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首相
| 瑞典首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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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命者 | 瑞典議會 |
| 任期 | 無限制 |
| 首任 | 路易斯·德·吉爾 |
| 成立日期 | 1876年 |
| 網站 | 弗雷德里克·賴因費爾特 |
瑞典首相(Statsminister)是瑞典的政府首腦。1876年,新成立的瑞典議會的議員路易斯·德·吉爾(Louis de Geer)就任第一任首相。現任首相為溫和聯合黨主席弗雷德里克·賴因費爾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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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编辑]
1876年之前,首相一職尚未設立,瑞典沒有正式的政府首腦。歷史上,樞密院最高級成員的職能與現時的政府首腦相似,尤其是在1718至1772年間,當時國王權力被大幅削弱,樞密院的首長成為瑞典政治最高人物。
根據1809年通過的憲法,瑞典設立了司法首相(Justitiestatsminister)和外交首相(Utrikesstatsminister)兩職,但職能只是統領各自所轄部門。1876年,首相一職設立,原司法首相路易斯·德·吉爾出任首相;同時,司法首相改稱司法大臣(Justitieminister),外交首相改稱外交大臣(Utrikesminister)。1876年至1970年間,瑞典首相尊稱「閣下」(Excellens)。
1973年之前,政府是通過樞密院行使權力的。而1973年政府改革後,正式確立了議會制,創立了內閣政府。
職能[编辑]
首相辭職、死亡,或被議會勒令離職時,議會議長都會要求他(或其副手)暫時保留過渡政府,直至選出繼任人為止。議長會諮詢各政黨領袖,然後向議會提名新首相,並等待議會通過。新首相獲通過後,他可指定新政府內閣的人數和人選[1]。
除了首相之外,其他政府官員可經不信任投票勒令辭職,而不需議會批准。當首相被不信任投票勒令辭職時,整個內閣即告垮臺,而選舉新首相的程序隨即開展。即使是不信任動議通過後,首相也有權立解散議會,但選舉後三月內並無此權。
憲法規定首相可委任其中一名內閣部長為副首相,以便首相不能履行職務時代行其職。若首相不能履行職務時並未委任副首相,或副首相缺席,則由年資最長的內閣部長代理政府首腦(若服務時間最長者多於一人,則由當中最年長者代理)。
官邸[编辑]
政府辦公室暨首相辦公室位於斯德哥爾摩中央的罗森巴特(Rosenbad),對岸是瑞典議會大樓所在地聖靈島(Helgeandsholmen)。
1995年後,罗森巴特和議會大樓旁的萨格尔宫(Sager Palatset)成為首相的私人住所。
1953年後,位於南曼蘭省弗倫市的哈普松德莊園(Harpsund)用作首相的郊外住所。哈普松德也經常用作政府會議,和政府與工業和其他組織的會議。
歷任首相列表[编辑]
- = 独立人士
- = 農民黨(Lantmanna Party)
- = 保护主义多数党(Protectionist Majority Party)
- = 国家党(National Party)
- = 自由聯合黨(Liberal Coalition Party)
- = 社会民主党(Social Democratic Party)
- = 无忧人民党(Freeminded People's Party)
- = 自由党(Liberal Party)
- = 中央党(Centre Party)
- = 自由人民党(Liberal People's Party)
- = 温和党(Moderate Party)
- = 基督教民主党(Christian Democrats)
註釋[编辑]
外部連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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