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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狹義簡化字:在形體上有實際簡化的字。

简化字,别稱简体字[1],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現代中文的法定標準寫法,与未简化的正體字(中國大陸稱繁体字)相对。在中國大陸,简化字以1964年公告,1986年修订的《简化字总表》为国家标准。此外,马来西亚1981年2月出版了《简化汉字总表》,收錄了与大陆完全一致的2238個简化字。新加坡1969年曾推出自己的《简体字表》(不同于现在的大陆字形),新马两地到1974年完全采用中国大陆颁布的《简体字总表》,并正式使用简化字。[2]日本亦在部分传统正体汉字的基础上实行简化字,但简化的字形与中国不完全相同。

兩岸民眾一般稱簡化字為「簡體字」,主要是乍看之下,簡化字在「字體」形象上很明顯的簡化了。同一汉字,簡化字通常比未簡化漢字(繁體字)的筆劃為少。其實簡化的兩個大原則,除了字體簡化以外,也包括經由淘汰「異體字」等方法,大量的把規範漢字的數量減縮。所以用「簡化字」來蓋稱中國大陸的規範漢字,比「簡體字」要貼切、正確。

不過,汉字也有很多並沒有被簡化,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這些漢字叫作傳承字,既不屬於繁體字,也不屬於簡化字。如以狹義來看,「簡化字」所代表的是中國大陸使用的《現代漢語通用字表》裡簡化過的字。「繁體字」與「異體字」是相對於狹義簡化字、出現在台灣使用的《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裡、未簡化過的字。「傳承字」則是兩岸通用的字。

如以廣義來看,「簡化字」所代表的字與「簡體中文」、「大陸規範漢字」、《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等完全相同。依此,「繁體字」的廣義與「繁體中文」、「台灣規範漢字」、《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等完全相同。

對於漢字簡化一直存在著兩種完全對立的觀點。支持簡化字的人認為簡化字「好寫」和「好學」,而批評者認為,現行的簡化字能減省的精力相當有限,形近容易誤認、歧義增加、喪失藝術美感等。由於兩岸民眾,甚至學者,對簡化字的系統簡化方法不了解,加上對偏旁類推的道理不熟,經常做出錯誤的鼓吹與批評。

目录

[编辑] 历史

主条目:简化字历史

[编辑] 简化原则

[编辑] 錢玄同簡化原則

過去,錢玄同曾在1922年提出了八項簡化原則,包括:

  1. 假借字,采用一个同音或者近音的字代替。其中有些是采用了更古的汉字,例如:「丰」与「豐」;「腊」与「臘」。有时候,使用同一个字的更古代的简单版本(如从与從)。
  2. 形声字,借用形声字的原理,将原有的形声字更换形旁或声旁使之更简单。
  3. 草书楷化,将草书的写法转成楷体,如「专」和「專」。
  4. 特徵字,原来的字可能有多个部分,现在仅保留其具有特徵的一部分,如「医」与「醫」。
  5. 轮廓字,保留原来字的轮廓,如「鸟」和「鳥」等。
  6. 会意字,借用会意字的造字原理,用较简单的表意部件来代替原来的复杂笔画。如「泪」和「淚」;「尘」与「塵」。
  7. 符号字,將原來字中筆畫較繁複的部分變成簡單符號,例如「鸡」与「鷄」。
  8. 偏旁类推字,从简化的偏旁部首类推出由它们合成的字的简化,如「讠」与「訁」,「钅」与「釒」。

這些原則頗為籠統,尚不能涵括實際的漢字簡化方法。但這些原則頗具代表性,簡化字政策亦採用了不少。

[编辑] 簡化字之簡化原則

以下是中國大陸現行簡化字研訂時所採用的原則:

  1. 从俗从简
  2. 规范化:
    • 消除异体字
    • 突出形声特性
    • 尽量保留表意特性
  3. 稳定性
  4. 实用性
  5. 适当的艺术性

此外,1952年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确定了以“述而不作”作為漢字簡化的原則。《簡化字總表》中的形體多來自草書楷化[5] 和文獻中的俗字與筆畫簡單的異體字、古字,其他字則來自當代民眾的創造。[6]二簡」裏則有大量新造字。

