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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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前221年至前207年)[1],是由战国时代后期的秦国发展起来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大帝国。秦朝开国君主秦王政自称始皇帝,從此有了皇帝一詞語。国号秦,皇室嬴姓,故史书上别称嬴秦,以别于其他国号为秦的政权[2]。秦朝从統一六国到灭亡,只有15年國祚。
目录 |
历史 [编辑]
![]() 中国历史系列條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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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舊石器時代 | 史 前 時 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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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石器時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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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河文化 | 長江文化 | ||||||||
| 传说時代 (三皇五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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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 约前21世纪–约前16世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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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 约前17世纪–约前11世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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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周 前11世紀–前771 |
周 前11世紀 | 前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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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周 前770 | 前256 |
春秋 前770–前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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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戰國 前476–前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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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 前221–前207 (西楚 前206–前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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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汉 前202–9 |
汉 前202 | 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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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 9–23 | |||||||||
| (玄漢 23–25) 东汉 25–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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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 220–266 |
蜀 221–263 |
吳 222–280 |
三国 220–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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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晋 266–316 | 晋 266 | 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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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国 304 | 439 |
东晋 317 | 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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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魏 386 | 534 |
宋 420–479 |
南 北 朝 420 | 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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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 479–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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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魏 534–550 |
西魏 535–557 |
梁 502–557 (后梁 555–5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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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齐 550–577 |
北周 557–581 |
陳 557–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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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隋 581–619 | |||||||||
| 唐 618–907 (武周 69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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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 907– 1125 (西辽 1124– 1218) |
五代十国 907–979 | ||||||||
| 西夏 991 | 1227 |
北宋 960–1127 |
宋 960 | 1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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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 1115– 1234 |
