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改制
王莽改制是西漢末及新朝時由王莽推行的“托古改制”。初始元年(8年)王莽接受孺子嬰禪讓後稱帝,改國號為「新」,改長安為常安,是為始建国元年(9年)。王莽開中國歷史上通過篡位作皇帝的先河。王莽是儒家學派巨子,有他的政治理念,並開始進行一個驚天動地的全面社會改革。
王莽仿照《周禮》的制度推行新政,屢次改變幣制、更改官制與官名、以王田制為名恢復「井田制」,把鹽、鐵、酒、幣制、山林川澤收歸國有、耕地重新分配,又廢止奴隶制度,建立五均賒貸(贷款制度)、六筦政策,以公權力平衡物價,防止商人剝削,增加國庫收入。刑罰、禮儀、田宅車服等儀式,不停回復到西周時代的周禮模式。
由於政策多迂通不合實情處,百姓未蒙其利,先受其害,朝令夕改,使百姓官吏不知所從,不斷引起天下各貴族和平民的不滿。到了天鳳四年(17年)全國發生蝗災、旱災,饑荒四起,各地農民紛起,形成赤眉、綠林大規模的反抗。導致新朝的滅亡。
目录 |
[编辑] 背景
[编辑] 社会背景
吕思勉曾言,“中国之文化有一大转变,在乎两汉之间。自西汉以前,治者多对社会政治竭力攻击。东汉以后,此等议论,渐不复闻。汉、魏之间,玄学起,继以佛学,乃专求所以适合社会者,而不复思改革社会矣。……故以社会之道言之,自东汉至今二千年,可谓误入歧途,亦可谓停滞不进也。”[1]
[编辑] 新朝建立
[编辑] 变法过程
[编辑] 学术、教育、祭祀、举士
元始四年(4年),王莽奏起明堂、辟雍、靈臺,為學者築舍萬區。他还奏立樂經,并增加博士員额,每經各设博士五人。徵天下通一蓺敎授十一人以上;有通晓逸禮、古書、毛詩、周官、爾雅、天文、圖讖、鍾律、月令、兵法、史篇文字(孟宣及颜师古注,史篇乃周宣王太史史籀所作十五篇古文書(大篆書)。后人称其为史籀篇)之意者,皆詣公車。一时间,“天下異能之士”上千人获得征召。[2]
明堂建立后,元始五年(5年)正月,祫祭明堂,諸侯王二十八人,列侯百二十人,宗室子九百餘人,徵助祭。祭禮完畢,封孝宣曾孫信等三十六人為列侯,餘皆益戶賜爵,金帛之賞各有數。同年,劉歆、陳崇等十二人均以“治明堂,宣敎化”,封為列侯。[2]
新朝建立后,始建國元年(9年),王莽依五等爵封古帝王及先賢後,以及王氏親族,並且“遣騎都尉嚻等分治黃帝園位於上都橋畤,虞帝於零陵九疑,胡王於淮陽陳,敬王於齊臨淄,愍王於城陽莒,伯王於濟南東平陵,孺王於魏郡元城,(師古曰:「莽之高祖名遂字伯紀,曾祖名賀字翁孺,故謂之伯王、孺王。」)使者四時致祠。其廟當作者,以天下初定,且祫祭於明堂太廟。”其情況列表如下:[3]
| 人物 | 園 | 位置 |
|---|---|---|
| 黃帝 | 黃帝園 | 上都橋畤 |
| 虞帝 | 虞帝園 | 零陵九疑 |
| 胡王 | 胡王園 | 淮陽陳 |
| 敬王 | 敬王園 | 齊臨淄 |
| 愍王 | 愍王園 | 城陽莒 |
| 伯王 | 伯王園 | 濟南東平陵 |
| 孺王 | 孺王園 | 魏郡元城 |
同時,王莽對原漢朝祖宗園寢廟也加以保護。“以漢高廟為文祖廟。(師古曰:「欲法舜受終於文祖。」)莽曰:「予之皇始祖考虞帝受嬗于唐,漢氏初祖唐帝,世有傳國之象,予復親受金策於漢高皇帝之靈。惟思裦厚前代,何有忘時?漢氏祖宗有七,(蘇林曰:「漢本祀祖宗有四,莽以元帝、成帝、平帝為宗,故有七。」)以禮立廟于定安國。其園寢廟在京師者,勿罷,祠薦如故。予以秋九月親入漢氏高、元、成、平之廟。諸劉更屬籍京兆大尹,勿解其復,各終厥身,州牧數存問,勿令有侵冤。」”當時漢帝各廟如下:[3]
| 廟號 | 谥号 | 廟 | 備註 |
|---|---|---|---|
| 太祖 | 高皇帝 | 漢高廟(更為文祖廟) | |
| 太宗 | 孝文皇帝 | 漢孝文廟 | |
| 世宗 | 孝武皇帝 | 漢孝武廟 | |
| 中宗 | 孝宣皇帝 | 漢孝宣廟 | |
| 高宗 | 孝元皇帝 | 漢孝元廟 | |
| 統宗 | 孝成皇帝 | 漢孝成廟 | |
| 元宗 | 孝平皇帝 | 漢孝平廟 |
始建國二年(10年)十一月,立國將軍孫建鑒于原漢朝劉氏在各地作亂,建議“漢高皇帝為新室賔,享食明堂。成帝,異姓之兄弟,平帝,壻也,皆不冝復入其廟。元帝與皇太后為體,聖恩所隆,禮亦冝之。臣請漢氏諸廟在京師者皆罷。諸劉為諸侯者,以戶多少就五等之差;其為吏者皆罷,待除於家。”王莽曰:「可。嘉新公國師以符命為予四輔,明德侯劉龔、率禮侯劉嘉等凡三十二人皆知天命,或獻天符,或貢昌言,或捕告反虜,厥功茂焉。諸劉與三十二人同宗共祖者勿罷,賜姓曰王。」“唯國師以女配莽子,故不賜姓。改定安太后號曰黃皇室主,絕之於漢也。”[3]在常安的漢祖宗諸廟自此廢。
始建国五年(13年)二月,“文母皇太后崩,葬渭陵,與元帝合而溝絕之。(如淳曰:「葬於司馬門內,作溝絕之。」)立廟於長安,新室世世獻祭。元帝配食,坐於牀下。莽為太后服喪三年。”[3]
天鳳元年(14年),“令天下小學,戊子代甲子為六旬首。冠以戊子為元日,昏以戊寅之旬為忌日。百姓多不從者。”[3]
天鳳二年(15年)“二月,置酒王路堂,公卿大夫皆佐酒。(師古曰:「助行酒。」)大赦天下。”[3]
