文風不受道學學者支持,這些學者發起復興唐宋文風的古文運動,此即桐城派。創始人方苞與劉大櫆、姚鼐有「桐城三祖」之稱。姚鼐是桐城派的集大成者,他的古文主張,在提倡「義理(內容合理)、考據(材料確切)、詞章(文辭精美),三者不可偏廢。」講究義法,提倡義理,要求語言雅潔,反對俚俗。後來曾國藩發展成湘鄉派,惲敬、張惠言發展成陽湖派[參 173]。
- 詩
清朝的詩風甚盛[參 173],以帝王、宗室為首,官方大力提倡詩學,自清聖祖以後諸帝主導官修《御定全唐詩》、《御選唐詩》、《御選宋金元明四朝詩》、《御定全金詩》、《御定佩文齋詠物詩選》、《御定歷代題畫詩類》、《御選唐宋詩醇》、《欽定熙朝雅頌集》、《御定千叟宴詩》、《欽定千叟宴詩》、《欽定重舉千叟宴詩》、《上書房消寒詩錄》、《三元詩附三元喜宴詩》、《御定歷代賦彙》以及各代皇帝之《御製詩集》,如清高宗酷愛作詩,一生作《御製詩》五集,共計十餘萬首,每作一首詩便令詞臣注釋,若詞臣不得內容原委則准許其回家查閱典籍[參 174],多羅安郡王瑪爾渾選宗室王公詩為《宸萼集》。皇帝也將詩詠作為聯繫、攏絡官員的方式[參 175]。
清初詩家首推錢謙益、吳偉業與王士禎;康熙中後期,江南地區出現王式丹、吳廷楨、宮鴻曆、徐昂發、錢名世、張大受、管棆、吳士玉、顧嗣立、李必恆、蔣廷錫、繆沅、王圖炳、徐永宣、郭元𨥤合稱「江左十五子」。乾隆時期袁枚、蔣士銓與趙翼並稱江左三大家,同時黃景仁與鄭板橋也以詩聞名。嘉慶、道光年間文人廣結詩社,京師與揚州風氣最盛,以消寒詩社最知名,代表人物有顧蓴、夏修恕、程恩澤、陶澍、朱珔、吳椿、梁章鉅、潘曾沂、胡承珙、李彥章、劉嗣綰、周之琦、林則徐、徐寶善、卓秉恬。被稱為「詩界革命」的詩歌改良運動產生於維新運動,其代表有黃遵憲的以写作反映时代的社会詩,其餘如譚嗣同、唐才常、康有為、蔣智由、丘逢甲、夏曾佑均有作品存世。於清末又發展出同光體,代表作家陳三立、陳衍、沈曾植等,且延續到辛亥革命後。清朝詩論學說分成沈德潛的格調說、王士禎的神韻說、袁枚的性靈說與翁方剛的肌理說[參 173]。
- 詞
詞興起於隋唐的「燕樂」,兩宋發展達高峰,至元朝衰微,延續至明朝則趨近消亡[參 176][參 177];清初詞學振興繁盛,康熙年間納蘭性德與朱彝尊、陳維崧並稱「清詞三大家」,隨後產生由陳維崧為代表的陽羨詞派、朱彝尊為代表的浙西詞派,詞學蔚為風潮。萬樹整理詞調輯成《詞律》,於清詞頗有影響力;康熙末,清聖祖敕命王奕清等編成《御定詞譜》,為詞調格律的集大成鉅作,影響層面最廣[參 178]。乾隆、嘉慶朝,常州詞派起而代之,反對浙西詞派的「清空之弊」,代表人物有張惠言、張琦、惲敬、黃景仁、李兆洛、丁履恒、錢季重、陸繼輅、左輔、董士錫、周濟、劉嗣綰、劉逢祿、譚獻、莊棫、宋翔鳳、謝章鋌、馮煦、陳廷焯、王鵬運、鄭文焯、況周頤、朱祖謀等人,著名詞人輩出,持續到清末民初[參 179]。清朝因此被稱為詞的「極盛時期」,「號稱詞學中興」,「作家之盛,直比兩宋」,門戶派別各具風采,婉約、豪放都各自重現、盛行[參 180]。
- 小說
清朝小說傑出者眾,曹雪芹等著《紅樓夢》不仅為四大名著之一,由于其对社会百态和众多人物全面精确的写实描绘和丰富的艺术魅力而被普遍认为是中国古典小说的巅峰之作。蒲松龄以志怪内容反映社会面貌的短篇小说集《聊齋誌異》。吴敬梓所著的虽结构松散但足称伟大讽刺小说的《儒林外史》;以及在《儒林外史》的影响下,以《老殘遊記》为代表的揭发官场丑态的譴責小說均有很大影響[參 173]。
- 四庫全書