南宋 1127–1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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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蒙古國 1206–1271) 元 1271–1368 (北元 1368–1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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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 1368–1644 (南明 1644–1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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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金 1616–1636) 清 1636–1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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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 1912–1949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至今 |
中華民國 1949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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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原是周朝的一個諸侯國,嬴姓,相傳始祖伯益曾輔助禹治水有功,被帝舜賜了嬴姓。伯益的後人非子曾為周孝王養馬,憑着他的本事,馬繁殖得很快。周孝王於是把秦谷(今甘肅省天水市西南面)一帶分封給他,這就是「秦」的起源了。前770年,秦襄公护送周平王东迁至雒邑有功,被封为诸侯,秦始建国,占领東周王室在关中的领地。後來秦王政於前221年統一並建立大秦帝國。为了加强全国之大一统,秦王政在政治、军事、经济、交通、文化及对外开拓诸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大大加强了全国之一统,对后世亦产生颇大的影响,不过其事业是在残酷压榨民众的条件下,于短短的十来年内集中完成的,所以秦朝之统治不免带有苛急、暴虐之特点。最後都城咸陽於前207年十月被刘邦攻陷,秦朝灭亡,立国共十五年。[3]
统一中原 [编辑]
- 秦王政十七年(前230年),韩降将内史腾率秦军吞并韩国,俘韩王安,韩亡。所得韩地置颍川郡。
- 秦王政十九年(前228年),秦将王翦、羌瘣攻入赵国国都邯郸,赵王迁被迫降秦,赵破。置邯郸郡、鉅鹿郡、太原郡。公子嘉率宗族百人逃亡代城。
- 秦王政二十年(前227年),燕国太子丹派荆轲刺杀秦王未遂,秦王立即派王翦领兵攻燕。
- 秦王政二十一年(前226年),王翦、辛胜攻破燕都蓟城,杀太子丹。燕王喜退守辽东。
- 秦王政二十二年(前225年),秦将王贲率领10万大军攻打魏国,包围魏都大梁,引河沟水灌大梁,大梁城破,魏王假投降,併魏。
同年,王翦率领60万大军攻打楚国,屯兵练武、坚壁不战、以逸待劳。
- 秦王政二十三年(前224年),王翦率领60万大军渡过淮水,围攻楚国楚都寿春。
- 秦王政二十四年(前223年),楚军斗志涣散、粮草不足,遂从前线撤军。王翦乘机追击,消灭楚军主力,占领楚都寿春,俘虏楚王负刍,併楚。昌平君死,项燕遂自杀
- 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年),王贲打下辽东,俘燕王喜;接着打下代城,俘代王嘉。燕、赵彻底被吞併,秦始皇于代地设置雁门郡。王翦降越君,置会稽郡。
- 秦王政二十六年(前221年),王贲率军南下攻打齐国,齐王建不战而降,併齐。
至此秦并六国。除作为秦的附庸的卫国最终于秦二世元年(前209年)灭亡外,秦已完成了统一。
加强统治权 [编辑]
秦王政统一中国后,遂自称“功過三皇,德兼五帝”,创建“皇帝”尊号,自號為『始皇帝』,他认为谥号乃是“子论父,臣论君”,大为不妥而废除之,而改用计数方式的世数尊号,自称始皇帝,宣布子孙称二世、三世,以至万世,代代承袭。秦始皇规定皇帝自称“朕”,“命”改为“制”,“令”改为“诏”。“皇帝”尊号,“朕”御用自称等皆源自秦朝开始。
秦始皇实行了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国家统一的措施。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大臣只有参政议事权,无决策权;中央實行三公九卿制,“三公”即是丞相、御史大夫、太尉,分掌行政、监察和军事;地方实行郡县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统一度量衡、货币、文字;全国修建驿道,秦驰道,兴建水利,筑灵渠;迁万姓充屯边地,谪判罪犯戍守边防;在战国诸国所建长城的基础上修建万里长城,以防匈奴入侵。其中,修築長城的意義對後世影響甚為巨大,其意義可見於史學家黃仁宇《中國大歷史》所言:
