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教育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生命教育教育学的一个分支。生命教育早期僅屬於家庭教育社會文化教育的功能,逐漸發展結合成研究心理學社會學现象並著重於中小學實務的應用學科,中心思想在於以智慧「尊重他者與自己的生命」 [1]

主要内容[编辑]

台灣生命教育内容[编辑]

  • 依民國97年發布的普通高級中學選修科目「生命教育」課程綱要,訂有應培養的八大核心能力:
  1. 瞭解生命教育意義、目的與內涵。
  2. 認識哲學與人生的根本議題。
  3. 探究宗教的緣起並反省宗教與人生的內在關聯性。
  4. 思考生死課題,進而省思生死關懷的理念與實踐。
  5. 掌握道德的本質,並初步發展道德判斷的能力。
  6. 瞭解與反省有關性與婚姻的基本倫理議題。
  7. 探討生命倫理與科技倫理的基本議題。
  8. 瞭解人格統整與靈性發展的內涵,學習知行合一與靈性發展的途徑。

美国中小学生命教育内容[编辑]

其他[编辑]

香港神託會培敦中學曾因為推行生命教育,而於2010-2011年獲得行政長官卓越教學獎-德育及公民教育。

註釋[编辑]

  1. ^ 教育部生命教育學習網 生命本質的迷思. [2012-1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18). 

出版物[编辑]

文庫[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