同年,1952年,毛泽东更指出「简化」不只是字體形象上簡化,更要淘汰異體字等,把漢字的數量大量減縮,「才算得上简化」符[3]

[编辑] 簡化方法

歐拉圖來顯示所有漢字在「漢字簡化」中所扮演的角色。

有許多簡化字並不依從漢字原來的六書系統。然而簡化字也不是一個獨立的、新的系統,依賴對繁體字之改造,因此也不能完全脫離於六書系統自成體系。整體來說,在制訂簡化字的過程中,採用了以下的方法:

字型結構簡化
以此方法簡化的字,全部收錄在《简化字总表》裡「第一表」與「第二表」。第一表 列出「不可用作簡化偏旁的字」,共350個。第二表 列出「可作簡化偏旁用的字」,共132個,另含「簡化偏旁」14個。
簡化字與簡化偏旁之延伸與應用
應用第二表所列的簡化字和簡化偏旁,可以系統化地引申出更多簡化字。《简化字总表》「第三表」 列出由第二表作偏旁,以此類推而產生的簡化字,共收集1,753個常用字。
廢除異體字
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簡稱《一異表》)經過多次調整,總共 淘汰異體字上千字,從同音同義的異體字中選出一字,當正體字。如果此字已經在《簡化字總表》中簡化,則全部淘汰的異體字一律由簡化字代替。
採用新字形
新字形源於1965年出版的《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收6196字),其中所選用之字形,多以手寫俗體為準。1988年出版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內收 通用字7000個,繼而代替了《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由於新字形從俗從簡,有些字筆劃少於傳統舊字形,常被錯認為《简化字总表》裡的簡化字。

[编辑] 字型結構簡化

以此方法簡化的字,全部收錄在《简化字总表》裡「第一表」與「第二表」。第一表 列出「不可用作簡化偏旁的字」,共350個。第二表 列出「可作簡化偏旁用的字」,共132個,另含「簡化偏旁」14個。「第一表」與「第二表」的簡化方法大同小異。兩表分開、清楚標明「第二表」裡的簡化字與簡化偏旁,主要是因為這些可以再延伸運用,滋演出「第三表」。

以現有同音字或近音字代替,以普通話為準。
例:谷(穀)、丑(醜)、苹(蘋)、松(鬆)、只(隻)、干(乾、幹)、发(髮)
把現有的草書楷化。佔字最多,超過一半。[7]
例:当(當)、韦(韋)、书(書)、长(長)、乐(樂)、车(車)、兴(興)、发(發)、东(東)、专(專)、过(過)、报(報)、尔(爾)、尽(盡)、宝(寶)
新造會意字
例:(從缺)
以簡單符號替換原來的偏旁。最常用的符號為'又'、'乂'。
例:对(對)、邓(鄧)、观(觀)、欢(歡)、叹(嘆)、难(難)、鸡(雞)、聂(聶)、凤(鳳)、冈(岡)、风(風)、这(這)、刘(劉)
省去字形的一部分。約100多字。[8]
例:广(廣)、厂(廠)、夸(誇)、灭(滅)、习(習)、宁(寧)、亲(親)、业(業)、乡(鄉)、余(餘)
省去字形的一部分後,再加以變形。
例:妇(婦)、丽(麗)、归(歸)、显(顯)、务(務)
採用繁體字的輪廓特徵。
例:飞(飛)、龟(龜)、齿(齒)、夺(奪)、门(門)
改換形聲字的聲旁,以普通話為準。
例:毙(斃)、蜡(蠟)、钟(鐘)、舰(艦)、邻(鄰)
加入聲旁。用声旁替换字的一部分,餘下的部分未必是形聲字裏的形旁。
例:华(華)、宪(憲)、历(歷曆)、宾(賓)
新造形聲字,以普通話為準。
例:护(護)、惊(驚)、艺(藝)、响(響)
採用罕用异体字、或歸原古字[9]
例:尘(塵)[10]、灶(竈)[11]、肤(膚)[12]、从(從)[13]、众(眾)[14]、云(雲)[15]、网(網)[16]、与(與)[17]、无(無)[18]、电(電)[19]、礼(禮)[20]
採用古時所造的俗字[9]
例:体(體)[21]、国(國)[22]、凭(憑)[23]、双(雙)[24]、阳(陽)[25]、阴(陰)[26]
已淘汰的通假字固定化。
例:余(餘)[27]、后(後)[28]、里(裏)
採用日文假名。
例:卫(衛)(來自日文假名。)[29]

