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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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号(signs of equality)表示相等关系的符号,读作“等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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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编辑]
相等是数学中最重要的关系之一,所以数学中很早就出现了表示相等的符号。
- 古希腊数学家丢潘图(Diophantus)用“
”(有时用“ч”)表示相等,古印度人有用相当于pha的字母表示相等。 - 近代的德国数学家雷格蒙塔努斯(Regiomontanus, J.)、意大利数学家帕乔利(Pacioli, L.)等人用破折号“——”表示相等。
- 现代用的等号“
”称为雷科德符号(Record's sign),是英国数学家雷科德(Record,R.)在1557年出版的一本书《开端》(Début)中第一次作为等号使用的,但其推广十分缓慢。 - 后来,著名学者如德国数学家、天文学家开普勒(Kepler, J.)、意大利数学家、物理学家伽利略(Galilei, G.)、法国数学家费马(Fermat, P.de)等人一直用文字或缩写语aequals, ae等表示相等;法国数学家笛卡尔(Descartes, R.)于1637年还用“
”表示现代“
”号的意义,而用“
”作等号。 - 直到17世纪末,以“
”作等号才逐渐通用。
相關符號 [编辑]
約等 [编辑]
- ≈ (Unicode 2248),
- ≃ (Unicode 2243), ≈ 和 = 的混合,也用於代表漸近於
- ≅ (Unicode 2245), 另一個 ≈ 和 = 的混合,有時用來代表同構或 congruence
- ~ (Unicode 007E), 有時用來代表正比,和等價關係有關,又或代表隨機變數根據概率分佈的分佈情況。
- ≒ (Unicode 2252), 用於日文和韓文
不等 [编辑]
代表不等的是等號加上斜線「≠」(Unicode 2260)。在 LaTeX,此為 "\neq" 指令。
絕大多數程式語言必須只能使用 ASCII 字元集,故以 ~=、!=、/=、=/= 或 <> 等代表 boolean 的 不等操作符。
恒等 [编辑]
符號「≡」(triple bar, U+2261)代表恒等,也有同餘等意思。
参考书目 [编辑]
- ^ 《数学辞海(第六卷)》山西教育出版社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东南大学出版社
”(有时用“ч”)表示相等,古印度人有用相当于pha的字母表示相等。
”称为雷科德符号(Record's sign),是英国数学家雷科德(Record,R.)在1557年出版的一本书《开端》(Début)中第一次作为等号使用的,但其推广十分缓慢。
”号的意义,而用“
”作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