《四庫全書》在清高宗時編纂。1772年開始,經十年編成。中國古代最大的一部官修書,也是中國古代最大的一部叢書,分經、史、子、集四部,故名四庫。據文津閣藏本,該書共收錄古籍三千五百零三(3503)種、七萬九千三百三十七(79337)卷、裝訂成三萬六千餘冊。保存豐富的文獻資料。「四庫」之名,源於初唐,初唐官方藏書分為經史子集四個書庫,號稱「四部庫書」,或「四庫之書」。經史子集四分法是古代圖書分類的主要方法,它基本上囊括古代所有圖書,故稱 「全書」。清代乾隆初年,學者周永年提出「儒藏說」,主張把儒家著作集中在一起,供人借閱。這是編纂《四庫全書》的社會基礎。《〈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又是一部重要的目錄學著作。但是有人認為,四庫全書編撰過程中,清朝統治者將他們認為不合禮教的書籍大量焚燬,可能導致大量珍貴的歷代書籍絕跡[註 39]。
藝術 [编辑]
- 書法與陶藝
清朝書法方面,晚明的帖學在清初仍然發達,姜英、張照、劉墉、王文治、梁同書與翁方綱等人在刻尊傳統的時候,力圖表現出新面貌,或以淡墨書寫,或改變章法結構等。但由於帖學未有很好地加以清理而逐漸頹勢。隨著金石考證學的發展,清朝書法多從碑體入手,成為清朝書壇的主流。有名的有翁方綱、劉墉、何紹基與趙之謙。到康有為大力張揚碑學,碑學作為一種與帖學相抗衡的書學系統而存在。[參 182]。清代的陶藝發展出繁複的不透明釉上彩陶器以及素色陶器兩種風格迥異的風格[參 183]。
- 京劇
京劇是中國的國粹,已有200年歷史,起源於明朝的崑曲和京腔,形成於乾隆、嘉慶年間。京劇之名始見於清光緒二年(1876年)的《申報》,歷史上曾有皮黃、二黃、黃腔、京調、京戲、平劇、國劇等稱謂。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四大徽班進京後與北京劇壇的崑曲、漢劇、弋陽、亂彈等劇種經過五、六十年的融匯,衍變而成,是中國最大戲曲劇種。其劇目之豐富、表演藝術家之多、劇團之多、觀眾之多、影響之深均為全國之冠。京劇是綜合性表演藝術。集唱(歌唱)、念(念白)、做(表演)、打(武打)、舞(舞蹈)為一體、通過程式的表演手段敘演故事,刻劃人物,表達「喜、怒、哀、樂、驚、恐、悲」思想感情。角色可分為:生(男人)、旦(女人)、淨(男人)、丑(男、女皆有)四大行當。人物有忠奸之分,美醜之分、善惡之分。形象鮮明、栩栩如生[參 184]。
- 建築與園林
清朝建築比前世變化不多,除了規模宏偉之外,作為中國建築特色之一的斗拱日趨虛飾纖麗,幾乎失去原來用途。北京紫禁城有許多大型色彩豐富的磚石建築[參 183]。歷代帝陵無寢,自明太祖開始方有明孝陵。清朝分別建有位於遼寧瀋陽的盛京三陵、河北遵化的清東陵與河北易縣的清西陵。清代園林藝術以圓明園為代表,融合江南名園佳景與歐洲義大利樓房花園,被外國傳教士譽為「萬園之園」。清朝提倡藏傳佛教,分別於奉天、北京與五台山興建大喇嘛廟。康熙帝也於熱河承德興建仿西藏布达拉宫的承德避暑山莊,供遊獵避暑的住所。
- 繪畫
清朝畫壇由文人畫佔主導地位,山水畫科和水墨寫意畫法盛行,更多畫家追求筆墨情趣。清代山水畫家有名的有「正統派」的四王(王時敏、王翬、王鑒和王原祁)、吳歷與惲壽平,合稱「清初六大家」。其中惲壽平創造不用墨線勾勒的沒骨花卉畫法,承自北宋徐崇嗣之沒骨法,又加入創意,蔚為清代花卉畫宗師,頗為後人所效仿,形成以惲壽平、鄒一桂為首的常州畫派[參 185]。然而正統派的繪畫與元明兩朝相比,其水準水平一般,大致上總不脫臨摹的陋習[參 182]。不過清初繪畫仍有翻新出奇、流于怪異之處,比如清初四僧的「遺民派」畫家(八大山人、石濤、漸江與髡殘)以及「金陵八家」的龔賢、樊圻、高岑、鄒結、吳宏、葉欣、胡慥和謝遜等人;雍乾之際以金農、鄭板橋為首的揚州八怪。清朝的宮廷畫院以義大利的郎世寧、最著名。受到西洋畫的影響,清宮廷中的畫家如焦秉貞、冷枚等人受西洋畫影響。清末時期,任伯年、吳昌碩、居廉的仕女花鳥畫及楊柳青、桃花塢和民間年畫如《蓮生貴子》、《魚躍龍門》等對後人也有很大影響[參 182]。