天鳳二年(15年)“莽意以為制定則天下自平,故銳思於地理,制禮作樂,講合六經之說。公卿旦入暮出,議論連年不決,不暇省獄訟寃結民之急務。縣宰缺者,數年守兼,一切貪殘日甚。中郎將、繡衣執法在郡國者,並乗權埶,傳相舉奏。又十一公士分布勸農桑,班時令,案諸章,冠蓋相望,交錯道路,召會吏民,逮捕證左,郡縣賦斂,遞相賕賂,白黑紛然,守闕告訴者多。莽自見前顓權以得漢政,故務自□[4]衆事,有司受成苟免。諸寶物名、帑藏、錢穀官,皆宦者領之;吏民上封事書,宦官左右開發,尚書不得知。其畏備臣下如此。又好變改制度,政令煩多,當奉行者,輒質問乃以從事,前後相乗,憒眊不渫。莽常御燈火至明,猶不能勝。尚書因是為姦寢事,上書待報者連年不得去,拘繫郡縣者逢赦而後出,衞卒不交代三歲矣。穀常貴,邊兵二十餘萬人仰衣食,縣官愁苦。五原、代郡尤被其毒,起為盜賊,數千人為輩,轉入旁郡。莽遣捕盜將軍孔仁將兵與郡縣合擊,歲餘迺定,邊郡亦略將盡。”[3]
天鳳三年(16年)“七月“戊子晦,日有食之。大赦天下。復令公卿大夫諸侯二千石舉四行各一人。(師古曰:「依漢光禄之四科。」)大司馬陳茂以日食免,武建伯嚴尤為大司馬。”[3]
天鳳三年(16年)“十月戊辰,王路朱鳥門鳴,晝夜不絕,崔發等曰:「虞帝闢四門,通四聦。(師古曰:「虞書敘舜之德也,『闢四門,明四目,達四聦』,故引之。」)門鳴者,明當修先聖之禮,招四方之士也。」於是令羣臣皆賀,所舉四行從朱鳥門入而對策焉。”[3]
天鳳六年(19年)是時,關東飢旱數年,力子都等黨衆寖多。更始將軍廉丹擊益州不能克,徵還。更遣復位後大司馬護軍郭興、庸部牧李曅擊蠻夷若豆等,太傅犧叔士孫喜清潔江湖之盜賊。而匈奴寇邊甚。莽乃大募天下丁男及死罪囚、吏民奴,名曰豬突豨勇,以為銳卒。一切稅天下吏民,訾三十取一,縑帛皆輸長安。令公卿以下至郡縣黃綬皆保養軍馬,多少各以秩為差。又博募有竒技術可以攻匈奴者,將待以不次之位。言便冝者以萬數:或言能度水不用舟楫,連馬接騎,濟百萬師;或言不持斗糧,服食藥物,三軍不飢;或言能飛,一日千里,可窺匈奴。莽輒試之,取大鳥翮為兩翼,頭與身皆著毛,通引環紐,飛數百步墮。莽知其不可用,苟欲獲其名,皆拜為理軍,賜以車馬,待發。[5]
天鳳六年(19年)夙夜連率韓博上言:「有竒士,長丈,大十圍,來至臣府,曰欲奮擊胡虜。自謂巨毋霸,出於蓬萊東南,五城西北昭如海瀕,軺車不能載,三馬不能勝。即日以大車四馬,建虎旗,載霸詣闕。霸卧則枕鼓,以鐵箸食,此皇天所以輔新室也。願陛下作大甲高車,賁育之衣,遣大將一人與虎賁百人迎之於道。京師門戶不容者,開高大之,以視百蠻,鎮安天下。」博意欲以風莽。莽聞惡之,留霸在所新豐,更其姓曰巨母氏,謂因文母太后而霸王符也。徵博下獄,以非所冝言,弃市。[5]
地皇元年(20年)望氣為數者多言有土功象,莽又見四方盜賊多,欲視為自安能建萬世之基者,乃下書曰:「予受命遭陽九之戹,百六之會,府帑空虛,百姓匱乏,宗廟未脩,且祫祭於明堂太廟,夙夜永念,非敢寧息。深惟吉昌莫良於今年,予乃卜波水之北,郎池之南,惟玉食。(劉德曰:「長安南也。」晉灼曰:「黃圖波、浪,二水名也,在甘泉苑中。」師古曰:「晉說非也。黃圖有西波池、郎池,皆在石城南上林中。玉食,謂龜為玉兆之文而墨食也。波音彼皮反。」)予又卜金水之南,明堂之西,亦惟玉食。予將親築焉。」於是遂營長安城南,(師古曰:「蓋所謂金水之南,明堂之西。」)提封百頃。九月甲申,莽立載行視,(師古曰:「立載謂立而乗車也。行音下更反。」)親舉築三下。司徒王尋、大司空王邑持節,及侍中常侍執法杜林等數十人將作。崔發、張邯說莽曰:「德盛者文縟,冝崇其制度,宣視海內,且令萬世之後無以復加也。」莽乃博徵天下工匠諸圖畫,以望法度筭,及吏民以義入錢穀助作者,駱驛道路。壞徹城西苑中建章、承光、包陽、大臺、儲元宮及平樂、當路、陽禄館,凡十餘所,(師古曰:「自建章以下至陽禄,皆上林苑中館。」)取其材瓦,以起九廟。是月,大雨六十餘日。令民入米六百斛為郎,其郎吏增秩賜爵至附城。九廟:一曰黃帝太初祖廟,二曰帝虞始祖昭廟,三曰陳胡王統祖穆廟,四曰齊敬王世祖昭廟,五曰濟北愍王王祖穆廟,凡五廟不墮云;六曰濟南伯王尊禰昭廟,七曰元城孺王尊禰穆廟,八曰陽平頃王戚禰昭廟,九曰新都顯王戚禰穆廟。殿皆重屋。太初祖廟東西南北各四十丈,高十七丈,餘廟半之。為銅薄櫨,飾以金銀琱文,窮極百工之巧。帶高增下,功費數百鉅萬,卒徒死者萬數。[5]
| 人物 | 九廟 | 备注 |
|---|---|---|
| 黃帝 | 黃帝太初祖廟 | 凡五廟不墮 |
| 帝虞 | 帝虞始祖昭廟 | |
| 陳胡王 | 陳胡王統祖穆廟 | |
| 齊敬王 | 齊敬王世祖昭廟 | |
| 濟北愍王 | 濟北愍王王祖穆廟 | |
| 濟南伯王 | 濟南伯王尊禰昭廟 | 高祖庙 |
| 元城孺王 | 元城孺王尊禰穆廟 | 曾祖庙 |
| 陽平頃王 | 陽平頃王戚禰昭廟 | 祖庙 |
| 新都顯王 | 新都顯王戚禰穆廟 | 考庙 |
地皇二年(21年)正月,莽妻死,謚曰孝睦皇后,葬渭陵長壽園西,令永侍文母,名陵曰億年。[5]閏月丙辰,大赦天下,天下大服民私服在詔書前亦釋除。(張晏曰:「莽妻本以此歲死,天下大服也。私服,自喪其親。皆除之。」)[5]