建造阿房宫 [编辑]
秦始皇在统一六国之后于骊山修建了豪华的宫殿阿房宫,唐代的杜牧在《阿房宫赋》中写道阿房宫于秦末农民起义中被项羽烧毁。但据目前的考古证据显示,阿房宫并没有建成,被烧毁亦无从谈起。
秦朝滅亡 [编辑]
秦始皇死後,官吏趙高勾結胡亥與李斯,偽造遺詔立胡亥為帝,並將秦始皇長子扶蘇賜死。秦二世胡亥昏庸,沒有秦始皇對各地反抗力量的駕馭力。前208年七月,李斯被趙高陷害,腰斬於咸陽,臨死前對兒子說:「吾欲與若,複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父子相對哭泣,後被滅族。另外又由役民過甚,比如全國2,000多萬人口中軍人數目佔了十分之一。而當時的力役更為三十倍於古以及田賦二十倍於古。結果直至秦二世元年(前209年)七月,陳勝、吳廣因可能被判「失期當斬」之罪,就鋌而走險,領導戍卒兵變,聲勢浩大,各地紛紛響應。史稱「揭竿起義」。此外當時也有一首民謠流傳:「生男慎勿舉,生女哺用脯。不見長城下,屍骸相支柱。」反映民怨四起的現象。
時趙佗在南海郡擁兵50萬秦正規軍並不北上救援,且令嶺南各關口的軍隊傳達了據險防守的指令,防止中原的諸侯起義軍隊進犯,並自立為王,自稱“南越武王”。秦二世二年冬,最先起兵反秦的陳勝軍聲勢浩大,陳勝部將周文(又名周章)等人率兵數十萬人(漢書說是十萬)逼近秦都咸陽,時章邯建議二世赦免驪山刑徒約20萬人,把他們編成軍隊以對抗陳勝軍,二世便任命章邯為將,率領這支新軍迎戰強敵。章邯先後擊敗周文和陳勝。陳勝敗退後被车夫莊贾杀害。蒙恬死後,北方軍隊由王離所接管。前207年,天下義軍共起,王離以重兵圍趙王趙歇於巨鹿,攻勢猛烈,趙國軍情危急,不斷派使臣向楚國要求援軍。
秦二世二年后九月,楚分兵,一路由卿子冠军宋義为主将、次将項羽、范增为末将援救趙國;另一支以砀郡長武安侯沛公刘邦为主将,率军向关中进军。宋义、项羽救赵军队北上,但宋義並不出戰。秦二世三年十一月,项羽杀宋义,自立为上将军,十二月項羽破釜沉舟,九戰秦軍,殺退王離數十萬大軍,生擒王離、殺死蘇角、將領涉間不屈自殺。钜鹿一戰,秦軍主力被殲滅殆盡。之后项羽追击败走的章邯。
与此同时沛公刘邦则率楚军西进,一路收编散落的项梁、陈胜军队,经砀过阳城与扛里,打败秦军西进。十二月至栗,遇刚武侯,夺其军4,000余人,又遇魏将皇欣、武满,双方联合再败秦军。秦二世三年二月,从砀攻昌邑,未下,但遇彭越。三月攻开封,又未下,但在白马与秦军大战,大破秦军,杨熊败走荥阳后被秦二世下令处死。四月攻颖川,而张良则占领韩地。六月,攻宛,降之,高武侯鰓、襄侯王陵降。還攻胡陽,遇番君別將梅鋗,與偕攻析、酈,皆下。九月,攻武关,沛公引兵繞嶢關,踰蕢山。这个月,秦二世被杀,子婴继位。楚军继续进军,与秦军再战于蓝田,大破之。汉元年冬十月,沛公至霸上,秦王子婴素车白马,於軹道向刘邦投降,秦朝灭亡。
疆域和行政区 [编辑]
秦兼并六国后的疆域到达长江流域以南的地带。派遣大量和屠睢率领50万秦军到嶺南平定百越族,接着由于秦朝滅亡,便由赵佗开拓南越國,使秦的疆域包括了今日中國的廣西和廣東,以至扩张到今越南北部及中部一带。
秦朝的疆域大致为:东起辽东,西至陇西郡,北抵长城,南达越南北部及中部一带,面积超过300万平方公里。
秦朝順應歷史潮流而沿襲戰國時期各國都采用的郡县制,一開始全国有三十六个郡,后来增加至四十六个,除了最著名的由《史记》记载的三十六郡的说法外,还有四十郡、四十八郡、五十郡、五十四郡的说法,目前被广为认同的是四十八郡之说,但除了當時少部分历史的记载外,因为可能是新设郡,而由于秦末民變和楚漢戰爭的严重破壞,都导致了详细资料的不足。部分郡大体位置如下圖:
不過,在今中國東南的福建省等地,如闽中郡境內,秦的控制點相當少,郡中幾乎沒有設縣,僅廢原閩越王無諸並改為郡長,仍管辖統屬其地。秦帝統一全國,建立秦政權,定都咸陽,為華夏第一個統一王朝。
官吏制度 [编辑]
秦朝采用李斯、商鞅发明的技术官僚体系管理全国,政府设置的机构直接控制到全国每一村落,当时的名称叫做“郡县制”,这是一个严格的对上级负责的等级官僚系统,从里长一直到皇帝形成一个完整的条线。秦朝国家机构齐全,已具备现代国家机构的特点,甚至类似于“农业计划经济”一般严格。对于各级官僚的控制,秦朝设置了纵向上的“连坐制”:当某处底层发生社会动荡等严重违反秦律的事情,则从最下级官员一直到中级官员全部撤职,只需要审判最底层的官员,定罪后则他的几层上级无须审判就可全部定罪。在三公九卿的中央政制下,三公的權力並非平均並列,而以丞相權力最大,所以史學家嚴耕望稱該制度為「丞相集權制」。
- 中央官制
经济生产制度 [编辑]
秦国时期,衛國來的大臣商鞅变法推行“国家授田制”、“什伍连坐法制”,“重农抑商”、“盐铁国营”政策,此举为最大限度提升土地的粮食产出,并迅速增加人口。
- 国家授田制
