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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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婚,或稱娃娃婚,泛指下列兩種的婚姻關係:
- 在一個婚姻之中的男女,有一方為未滿15歲的年輕孩子。
- 經由兩個不同家庭的家長為子女預訂的婚姻,在他們仍未滿15歲就幫他們完婚。
在世界逐漸提提倡的婦女與兒童的人權,導致傳統的童婚大幅降低,因為它被認為是對兒童不公平與具有危險性。[1] 在傳統社會裡,童婚可能有多種用途:貴族之間的政治婚姻,確保自身利益,或是作為確保國家安全的一種手段(例如與王室聯婚,或是將女兒出嫁給鄰國,以防止國家被外國併吞);在社會下層,常發生以童婚為手段,藉以獲得富人的經濟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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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事例 [编辑]
《布哈里聖訓實錄》5:58:234[2]、7:62:64及65、88[3]記述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與6歲的阿伊莎結婚,在她9歲時完婚。
參見 [编辑]
參考文獻 [编辑]
- ^ 葉門13歲新娘 性交血崩慘死. nownews. 2010-4-10.
- ^ Merits of the Helpers in Madinah (Ansaar), Translation of Sahih Bukhari, Book 58.
- ^ Wedlock, Marriage (Nikaah), Translation of Sahih Bukhari, Book 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