地皇元年(20年)自莽為不順時令,百姓怨恨,莽猶安之,又下書曰:「惟設此壹切之法以來,常安六郷巨邑之都,枹鼓稀鳴,盜賊衰少,百姓安土,歲以有年,此乃立權之力也。今胡虜未滅誅,蠻僰未絕焚,江湖海澤麻沸,盜賊未盡破殄,又興奉宗廟社稷之大作,民衆動搖。今復壹切行此令,盡二年止之,以全元元,救愚姦。」[5]
地皇三年(22年)正月,九廟蓋構成,納神主。莽謁見,大駕乗六馬,以五采毛為龍文衣,著角,長三尺。華蓋車,元戎十乗在前。因賜治廟者司徒、大司空錢各千萬,侍中、中常侍以下皆封。封都匠仇延為邯淡里附城。[5]
[编辑] 音乐
居摄三年(8年),王莽下書曰:「遏密之義,訖于季冬,(張晏曰:「平帝以元始五年十二月崩,至此再期年也。」師古曰:「虞書:『放勳乃徂,百姓如喪考妣,三載,四海遏密八音。』遏,止也。密,靜也。謂不作樂也。故莽引之。」)正月郊祀,八音當奏。王公卿士,樂凡幾等?五聲八音,條各云何?其與所部儒生各盡精思,悉陳其義。」[2]
天鳳六年(19年)初獻新樂於明堂、太廟。羣臣始冠麟韋之弁。或聞其樂聲,曰:「清厲而哀,非興國之聲也。」[5]
[编辑] 漏刻
居摄三年(8年),王莽奏请太后,称得“銅符帛圖”,并借此“請共事神祇宗廟,奏言太皇太后、孝平皇后,皆稱假皇帝。”该奏中请“以居攝三年為初始元年,漏刻以百二十為度,用應天命。”奏可。[2]
此次改漏刻为一百二十度,是和该奏中所说的汉哀帝以建平二年為太初元將元年的故事有关。王莽該奏中稱,“及前孝哀皇帝建平二年六月甲子下詔書,更為太初元將元年,案其本事,甘忠可、夏賀良讖書臧蘭臺。臣莽以為元將元年者,大將居攝改元之文也,於今信矣。”[2]当时汉哀帝在改元诏书中对漏刻进行改革,“漏刻以百二十為度”。颜師古曰:“舊漏晝夜共百刻,今增其二十。此本齊人甘忠可所造,今賀良等重言,遂施行之。事見李尋傳。”[6]
[编辑] 金縢之策
元始五年(5年)冬,“平帝疾,莽作策,請命於泰畤,戴璧秉圭,願以身代。藏策金縢,置于前殿,敕諸公勿敢言。(師古曰:「詐依周公為武王請命,作金縢也。」)十二月平帝崩,大赦天下。”[2]
地皇四年(23年)又聞漢兵言,莽鴆殺孝平帝。莽迺會公卿以下於王路堂,開所為平帝請命金縢之策,泣以視羣臣。命明學男張邯稱說其德及符命事,因曰:「易言:『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師古曰:「同人卦九三爻辭也。莽,平草也。言伏兵戎於草莽之中,升高陵而望,不敢前進,至于三歲不能起也。」)『莽』,皇帝之名。『升』謂劉伯升。『高陵』謂高陵侯子翟義也。言劉升、翟義為伏戎之兵於新皇帝世,猶殄滅不興也。」羣臣皆稱萬歲。又令東方檻車傳送數人,言「劉伯升等皆行大戮」。民知其詐也。[5]
[编辑] 威斗
天鳳四年(17年)八月,莽親之南郊,鑄作威斗。威斗者,以五石銅為之,(李竒曰:「以五色藥石及銅為之。」蘇林曰:「以五色銅礦冶之。」師古曰:「李說是也。若今作鍮石之為。」)若北斗,長二尺五寸,欲以厭勝衆兵。(師古曰:「厭音一葉反。」)旣成,令司命負之,莽出在前,入在御旁。鑄斗日,大寒,百官人馬有凍死者。[5]
[编辑] 華蓋
地皇二年(21年)或言黃帝時建華蓋以登僊,莽乃造華蓋九重,高八丈一尺,金瑵羽葆,載以祕機四輪車,(服虔曰:「蓋高八丈,其杠皆有屈膝,可上下屈申也。」師古曰:「言潛為機關,不使外見,故曰祕機也。」)駕六馬,力士三百人黃衣幘,車上人擊鼓,輓者皆呼「登僊」。莽出,令在前。百官竊言「此似輀車,非僊物也。」(師古曰:「輀車,載喪車,音而。」)[5]
[编辑] 曆法
天鳳六年(19年)春,莽見盜賊多,乃令太史推三萬六千歲歷紀,六歲一改元,布天下。下書曰:「紫閣圖曰『太一、黃帝皆僊上天,張樂崑崙虔山之上。後世聖主得瑞者,當張樂秦終南山之上。』予之不敏,奉行未明,乃今諭矣。復以寧始將軍為更始將軍,以順符命。易不云乎?『日新之謂盛德,生生之謂易。』(李竒曰:「易道生諸當生者也。」師古曰:「下繫之辭。體化合變,故曰日新。」)予其饗哉!」欲以誑燿百姓,銷解盜賊。衆皆笑之。[5]
地皇元年(20年)“改元曰地皇,從三萬六千歲歷號也。”[5]
[编辑] 度量衡
[编辑] 财经
地皇三年(22年)莽以天下穀貴,欲厭之,為大倉,置衛交戟,名曰「政始掖門」。[5]
地皇三年(22年)流民入關者數十萬人,迺置養贍官禀食之。使者監領,與小吏共盜其禀,飢死者十七八。先是,莽使中黃門王業領長安巿買,賤取於民,民甚患之。業以省費為功,賜爵附城。莽聞城中飢饉,以問業。業曰:「皆流民也。」乃巿所賣梁飰肉羹,持入視莽,曰:「居民食咸如此。」莽信之。[5]
地皇三年(22年)四方盜賊徃徃數萬人攻城邑,殺二千石以下。太師王匡等戰數不利。莽知天下潰畔,事窮計迫,迺議遣風俗大夫司國憲等分行天下,除井田奴婢山澤六筦之禁,即位以來詔令不便於民者皆收還之。待見未發,會世祖與兄齊武王伯升、宛人李通等帥舂陵子弟數千人,招致新巿平林朱鮪、陳牧等合攻拔棘陽。是時嚴尤、陳茂破下江兵,成丹、王常等數千人別走,入南陽界。[5]
[编辑] 井田
始建国元年(9年),王莽決定恢復井田制,實行王田制,即將全部土地改爲“王田”,禁止買賣。同時,他還下令禁止奴婢買賣。其說如下:[3]
