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簡化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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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本條目可能有Unicode擴展漢字,若遇此情況請參看Wikipedia:Unicode擴展漢字

漢字簡化爭論是一個正在進行的討論漢字之正式字體的話題。由於中國大陸香港台灣的人使用習慣、文化認同及意識形態不同,而持續被提出來爭論。漢字文化圈其他國家如日本越南則較少關注這一爭論。[1]這裡所謂的「漢字簡化」,主要針對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推行的簡化字,台灣和香港並不採用之,並有普遍的激烈批評。本條目中的“繁體字”是中國大陸對傳統漢字字體的稱呼,在香港、澳門等地區也較常使用,台灣部分人稱之为“正體字”。

按中國大陸官方的分類,簡化字是規範漢字,繁體字是非規範漢字,除特殊場合如書法、藝術、古籍、教育、研究以外,不可用於一般印刷品。聯合國等國際組織以及新加坡馬來西亞等部分海外中文主要使用地区採用了簡化字。[2]其它國家例如日本的漢字簡化方案只是涉及非中文漢字。

目录

[编辑] 簡化字概述

主条目:简化字汉字简化
歐拉圖來顯示所有漢字在漢字簡化中所扮演的角色。

1935年8月21日中華民國国民政府教育部选定了在民间流传最广的324个俗体字,公布了《第一批简体字表》,并准备从次年7月起把它们编入小学课本。却引起了轩然大波。考试院院长戴季陶尤为反对。在一些人士的反对下,1936年2月《第一批简体字表》被收回。此次尝试虽夭折,但它树立的“述而不作”的原则成为日后人们进行汉字简化的指导思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即采纳吴玉章提议,着手进行汉字整理和简化工作。

1952年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下成立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重点研究汉字简化问题。1953年毛泽东提出:“作简体字要多利用草体,找出简化规律,作出基本形体,有规律地进行简化。汉字的数量也必须大大减缩。只有从形体上和数量上同时精简,才算得上简化。”[3]1954年12月,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改组为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简称文改会,直属于国务院。

1956年1月《汉字简化方案》由国务院正式公布。从1956年2月至1959年7月先后分四批推行。1964年5月文改会编印出《简化字总表》。经过补充、调整,简化字由方案收录的515个增加到2236个,1986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又对原来总表中的个别字进行了调整。[4]