科學與技術 [编辑]
清朝的官方和學術界都不重視科學技術和生產技術,這方面的成就和同時代的西方國家相比落後甚遠。明末清初有不少外國傳教士傳來西方的科學,但並未得到重視,所以沒有廣泛傳播推廣。清中葉,由於政治和意識形態的原因,外國傳教士中止來華,從此,和外部世界的聯繫更加阻隔。清代科學技術的落後是中國貧困積弱的重要原因之一,但在某些傳統的科學技術領域中比前也有所進展。
滿清入關後,湯若望、南懷仁等教士來華傳教,帶來西方科學與技術。他們先後被任命為欽天監[參 159]。康熙帝對於天文曆算,火炮之學很有興趣,曾令白晉、德瑪諾等人,測繪全國地圖,歷時十年而成,康熙帝命名為皇輿全覽圖,它是中國第一部用經緯度測繪的地圖[參 159]。順治帝多次向湯若望學習天文、曆法、宗教等知識,以及治國之策。不久湯若望成為「欽天監」的負責人,掌管國家天文。在隨後的一百多年前,「欽天監」皆由耶穌會士掌管。由於需要新的曆法,清政府遂下令根據湯若望所著的《西洋新法曆書》,制定新曆法並頒行全國,名為時憲曆。另一受西方影响较大的是地图测绘学。康雍乾時期,国家统一,版图巩固,始绘制全国和各地的地图,派人到各处实地测量。外国传教士雷孝思、杜德美和清朝学者何国宗、明安图等参加这项工作,采用西方经纬度定位和梯形投影法,所制地图居当时世界水平的前列。
在器械方面,西方傳教士曾為清廷造過不少大炮。康熙帝時,戴梓發明連珠銃、衝天炮,頗具威力。但中葉以後,國家承平,只強調刀矛騎射,不重視火器的改進。中國不乏聰明才智之士,能製造各種精巧的器具與機械,如眼鏡、望遠鏡、溫度計、鐘錶、水車,但這種研究和製作,被視為奇技淫巧,得不到提倡和推廣。農業方面,清代有《授時通考》、《廣群芳譜》、《補農書》等著作,詳細論述各種作物的栽種和農業生產技術。建築學方面取得很高的成就,宮殿、園林、寺廟、宅宇、城垣的建築,盛極一時。或雄偉莊嚴,或富麗典雅,彩繪藻飾,光彩照人,庭院草木,錯落有致。著名匠師梁九、雷發達均有高超的設計和施工技藝。外國傳教士蔣友仁、王致誠等帶來西方的建築技術,設計圓明園內西洋樓、大水法等建築群。
清初至鼎盛時期,醫藥學進步所表現在很多方面,基本上是明朝醫藥盛況的延續。如對經典著作的研究、本草學、方劑學、診斷治療學、醫案整理等,均較明朝更成熟。各家學派的紛爭也逐漸緩和,大多醫家能採各家之長折衷於臨床。但也不乏固守《內經》、《難經》、《傷寒論》,而批評金元以後一切新說的醫學,這與當時考據學盛行不無關係[參 186]。清朝中醫藥學最重要的成就,就是關於急性傳染病的研究,它已形成一個新的系統,即溫病學說。這一學說的出現,雖然是基於歷代醫家的有關成就上,但清代溫病學派在中醫發展史上的貢獻,仍然是相當顯著的,它並不亞於漢朝張仲景著《傷寒論》,金朝劉完素創河間學派[參 186]。
清朝中葉後,西學的影響不像清初僅侷限於個別傳教士,西方科技的刺激顯然變得十分具有影響力。尤其是西方國家有意識地把醫藥作為實現他們宗教目的、掠奪目的的手段,所以西方醫學對中國的滲透變得比清初那時更為明顯。那時中國人民也有吸收外來醫藥學的需求,於是中西醫匯的主張應運而生。這種新的思想既有解放中醫藥學家保守思想的一面,也有壓抑對傳統中醫藥學繼承和發展的一面[參 186]。