莽曰:「古者,設廬井八家,一夫一婦田百畝,什一而稅,則國給民富而頌聲作。此唐虞之道,三代所遵行也。秦為無道,厚賦稅以自供奉,罷民力以極欲,壞聖制,廢井田,是以兼并起,貪鄙生,強者規田以千數,弱者曾無立錐之居。又置奴婢之市,與牛馬同蘭,制於民臣,顓斷其命。姦虐之人因縁為利,至略賣人妻子,逆天心,誖人倫,繆於『天地之性人為貴』之義。書曰『予則奴戮女』,唯不用命者,然後被此辜矣。漢氏減輕田租,三十而稅一,常有更賦,罷□ [7]咸出,而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厥名三十稅一,實什稅五也。父子夫婦終年耕芸,所得不足以自存。故冨者犬馬餘菽粟,驕而為邪;貧者不厭糟糠,窮而為姦。俱陷于辜,刑用不錯。予前在大麓,始令天下公田口井,時則有嘉禾之祥,遭反虜逆賊且止。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賣買。其男口不盈八,而田過一井者,分餘田予九族鄰里郷黨。故無田,今當受田者,如制度。敢有非井田聖制,無法惑衆者,投諸四裔,以禦魑魅,如皇始祖考虞帝故事。」
始建国四年(12年),中郎區博諫王莽曰:「井田雖聖王法,其廢乆矣。周道旣衰,而民不從。秦知順民之心,可以獲大利也,故滅廬井而置阡陌,遂王諸夏,訖今海內未厭其敝。今欲違民心,追復千載絕迹,雖堯舜復起,而無百年之漸,弗能行也。天下初定,萬民新附,誠未可施行。」莽知民怨,迺下書曰:「諸名食王田,皆得賣之,勿拘以法。犯私買賣庶人者,且一切勿治。」[3]
[编辑] 六莞
始建国二年(10年),“初設六筦之令。命縣官酤酒,賣鹽鐵器,鑄錢,諸采取名山大澤衆物者稅之。又令市官収賤賣貴,賒貸予民,収息百月三。犧和置酒士,郡一人,乗傳督酒利。禁民不得挾弩鎧,徙西海。”[3]
天鳳四年(17年),復明六筦之令。每一筦下,為設科條防禁,犯者罪至死,吏民抵罪者浸衆。又一切調上公以下諸有奴婢者,率一口出錢三千六百,天下愈愁,盜賊起。納言馮常以六筦諫,莽大怒,免常官。置執法左右刺姦。選用能吏侯霸等分督六尉、六隊,如漢刺史,與三公士郡一人從事。[5]
天鳳六年(19年)翼平連率田況奏郡縣訾民不實,莽復三十稅一。以況忠言憂國,進爵為伯,賜錢二百萬。衆庶皆詈之。青、徐民多弃郷里流亡,老弱死道路,壯者入賊中。[5]
地皇二年(21年),南郡秦豐衆且萬人。平原女子遲昭平能說經博以八投,(服虔曰:「博奕經,以八箭投之。」)亦聚數千人在河阻中。莽召問羣臣禽賊方略,皆曰:「此天囚行尸,命在漏刻。」故左將軍公孫禄徵來與議,禄曰:「太史令宗宣典星歷,候氣變,以凶為吉,亂天文,誤朝廷。太傅平化侯飾虛偽以媮名位,『賊夫人之子』。(師古曰:「論語稱子路使子羔為費宰,孔子曰『賊夫人之子』,言羔未知政道,而使宰邑,所以為賊害也。故禄引此而言。」)國師嘉信公顛倒五經,毀師法,令學士疑惑。明學男張邯、地理侯孫陽造井田,使民弃土業。犧和魯匡設六筦,以窮工商。說符侯崔發阿諛取容,令下情不上通。冝誅此數子以慰天下!」又言:「匈奴不可攻,當與和親。臣恐新室憂不在匈奴,而在封域之中也。」莽怒,使虎賁扶禄出。然頗采其言,左遷魯匡為五原卒正,以百姓怨非故。六筦非匡所獨造,莽厭衆意而出之。(師古曰:「厭,滿也,音一豔反。」)[5]
[编辑] 币制
王莽自西漢末年起,先後進行了四次幣制改革。第一次改革(西漢居摄二年,即公元7年)新发行大泉五十、契刀五百、一刀平五千三种货币,与五铢共同流通。与此同时颁布禁挾黃金令,“禁列侯以下不得挾黃金,輸御府受直,然卒不與直。”
第二次改革(新朝始建国元年,即公元9年)发行小泉直一,与大泉五十共同流通,禁五铢。王莽采取了派谏大夫五十人分赴郡国铸钱的方式,以图使新货币占领市场,更好地取代五铢。但五铢未能禁绝,人民对新货币接受程度不高。
第三次改革(新朝始建国二年,即公元10年)是币制改革中引起争议最大的一次,推出了五物(金、银、龟、贝、铜)六名(钱货、金货、银货、龟货、贝货、布货)二十八品的复杂货币系统。因为造成了市场混乱,反对声浪巨大,这次改革坚持了五年便停止了。
第四次改革开始于新朝天鳳元年(即公元14年),铸造货泉与货布,在“復申下金銀龜貝之貨,頗增減其賈直”的情况下,又废除了小钱,并在6年后彻底废除大钱。这最后一次改革直接影响到东汉初年的币制,货泉与货布在东汉初年仍在铸造。
王莽的币制改革本意是削弱豪强大族的经济实力,但由于币制复杂混乱,导致民间交易很不顺畅。并且每次改制的钱币大小不断缩小,价却越来越高,实质上剥削了普通民众的财富。
[编辑] 律令
元始五年(5年),王莽奏為市無二賈,官無獄訟,邑無盜賊,野無飢民,道不拾遺,男女異路之制,犯者象刑。该年稍后又增法五十條,犯者徙之西海。“徙者以千萬數,民始怨矣。”[2]
始建國三年(11年),王莽曰:「百官改更,職事分移,律令儀法,未及悉定,且因漢律令儀法以從事。令公卿大夫諸侯二千石舉吏民有德行通政事能言語明文學者各一人,詣王路四門。」[3]
地皇元年(20年)正月乙未,赦天下。下書曰:「方出軍行師,敢有趨讙犯法者,輒論斬,毋須時,盡歲止。」於是春夏斬人都市,百姓震懼,道路以目。[5]
地皇二年(21年)民犯鑄錢,伍人相坐,沒入為官奴婢。其男子檻車,兒女子步,以鐵鎖琅當其頸,傳詣鍾官,以十萬數。(師古曰:「琅當,長鎖也。鍾官,主鑄錢之官也。」)到者易其夫婦,(師古曰:「改相配匹,不依其舊也。」)愁苦死者什六七。孫喜、景尚、曹放等擊賊不能克,軍師放縱,百姓重困。[5]
