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幸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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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1日─2012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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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別 | 男 |
| 政黨 | |
| 籍貫 | 臺灣臺南縣 |
| 出生 | 1941年6月27日 (70歲) |
| 學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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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歷 | |
王幸男(1941年6月27日-),出生於臺灣臺南縣玉井鄉,臺灣的政治人物,曾經以炸彈郵包行刺謝東閔等政府官員,而被囚禁於綠島。現任民進黨不分區立委。
目录 |
[编辑] 經歷
王幸男畢業於陸軍軍官學校專修班,1970年前往美國經商,並且與不少台灣同鄉有所接觸。但是由於目睹國民政府的戒嚴高壓統治,王幸男決定效法前以色列總理比金主持過的「爆炸復國」行動,以暗殺方式向國民黨政府發出警訊。1976年10月王幸男以國語辭典製作成炸彈郵包,將郵包寄給謝東閔、李煥與黃杰。其中,寄給謝東閔的郵包在被拆封時爆炸,謝東閔遭炸斷一臂;而李煥當時也收到郵包,炸傷手指,並立即通知各黨政要員,黃杰乃逃過一劫。之後,國民黨政府將王幸男的家屬捕入保安處開始偵訊,並準備以「販毒」或「匪諜案」查辦,以脅迫王幸男回台;故王幸男於1977年返台,入境後被捕。據施明德所述,王幸男被捕後向情治人員下跪哭求饒恕,隨後並喝滾水,假裝自殺真求生,並全盤供出台獨聯盟的機密換取免死,事實為何並不清楚。[1][2][3] 王幸男以反駁此指控。[4] 隨後於1977年1月28日被判處無期徒刑,被囚禁於綠島。1990年5月5日,王幸男獲得假釋。
1992年王幸男開始協助台灣獨立建國聯盟成員與黑名單成員返台,並且於1993年陳唐山參選台南縣長時出任其競選總部總幹事。陳唐山當選台南縣長後,王幸男出任台南縣政府機要秘書。1998年,王幸男代表民進黨於台南縣選區參選立法委員當選,並且於2001年轉戰台南市選區當選,2004年連任。目前王幸男也是財團法人臺灣人文化基金會董事長,同時從事動物保護工作,協助籌辦台南縣關懷流浪動物協會。
2004年3月16日上午,連宋台南市競選總部青年軍在「東菜市場」拜票,遭王幸男所率隊的助選員毆打。事後,王幸男表示:「看那個手勢是輕微帶過去,真正打不是那種打法。就輕輕這麼一揮,那不能算是打,這樣解釋太過頭。」泛藍陣營認為2004年3月19日總統枪击事件係泛綠自導自演,並曾点名王幸男为主要策划者,但此一說法缺乏证明。
2006年7月23日,民進黨第十二屆全國黨員代表大會(全代會)中,王幸男提出「解散派系」提案,在出席的279位黨代表中,獲得153票贊成票,以過半票數通過。除了將禁止以派系名義設辦公室、招募會員、對外募款,也規定黨內公職人員不得加入派系。解散派系的配套措施,將送交下次全代會議決。在同年底的百萬人民倒扁運動時,王幸男也曾大力批評施明德等人的行為。
2007年12月3日,時任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的王幸男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王拓等人連署提出《二二八事件及戒嚴時期政府違法責任追究特別條例》草案,其中第四條明定刑事責任不適用刑法追訴權時效消滅之規定,即便被告死亡,該條例所為之訴追、審判程序不因而停止,應命被告之配偶、直系或旁系三親等內血親「續行程序」,代為行使被告訴訟法上之權利與義務,包括忍受義務(拘提、羈押、逮捕等等)、到場義務(出庭),以及對質義務。此案引起輿論對於「由子孫親人承受訴訟是否恰當」之討論與爭議。
[编辑] 郵包爆炸案
一九七六年十月八日晚上,王幸男住進台北後車站的一家旅社,他在房內製造三個郵包炸彈,苜先將國語字典挖空內頁,放進鋁製小便當盒,盒內擺著電池、閃光燈膽和鞭炮用的黑火藥,再以牛皮紙包好,貼上郵票,三個郵包分別寫上收件人姓名:謝東閔、李煥、黃杰。
其間,也遇到雙十節前夕的擴大臨檢敲房門,王幸男立即以棉被蓋在郵包炸彈材料上,應付了探頭探腦,假裝檢修房內電視的安檢人員。不久,旅社的「女中」又不停地敲門,問他要不要叫個小姐陪宿。
次日上午,王幸男帶著三個郵包,到台北郵局寄出去。當時他曾擔心過可能會留下指紋,但是他心想,如果戴上手套,豈不更讓人起疑。寄出郵包後,他即搭機回美。
郵包案發生的一個半月後,王幸男的妻子陳美霞帶著兒子和女兒來美。不知情的美霞還告訴他,台灣發生有人寄炸彈給謝東閔的事,王幸男沉默以對。
[编辑] 政治
- 現為民進黨不分區立委(第7屆)
- 2004年立法委員選舉(第6屆):
| 號次 | 黨籍 | 姓名 | 得票數 | 結果 |
|---|---|---|---|---|
| 1 | 王昱婷 | 49,261 | ||
| 2 | 王幸男 | 33,833 | ||
| 3 | 錢林慧君 | 32,966 | - | |
| 4 | - | 曾文宏 | 192 | - |
| 5 | 高思博 | 44,004 | ||
| 6 | - | 梁聰榮 | 471 | - |
| 7 | 林南生 | 36,930 | ||
| 8 | 唐碧娥 | 51,422 | ||
| 9 | 無盟 | 施治明 | 14,093 | - |
| 10 | - | 蘇南成 | 7,249 | - |
| 11 | 賴清德 | 45,997 | ||
| 12 | - | 林聯輝 | 477 | - |
[编辑] 第七屆立法委員任期出席紀錄
2008年2/1~3/26院會應出席15次,委員會應出席19次,總計34次,缺席20次。
2008年4/1~4/30院會應出席4次,委員會應出席13次,總計17次,缺席1次。
資料來源: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監督國會周報第五、十五期。http://www.ccw.org.tw
[编辑] 外部連結
[编辑] 注釋
- ^ 施明德懷疑:美麗島律師 不只謝長廷臥底,聯合報,2010年4月16日
- ^ 臥底不只謝?綠委:施明德無間道看太多,中國廣播公司,2010年4月16日
- ^ 施明德妻爆跪求饒 王幸男:書上市就告,Nownews,2010年4月16日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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