有時候同一個簡化字會採用多種結構簡化方法,例如「云」既是「雲」字省去了偏旁,同時也是古字;又如「鬆」減形後簡化為「松」,而本身又是假借字

[编辑] 簡化字與簡化偏旁之延伸運用

《简化字总表》裡 第二表 列出「可作簡化偏旁用」的132個字,再加上14個「簡化偏旁」。利用這些簡化字和簡化偏旁,可以系統化地引申出更多簡化字,其中較常用的1,753個字,收錄於 第三表。運用簡化字和簡化偏旁時,應注意下面幾項要點:

  • 《简化字总表》所說的偏旁,不限於左旁和右旁,也包括字的上部下部內部外部,總之指一個字的可以分出來的組成部分而言。這個組成部分在一個字里可以是筆畫較少的,也可以是筆畫較多的。例如「摆」字,「扌」固然是偏旁,但是「罢」也作偏旁。
    • 「第二表」裡的132個簡化字,無論單獨用、或是作其他字的偏旁用,都以同樣的方法簡化。例如(單)在「第二表」裡簡化成「单」,依此方法,可以類推獲得:弹(彈)、婵(嬋)、冁(囅)、等等,收錄於「第三表」。
    • 「第二表」裡的14個簡化偏旁,不論在一個字的任何部位,都可以使用,但其中「讠、饣、纟、钅」一般只能用於左偏旁。例如(𦥯)在「第二表」簡化成「龸」,依此方法,可以類推獲得:学(學)、觉(覺)、黉(黌)、等等,收錄於「第三表」。
  • 「第一表」所收的是「不能作偏旁用」的簡作字,共352個。這些字的繁體一般都不用作其他字的偏旁。有些能作其他字的偏旁,但也不能依照同樣方法簡化。例如(習)在「第一表」裡簡化作「习」,但「褶」不簡化作「衤习」。
  • 在《漢字簡化方案》中已簡化的繁體字,不能再依偏旁類推方法來簡化。換句話說,已經在「第一表」或「第二表」裡簡化的字,不能另外再用其他偏旁來簡化。例如(戰)與(誇)已經在「第一表」裡簡化成「战」與「夸」,因此不能按「第二表」裡的「单」與「讠」另行簡化成「单戈」與「讠夸」。又例如(過)已經在「第二表」裡簡化成「过」,因此不能按「第二表」裡的「呙」另行簡化成「辶呙」。
偏旁類推範例:
龸(𦥯):学(學)、觉(覺)、黉(黌)
单(單):弹(彈)、婵(嬋)、冁(囅)
页(頁):颜(顏)、颌(頷)、顺(順)、额(額)
专(專):传(傳)、转(轉)、砖(磚)
饣(食):饭(飯)、饱(飽)、饲(飼)、饺(餃)

注意所謂「偏旁類推」,必須根據以上所列的要點執行才可。許多人依直覺自行「發掘」簡化原理,造成了不正確的「類推」,將實際使用的簡化方法錯認成一個不合理、前後不一致的系統。也有學者以文字簡化前的中文傳統為基礎,來衡量簡化後的新文字系統,忽略在簡化過程中已從新定義過的「偏旁」與「偏旁類推」,混淆了簡化是否「有條理」與簡化是否「應當」、是否「破壞傳統」兩件不相關的問題[30]

錯誤的類推實例

  • 見了汉(漢)、难(難)、瘫(癱)、等簡化字,自以為「又」是「漢」字右方的簡化偏旁,拿來類推叹(嘆)、滩(灘)可以,但是碰到叹(歎)、欢(歡)、劝(勸)、灌(不簡化)、罐(不簡化)又不行。[31]
    • 其實汉(漢)出現在「第一表」,难(難)出現在「第二表」,瘫(癱)出現在「第三表」。可見难(難)才是「可作簡化偏旁用」的字,可以類推出瘫(癱)、滩(灘)等字。
    • (歎)在《一異表》裡由(嘆)代替,而(嘆)在「第一表」裡簡化成叹,所以(歎)與(嘆)皆成為叹。
    • (歡)與(勸)皆出現在「第一表」,所以不是類推字。
    • 在「第二表」裡,沒有字或偏旁可以用來類推(灌)與(罐),這兩字也不在「第一表」或《一異表》,所以可以下結論,推理出這兩個字不是簡化字。

