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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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期從1978年3月至1983年3月,本屆全國人大共有來自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中國人民解放軍等31個單位的3497名代表(不包含被原选举单位撤消资格的3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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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第一次会议
五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於1978年2月26日至3月5日在北京召開。會議聽取和審議國務院總理华国锋所作的题为《团结起来,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而奋斗》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中共中央副主席叶剑英所作的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審查和批准《一九七六至一九八五年发展国民经济十年规划纲要(草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选举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根据中共中央的提议,决定了国务院总理的人选;选举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议,决定了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中国科学院院长和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的人选。
大會選舉出由254人組成的會議主席團,秘書長李先念。推選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宋庆龄、聂荣臻、乌兰夫、吴德、韦国清、陈云、谭震林、李井泉、张鼎丞、蔡畅、邓颖超、赛福鼎、廖承志、姬鹏飞、阿沛·阿旺晋美、周建人、许德珩、胡厥文為常務主席。
[编辑] 选举/任命结果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叶剑英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宋庆龄、聂荣臻、刘伯承、乌兰夫、吴德、韦国清、陈云、郭沫若、谭震林、李井泉、张鼎丞、蔡畅、邓颖超、赛福鼎、廖承志、姬鹏飞、阿沛·阿旺晋美、周建人、许德珩、胡厥文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姬鹏飞(兼)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175人
- 国务院总理:华国锋
- 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李先念、徐向前、纪登奎、余秋里、陈锡联、耿飚、陈永贵、方毅、王震、谷牧、康世恩、陈慕华
-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
- 最高人民檢察院检察长:黄火青
- 中国科学院院长:郭沫若
- 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胡乔木
[编辑] 第二次会议
[编辑] 第三次会议
[编辑] 第四次会议
[编辑] 第五次会议
[编辑] 参考文献
1、杨立杰,《第五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2-02/20/content_283404.htm ,2002年02月20日更新。(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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