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台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转到: 导航, 搜索

第四台,是指在1976年[1]1995年間,台灣民間在當時依法成立的三家電視台之外,私營的各種地下電視台的統稱。最後由台灣政府訂定《有線電視法》,發放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牌照,故「第四台」在台灣也成為有線電視的代稱。

目录

[编辑] 背景

台灣的電視廣播自1960年代開始普及化,台灣政府改善以大氣電波廣播的無線電視,並使家庭電視普及化。不過,當時台灣地區只有三家商業電視台,包括台灣省政府經營的台灣電視公司國民黨營的中國電視公司、以軍方教育部為經營主力的中華電視台,合稱「老三台」。老三台的官方色彩濃厚,節目未必迎合民眾的要求。

[编辑] 第四台的湧現

於是在1970年代中期,在基隆石牌一帶的水電工程商人,嗅出了有線電視的商機,開始在大街小巷間拉線,偷偷播放一些不具版權的錄影帶節目,並非法地向民眾售賣一些電視盒,作為選台器的用途。當時以每月500元新台幣的收費,吸引一般民眾使用。使用一個選台器便可以收看到多達十數個頻道的節目,由於可以收看到原來三家電視台以外的電視台,台灣市民索性稱這種盒子提供的電視為「第四台」。

初期的「第四台」主要播放台灣鄰近國家(尤其日本)的衛星節目,還有一些電影的錄影帶、股市資訊、摔角等甚至是色情節目。「第四台」之所以受歡迎,是因為這些節目比原來老三台的陳腔爛調精采又新鮮,故很快的受到消費者的喜愛。

1990年代中期,第四台的總數有好幾百家,訂戶估計超過300萬,滲透率達70%以上。

[编辑] 政治性質的第四台

「第四台」的出現,令各式各樣的電視台林立,這些「地下電視台」的理念各有不同。當中有些電視台被稱為「民主電視台」或「民主有線電視台」,簡稱「民主台」,也以第四台的地下廣播方式廣播,而且其政治理念較傾向當時的反對黨——民進黨。不過,在市場競爭的壓力下,有些民主台已經改名,不再自稱民主台。但是,民主台的發展,是其中一個提高台灣人民的民主、民生訴求的主要動力。

[编辑] 第四台的影響

[编辑] 正面影響

  • 第四台令台灣民眾有更廣闊的收視空間。
  • 透過第四台的運作形式,更多台灣電子媒體應運而生。

[编辑] 負面影響

  • 由於第四台常常播出無公開播映權的電影和色情電影,侵害著作權且觸犯《刑法》,因而常遭政府取締。
  • 太多電子媒體湧現,節目品質良莠不齊。
  • 第四台拉走原來老三台的觀眾,間接令老三台收視率下降,廣告收入受影響。

[编辑] 第四台的消失

1989年新聞局成立「有線電視法草案研擬小組」,同時交通部電信總局及電信研究所成立「有線電視系統標準研擬小組」。經過長期的審查評估,終於1993年7月,台灣的《有線電視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原來第四台的系統業者在1994年10月底紛紛向行政院新聞局提出申請。截至1996年3月中旬,已經有70多家獲得正式的籌設許可和監管。1998年5月13日基隆市吉隆有線電視公司獲得行政院新聞局核發台灣第一張《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執照》(執照編號:有線視全字第001號),營運範圍是基隆市全區,是台灣第一家合法經營的有線電視公司。此後,合法、受監管的有線電視公司取代非法的第四台,因此「第四台」已慢慢轉變成「有線電視系統」的代名詞了。

[编辑] 參見

[编辑] 注釋

  1. ^ [林信鋒(1999)《有線電視》台北:台灣書店]
个人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