清朝末年,中國的交通事業有所發展,詹天佑是中國第一位傑出的鐵路工程師,他主持修建的京張鐵路工程之艱巨是當時世界鐵路史上罕見的。詹天佑克服一道道難關,創造性地設計出「人」字形軌道,減緩坡度,降低造價,比原計劃提前兩年完工。詹天佑修建京張鐵路期間,厘定各種鐵路工程標準,並上書政府要求全國採用。中國現在仍然使用的4尺8寸半標準軌、鄭氏自動掛鈎等等都是出自詹天佑的提議。此外詹天佑亦著重鐵路人才的培訓,制定工程師升轉章程,對工程人員的考核和要求作出明文規定,並且定明工程師薪酬與考核成績掛鉤。京張鐵路培訓了不少中國的工程人員,詹天佑所製定的考核章程亦成為其他中國鐵路的模仿對象[參 187]。
帝王年表 [编辑]
| 後金君主與清朝皇帝(1616年-1912年) | |||||||
|---|---|---|---|---|---|---|---|
| 廟號 | 諡號 | 名字[註 40] | 在位時間 | 年號 | 皇陵 | ||
| 肇祖 (清世祖追尊) |
原皇帝[參 188] (清世祖追尊) |
猛哥帖木兒 | - | - | - | ||
| 興祖 (清世祖追尊) |
直皇帝[參 188] (清世祖追尊) |
福滿 | - | - | - | ||
| 景祖 (清世祖追尊) |
翼皇帝[參 188] (清世祖追尊) |
覺昌安 | - | - | - | ||
| 顯祖 (清世祖追尊) |
宣皇帝[參 188] (清世祖追尊) |
塔克世 | - | - | - | ||
| 太祖 (清太宗追尊) |
承天廣運聖德神功肇紀立極仁孝睿 武端毅欽安弘文定業高皇帝 (清太宗追尊) |
努尔哈赤 | 1616年2月17日-1626年9月30日 | 天命 | 清福陵 | ||
| 太宗 | 應天興國弘德彰武寬溫仁聖睿 孝敬敏昭定隆道顯功文皇帝 |
皇太极 | 1626年10月20日-1643年9月21日 | 天聰 崇德 |
昭陵 | ||
| 成宗 (清世祖追尊,後廢) |
懋德修道廣業定功安民立政誠敬 義皇帝 (清世祖追尊,後廢) |
多尔袞 | - | - | - | ||
| 世祖 | 體天隆運定統建極英睿欽文顯 武大德弘功至仁純孝章皇帝 |
福临 | 1643年4月8日-1661年2月5日 | 顺治 |
孝陵 | ||
| 聖祖 | 合天弘運文武睿哲恭儉寬裕孝 敬誠信中和功德大成仁皇帝 |
玄烨 | 1661年2月5日-1722年12月20日 | 康熙 | 景陵 | ||
| 世宗 | 敬天昌運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寬 仁信毅睿聖大孝至誠憲皇帝 |
胤禛 | 1722年12月27日-1735年10月8日 | 雍正 | 泰陵 | ||
| 高宗 | 法天隆運至誠先覺體元立極敷 文奮武欽明孝慈神聖純皇帝[參 189] |
弘历 | 1735年10月8日-1796年2月9日 | 乾隆 | 裕陵 | ||
| 仁宗 | 受天興運敷化綏猷崇文經武光 裕孝恭勤儉端敏英哲睿皇帝 |
颙琰 | 1796年2月9日-1820年9月2日 | 嘉庆 | 昌陵 | ||
| 宣宗 | 效天符運立中體正至文聖武智 勇仁慈儉勤孝敏寬定成皇帝 |
旻宁 | 1820年10月3日-1850年2月25日 | 道光 | 慕陵 | ||
| 文宗 | 協天翊運執中垂謨懋德振武聖 孝淵恭端仁寬敏莊儉顯皇帝 |