- 将新开垦土地、无主土地、罚没土地、战争夺得土地,通过法律形式由官僚授予以农户为单位的家庭。若农户家中无男性继承者,则土地由政府收回并重新授予其他农户。另外,秦律禁止父子兄弟同室而居,凡民有二男劳力以上的都必须分居,独立编户,并授予新的土地。秦政府对每户农户授予的土地大小均由标准计量,每户面积基准为100亩(以240步为边长的矩形),经早期法家测算,这个比例在当时的农耕技术下可达到劳力与土地产出的最优组合。(张五常在<佃农理论>曾有证明)。国家授予的土地不可出售或出租。授田制实际已经形成国有土地制度,此制度与中国大陆自1980年代开始施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脉相承,可以认为中国在秦朝之后的2,000年里大部分都是在施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此并非1980年代改革开放的原创,而是商鞅的发明创造,一项中国古老而悠久的基本农业制度。
- 什伍连坐法
- 按军事组织把全国吏民编制起来,将农户的住宅集中在田边联排建设,户户相邻,并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编为单元,便于互相监视,互相检举,每组单元均设立负责人,若单元内有人犯法或举报,负责人要向上级汇报并依法律处理。农户不准擅自迁居,不得私下斗殴,不留宿未登记之陌生人,不得私售粮食等等。连坐法规定:若一户犯法被查,邻户未揭发者一并受刑,揭发则可获得犯罪者之财产;若其所在单元内有人犯法,而负责人未能及时上报处理,被上一级官僚发现后,同样要受罚,是谓连坐。这种严苛的法律把农民牢牢束缚在土地上,国家直接控制了全国的劳动力,极大提高粮食赋税收入;并使得每个中国家庭彼此间都产生了偷窥和防范的心理,使得他们无法结成组织统一行动,并且害怕通过司法裁决解决纠纷,因为那样可能导致大家都受到惩罚。
- 重农抑商
- 秦朝自“商鞅变法”后,严格限制商业的发展,主要措施有:在集市收取高额的市场租金;在主要道路关卡收取高额的关税;对商人编商籍(类似今天的工商登记);若商人破产则将被收编为国家苦役。这些措施实施后,使得商人的可预期利润远低于农户,于是自由商人自行消亡。
- 盐铁国营
- 秦朝的主要基础行业是盐、铁的开采和贩卖,秦朝令民间商人不得从事此类行业,而统一由国家行政官僚经营,负责全国各地的盐、铁开采和出售。
秦统一中国后,将以上制度推广至全国。这些制度至今在中国仍存有普遍的痕迹,或者部分机制仍在起作用。如类似的保甲制度和一直到無君主的中华民国时期仍被当局采用。而户口制度,至今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人口登记制度。
经济状况 [编辑]
商鞅变法以后,秦国的经济体制就全面转入“耕战”。即重视农业生产和对外战争,以农业生产支持对外战争,平民可以由二条路径获得国家爵位和官位:
秦国的各地官僚系统则会负责该地区地籍、户籍的登记与管理、耕牛的统一饲养与出租、铁器的出租、种子的出租,并兴修区域水利工程。这些基本农业资本的出租类似高利贷,其租金高昂,所以秦朝的税收并不是唯一的国家收入,还有农资高利贷的辅助。
- 国家授田制的崩溃
- 由于没有儿子的农户在户主死后土地会被收回;一家农户如果有2个以上儿子,则第2个儿子开始都会由政府授予新的土地成为一家新的农户,所以中国农民一直热衷于多生儿子。在秦始皇经过了31年的统治之后,由于农民生了太多儿子导致官僚政府报告各地均缺乏多余的土地可供分配,当年秦始皇就宣布政府不再继续为这些人分配土地,史书记载这一年粮食价格暴涨了几百倍。之后中国出现了大量没有土地可种的年轻男人“黔首”,这些人在7年之后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变成“流民”,对社会原来的结构产生巨大挑战,最终成为农民起义抗暴的基础。
全國人口 [编辑]
秦朝人口没有可靠的数据,历代学者只能根据各种条件推算。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在其著作《中国人口发展史》中推算为前213年有2,500万人口左右。[4]
文化、宗教、科技 [编辑]
秦朝采用法家的学说治理国家,认为所有国内臣民不需要接受任何道德教育,也不需要任何宗教、信仰及价值观,他们一生只需保持人出生时的本性、并详细知晓跟他有关的国家法令,知道做哪些事会受到奖励、做哪些事会受到惩罚就可以了。这是商鞅变法的基本主张之一。所以秦朝严禁书籍在国内的传播、严禁从事说教之人在国境内活动,连歌舞、杂耍、说唱之类的艺人都被认为会是蛊惑人心的,以上各类人等凡被举报发现的一律处以极刑。这种国家价值观在人类历史上极为罕见,事实也造成了秦朝的短命,在秦国统一中国之前,荀子就曾指出过商鞅这种治国理论的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在汉武帝时期,王室通过与儒家哲学家联盟,推出官方“儒教”,但它是被董仲舒修正过的儒家思想,如“三纲五常”、“天人感应”等提法都是董仲舒自己的发明,最终被列作为儒家的核心价值观,这明显违背了孔孟的民本思想。
秦朝皇帝每年都会去祭天,以祈求来年风调雨顺,并且这是皇帝的特权。成文的宗教系统是不存在的。秦官似乎相信类似万物有灵、神秘主义、巫术之类的上古鬼神之说。
可確認為秦代的文物十分有限,最為人知的是臨潼出土的秦王政(註:秦始皇)兵馬俑。[5]