[编辑] 官制
居攝元年(6年)正月,“置柱下五史,秩如御史,聽政事,侍旁記疏言行。”[2]
居攝元年(6年)三月己丑,立宣帝玄孫嬰為皇太子,號曰孺子。以王舜為太傅左輔,甄豐為太阿右拂,甄邯為太保後承。又置四少,秩皆二千石。[2]
[编辑] 爵位
[编辑] 行政区划
元始五年(5年),王莽奏请将原设的十三州改为十二州。其依据为“漢家地廣二帝三王,凡十三州,州名及界多不應經。堯典十有二州,後定為九州。漢家廓地遼遠,州牧行部,遠者三萬餘里,不可為九。謹以經義正十二州名分界。”[2]
始建國三年(11年),“是時諸將在邊,須大衆集,吏士放縱,而內郡愁於徵發,民棄城郭流亡為盜賊,并州、平州尤甚。”可见此时的州中有并州、平州。[3]
(王莽)下書曰:「予以不德,襲于聖祖,為萬國主。思安黎元,在于建侯,分州正域,以美風俗。追監前代,爰綱爰紀。惟在堯典,十有二州,衞有五服。詩國十五,抪徧九州。(師古曰:「謂周南、召南、衞、王、鄭、齊、魏、唐、秦、陳、鄶、曹、豳、魯、商,凡十五國也。一曰,周南、召南、邶、鄘、衞、王、鄭、齊、魏、唐、秦、陳、鄶、曹、豳,是為十五國。」)殷頌有『奄有九有』之言。禹貢之九州無并、幽,周禮司馬則無徐、梁。帝王相改,各有云為。或昭其事,或大其本,厥義箸明,其務一矣。昔周二后受命,故有東都、西都之居。予之受命,蓋亦如之。其以洛陽為新室東都,常安為新室西都。邦畿連體,各有采任。州從禹貢為九,爵從周氏有五。諸侯之員千有八百,附城之數亦如之,以俟有功。諸公一同,有衆萬戶,土方百里。侯伯一國,衆戶五千,土方七十里。子男一則,衆戶二千有五百,土方五十里。附城大者食邑九成,衆戶九百,土方三十里。自九以下,降殺以兩,至於一成。(如淳曰:「十里為成。」)五差備具,合當一則。今已受茅土者,公十四人,侯九十三人,伯二十一人,子百七十一人,男四百九十七人,凡七百九十六人。附城千五百一十一人。九族之女為任者,八十三人。及漢氏女孫中山承禮君、遵德君、脩義君更以為任。十有一公,九卿,十二大夫,二十四元士。定諸國邑采之處,使侍中講禮大夫孔秉等與州部衆郡曉知地理圖籍者,共校治于壽成朱鳥堂。予數與群公祭酒上卿親聽視,咸已通矣。夫襃德賞功,所以顯仁賢也;九族和睦,所以襃親親也。予永惟匪解,思稽前人,將章黜陟,以明好惡,安元元焉。」以圖簿未定,未授國邑,且令受奉都內,月錢數千。諸侯皆困乏,至有庸作者。
[编辑] 六尉、六郷、六州、六隊
天鳳元年(14年),“分長安城旁六郷,置帥各一人。分三輔為六尉郡,(師古曰:「三輔黃圖云:『渭城、安陵以西,北至栒邑、義渠十縣,屬京尉大夫府,居故長安寺;高陵以北十縣,屬師尉大夫府,居故廷尉府;新豐以東,至湖十縣,屬翊尉大夫府,居城東;霸陵、杜陵,東至藍田,西至武功、郁夷十縣,屬光尉大夫府,居城南;茂陵、槐里以西,至汧十縣,屬扶尉大夫府,居城西;長陵、池陽以北,至雲陽、祋祤十縣,屬列尉大夫府,居城北。』」)河東、河內、弘農、河南、潁川、南陽為六隊郡,(師古曰:「隊音遂。」)置大夫,職如太守;屬正,職如都尉。更名河南大尹曰保忠信卿。益河南屬縣滿三十。置六郊州長各一人,人主五縣。及它官名悉改。大郡至分為五。郡縣以亭為名者三百六十,以應符命文也。縁邊又置竟尉,以男為之。諸侯國閒田,為黜陟增減云。莽下書曰:
天鳳四年(17年),選用能吏侯霸等分督六尉、六隊,如漢刺史,與三公士郡一人從事。[5]
天鳳元年(14年),“其後,歲復變更,一郡至五易名,而還復其故。吏民不能紀,每下詔書,輒繫其故名,曰:「制詔陳留大尹、太尉:其以益歲以南付新平。(蘇林曰:「陳留圉縣,莽改曰益歲。」)新平,故淮陽。以雍丘以東付陳定。陳定,故梁郡。以封丘以東付治亭。治亭,故東郡。以陳留以西付祈隧。祈隧,故滎陽。陳留已無復有郡矣。大尹、大尉,皆詣行在所。」其號令變易,皆此類也。”[3]
[编辑] 宮殿、道路与城市
元始五年(5年)秋,王莽以汉平帝王皇后(时年十四岁)怀孕,故通子午道。子午道從杜陵直絕南山,徑漢中。[2]
始建國元年(9年)正月,改明光宮為定安館,定安太后居之。以大鴻臚府為定安公第,皆置門衞使者監領。[3]改“公車司馬曰王路四門,長樂宮曰常樂室,未央宮曰壽成室,前殿曰王路堂,長安曰常安。”[3]
地皇三年(22年)二月,霸橋災,數千人以水沃救,不滅。莽惡之,下書曰:「……其更名霸館為長存館,霸橋為長存橋。」[5]
[编辑] 迁都
始建国五年(13年),“是時,長安民聞莽欲都雒陽,不肯繕治室宅,或頗徹之。莽曰:「玄龍石文曰『定帝德,國雒陽』。符命著明,敢不欽奉!以始建國八年,歲纏星紀,在雒陽之都。其謹繕脩常安之都,勿令壞敗。敢有犯者,輒以名聞,請其罪。」”[3]
天鳳元年(14年),“莽曰:「予以二月建寅之節行巡狩之禮,太官齎糒乾肉,內者行張坐卧,所過毋得有所給。予之東巡,必躬載耒,每縣則耕,以勸東作。予之南巡,必躬載耨,每縣則薅,以勸南偽。予之西巡,必躬載銍,每縣則穫,以勸西成。予之北巡,必躬載拂,每縣則粟,以勸蓋臧。畢北巡狩之禮,即于土中居雒陽之都焉。敢有趨讙犯法,輒以軍法從事。」羣公奏言:「皇帝至孝,徃年文母聖體不豫,躬親供養,衣冠稀解。因遭弃羣臣悲哀,顏色未復,飲食損少。今一歲四巡,道路萬里,春秋尊,非糒乾肉之所能堪。且無巡狩,須闋大服,以安聖體。臣等盡力養牧兆民,奉稱明詔。」莽曰:「羣公、羣牧、羣司、諸侯、庶尹願盡力相帥養牧兆民,欲以稱予,繇此敬聽,其勗之哉!毋食言焉。更以天鳳七年,歲在大梁,倉龍庚辰,行巡狩之禮。厥明年,歲在實沈,倉龍辛巳,即土之中雒陽之都。」迺遣太傅平晏、大司空王邑之雒陽,營相宅兆,圖起宗廟、社稷、郊兆云。”[3]