奕詝 | 1850年3月9日-1861年8月22日 | 咸丰 | 定陵 | ||
| 穆宗 | 繼天開運受中居正保大定功聖 智誠孝信敏恭寬明肅毅皇帝 |
載淳 | 1861年8月22日-1875年1月12日 | 祺祥 同治 |
惠陵 | ||
| 德宗 | 同天崇運大中至正經文緯武 仁孝睿智端儉寬勤景皇帝 |
載湉 | 1875年1月12日-1908年11月14日 | 光緒 | 崇陵 | ||
| 溥儁 [註 41] | 1899年 | 保慶 | - | ||||
| 史家稱宣統皇帝[註 42] | 溥仪 | 1908年12月2日-1912年2月12日 | 宣統 | 華龍皇家陵園 | |||
參見 [编辑]
註釋 [编辑]
- ^ 「大清」為原本國號,並見於《南京條約》等;「大清國」見於《辛丑條約》等、「大清帝國」見於《馬關條約》、《欽定憲法大綱》等、「中華大清國」見於《天津條約》、《望廈條約》等。
- ^ 由於清朝建立的過程存在幾個重要的時間點,有關清朝的起始時間,存在不同的說法。主要有1616年說(後金建立)、1636年說(正式定國號為大清並稱帝)、1644年說(清軍入關並遷都北京)[參 4]。
- ^ 明朝初期的女真族分成建州女真(分佈於牡丹江、綏芬河與長白山等地區)、野人女真(分佈於松花江中游、黑龍江和烏蘇里江等流域,最遠可達鄂霍次克海與庫頁島)與海西女真(分佈於松花江以東地區到黑龍江流域)三部[參 1]
- ^ 建州三衛共有建州衛(1403年成立)、建州左衛(明朝永樂年間)與建州右衛(1442年成立)[參 1]。
- ^ 明朝後期的女真族分成據守舊建州女真勢力的建州女真與長百山女真;據守舊野人女真勢力的東海女真;以及最強盛,據守舊海西女真的扈倫女真,而建州的死敵葉赫就屬於扈倫女真的一部[參 1]。
- ^ 努爾哈赤的死因與袁崇煥的紅衣大炮沒有直接關係,寧遠戰役於農曆正月戊午結束,努爾哈赤於八月去逝,期間努爾哈赤還攻打喀爾喀蒙古、冊封土謝圖汗等事[參 16]
- ^ 最先封王的定南王孔有德死後沒有兒子,其爵位被廢。平西王吳三桂駐守昆明,勢力涵蓋雲南、貴州、部分湖南與四川地區。平南王尚可喜鎮守廣州,負責廣東與部分廣西地區,後由其子尚之信繼位。靖南王耿仲明據有福州,下轄福建一省,相繼由其子耿繼茂與孫耿精忠繼位。吳三桂、耿仲明與尚可喜等三王合稱三藩[參 20]。
- ^ 鰲拜在四大臣中地位最低,由於索尼年老多病,遏必隆生性庸懦,蘇克薩哈曾是攝政王多爾袞舊屬,為其它輔政大臣所惡,因此鰲拜才得以擅權。鰲拜結黨營私,日益驕橫,不顧康熙帝的意旨,先後殺死戶部尚書蘇納海、直隸總督朱昌祚、巡撫王登臨與輔政大臣蘇克薩哈等政敵,引起朝野驚恐[參 19]。
- ^ 朝中對於三藩的處置分成兩派,索額圖、圖海等以為三藩不可動,戶部尚書米思翰、兵部尚書明珠則贊成撤藩[參 19]。
- ^ 清初蒙古分為四大部,即漠南蒙古、漠北蒙古、漠西蒙古與青海蒙古。漠南蒙古於皇太極時期歸服清朝。漠北蒙古又稱喀爾喀蒙古,下分三部,分別是據克魯倫河流域的車臣、據土拉河流域的土謝圖、據杭愛山西麓的札薩克圖等。漠西蒙古又稱衛拉特蒙古,是瓦剌的後裔,下分四部,分別是據伊寧一帶的準噶爾、據烏魯木齊一帶的和碩特、據塔城一帶的杜爾伯特以及據阿勒泰一帶的土爾扈特。衛拉特蒙古最後由準噶爾汗國的可汗噶爾丹所統一,土爾扈特西撤至裡海,和碩特南撤至青海。和碩特撤至青海後成為青海蒙古,又稱和碩特汗國,於固始汗去世後分裂成青海與西藏和碩特[參 23]。
- ^ 青藏地區分成五部,分別是青海、喀木(西康)、衛(前藏)、藏(後藏)與阿里等五部[參 23]。
