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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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化字總表》是中國大陸現行的簡化字標準。第一版於1964年發表,源自1956年漢字簡化方案》。最新的版本是1986年修訂版,共收2,274個簡化字及14個簡化偏旁(第一表收350個、第二表收132個及14個偏旁、第三表收1,753個、附錄收39個)。[1]

目录

歷史 [编辑]

  • 1964年5月由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發表。
  • 1986年10月由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重新發表,並作了以下改動:「叠」、「覆」、「像」、「囉」不再作「迭」、「复」、「象」、「罗」的繁體字處理。「囉」類推簡化為「啰」。又對「瞭」、「馀」、「雠」等字加了或修改註釋

结构 [编辑]

《简化字总表》分为四部分:

  1. 第一部分为不可用作简化偏旁的字,共350个。
  2. 第二部分为可作简化偏旁用的字,共132个。另含简化偏旁14个。
  3. 第三部分为由第二部分作偏旁类推产生的简化字,共1,753个。
  4. 第四部分为附录,收录摘自《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习惯被看作简化字的異體字共39个。另含一些地名用字的更改

問題 [编辑]

  • 汉字简化历来争议不断,但针对简化字总表的问题也有,如「轂」因「車」簡化为「车」而類推簡化為「毂」,但「车」之上一小橫也消失了[2]
  • 原版附錄中廣西鬰林县,作「鬰」(中上为「爻」),語文出版社1997年重排本附錄中改回「鬱」(中上为「缶」)。原版可能有錯,否則「鬱林」應隨「鬱」字簡化(合併)成“郁林”而非改名为“玉林”。

附註 [编辑]

  1. ^ 簡化字總表的《說明》裡有提到:「第三表所收的是应用第二表的简化字和简化偏旁作为偏旁得出来的简化字。汉字总数很多,这个表不必尽列。例如有“车”旁的字,如果尽量地列,就可以列出一二百个,其中有许多是很生僻的字,不大用得到。现在为了适应一般的需要,第三表所列的简化字的范围,基本上以《新华字典》(1962年第三版,只收汉字八千个左右)为标准。未收入第三表的字,凡用第二表的简化字或简化偏旁作为偏旁的,一般应该同样简化。」所以,如果以「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及其擴充A、B區」的70,195個字為標準的話,盡列(算入生僻的字)的結果,簡化字會突破2,274個字。
  2. ^ 通用规范汉字表》建议加回那一小横

参见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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