[编辑] 簡化字爭論

  • 支持者认为简化字能够方便书写,许多简体字大幅的减少了繁体字中含有的笔画(如鬱29→郁9,籲32→吁6,龜16→龟7等[5]),中國大陸曾作過一項統計,取一百篇北京《人民日報》的社論,總字數為255,124字,傳統字每字平均9.15畫,簡化後7.67畫,平均每寫一個字減少了1.48畫(約16%),一份論文集取日常用字1,250,320個字頻,簡化前後為9.0減至7.3劃,相差1.7劃(19%)。[5]。而批评者则认为简化字能节省的时间有限,现代人多数使用电脑等电子产品,日常生活中手写汉字已经减少,使用行书草书亦可以简便的写下汉字。[6]
  • 支持者认为因为电子产品屏幕的解析度有限,简化字可以显示出更多细节而不仅仅是保留外形。使用繁體字的網站及印刷品,一般字體大小會略大於使用簡化字者。[7]
  • 支持者认为民间大量的简写现象证明了简化字是符合民意的。中國文字從圖形文字,遞改草書以迄於楷書,大多是由繁入簡,簡化字符合這個規律。批評者則認為,從甲骨文到篆書,再到楷書,筆劃數目增加才是主要趨勢,所謂簡化只是從刀刻到毛筆書寫形式的簡化。批評者認為,篆、隸、草之繁衍是自然的過程,不能與由政府制定推行的簡化字相提並論。推行簡化字時,中國大陸政府尚未改革開放,在極權統治下,對政策的反思意見很可能受到打壓。[8]
  • 支持者认为简体字更便于阅读,反对者认为部分简体字过于相近导致容易误认(如偏旁「訁」簡化為「讠」造成與「水」的偏旁「氵」難以分辨。[9]。然而也有一些原本形體相似,簡化字簡化其中幾個而更易辨別的例子。(如:書晝畫(书昼画)、興與輿(兴与舆)、態熊(态熊)、義羲(义羲)、業叢(业丛)等。)目前為止,根據許多老年知識分子的經驗,熟悉繁簡兩種字體的人,繁簡閱讀一樣快。[10]而台灣學界論辯認為,繁體字與簡化字閱讀時間一樣,但繁體字於辨識,閱讀較為省力。[11]
  • 支持者认为简化字更容易学习,兼并减少字数,能减少记忆量,更多的中文初学者会选择简体字[12][13]。批评者认为,简化字破坏了汉字的系统性,增加了许多不存在的部件,反而不利于学习。
  • 支持者认为简化字普遍使用较小的字体,且字形较简,简化字可在印刷或书写中减少用墨。
  • 支持者認為,雖然中國大陸地區已基本消除了文盲和半文盲,但全民特別是農村人口的受教育水平仍不容樂觀。在欠發達地區和社會弱勢群體中,錯別字二簡字和不規範字依然普遍存在,說明語文教育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對於文化素質仍然薄弱的廣大勞動群眾來說,以儘量低的成本,儘快獲得合格的讀寫能力才是首要需求。批評者則認為,文盲或半文盲,是在經濟與教育資源缺乏的大環境下所產生,而讀寫能力的貧乏,只是其中一個表象。文盲的數量,並不會因為文字系統書寫容易,識字的人就多;也不會因為文字書寫稍微複雜,識字的人就減少,例如以繁體字為主的台港、澳門等地區,人民的識字率近乎百分之百。因此識字率的高低,主要取決於教育普及度,而非關文字系統的難易度。
  • 支持者认为古籍善本中的繁体字,简化后可以使更多的人理解,亦可以对文物古籍等特殊处理,使用原文。批評者並認為,簡化字紊亂了文字系統,又有「一簡對多繁」的問題,對古文考釋不利,音韻、訓詁部分也難以探究。
  • 批評者認為簡化字甚至「篡改」了歷史人物的名字。(如:趙雲變赵云,畢昇被改成了毕升,不穀變不谷,幾姓變几。等)
  • 批评者认为简化字的部首时与繁体字不同,导致使用古代词典等工具书检索时的不便。[9][14]
  • 批评者认为简化字失去美感。
  • 批评者认为简化字失去了一部分繁体字中的本意。(如鬍、鬚、髮、髯、髭、髦本有共通部首「髟」,代表與毛髮有關,因不一致的簡化成了胡、须、发、髯、髭、髦,成了不同的歸類。)
  • 批评者认为简化字存在“多繁对一简”的问题。導致對字義理解的偏差和學習的困難。(如「面粉」不知是化妝品或食物、「白干」不知是「白乾」或「白幹」。又如发(發、髮)、脏(髒、臟)、系(係、繫)等字亦同。[9][15])(亦參見多繁对一简问题
  • 批评者认为,簡化字破壞了象形字的形體,比傳承字更不易令人想起原形。簡化的象形字無法直接透過字源學習(必須先瞭解對應的傳承字),若要不學習傳承字直接學簡化字,只能死記硬背。[16]簡化字也破壞了組合字的形體,去掉幾劃之後顯得倉促無力,無法有效表達原有的含義。如「愛、產、鳳、親、適」的簡化字「爱、产、凤、亲、适」。

一些漢字在簡化過程中,未簡化部分的字形被改變而破壞了漢字偏旁的表意表音及功能,例如:

   「轂」简化作「毂」时,「车」字上的横画消失了(通用规范汉字表试图将该横画恢复)。
   「條、務」简化作「条、务」时,「」变成了「」。
   「殺」简化作「杀」时,「朮」变成了「朩」(通用规范汉字表试图将「朩」改成「木」)。

而其他類型的簡化字如古字、假借字、形聲字、特徵字、會意字、符號字,簡化前後多半皆有或皆無組合性,影響不大。

  • 批評者認為簡化字有時也建構了錯誤的系統。例如头(頭)、买(買)、实(實),對傳承字沒概念的人可能誤以為「買」和「實」裡面有個「頭」。

以上現象啟發了不少諷刺簡化字的創作,例如:

一張諷刺「爱」字無心的創作
麵(面)無麥,運(运)無車,導(导)無道,兒(儿)無首;
愛(爱)無心,佇(伫)無腳,親(亲)不見,產(产)不生;
雲(云)無雨,網(网)無糸,開(开)關(关)無門,鄉(乡)里無郎;
廠(厂)空空,飛(飞)單翼,聖(圣)變怪,義(义)成凶,魔(魔)還是魔。

反之,也有人認為一些簡化字來自古體,比繁體字更符合「六書」原則,如“从”、“众”、“尘”等引用错误:没有找到与</ref>对应的<ref>标签,主要為民間廣泛流傳的俗體字,偶爾亦使用日本新字體簡化字,如台(臺)、抬(擡)、医(醫)、体(體)、銹(鏽)、綉(繡)、対(對)、画(畫)、囯(國)、伝(傳)、会(會)、転(轉)、无(無)、発(發)、与(下「一」常加二豎呈「卄」狀,與)、兰(通常寫成「艹二」,藍、蘭)等都很容易在宣傳海報、店家招牌、公告、書信等場合見到,「台」甚至已被視為「臺」之通同字而非簡體字。[17]商家為求速記亦常以「面」代「麵」,以「反」代「飯」,以「力」代「咖」;甚或使用「注音文」、「拼音文」等代號速記,如以「G」代「雞」,以「ㄅ」、「B」代「板」,但幾乎沒有人同意將它們用於正式文書。

而由於英文在台港非常普及,因此許多使用者也會乾脆使用英文及英文縮寫來取代部分中文字詞,可以比簡體字減少更多書寫時間,甚至更好閱讀;因此英文的普及也大幅減少簡體字的優勢(而英文普及是國際化的必要條件之一),甚至一些名詞多數人會寧願用英文表達。

即使用於考試之問答題,只要使用之俗字不致難以理解或過於突兀,通常都能被容忍接受;但台灣的國文相關科目要求較為嚴格,大考賦予閱卷者對簡體字斟酌扣分的權利,但標準不一,使用各式簡字仍有被扣分的風險[18]

台灣的「繁體字」,雖說是謹守「正體」,但也有不少習見的字,像「法」(灋)、「和」(龢)、「太」(泰)、「蛙」(鼃)、「娘」(孃)等,是由引號內更加繁複的字簡化而來,嚴格說來這些「本尊」才是真正的「繁體字」。漢字裏不少象形字,如「車」、「田」等,也都是從更繁複的原始象形文字漸次演變簡化而來。但無論如何,台灣的標準字體基本上是未經「特殊」簡化過的傳統漢字。

[编辑] 多繁對一簡問題

中國大陸目前施行的簡化字,其中一部分是用筆劃較簡單的字替代多個傳統漢字,一方面為了減省筆劃,另一方面是藉由兼併文字減少總體字數。有些人認為這像假借,但實際上更像訓詁學裏的“本有其字”的“通假”。

「多繁對一簡」大致上有3類:

  1. 依簡化原則簡化漢字,恰好和已存在的不同意義的(較少用的)字相同。例如將「廣」簡化為「广」後恰好和古字「广」(yian3)相同。其他例如:叶(葉)、听(聽)、朮(術)、腊(臘)、广(廣)。
  2. 將多個字依簡化原則簡化為形體相同的字,如將「發」、「髮」均簡作「发」,「髒」、「臟」均簡作「脏」。
  3. 用本來就存在但形體較簡單的音近字取代較複雜的字,如用「干」取代「乾」、「幹」、「榦」,有些字本不通用,如冲(沖、衝)、丑(醜)、只(隻)、斗(鬥)。而有些是本來就可通用,只是有時意義不同的字。如「后」和「後」常通用,但「後」不用於「皇后」,其他尚有于(於)、才〔纔〕、伙(夥)、克(剋)、了(瞭)、几(幾)等等,這些字即使在繁體字使用區也常混用。

