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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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軍階制度源起於末的新軍袁世凱肇建北洋六鎮時即模仿普魯士軍制設立階級,1904年12月,清政府练兵处会同兵部向朝廷奏准《另定新军官制事宜》,建议“参仿八旗官员之秩序,旁采各国军营之规章”,按照西方军官军衔的三等九级制,取代旧的官阶制度,建立新军的阶位品级体制,军官“区为三等,析为九级”。1905年3月,练兵处、兵部设计出军官军服和军衔标志的第一个图案式样。8月,练兵处提出军官授衔的标准、条件、程序和要求。12月经清政府批准,陆军军官开始按新官制评定等级,此即中國近代軍階制度之濫觴。具体分为:

上等第一级,正都统;原提督,從一品

上等第二级,副都统;原總兵,正二品

上等第三级,协都统;原副將,從二品

中等第一级,正参领;原參將,正三品

中等第二级,副参领;原游擊,從三品

中等第三级,协参领;原都司,正四品

次等第一级,正军校;原守備,正五品

次等第二级,副军校;原千總,正六品

次等第三级,协军校;原把總,正七品。

1909年11月,军咨处又奏请朝廷在军阶第一等第一级内正都统之上增设“大将军”、“将军”两衔,与正都统同为上等第一级;设立士官衔三级,即上士、中士、下士;在军官和军士之间增设“额外军官”衔一级。

早期制度[编辑]

八旗制度清朝时期特有的一种以满洲人为主导的军事社会組織,起源于女真人的射猎组织牛彔额真[參⁠ 1]。它以军事化的方式将满洲社会的军政、生产、司法、宗族融合在这一制度的管理之下[參⁠ 2]。八旗制度是清朝统治者能够占领中原的基石,因此它一直被历代清朝皇帝视作根本。

參考文獻[编辑]

    參:

  1. ^ 孟森 2010,第19頁
  2. ^ 阎崇年 2006,第13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