[编辑] 四夷
元始元年(1年)王莽受封安汉公。此后王莽“念中國已平,唯四夷未有異,乃遣使者齎黃金幣帛,重賂匈奴單于,使上書言:「聞中國譏二名,故名囊知牙斯今更名知,慕從聖制。」”[2]
元始五年(5年),王莽鉴于“旣致太平,北化匈奴,東致海外,南懷黃支,唯西方未有加”,迺遣中郎將平憲等多持金幣誘塞外羌人首领良願等,使其向汉朝獻地,願內屬。王莽鉴于当时已有東海郡、南海郡、北海郡,没有西海郡,故請受良願等所獻地為西海郡,获得太后批准。[2]
居摄元年(6年),“西羌龐恬、傅幡等怨莽奪其地作西海郡,反攻西海太守程永,永奔走。莽誅永,遣護羌校尉竇況擊之。”居摄二年(7年)春,竇況等擊破西羌。[2]
新朝始建國元年(9年),王莽曰:「天無二日,土無二王,百王不易之道也。漢氏諸侯或稱王,至于四夷亦如之,違於古典,繆於一統。其定諸侯王之號皆稱公,及四夷僭號稱王者皆更為侯。」[3]
始建國元年(9年)秋,“五威將奉符命,齎印綬,王侯以下及吏官名更者,外及匈奴、西域,徼外蠻夷,皆即授新室印綬,因收故漢印綬。賜吏爵人二級,民爵人一級,女子百戶羊酒,蠻夷幣帛各有差。大赦天下。”[3]五威將“其東出者,至玄菟、樂浪、高句驪、夫餘;南出者,隃徼外,歷益州,貶句町王為侯;西出者,至西域,盡改其王為侯;北出者,至匈奴庭,授單于印,改漢印文,去「璽」曰「章」。單于欲求故印,陳饒椎破之,語在匈奴傳。單于大怒,而句町、西域後卒以此皆畔。饒還,拜為大將軍,封威德子。”[3]
始建國二年(10年),“匈奴單于求故璽,莽不與,遂寇邊郡,殺略吏民。”[3]於是,王莽“更名匈奴單于曰降奴服于。”“命遣立國將軍孫建等凡十二將,十道並出,”伐匈奴,並準備分匈奴國土人民以為十五,立呼韓邪單于稽侯狦子孫十五人為單于。“遣中郎將藺苞、戴級馳之塞下,召拜當為單于者。”[3]
此次伐匈奴,“遣五威將軍苗訢、虎賁將軍王況出五原,厭難將軍陳欽、震狄將軍王巡出雲中,振武將軍王嘉、平狄將軍王萌出代郡,相威將軍李棽、鎮遠將軍李翁出西河,誅貉將軍陽俊、討穢將軍嚴尤出漁陽,奮武將軍王駿、定胡將軍王晏出張掖,及褊裨以下百八十人。募天下囚徒、丁男、甲卒三十萬人,轉衆郡委輸五大夫衣裘、兵器、糧食,長吏送自負海江淮至北邊,使者馳傳督趣,以軍興法從事,天下騷動。先至者屯邊郡,須畢具乃同時出。”[3]始建國三年(11年),“而藺苞、戴級到塞下,招誘單于弟咸、咸子登入塞,脅拜咸為孝單于,賜黃金千斤,錦繡甚多,遣去;將登至長安,拜為順單于,留邸。”[3]
始建國三年(11年),“遣尚書大夫趙並使勞北邊,還言五原北假膏壤殖穀,異時常置田官。乃以並為田禾將軍,發戍卒屯田北假,以助軍糧。”[3]
始建國四年(12年),“厭難將軍陳歆言捕虜生口,虜犯邊者皆孝單于咸子角所為。莽怒,斬其子登於長安,以視諸蠻夷。”[3]
始建国四年(12年),“初,五威將帥出,改句町王以為侯,王邯怨怒不附。莽諷牂柯大尹周歆詐殺邯。邯弟承起兵攻殺歆。先是,莽發高句驪兵,當伐胡,不欲行,郡強迫之,皆亡出塞,因犯法為寇。遼西大尹田譚追擊之,為所殺。州郡歸咎於高句驪侯騶。嚴尤奏言:「貉人犯法,不從騶起,正有它心,冝令州郡且尉安之。今猥被以大罪,恐其遂畔,夫餘之屬必有和者。匈奴未克,夫餘、穢貉復起,此大憂也。」莽不尉安,穢貉遂反,詔尤擊之。尤誘高句驪侯騶至而斬焉,傳首長安。莽大說,下書曰:「迺者,命遣猛將,共行天罰,誅滅虜知,分為十二部,或斷其右臂,或斬其左腋,或潰其胷腹,或紬其兩脅。今年刑在東方,(張晏曰:「是歲在壬申,刑在東方。」)誅貉之部先縱焉。捕斬虜騶,平定東域,虜知殄滅,在于漏刻。此乃天地羣神社稷宗廟佑助之福,公卿大夫士民同心將率虓虎之力也。予甚嘉之。其更名高句驪為下句驪,布告天下,令咸知焉。」於是貉人愈犯邊,東北與西南夷皆亂云。”[3]
始建国五年(13年),“烏孫大小昆彌遣使貢獻。大昆彌者,中國外孫也。其胡婦子為小昆彌,而烏孫歸附之。莽見匈奴諸邊並侵,意欲得烏孫心,迺遣使者引小昆彌使置大昆彌使上。保成師友祭酒滿昌劾奏使者曰:「夷狄以中國有禮誼,故詘而服從。大昆彌,君也,今序臣使於君使之上,非所以有夷狄也。奉使大不敬!」莽怒,免昌官。[3]
始建国五年(13年),“西域諸國以莽積失恩信,焉耆先畔,殺都護但欽。”[3]
天鳳元年(14年),“匈奴單于知死,弟咸立為單于,求和親。莽遣使者厚賂之,詐許還其侍子登,因購求陳良、終帶等。單于即執良等付使者,檻車詣長安。莽燔燒良等於城北,令吏民會觀之。”[3]
天鳳元年(14年),“縁邊大飢,人相食。諫大夫如普行邊兵,還言「軍士乆屯塞苦,邊郡無以相贍。今單于新和,冝因是罷兵。」校尉韓威進曰:「以新室之威而吞胡虜,無異口中蚤蝨。臣願得勇敢之士五千人,不齎斗粮,飢食虜肉,渴飲其血,可以橫行。」莽壯其言,以威為將軍。然采普言,徵還諸將在邊者。免陳欽等十八人,又罷四關填都尉諸屯兵。會匈奴使還,單于知侍子登前誅死,發兵冦邊,莽復發軍屯。於是邊民流入內郡,為人奴婢,迺禁吏民敢挾邊民者弃市。”[3]
