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總理
| 澳大利亚联邦總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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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國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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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命者 | 總督 |
| 首任 | 埃德蒙·巴頓 |
| 成立日期 | 1901年 |
| 澳大利亚 |
本文章是关于
澳大利亚政府与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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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門 立法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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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行政部门 地方立法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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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国家·图集 政治主题 |
澳洲總理是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的首脑,由澳洲总督代表君主任命。现任总理是茱莉雅·吉拉德。
《澳洲宪法》没有提到总理一职,因此总理的存在和职权皆由惯例來确定。按照西敏制的惯例,澳洲總督作为象征性的元首代理人不干预行政,所以总理是实际决策者和最高行政长官。同样根據西敏制的法律結構,总理由於下議院(众议院)掌握多数席次的党派來推举,并被视为该党派的实际领袖。总理通常必須是聯邦議員(Member of Parliament;MP)。澳洲政治史上,唯一以上議員身份出任总理的是约翰·戈顿。
目录 |
名称 [编辑]
澳洲总理一职英语称为“Prime Minister”,意即第一部长或首席大臣;和其他英语国家的总理和首相一样。虽然澳洲是君主立憲国家,但因为君主一般常驻英国而不在澳洲,國家元首的職司通常由总督代理,所以中文一般译为“总理”而不是“首相”。
任命 [编辑]
澳洲总督任命总理的法理依据是《宪法》64条。此条赋予总督任命大臣(Ministers of the Crown,即部长)的权利,并规定被任命者必须是联邦议员,或在接受任命后三个月以内當選联邦议员。所有大臣在宣誓就职之前,必须加入联邦行政会议。按照惯例,由行政会议的一级成员组成联邦内阁“The Cabinet”。《宪法》64条同时规定,总理和其他部长的任期由总督裁夺。但实际上,总督一般会遵循总理的建议。而总督的任命,一般也是由总理向君主直接提名。君主自1930年代确认英帝国自治领的独立地位以来,也一直尊重澳洲总理的提名任命总督。
除了每三年举行的选举,总理按照惯例,在无法使预算案在下議院審議通過,或下議院决议不支持总理的情况下,应该提出辞职。
虽然法律上总督有罢免总理的权利,但实际上总督一般不会干预。联邦历史上唯一的一次总督将总理罢免的先例是发生在1975年的宪政危机。当时的总理惠特蘭无法使预算案在上議院通過。总督科尔在未寻求总理意见的情况下,召见了总理并免除了他的职务,同时任命反对党领袖福瑞澤为总理。此决定在当时以至现在都颇受争议。
同样,虽然法律上总督是由君主任命,而且按照惯例,总督的任命和免职都由总理通过对君主的建议來决定,但在英国的君主自1930年代以来也从不干预澳洲的宪政。即便於1975年的宪政危机中,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仍然决定不予干涉,理由是澳洲自从1942年接受西敏寺法令以后已经是独立国家。
待遇 [编辑]
作为实际的政府最高领导人,总理有权使用空军提供的专机。总理在首都堪培拉的官邸是俗称“别墅”的澳洲總理府(The Lodge),在最大城市悉尼的官邸是位于北悉尼港的齊力比麗樓(Kirribilli House)。总理陆克文在堪培拉雇用一名高级厨师、一名助理厨师、一名保姆、一名高级管家和两名助理管家;在悉尼雇用一名厨师和一名管家。退休总理享受终生禮遇。
历任总理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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