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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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体字,俗稱简笔字,与繁体字(俗稱深筆字)是相对而言的,如「巖」與「岩」,前者為繁體字,後者為簡體字。在甲骨文中,一些字就同时存在繁体和简体。一个汉字如果有两个以上的形体,这几个形体笔画多的叫繁体字,笔画少的叫简体字。早期的汉字是由图画发展起来的,描绘事物的形象的精细和粗略就产生了简体与繁体的区别。

簡體字也同時用於繁體中文之中,繁體字與簡體字的概念於繁體中文及簡體中文的意思也有所不同,現在人們一般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推行的簡化字習慣性地稱為簡體字。

目录

[编辑] 俗字整理

由于隶变之后仍有不少字结构复杂,笔画繁多,南北朝以来,在常用的楷体汉字中,有一部分出現了較简便的俗字,笔画比正字少的俗字,一般被叫做简笔字。中國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滸傳》中就已经出現了“劉”的簡化字“刘”字的寫法。

简笔字是流行的形体较简易的俗字,例如“臺”寫作“台”、“鏽、繡”寫作“銹、綉”等,而简化字是中共建政後在简笔字的基础上整理改进后公布的法定简体字,使用上具有唯一性。

[编辑] 民間收集整理

[编辑] 第一批简体字表

民國二十四年教育部頒簡體字
民國二十四年教育部頒簡體字
民國二十四年教育部頒簡體字

1934年1月,教育部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第29次常委會通過了錢玄同的《搜採固有而較適用的簡體字案》,呈請教育部施行。經教育部批準同意後,委托錢玄同主持編選《簡體字譜》。

1935年8月,中華民國教育部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收簡體字324個。這是政府第一次大規模推行簡體漢字1936年2月教育部奉行政院命令,訓令“簡體字應暫緩推行”。但與現在大陸正式書寫的字體有所不同,如「欧」的「乂」寫「又」。

[编辑] 《第一批简体字表》標準

有三条选字原则:

  • 述而不作
  • 择社会上比较通行之简体字優先采用
  • 原字笔画甚简者不再求简

[编辑] 簡體字例子

中華民國教育部規定正字 簡體字(俗字) 中國大陸現行標準简化字
覌/観
馬乔

[编辑] 參看

[编辑]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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