- ^ 康熙帝廢除和碩特汗國汗位,以拉藏汗舊臣康濟鼐、頗羅鼐為噶倫分別管理前藏與後藏,並讓達賴與班禪成為青藏地區名義上的最高統治者[參 23]。
- ^ 張廷玉在《自訂年譜》稱八月二十日,雍正就感覺有點不舒服,但「猶聽政如常」。二十二日晚上漏將二鼓宮裡太監,急宣張廷玉火速進宮。《雍正朝起居註冊》記載:「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二十一日,上不豫,仍辦事如常。二十二日,上不豫,子寶親王、和親王朝夕侍側。戌時,上疾大漸,召諸王、內大臣及大學士至寢宮,授受遺詔。二十三日子時龍馭上賓。大學士宣讀硃筆諭旨,寶親王(即乾隆)即位。二十三日晨奉大行皇帝黃輿返大內,申刻大殮。」
- ^ 馬戛爾尼的副使斯當東見聞是:「遍地都是驚人的貧困....人們衣衫襤褸甚至裸體....我們扔掉的垃圾都被人搶著吃」。而馬戛爾尼本人則認為:「中國是一艘破舊的大船,150年來,它之所以沒有傾覆,是因為幸運的遇見極為謹慎的船長。一旦趕上昏庸的船長,這艘大船隨時就可能沉沒。中國根本就沒有現代的軍事工業,中國的軍事實力比英國差三到四個世紀。」[參 30]
- ^ 當時帕米爾高原以西的藩屬國有哈薩克汗國、布魯特汗國、浩罕汗國、布哈拉汗國、阿富汗的杜蘭尼王朝與巴達克山、坎巨提等[參 31]。
- ^ 1747年大金川酋長沙羅奔襲擊小金川,乾隆帝初期派訥親、張廣泗平亂,因為納親怕事,張廣泗誤用響導使軍機洩漏,兩人戰敗伏法。清廷改派傅恆、岳鍾琪,也沒有多大成效。最後1749年沙羅奔宣佈投降才結束[參 31]。
- ^ 朝鮮於皇太極時期成為藩屬國,琉球國於康熙時期成為藩屬國[參 31]。
- ^ 乾隆帝於繼位時發誓在位時間不越祖父康熙帝60年的在位時期[參 25]。
- ^ 南京條約迫使清政府將香港割讓給英國,開放廈門、上海、寧波、福州與廣州等五港口岸,英國人取得協定關稅(英國可以控制中國關稅,以利英國商品進口中國市場)、治外法權(英國人民在中國領土上犯法,以英國法律定罪)、劃定租界(英國可以任意建立貿易或殖民據點)、片面最惠國待遇(清朝給予某國優惠時,英國也比照辦理獲得優惠)、軍艦停泊口岸等特權,並且讓傳教士可以公開在中國傳教[參 37]。
- ^ 有曾國藩、左宗棠、李鴻章、胡林翼、沈葆楨、張之洞、劉坤一、唐廷樞與劉銘傳等人[參 39]。
- ^ 本句源自魏源的《海國圖志》,另外馮桂芬的《校邠廬抗議》也主張「以中國之倫常名教為原本,輔以諸國富強之術」[參 39]。
- ^ 諸如人權思想、司法獨立、地方自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收入財也產神聖不可侵,以及結社自由、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等等思想
- ^ 日本原本是要求台灣、澎湖與遼東半島,後來因為俄德法三國干涉還遼使日本放棄遼東半島,列強鑒於清廷失去自衛能力,開始展開瓜分中國之舉[參 42]。
- ^ 當時清朝被各國瓜分豆剖,各國在中國的勢力範圍分佈如下:俄羅斯帝國涵蓋东北、內蒙古、外蒙古與新疆;德意志帝國涵蓋山東;大日本帝國涵蓋福建;大英帝國涵蓋華中各省與河南;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涵蓋廣西、海南與廣州灣;英法兩國又共有廣東與雲南[參 42]。