秦國吞并六國後,採取了一系列措施鞏固其統治,其中包括著名的“書同文”,即將戰國時期各國使用的有所不同的書寫體一律統一為後世所稱的小篆,相傳該字體為秦國丞相李斯發明。秦朝文字的用途是:只记录历史事件、律法、生产工艺。
- 焚书事件
- 前213年,秦统一八年,太子师博士齊人淳于越在一次朝廷會議上提出恢愎周朝的分封制,“無輔拂,何以相救哉?”秦始皇召集延議來商量。丞相李斯反對,說六國的游士“道古害今,虛言亂實”,各人用自己的意見批評政府的法令,既影響政府的威信,又容易造成宗派,並提出措施:“……天下敢有藏《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诛。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有學(法令)[者],以吏為師”。秦始皇採納之,下令各郡、縣立即查禁所有《詩》、《書》和諸子百家的書籍,30天内全部焚燒。此即“焚書”。淳于越谏阻焚书,被杀。
- 坑儒事件
- 次年,方士盧生等人求仙再次不得,惧怕處罰而出逃,又有方士儒生議論朝政。秦始皇大怒,下令搜捕咸陽城内的方士儒生,後來的審問過程中,方士儒生互相告發,共有460餘人受到株連,秦始皇下令將此460餘人全部坑殺。此即“坑儒”。此後又發生了兩次坑儒事件。
“焚書坑儒”是商鞅基本治国主张的延续和执行,当秦朝征服全中国后即试图在全国范围内强化推行,于是對當時中國文化的一次严重摧殘,焚书坑儒之后成为一项持续执行的国策。“焚書”政策針對當時的書冊文物,只保留對民生以及執政所需的,大量對秦政權無益的珍貴文獻從此失傳,春秋戰國的百家言論在這段時期受到嚴重的摧殘;“坑儒”政策也是第一個被中國歷史所紀錄的國家政權對知識分子大規模的逮捕行為(儒家稱之為“迫害”)。
但同时也有观点认为“焚書坑儒”對文化的影響並不是很大,主要原因如下:
- 所謂焚書,目的是為禁“以古非今者”,對私藏書籍的懲罰措施并不严厉。
- 所焚書籍為民間藏書,博士官的藏書不包括在內,而當時民間的《詩》、《書》其實並不多。而在项羽击败秦军主力进入咸阳后火烧秦咸阳宫(非阿房宫),却使秦国官方珍藏的大批珍贵典籍被焚毁。
- 秦至秦二世而亡,真正執行的時間不超過十年,影響不會太大。“焚書坑儒”為何如此出名,關鍵在後世的“獨尊儒術”使儒家思想占据了此后近两千年中国国家意识形态的统治地位。
評價 [编辑]
史學家錢穆於其著作《國史大綱》,秦朝之所以滅亡是基於秦代的權貴不能夠改變貴族習氣所致。由於秦國在周朝是其中一個被封賜的諸侯國,故秦始皇在建立秦朝後仍然將人民當作「黔首」看待,並未意識到時代的轉變。最終他受貴族習氣驅使而執意推行以嚴苛的三晉法家之學為基礎及核心的暴政,因而亡國。而東漢政治家桓譚對於秦始皇的貴族行為亦持相關觀點:「見萬民碌碌,獨群羊聚豬,皆可舉而驅之。」這見解與錢穆一樣指出了秦朝亡國之由。
史學家許倬雲認為秦代最大的缺陷是沒有提出一個理想來,秦始皇的詔書中沒有一個說建國的目的在哪裡,他到處立許多碑,頌揚自己的功業,全國人民都要守他的法。秦始皇指的守法,不是社會的安定、人民的福祉,而是他個人的權威。所以秦始皇一死,秦代很快就垮了。反秦的人都來自下層,中層也失去了凝聚力而土崩瓦解。另一方面,秦始皇對官吏非常多疑,所以經常派御史巡察,這是法家的觀念。秦代的上層對中層控制得很好,但中層與下層是疏離的,他們把上層的命令貫徹到下層有餘,但下情上達則欠缺。由此,秦朝亡於缺乏凝聚力。
相关作品 [编辑]
秦代的滅亡成為了不少歷代文人作品的題材,較著名的有漢朝賈誼的《過秦論》、唐朝杜牧的《阿房宮賦》、元朝張養浩的《山坡羊‧潼關懷古》、張可久的〈〔中呂〕賣花聲‧懷古〉、馬致遠的〈〔雙調〕夜行船〉等。
重要人物 [编辑]
统治者 [编辑]
| 世数 | 姓名 | 统治时间 | 說明 |
|---|---|---|---|
| 始皇帝 | 政 | 前221年—前210年 | 前210年七月死于沙丘(今河北广宗西北), 终年50岁。 |
| 二世皇帝 | 胡亥 | 前210年—前207年 | 前207年九月被赵高所杀, 终年24岁 |
| 三世王(貶去帝號) | 子嬰 | 前207年 | 在位47天, 前207年十月投降刘邦, 十二月被项籍所杀。 |
注意:秦始皇认为谥号乃是“子论父,臣论君”,大为不妥而废除之,而改用计数方式的世数尊号。
注釋 [编辑]
- ^ 秦朝滅亡的乙未年十月初一日,折合陽曆是前207年11月14日,而且整個十月都未出207年,故應該將常見的滅亡年份由前206年更為前207年。秦朝时岁首为十月,故一般来说从十月开始就归入下一年。所以称前207年为“汉元年十月”。
- ^ 徐俊. 中国古代王朝和政权名号探源. 湖北武昌: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0年11月: 55–57. ISBN 7-5622-2277-0.
- ^ 秦朝
- ^ 葛剑雄. 《中国人口发展史》. 福建人民出版社. : 107页.
- ^ 藝術與建築索引典—秦 於2011年3月18日查閱
外部链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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