這樣的兼併造成了漢字的表意功能削弱,更依賴上下文才能準確理解文意,例如有些人會以「船只(隻)停在基隆港」[11]、「我下面(麵)给你吃」等造句,突出簡化字造成的歧義問題。就現代白話文而言,這些例子放在具體的句子中極少會造成歧義問題[19][7]。且這種會發生歧義的情況也不僅產生在用簡化字的造句中,如“書本在桌子上”。但在文學、古籍等較講究精煉用字的領域,使用簡化字則不易理解或容易誤解,如「余一人」與「餘一人」,前者指「我一個人」,後者指「剩下(多出)一個人」,簡化字將餘併入余,不利解讀古文。 當初施行簡化字的本意是藉由強制規定達到統一,但由於中國大陸以外的一些政權並未採用相同的簡化字,造成現今在交流時,程式進行繁簡自動轉換時容易因「一對多」轉換錯誤,需要人工校對,造成諸多額外成本。比如軟體常把云一概轉為雲,余一概轉為餘,里一概轉為裡,令人哭笑不得[20]。由於「簡一對繁多」較多,簡轉繁出錯的情形遠遠高於繁轉簡,這也是許多繁體字使用者批評與反對簡化字的原因。另外,不同姓氏的人也會被歸為同一姓氏,比如說鍾和鐘變成钟,塗和涂變成涂;另一個著名的例子是在二簡字中,蕭和肖皆合併作肖。

一些簡化字的支持者認為,合併只是增多了一些多音多義字,現代文書主要以白話文為主,相較於書寫、學習等方面帶來的好處,簡化字造成的歧義問題小得幾乎可以忽略;而要解決轉換時的「一對多」問題,只要讓繁體字使用者全面改用簡化字即可。批評者則認為,簡化字在書寫、學習等方面帶來的好處相當有限,且因文學、古籍等因素,繁體字不可能全面廢除。一些簡化字使用者也對此現像做出省思,認為應當朝消滅「多繁對一簡」問題的方向努力。(亦參見不统一的问题[21][15][14][7][22]

[编辑] 不統一問題

簡化字創立後,由於各地使用不同的系統,很多媒體不得不設立繁體字和簡化字兩種版本,耗費人力物力。大的字庫、字典除繁體字以外,尚須收錄各種不同體系的簡化字,如中國大陸、日本的簡化字,於是字數大大增加。如GBK中有「国」「國」,有「钟」「鍾」「鐘」。

漢字總數約有10萬上下,《簡化字總表》只收錄了2235字。然而,由於簡化字政策的偏旁類推原則,導致許多罕用字除原字形外,不得不加收簡化字版本,造成整理、編碼上的負擔。[9][7]

[编辑] 各国的汉字简化

國際上,新加坡、馬來西亞採用並推行了與大陸《简化字总表》幾乎相同的用字政策。[23]联合国及各国际组织也都采用了简化字。故支持者認為簡化字政策是合理的,才被各國接受。但批評者認為,簡化字被接受是緣於國際政治、經濟因素的考量,比如新加坡、馬來西亞和中國大陸的商業交流比香港、台灣、澳門更重要,不代表簡化字合理或成功。

[编辑] 解決方案

全面使用繁體字或全面使用簡體字並不是僅有的選擇,一些人提出以下觀點,試圖部分修正現今的簡化字政策,為繁簡混亂的現況提供解決之道:

  1. 消除一簡對多繁
    理由主要有二:一是簡體文章中可能出現相應繁體文章中不會出現的歧義情況,尤其是古文。二是免除繁簡自動轉換的錯誤,促進簡繁之交流及相互理解。[22][24]
  2. 停止非常用字的類推簡化
    現行的偏旁類推簡化字中有很多不是常用字,其對應的繁體字在識別上沒有太大困難,但卻佔用了大量漢字的編碼空間。因此,簡化字應當只對3500個常用字進行簡化,罕用的古字只收錄原型,不再收類推簡化偏旁後的形態。[24]
  3. 簡化時不應該破壞美觀及六書原則
    在簡化時不應該違背六書及美觀原則,不少違背這些原則的字還比原字難學難辨,應該回復繁體字或另造更科學的簡體字。(六書實際上不是造字原則,而是分類與歸納)
  4. 不應把草書簡化為簡化字
    草書的寫法只是方便書寫,筆劃次序違反傳統寫法。經草書楷化的簡化字,和原本的草書寫法簡直差天共地,如「馬」字等。草書中連筆書寫的情況普遍,而且寫法不一。如繁體字「團」和「專」都有相同部件「專」,但這部件經草書簡化後,寫法就不再統一。