- ^ 军机章京常选自具以下本职者兼任,(满汉略异)“汉章京以内阁中书,六部郎中,员外郎,主事,七品小京官,由进士,举人(或拔贡)出身者兼充。满洲章京以内阁中书,六部及理藩院郎中,员外郎,主事,笔帖式兼充。”(梁章鉅《枢垣纪略》卷七)
- ^ 唯一例外的就是乾隆年間,大量漢軍八旗出旗為民,另外也有少量所屬旗籍因有旗民成為皇后或妃子受寵而被抬旗的例子[參 61]。
- ^ 以京師八旗為例,兩黃旗住北城,兩白旗住東城,兩紅旗住西城,兩藍旗住崇文門和宣武門以裡。
- ^ 京師普通旗人由步軍統領衙門審理、皇親國戚由宗人府審理、民事案件則由戶部現審處審理;地方官員可以審理當地涉及旗人的案件,但無權判決,只能提出審理意見,交由審判機關理事廳處理。理事廳是類似現在「軍地聯絡辦公室」之類的機構,專門負責協調八旗駐軍和地方關係[參 61]。
- ^ 曾於順治十二年(1655年)、十三年(1656年)、康熙元年(1662年)、五年(1666年)、十四年(1675年)五次頒布禁海令;並於順治十七年(1660年)、康熙元年(1662年)、十七年(1678年)三次頒布「遷海令」,禁止人民出海貿易[參 10]。
- ^ 馬戛爾尼在回程途中的紀事中寫道:「我們的許多書裡都把漢族和韃靼族混淆了,好像他們是一個民族。可是清君卻在時刻關注著這權力的誕生地。 東方與西方在這問題上是不同的。在歐洲,不論是波旁王朝還是哈布斯堡王朝的人,登上那不勒斯或西班牙的王位都無關緊要;君王完全與西班牙人或那不勒斯人同化。漢諾威人一旦掌握英國王權,他們就不再是德國人了。相反,亞洲的君王唸唸不忘自己的祖根。兩個世紀過去了,換了8個或10個君主,但蒙古人還是沒有變成印度人;過去的一個半世紀也沒有把乾隆變成一個中國人。韃靼人說笑話總以漢人為靶子。我不可能不注意到:只要有人拿漢人說笑話,那些年輕的韃靼王子就會興高釆烈。在取笑女人裹腳時,他們拍手叫好;但聽到把韃靼婦女的木底鞋比作漢人的帆船時,他們就惱火。赫脫南發現「地位最低的韃靼人」,在服從漢族官員時也會表現得十分勉強。巴羅記下別人對他說的一段心裡話:圓明園內年輕的王子們談到漢人時總報以一種極大的蔑視。一位王子見我想學漢文,就竭力使我相信韃靼語比這要高尚得多。他不僅答應給我識字課本和書籍,而且還要親自教我。」[參 82]
- ^ 旗下奴僕和包衣組織中的莊頭無此特權。莊頭、莊丁和漢軍旗下奴僕犯充軍、流刑罪者一律照民人例辦理;滿洲、蒙古旗下奴僕則依例轉發駐防八旗為奴
- ^ 康熙十三年:在京城的僧錄司設「善世、闡教、講經、覺義左右各二人,左善世由右善世補,右善世由左闡教補,左闡教由右闡教補,右闡教由左講經補,左講經由右講經補,右講經由左覺義補,左覺義由右覺義補,右覺義以候補僧官補[參 152]。
- ^ 為加強對僧人的「稽考」,「亦如民間之有保甲,不至藏奸,貢監之有執照,不容假冒。」對於不領度的僧人要處以重罰,如康熙十五年規定,「凡僧尼道士不領度牒私自出家者,杖八十為民[參 152]。」
- ^ 順治二年決定「嚴禁京城內外,不許擅造寺廟佛像,必報部方許建造。」順治十一年又決定「禁止創建寺廟,其修理頹壞寺廟,聽從其便,但不得改建廣大[參 152]。」
- ^ 康熙六十年通計直省敕建大寺廟共6073座,小寺廟有6409座,私建大寺廟共8418座,小寺廟共58682座,僧有11萬0292名,道有2萬1286名,尼有8615名[參 152]。
- ^ 例如: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七月的一道諭旨稱:「蘇尼特二旗,連年被旱成災,眾蒙古等牲畜多有損傷。本年雖經加恩賞給銀米散賑,今值夏令,應令祈雨之時,蒙古等素崇黃教,何不聚集大喇嘛誦經祈禱?今特因二旗生計,發去大雲輪經一分,即令蘇尼特二旗交有道行喇嘛,將此經唪誦,祈禱應時甘澍,以彌旱災。」
