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弘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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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弘靖(760年-824年7月24日),唐蒲州猗氏(今山西臨猗)人。
張延賞之子,以門蔭入仕,初授河南府參軍,補蘭田縣尉,814年以河中節度使入朝為刑部尚書,後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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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為相期間
吳元濟在吳少陽死後仍然隱瞞死訊,代父上表稱病,自己欲為留後,期望朝廷真除,但朝廷方面李吉甫已經知道真相。張弘靖建議先遺使吊喪贈官,「待其有不顺之迹,然后加兵」。吳元濟不理會使者,並舉兵四出搶掠,朝廷遂有討伐吳元濟的理由。
宰相武元衡、裴度被刺案,張弘靖不認同眾議,認為士卒張晏不是真正兇手,憲宗不聽,殺張晏。
王承宗據成德抗拒中央,憲宗欲行討伐,張弘靖多次勸諫,憲宗遂外放之。
[编辑] 出鎮外藩
憲宗命張弘靖兼使相出鎮為河東節度使,後又為宣武、盧龍節度使,節制得宜,使方鎮軍民順服。元和九年再入朝拜相。
唐穆宗长庆元年(821年),任幽州節度使,鑑於地方民風兇悍,又尊安禄山、史思明为“二圣”,多改習俗,“發(安)祿山墓,毀其棺柩,人尤失望”。張弘靖剛愎自用,諷刺士兵「目不識丁」[1],又管教不嚴,縱容部將韋雍、張宗厚虐待士兵。這時爆發弘靖苛扣軍犒二十萬貫,於是群情激憤,兵卒哗变,韋雍、張宗厚被殺,張弘靖被朱克融幽禁。後來张弘靖被降职调离幽州,當撫州刺史,後又回朝,應是在長安逝世。
[编辑] 子孙
[编辑] 注釋
[编辑] 參考書目
- 《新唐书》卷一二七《张嘉贞附张弘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