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自净能力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环境自净能力,是指自然环境可以通过太陽能分解大气、水流的扩散、氧化以及微生物分解作用,将污染物化为无害物的能力[1]

环境的自净能力是有限的,当污染物的数量超过环境自净能力时,污染的危害就不可避免地发生,生态系统就受到破坏[2]

参考[编辑]

  1. ^ 兰州企业管理协会,甘肃工业大学工业企业管理教研室编. 工业企业管理简明词典. 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 : 443. ISBN 1981.10 请检查|isbn=值 (帮助). 
  2. ^ 卢昌义著. 现代环境科学概论. 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 2014年8月: 2. ISBN 978-7-5615-5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