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室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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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室訓令》(Hong Kong Royal Instructions)是香港在英國殖民時期的重要憲制性法律文件。當中的37條條文,提供了香港行政局及立法局運作的具體細則安排,訂明立法程序,並進一步明確指出及規範港督的權力,以作為《英皇制誥》的補充規定。
1843年,為了給予英國政府對香港的管治提供指引,當時的英女皇維多利亞以英皇特權立法的形式頒發了《英皇制誥》和《皇室訓令》。其後經過數次重修,最新的版本頒佈於1917年,內容主要提供行政局與立法局組成、職權和運作程序等細節。於香港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後,地位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取代。
[编辑] 參見
| 先前文件: 大清律 |
香港宪制性文件 《英皇制诰》 《皇室训令》 1843年4月6日—1997年6月30日 |
后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