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二世 (英格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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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麗二世(Mary II,1662年4月30日-1694年12月28日),以英格蘭、蘇格蘭與愛爾蘭女王的身分,自1689年統治直至逝世。瑪麗是新教徒,隨著光榮革命而登上王位,她信奉羅馬天主教的父親,詹姆斯二世與七世被廢位。瑪麗與其夫婿威廉三世與二世(亦瑪麗的堂兄、荷蘭執政)共治,在1694年瑪麗死後,威廉便成了二個國家的單一統治者。歷史普遍將共治稱做「威廉與瑪麗」。瑪麗雖然是英國皇室的正統繼承人,但所行使的權力小於威廉;瑪麗在威廉留在英格蘭時,割讓了她大部分的權威予她的夫婿;話雖如此,威廉仍十分依靠瑪麗。然而,瑪麗在威廉於海外忙於軍事戰役時,還是獨自統治國土的,證明了她仍是一位強大、果決、有力的統治者。身為最高統治者,瑪麗十分積極、活躍於英國國教會。儘管她與夫婿共有王位,瑪麗主要仍是獨自行使其權力。
[编辑] 家庭
嫁给荷兰执政威廉三世
三个子女未名早夭
| 前任: 詹姆斯二世/七世 |
英格蘭女王 愛爾蘭女王 蘇格蘭女王 自封法國女王 與威廉三世共治 1689–1694 |
继任: 威廉三世/二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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