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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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管理是涉及多部門的運籌帷幄,包含規劃、計畫實施、預警、緊急應變、救助等措施,以減少或降低天然災害或科技災害(俗稱之人為災害)對於社會所造成的影響及衝擊。災害管理可分成災前的減災、整備,災時的應變(或緊急應變),以及災後的復原四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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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管理的面向 [编辑]
災害管理可分成災前的減災、整備,災時的應變(或緊急應變),以及災後的復原四階段。
台灣的災害管理 [编辑]
西元2000年通過《災害防救法》後,台灣開始有系統地建立災害防救體系。台灣政府的災害管理系統分中央、縣市、鄉鎮三個層級。中央最高主管單位為行政院直轄之災害防救辦公室,該辦公室於2010年2月1日正式揭牌,係將原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併入中央災害防救會報而成立。 民間團體也活躍於災時的應變及災後復原階段的救助。主要民間團體如慈濟等。
美國的災害管理 [编辑]
美國政府的災害管理系統分聯邦、州、地方三個層級。聯邦政府的災害管理機構為聯邦緊急應變署(FEMA)。
日本的災害管理 [编辑]
中國大陆的災害管理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 Mileti, D.S., 1999, Disasters by De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