[编辑] 廢除異體字

《一異表》經過多次調整,總共 淘汰異體字上千字,從同音同義的異體字中選出一字,當正體字。如果此字已經在《簡化字總表》中簡化,則全部淘汰的異體字一律由簡化字代替。

從同音同義的異體字中選出一字當正體字
例:侄(姪)[32]、踪(蹤)、恒(恆)[33]、伫(佇)、呼(虖、嘑、謼)、够(夠)[34]
選字時多有採用結構簡單的古字。
例:异(異)[35]、泪(淚)、灾(災、烖、菑)[36]
選字時多有採用結構簡單的俗字。
例:杰(傑)[37]、猫(貓)[38]、猪(豬)[39]、呆(獃、騃)[40]
采用异体字之一,再依《簡化字總表》加以簡化。
例:(裡)成為(裏),再簡化成「里」。(歎)成為(嘆),再簡化成「叹」[41]。(啟、唘)成為(啓),再簡化成「启」。(鬦、鬪、鬭)成為(鬥),再簡化成「斗」。(厤)[42] 成為(曆),再簡化成「历」。(歴)成為(歷),再簡化成「历」。

[编辑] 採用新字形

新字形源於1965年出版的《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其中所選用之字形,多以手寫俗體為準。1988年出版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內收 通用字7000個,繼而代替了《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由於新字形從俗從簡,有些字筆劃少於傳統舊字形,常被錯認為《简化字总表》裡的簡化字。以下舉出幾個範例。

偏旁「釆」在新字形成為「米」。
例:奥(奧)、粤(粵)
從「囚」改從「日」。
例:温(溫)、媪(媼)
將折省寫為點。
例:虚(虛)、嘘(噓)
偏旁「⺥」與「爫」在新字形成為「⺈」。
例:静(靜)、睁(睜)
偏旁「奐」在新字形成為「奂」。
例:换(換)、焕(煥)

[编辑] 多對一簡化字示例

有不少字简化时被合并至另一字,許多繁簡轉換的軟體,在簡轉繁無法正確的轉換。常見轉換失敗的字有「后」、「干」、「么」,因此許多情形,簡轉繁的文章仍可識別原文是簡體字,台灣也因此帶負面意味的稱呼簡體字為「么么字」。

本義 被合并的字
表示、表達
占卜、(姓氏
山崖(古字)
古代容器/容量單位、(星座名)
姓氏
山谷、(姓氏
修補(古字)
松樹
皇帝的正妻、先秦指代君主
制度、制定、制止
文言虛詞,後接動詞,構成動作、姓氏
用液體澆、水撞擊的
公里、故里、巷 裏、裡
姓氏、朴樹
植物名,即榿木
胡亂、姓氏
必須、須要、須知
成片的較硬物體
向前跌倒
織物、姓氏
僅僅、惟一
姓氏
經歷,經過、曆法 曆、歷
小或矮的桌子
古代祭祀時代表死者受祭的人
水裡行動、流動、不固定
敬辭,用於稱呼別人:兄台 臺、颱
和洽
歎息、歎詞:表示驚疑
說話
古時派遣傳送東西或事情的人:价人
系統、系列
複姓:万俟(原為鮮卑族)
夜裡一點到三點:丑時
容貌姿態美好
盾、冒犯、牽連 關涉、請求、水邊 乾、幹、榦
發展、頭髮 發、髮
面子、表面 麫、麪、麵
明白、結束、完全
用於死物
志願
准許、准予
與"入"相對、顯露
容量單位、上升 升、陞、昇
广 依山崖建造的房子
才能
小 排名最尾
數目字、形容極多
刺、鑽、奮力支撐
不吉利、年成不好、喧嘩
水流會合在一起、郵匯
中藥、技藝 朮、術
書信
姓氏、占卜
并州 并、並、併
套上 戴上 拘留
承舉、襯
誇大 夸、誇
撥水前進、合算
相稱、應當、從事 當、噹
誇大 夸、誇