天鳳元年(14年),“益州蠻夷殺大尹程隆,三邊盡反。遣平蠻將軍馮茂將兵擊之。”[3]
天鳳二年(15年)“單于咸旣和親,求其子登屍,莽欲遣使送致,恐咸怨恨害使者,迺收前言當誅侍子者故將軍陳欽,以他辠繫獄。欽曰:「是欲以我為說於匈奴也。」遂自殺。莽選儒生能顓對者濟南王咸為大使,五威將琅邪伏黯等為帥,使送登屍。敕令掘單于知墓,棘鞭其屍。又令匈奴却塞於漠北,責單于馬萬匹,牛三萬頭,羊十萬頭,及稍所略邊民生口在者皆還之。莽好為大言如此。咸到單于庭,陳莽威德,責單于背畔之辠,應敵從橫,單于不能詘,遂致命而還之。入塞,咸病死,封其子為伯,伏黯等皆為子。”[3]
天鳳三年(16年)“平蠻將軍馮茂擊句町,士卒疾疫,死者什六七,賦斂民財什取五,益州虛耗而不克,徵還下獄死。更遣寧始將軍廉丹與庸部牧史熊擊句町,頗斬首,有勝。莽徵丹、熊,丹、熊願益調度,必克乃還。復大賦斂,就都大尹馮英不肯給,上言「自越巂遂久仇牛、同亭邪豆之屬反畔以來,(服虔曰:「遂久,縣也。仇牛等越巂旁夷。」)積且十年,郡縣距擊不已。續用馮茂,苟施一切之政。僰道以南,山險高深,茂多敺衆遠居,費以億計,吏士離毒氣死者什七。今丹、熊懼於自詭期會,調發諸郡兵穀,復訾民取其十四,(師古曰:「發人訾財,十取其四也。」)空破梁州,功終不遂。冝罷兵屯田,明設購賞。」莽怒,免英官。後頗覺寤,曰:「英亦未可厚非。」復以英為長沙連率。”[3]
天鳳三年(16年),“遣大使五威將王駿、西域都護李崇將戊己校尉出西域,諸國皆郊迎貢獻焉。諸國前殺都護但欽,駿欲襲之,命佐帥何封、戊己校尉郭欽別將。焉耆詐降,伏兵擊駿等,皆死。欽、封後到,襲擊老弱,從車師還入塞。莽拜欽為填外將軍,封劋胡子,何封為集胡男。西域自此絕。”[3]
天鳳三年(16年)“五月戊辰,長平館西岸崩,邕涇水不流,毀而北行。遣大司空王邑行視,還奏狀,羣臣上壽,以為河圖所謂「以土填水」,(師古曰:「填讀與鎮同。」)匈奴滅亡之祥也。乃遣并州牧宋弘、游擊都尉任萌等將兵擊匈奴,至邊止屯。”[3]
天鳳六年(19年)是時,……而匈奴寇邊甚。莽乃大募天下丁男及死罪囚、吏民奴,名曰豬突豨勇,以為銳卒。一切稅天下吏民,訾三十取一,縑帛皆輸長安。令公卿以下至郡縣黃綬皆保養軍馬,多少各以秩為差。又博募有竒技術可以攻匈奴者,將待以不次之位。言便冝者以萬數:或言能度水不用舟楫,連馬接騎,濟百萬師;或言不持斗糧,服食藥物,三軍不飢;或言能飛,一日千里,可窺匈奴。莽輒試之,取大鳥翮為兩翼,頭與身皆著毛,通引環紐,飛數百步墮。莽知其不可用,苟欲獲其名,皆拜為理軍,賜以車馬,待發。[5]
天鳳六年(19年),“初,匈奴右骨都侯須卜當,其妻王昭君女也,甞內附。莽遣昭君兄子和親侯王歙誘呼當至塞下,脅將詣長安,強立以為須卜善于後安公。(師古曰:「善于者,匈奴之號也。後安公者,中國之爵。兩加之。」)始欲誘迎當,大司馬嚴尤諫曰:「當在匈奴右部,兵不侵邊,單于動靜,輒語中國,此方面之大助也。于今迎當置長安槀街,一胡人耳,不如在匈奴有益。」莽不聽。旣得當,欲遣尤與廉丹擊匈奴,皆賜姓徵氏,號二徵將軍,當誅單于輿而立當代之。出車城西橫厩,未發。尤素有智略,非莽攻伐四夷,數諫不從,著古名將樂毅、白起不用之意及言邊事凡三篇,奏以風諫莽。及當出廷議,尤固言匈奴可且以為後,先憂山東盜賊。莽大怒,乃策尤曰:「視事四年,蠻夷猾夏不能遏絕,寇賊姦宄不能殄滅,不畏天威,不用詔命,皃佷自臧,持必不移,懷執異心,非沮軍議。未忍致于理,其上大司馬武建伯印韍,歸故郡。」以降符伯董忠為大司馬。[5]
地皇二年(21年)遣太師犧仲景尚、更始將軍護軍王黨將兵擊青、徐,國師和仲曹放助郭興擊句町。轉天下穀幣詣西河、五原、朔方、漁陽,每一郡以百萬數,欲以擊匈奴。[5]
[编辑] 其他
天鳳三年(16年)“翟義黨王孫慶捕得,莽使太醫、尚方與巧屠共刳剥之,量度五臧,以竹筳導其脉,知所終始,云可以治病。”[3]
[编辑] 巡狩
始建国四年(12年),“莽志方盛,以為四夷不足吞滅,專念稽古之事,復下書曰:「伏念予之皇始祖考虞帝,受終文祖,在璇璣玉衡以齊七政,遂類于上帝,禋于六宗,望秩于山川,徧于羣神,巡狩五嶽,羣后四朝,敷奏以言,明試以功。予之受命即真,到于建國五年,已五載矣。陽九之阸旣度,百六之會已過。歲在壽星,填在明堂,倉龍癸酉,德在中宮。(服虔曰:「倉龍,太歲也。」張晏曰:「太歲起於甲寅為龍,東方倉。癸德在中宮也。」晉灼曰:「壽星,角亢也。東宮倉龍,房心也。心為明堂,填星所在,其國昌。莽自謂土也,土行主填星。癸德在中宮,宮又土也。」)觀晉掌歲,龜策告從,(孟康曰:「觀辰星進退。掌,主也。」晉灼曰:「國語晉文公以卯出酉入,過五鹿得土,歲在壽星,其日戊申。莽欲法之,以為吉祥。正以二月建寅之節東巡狩者,取萬物生之始也。視晉識太歲所在,宿度所合,卜筮皆吉,故法之。」)其以此年二月建寅之節東巡狩,具禮儀調度。」羣公奏請募吏民人馬布帛綿,又請內郡國十二買馬,發帛四十五萬匹,輸常安,前後毋相須。至者過半,莽下書曰:「文母太后體不安,其且止待後。」”[3]
