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巫
獵巫是原指搜捕女巫与巫师或施行巫術的證據將被指控的人帶上宗教審判法庭。今日此類事件被視為一種道德恐慌。從十二世紀開始,到十六世紀是最高峰的時期。當時基督教已經傳入一段時間了,並且成為歐洲的主流宗教。源自於對於未知的恐懼和對巫術的害怕導致獵殺女巫。在高峰的時代,獵巫審判是於世俗法院審判。[來源請求]書中宣稱「巫術是來自肉體的色慾,這在女人身上是永難滿足的,魔鬼知道女人喜愛肉體樂趣,於是以性的愉悅誘使她們效忠」。所以在不少有關女巫指控的法庭文獻當中,都有跟魔鬼性交的罪名。被判死刑的女巫,財產會被沒收,令政界和司法界對獵巫運動更加積極。在迫害的巔峰期,很多不懂巫術的女人也遭人誣告罪成而被活活燒死。而且在巔峰期的16世紀,獵巫審判大多是由世俗法庭而非宗教法院審判。
獵巫在現代仍有發生,其多發於無知或未教育的人,與世隔離,過著傳統生活型態的人可能會指控某人為女巫。但今日此詞多用於搜索誤導或潛在的敵人(如色情業者、次文化族群),就如歷史上的獵巫一般以歇斯底里、成見和不公正對待被指控的人。 还有一开始猎巫都是用吊刑的但因为女巫与巫师死掉后留下的的尸体会变成吸血鬼所以后来就用烧刑,因为要把尸体也摧毁掉以绝后患。 廣義來說,指使用魔術、唸咒、妖術的女性,在西方童話故事裡頗為常見,大多以鷹鉤鼻的老太婆的形象出現,身上披著一件黑色斗篷,相貌奇醜無比,喜歡喃喃自語,在大鍋煮著蜥蜴、蝙蝠、蜘蛛、毒蛇等食材,熬製成濃稠的湯藥。這個印象,一般認為在狩獵女巫的歷史中就已經定型了。另外,運用西洋占星術或神祕學,為人占卜吉凶、祈福、施咒的婦女,有時也被視為女巫。
中世纪以前,[來源請求]中世纪之初基督教在日耳曼地区的发展,教会认为按照基督教教义,女人应绝对服从于男人。[1]教会贬低并丑化女人,捏造女巫形象,迫害女人,甚至活活烧死所谓的“女巫”。[2]
1484年,两位教士海因里希·克雷默和耶科布,撰写了《女巫之槌》,详细列举了很多种识别女巫的方法,发起了声势浩大的“欧洲女巫大审判”。
中世纪的女巫审判有着非常黑暗的一面,绝大多数被处死的“女巫”都是无辜的女性。一名教士[谁?]在審問過幾百名女巫之後所得出來的結論,他在西元一六三一年寫道[來源請求]
藉由獵殺女巫之名,三個世紀內約有十萬人被處死,其中絕大多數是女性,尤其集中在宗教改革時期的歐洲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