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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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期從1978年3月至1983年3月,本屆全國人大共有來自各自治區直轄市以及中國人民解放軍等31個單位的3497名代表(不包含被原选举单位撤消资格的3名代表)。

目录

[编辑] 第一次会议

五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於1978年2月26日3月5日北京召開。會議聽取和審議國務院總理华国锋所作的题为《团结起来,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而奋斗》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中共中央副主席叶剑英所作的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審查和批准《一九七六至一九八五年发展国民经济十年规划纲要(草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选举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根据中共中央的提议,决定了国务院总理的人选;选举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议,决定了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中国科学院院长和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的人选。

大會選舉出由254人組成的會議主席團,秘書長李先念。推選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宋庆龄聂荣臻乌兰夫吴德韦国清陈云谭震林李井泉张鼎丞蔡畅邓颖超赛福鼎廖承志姬鹏飞阿沛·阿旺晋美周建人许德珩胡厥文為常務主席。

[编辑] 选举/任命结果

[编辑] 第二次会议

[编辑] 第三次会议

[编辑] 第四次会议

[编辑] 第五次会议

[编辑] 参考文献

1、杨立杰,《第五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2-02/20/content_283404.htm ,2002年02月20日更新。(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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