- ^ 當時有人敘述這種情況說:「迨紅巾、白蓮始自元明季世,焚香惑眾種種異名,旋禁旋出,至今日,若皇天、若九門、十門等會,莫可窮詰,家有不顨剎之寺庵,人或不削髮之僧尼,宅不奉無父無君之妖鬼者鮮矣[參 156]。」
- ^ 比較常見的有收元教、八卦教、天理教、清水教、離卦教、一炷香離卦教、震卦教、金丹八卦教、弘陽教、混元教、三陽教、先天教、長生教、清茶門教、青蓮教、羅教、老官齋教、無為教、圓教、大同教等[參 156]
- ^ 乾隆編纂四庫全書同時銷毀對清朝不利的書籍總數,據統計為一萬三千六百卷。焚書總數,15萬冊。銷毀版片總數170餘種、8萬餘塊。除焚燬書籍,還系統的對明代檔案進行銷毀。目前明代檔案僅三千餘件,主要是天啟、崇禎朝兵部檔案,也有少量洪武、永樂、宣德、成化、正德、嘉靖、隆慶、萬曆、泰昌朝的官方文書[參 181]。
- ^ 清朝、後金皇室的氏為「愛新覺羅」,史書上一般只單獨稱名,較少姓名共用。
- ^ 溥儁 曾被慈禧太后短暫立為皇帝,但從未被普遍承認[參 10]。
- ^ 通稱末帝,生前也有稱其為廢帝、遜帝的,但因明清年號上一世一元的習慣,普遍用在位年號稱其為「宣統皇帝」,詳見溥仪。[參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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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省博物馆编. 《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如苏州丝织业中的工匠“计工受值”,亦即“视货物之高下,人工之巧拙为增减”。在造纸业中,以刷蜡纸工为例,每日刷纸四刀为一工,如果一天多刷四刀,另加伙食工银五分。. : 第68页.
- ^ 江苏省博物馆编. 《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 :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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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 [编辑]
- 《中國通史 明清史》,姜公韜,九州出版社,ISBN 978-7-5108-0062-7
- 《追尋現代中國-最後的王朝》,史景遷,時報文化出版社,ISBN 957-13-3370-0
- 《中國歷史》,李國祁,三民出版社,ISBN 978-957-140-6
- 《中國近代史》,李雲漢,三民出版社,ISBN 957-14-0669-4
- 《中國古代經濟簡史》,復旦大學著,上海人民出版社,ISBN 7-208-00332-73
- 《中國通史》,傅樂成,大中國出版社,ISBN 957-521-142-1
外部鏈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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