也有一些人提出繁簡分工的概念:

  1. 簡化字僅用於手寫而不用於印刷
    一些學者提出「讀繁寫簡」的觀點,認為簡化字用在手寫上即可,而不必用在印刷上面(至少像一些偏旁類推簡化字不必讓印刷完全與書寫等同),特別是現時中文數碼化,已經沒有過往輸入困難的問題。這種做法其實更為便利。[25]
  2. 繁體字用於印刷,簡化字用於手寫
    如王若谷認為「繁體漢字文脈嚴謹但筆畫繁多不易書寫、反之簡體漢字易寫但文脈不清、因此是各有利弊。故繁體和簡體不應該是你死我活的冤家對手、而應該雙贏。英文有大小寫字體、日文有片假名和平假名字體、為何中文就不能有印刷體和書寫體的分工呢?繁體漢字嚴謹,完全可以作為法定印刷體用於各種文件書刊;簡體字易寫,完全可以作為日常書寫體用於各種信函便箋。這種分工、既方便了漢字的日常使用、又保障了漢字的科學嚴謹,相信施行起來也不會有文化障礙和牴觸。」[26]
  3. 以繁體字為主,允許書寫部分俗體字
    中華民國政府民進黨執政時的教育政策是鼓勵使用繁體字,考試時亦使用俗體字(部分簡體字)可以不扣分,而允許使用的俗體字簡化程度低於中國大陸使用的簡化字;民進黨對於馬英九在總統任內提出的「識正寫簡」則表示譴責,原因在於中國大陸使用的簡化字與繁體字差異太大,允許識正書簡很容易消滅繁體字,對於文化傳承及字體美觀不利,政治上的反中立場也加強民進黨堅持繁體字的態度。
  4. 古文用繁體字呈現
    一些人認為現代文用簡體字無妨,但古籍若使用簡化字,尤其是「多繁對一簡」的簡化方式,將導致理解上的障礙,應當以原文呈現較好。這個想法目前已使用於一些環境,例如與中醫學相關的文獻如一些《黃帝內經》注本,原文部分以繁體字印刷,而注解部分以簡化字印刷。[27]

[编辑] 公开的争论

中華人民共和國推行簡化字以後,其公民自幼接受的是簡化字教育。[1]現時中國大陸以《語言文字法》規定正式文書、印刷品必須使用簡化字,政府、教育、出版社等机构只可以在特殊場合上使用繁體字。

[编辑] 繁体字使用地区

「台灣規範漢字」與漢字簡化的關係。

繁體字的主要使用國家、地區,如台灣香港,有一些人會在非正式場合部分地使用簡化字(但使用較多的還是該地區的簡體字俗字),有些人認為應該要學習簡化字,但主流觀點仍反對在學校教授簡化字,許多人以「殘體字」、「么么字」批評簡體字。這些地區的網誌、網路論壇雜誌著作新聞等公開媒體上,幾乎看不到希望改用簡化字的想法。

[编辑] 简化字使用地区

簡化字的主要使用地區,除一些研究歷史國學文字學學者外,有人將繁體字用於毛笔字书写,如書法店招[29],但不少字很不規範,很多大廈的題字錯別字相當多(繁體、異體、簡體與二簡混用)[30]。也有人主動閱讀用繁體字排印的古籍、古文,还有人提出應開放繁簡共存,或者全面或部分恢復繁體字的想法。