[编辑] 影响

[编辑] 大陆汉字规范

「中國大陸規範漢字」在漢字簡化中所扮演的角色。

按照中國政府的法律规定,今天在简化字已取代繁体字成为中國的规范汉字,而繁体字、異體字则被定为不规范汉字。日常使用汉字,字形和笔顺要以《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公布的7千个汉字为依据,而繁体字则是不在这7千个汉字之列的。一般情况下使用繁体字于法无据,只有在特殊场合下可以使用繁体字,例如古代汉语、古典文学、历史、考古学、古文献学等课程相关的书籍,书法美术作品,已经注册的商标,老字号,历史题材的影视剧中的涉及汉字的道具,对台港澳的宣传等等。[43]

[编辑] 國際影響

聯合國的正式中文文件记录一度以繁體中文为正式语文之一,但自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华民国的中國席位之後,逐漸改以简化字作为联合国的中国语文。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際地位,世界卫生组织世界气象组织等其他国际组织也采用了大陆的简化字。大多数国家因与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关系,也接受了大陆的简化字和普通话作为中文规范。[44]

马来西亚1981年2月出版了《简化汉字总表》,收錄了与大陆完全一致的2238個简化字。新加坡1969年推出自己的《简体字表》,新马两地到1974年采用中国大陆的简化字颁布《简体字总表》正式使用简体字。[2]

繁体字在简化字普及前曾经是汉字在海外华人圈中主流,唐人街上的商業招貼及中文媒体、汉语教学曾一律使用繁体字。环球时报引述,中国大陆改革开放以前,美国的汉语教学一直延续着繁体字的传统。改革开放后,第一批大陆留美博士毕业,他们开始编写简化字的中文教材。现在美国2300多所高中开办中文“先修课程”,采用简化字的比率已有一半。[44]

由于大陆居于国际交往强势地位,半个世纪以来尤其是近30年,外国人学习中文基本使用简化字。[44] 1990年后,中国教育机构推出一系列面向外国非中文使用者的汉语水平考试HSK,被称为“汉语托福”),以简体中文为标准。

[编辑] 爭論

主条目:漢字簡化爭論

對於漢字簡化一直存在著兩種完全對立的觀點,近年來對於漢字簡化的反思開始升溫。

簡化字的中心思想是「好寫」和「好學」,支持簡化字的人認為,簡化字可大幅減少書寫所耗費的時間、精力;筆劃減少較為簡單,新造形聲較有系統,可大幅減輕學習難度,達到掃除文盲的效果。

批評者認為,現行的簡化字能減省的精力相當有限。在學習方面,由於民眾對簡化字的系統簡化方法不了解,對偏旁類推的道理不熟,容易產生誤解。簡化字尚帶來諸多問題,例如形近容易誤認、無法呈現內涵及解釋字源、歧義增加、喪失藝術美感,簡繁系統不一常轉換錯誤,無法完全廢除傳統漢字導致想要接觸古文與文化遺產的人必須額外學習等。

不只是一般民眾對系統簡化方法不了解,不得當的資訊充斥網路[31],有時學者也出紕漏。支持簡化字的學者常稱讚簡化過程裡「新造」的字又妥當、又巧妙,多有舉「体」字者為範例[45] 。其實「体」是古時所造的俗字,簡化過程中將之昇為正體,把繁體字「體」降為不規範漢字。批評者多數對簡化字的各種官方文件(如《簡化字總表》)不熟,不懂得簡化的實際規則,常依直覺自行「發掘」簡化原理,造成了不正確的「偏旁類推」,將實際使用的簡化方法錯認成一個不合理、前後不一致的系統[30]

[编辑]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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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词典上的词义解释:

[编辑] 注释

  1. ^ 「簡體字」與「簡體中文版」是微軟所用的名稱,影響十分大。在大陸官方的稱呼上一向是「簡化字」,包括現有的所有字詞典。
  2. ^ 2.0 2.1 刘玉婷、李倩倩 《汉字简与繁相“争”何太急》《中国青年报》
  3. ^ 3.0 3.1 黄加佳,書同文 :《漢字簡化方案》制訂始末,新华网。
  4. ^ 恢復六個繁體字《星島日報》2009年8月24日
  5. ^ 許多偏旁如「讠」、「饣」、「页」、「见」等來自草書,其類推簡化字也因而來自草書。
  6. ^ 《簡化字溯源》探討了 501 個簡化字的來源,第一類「在過去的辭書、其他出版物和實物資料中有與現在的簡化字完全相同的字形。」共 325 字與 10 個簡化偏旁;第二類「在過去的各種資料中,只有與今天的簡化字相近的字形」佔 49 字與 3 個簡化偏旁;第三類「曾在民眾中廣泛而長期使用,但查不到具體資料的字形」有 113 字與 1 個簡化偏旁。
  7. ^ 于右任 《標準草書千字文》
  8. ^ 广、宁又都是古代罕用字,意义读音和廣、寧均不同,还有其他这种情况的。
  9. ^ 9.0 9.1 原理同《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但是這些字列於《简化字总表》「第一表」與「第二表」。「第二表」裡所採用的罕用异体字與歸原古字可以用來類推「第三表」,《一異表》裡所選用的字則不能做類推用。
  10. ^ 康熙字典「尘」
  11. ^ 康熙字典「灶」
  12. ^ 康熙字典「肤」
  13. ^ 康熙字典「从」
  14. ^ 象形为三人并排,《正字通》众为眾衆本字,元刊《杂剧》已见。康熙字典「众」
  15. ^ 雲本作云,象形,又借作表示说话的云,后人因本意假借而作雲。
  16. ^ 康熙字典「网」
  17. ^ 康熙字典「与」
  18. ^ 康熙字典「无」
  19. ^ 《说文》中注:“申,電也。”电实际上是“申”的变體
  20. ^ 康熙字典「礼」
  21. ^ 康熙字典「体」
  22. ^ 康熙字典「囯」
  23. ^ 康熙字典「凭」
  24. ^ 康熙字典「双」
  25. ^ 康熙字典「阳」
  26. ^ 康熙字典「阴」
  27. ^ 康熙字典「余」
  28. ^ 康熙字典「后」
  29. ^ 易熙吾編著,《簡體字原》。上海:中華書局,1955年,第25頁。
  30. ^ 30.0 30.1 彭小明,《漢字簡化得不償失》,香港:夏菲爾國際出版公司,2008年01月,ISBN 9789629380687。彭小明錯將「又」當成「簡化偏旁」,產生不正確的類推,錯舉-{欢, 汉, 仅-}等字為簡化字不規則,不合理之證。又誤解「-{團]-」的簡化方法,及草書楷化的原則。
  31. ^ 31.0 31.1 2011年5月11日前,此「簡化字」條目裡收集了幾個所謂「注意部份類推並不一致」的 例子,其實都是因為對簡化方法不了解所產生的錯誤的類推。
  32. ^ 康熙字典「侄」
  33. ^ 康熙字典「恒」
  34. ^ 康熙字典「够」
  35. ^ 康熙字典「异」
  36. ^ 康熙字典「灾」
  37. ^ 康熙字典「杰」
  38. ^ 康熙字典「猫」
  39. ^ 康熙字典「猪」
  40. ^ 康熙字典「呆」
  41. ^ 康熙字典「歎」
  42. ^ 康熙字典「厤」
  43. ^ 《華夏文化》[1],胡吉成。
  44. ^ 44.0 44.1 44.2 2006年4月12日《环球时报》·《联合国废繁体字真相调查》
  45. ^ *《17个角度看到繁简体汉字》 (经济观察网)' (part1 and part2)。裴钰稱:「比如说举个最突出的例子就是这个“体”字,这个“体”字和繁体字的“体”字完全不一样。是新造的,是极少数新造的,这也是遵循一个规律,会意。」參看 康熙字典「体」)

[编辑] 外部連結

[编辑] 參考資料

  1. 張書岩,《簡化字溯源》,ISBN 7801263030。(網路文本
  2. 蘇培成,《漢字簡化字與繁體字對照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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