天鳳元年(14年),“莽曰:「予以二月建寅之節行巡狩之禮,太官齎糒乾肉,內者行張坐卧,所過毋得有所給。予之東巡,必躬載耒,每縣則耕,以勸東作。予之南巡,必躬載耨,每縣則薅,以勸南偽。予之西巡,必躬載銍,每縣則穫,以勸西成。予之北巡,必躬載拂,每縣則粟,以勸蓋臧。畢北巡狩之禮,即于土中居雒陽之都焉。敢有趨讙犯法,輒以軍法從事。」羣公奏言:「皇帝至孝,徃年文母聖體不豫,躬親供養,衣冠稀解。因遭弃羣臣悲哀,顏色未復,飲食損少。今一歲四巡,道路萬里,春秋尊,非糒乾肉之所能堪。且無巡狩,須闋大服,以安聖體。臣等盡力養牧兆民,奉稱明詔。」莽曰:「羣公、羣牧、羣司、諸侯、庶尹願盡力相帥養牧兆民,欲以稱予,繇此敬聽,其勗之哉!毋食言焉。更以天鳳七年,歲在大梁,倉龍庚辰,行巡狩之禮。厥明年,歲在實沈,倉龍辛巳,即土之中雒陽之都。」迺遣太傅平晏、大司空王邑之雒陽,營相宅兆,圖起宗廟、社稷、郊兆云。”[3]
[编辑] 失敗原因
王莽当政时,便不断有大臣进行劝诫,从中可以看出当时高级官员对王莽改制失败原因的分析评价。比如地皇二年(21年),“南郡秦豐衆且萬人。平原女子遲昭平能說經博以八投,(服虔曰:「博奕經,以八箭投之。」)亦聚數千人在河阻中。莽召問羣臣禽賊方略,皆曰:「此天囚行尸,命在漏刻。」故左將軍公孫禄徵來與議,禄曰:「太史令宗宣典星歷,候氣變,以凶為吉,亂天文,誤朝廷。太傅平化侯飾虛偽以媮名位,『賊夫人之子』。(師古曰:「論語稱子路使子羔為費宰,孔子曰『賊夫人之子』,言羔未知政道,而使宰邑,所以為賊害也。故禄引此而言。」)國師嘉信公顛倒五經,毀師法,令學士疑惑。明學男張邯、地理侯孫陽造井田,使民弃土業。犧和魯匡設六筦,以窮工商。說符侯崔發阿諛取容,令下情不上通。冝誅此數子以慰天下!」又言:「匈奴不可攻,當與和親。臣恐新室憂不在匈奴,而在封域之中也。」莽怒,使虎賁扶禄出。然頗采其言,左遷魯匡為五原卒正,以百姓怨非故。六筦非匡所獨造,莽厭衆意而出之。(師古曰:「厭,滿也,音一豔反。」)”[5]
綜觀王莽的一系列新政,其主要問題乃只求名目復古,常要求恢復周禮,徒增行政困難。如實行王田制乃根據周代的「井田制」,但井田制的崩壞乃因為人丁增加,耕地不足以養活各人丁,再實行井田制自不可能成功。又如幣制改革不但令貨幣種類繁多,更嚴重的問題是,這些貨幣有的是古時貝币等,皆是因為使用不便才被淘汰,再恢復使用自當引起混亂。
錢穆《國史大綱》評論王莽的政治,「完全是一種書生的政治」;而黃仁宇在《中國大歷史》裡也語帶諷刺的評論王莽:「他盡信中國古典,真的以為金字塔可以倒砌。」
除了不符世情外,王莽改革失敗還有其他原因:
- 缺乏改革的技术能力,而行政官员大多近乎腐败貪污;
- 改制前後缺乏周詳計畫,以致法令繁複,朝令夕改,如:多次幣制改革,令貨幣種類繁多,導致通貨膨脹;又以嚴刑強制執行,使人民反感;
- 諸多措施,如行王田制、禁賣買私屬、行六莞,嚴重損害既得利益者,后者自然鳴鼓而攻之。
吕思勉曰:“新室政治可分数端:一曰均贫富,二曰兴教化,三曰改官制,四曰修庶政,五曰兴学术。凡莽之所怀抱者,多未能行,或行之而无其效,虽滋纷扰,究未足以召大乱,其召乱者,皆其均贫富之政,欲求利民,而转以害之之故也。”[8]“莽之病,在于偏重立法,而不计法所以行。”[9]“举事规模过大,遂致流于奢侈而不自知,亦为莽之一失。”[10]
[编辑] 相關條目
[编辑] 注释
- ^ 吕思勉,秦汉史(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197页
-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漢書·卷九十九上·王莽傳上
-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18 3.19 3.20 3.21 3.22 3.23 3.24 3.25 3.26 3.27 3.28 3.29 3.30 3.31 3.32 3.33 3.34 3.35 3.36 3.37 3.38 3.39 3.40 3.41 漢書·卷九十九中·王莽傳中
- ^ 字库缺字:提手旁,右为“監”字。为“擥”的异体字。
- ^ 5.00 5.01 5.02 5.03 5.04 5.05 5.06 5.07 5.08 5.09 5.10 5.11 5.12 5.13 5.14 5.15 5.16 5.17 5.18 5.19 5.20 5.21 5.22 5.23 5.24 5.25 5.26 漢書·卷九十九下·王莽傳下
- ^ 漢書·卷十一·哀帝紀十一
- ^ 字庫缺字,病字旁,内為“隆”字的右半部。此字念“隆”
- ^ 吕思勉,秦汉史(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202页。
- ^ 吕思勉,秦汉史(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211页。
- ^ 吕思勉,秦汉史(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212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