  1. 继续贯彻国家现行的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汉字简化的方向不能改变。各种印刷品、宣传品尤应坚持使用简化字。
  2. 海峡两岸的汉字,当前可各自维持现状,一些不同的看法可以留待将来去讨论。
  3. 书法是一种艺术创作,写繁体字,还是写简化字,应尊重作者的风格和习惯,可以悉听尊便。
  • 2008年3月,作家王干在其博客上发表文章:《五十年内,废除简化字如何》[33],在网上引起支持方与反对方激烈辩论。随后,新浪网请王干在第四十九期的网上大讲堂作了简体字在当代尴尬境遇的专题阐述。[34]
  • 在2008年两会期间,宋祖英等21位文艺界的政协委员联名递交了一份关于《小学增设繁体字教育》的提案,建议在小学开始设置繁体字教育,将中国文化的根传承下去。[35]这份提案更引起了繁体字传承教育的大讨论。但教育部部长周济以“国家有基本国策,就是要使用简化字,就是要推广普通话,这是一个基本要求”为由表示不考虑“小学增设繁体字教育。”[36]
  • 2009年两会期间,政协委员潘庆林提出,建议全国用10年时间,分批废除简体汉字,恢复使用繁体字。[37]根据《南方日报》和搜狐网的联合调查,反对恢复繁体字的网民略多于支持一方[38],但也出现了势均力敌的局面[39]。新浪网的投票调查结果显示支持简化字与反对简化字的人数比例大约在6:4。支持简化字的历史学王立群博客上发表文章《简化字不能轻率废除——二论繁简字之争》[40],一一驳斥潘庆林的观点,与王干爆发论战。
  • 2009年8月12日中國大陸發表了《通用規範漢字表》的意見徵求稿,向全國公開徵求意見。該表試圖對用字現狀加以修補和完善,正式頒布後,將成為中國大陸最新的漢字規範。

有人认为这些主张在大陆的影响力不大,中文学者主流观点及民众普遍看法仍然认为简化字易识适用,不赞同让下一代加重识字负担。[1]目前恢复繁体字的意见和呼声主要通过网络言论的形式体现出来。國家語委主任趙沁平曾公开承认“不學習繁體字影響文化傳承”進而主張“‘識繁寫簡’、‘繁體字申遺’等有一定代表性和影響力”,提出“要注意維護合法使用方言、繁體字的空間。”[41]

[编辑] 參考注釋

注釋來源列表: [11] [22] [10] [20] [15] [9] [7] [14] [13] [29] [25] [42]

  1. ^ 1.0 1.1 1.2 林成滔,《字里乾坤》,中國檔案出版社出版。
  2. ^ 《联合国废繁体字真相调查》《环球时报》2006年4月12日
  3. ^ 黄加佳,書同文 :《漢字簡化方案》制訂始末,新华网。
  4. ^ 韩敬体,《谈我国的汉字简化问题》
  5. ^ 5.0 5.1 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探究中國文字簡化問題論文集》,台灣:1997年,P.101-P.122。
  6. ^ 游修齡:《簡化字轉繁體字的尷尬》,《深圳特區報》,2003,1,19日,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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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李小狼(香港嶺南大學中文系學生),《正字與政治》,2006年4月29日《中國時報》E7人間副刊版。
  9. ^ 9.0 9.1 9.2 9.3 9.4 許淑華,明道管理學院中文系助理教授,《漢字簡化對漢語教學的衝擊》。
  10. ^ 10.0 10.1 彭小明,《简化字真的比繁体字易认易学吗?》,錄自《漢字簡化得不償失》,香港:夏菲爾國際出版公司,2008年01月,ISBN 9789629380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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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王廣滇:《中文「繁簡之爭」系列報導(上)》,原載《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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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例如字源演變動畫
  17. ^ 參見港台簡字
  18. ^ (正体中文)基測作文 約定俗成的簡體字不扣分》,聯合晚報,2006/04/11。
  19. ^ (简体中文)方舟子,《简体字引起混乱吗?》,http://www.xys.org/fang/doc/history/jianhua2.txt新語絲,2008年9月2日收入。
  20. ^ 20.0 20.1 李鍌:《從學術觀點看「正體字」與「簡化字」》,中國國民黨第17屆中央常務委員會第39次專題演講,2006/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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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22.0 22.1 22.2 全国政协委员 王为政,《汉字简化,可否“后退”半步?》,《人民日报》(人民网),2004年07月30日,第十三版。
  23. ^ 新加坡先是在1969年推出自己的《简体字表》,与中国大陆的简化字有差异。到1976年5月,颁布《简体字总表》修订本,采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化字总表》完全一致的简化字。
  24. ^ 24.0 24.1 《第二屆漢字文化節學術研討會-正體字與簡化字的全方位對話論文集》有學者提出此觀點。
  25. ^ 25.0 25.1 馬英九,《也是「正名運動」—為「繁體字」正名為「正體字」請命》,93年10月13日(週三)下午3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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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相關條目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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