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馬歇爾·哈倫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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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馬歇爾·哈倫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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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期 1955年3月17日[1]-1971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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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名 | 德懷特·艾森豪威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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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 罗伯特·霍沃特·杰克逊 |
| 繼任 | 威廉·伦奎斯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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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 1899年5月20日 伊利諾伊州芝加哥 |
| 逝世 | 1971年12月29日 (72歲) 華盛頓特區 |
| 配偶 | Ethel Andrews |
| 信仰 | 美國聖公會 |
約翰·馬歇爾·哈倫(1899年5月20日-1971年12月29日),美國法學家。1955年至1971年出任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哈倫的祖父約翰·馬歇爾·哈倫亦曾於1877年至1911年出任大法官,兩人是最高法院唯一的祖孫法官。
哈倫於沃倫法院時期,因多次意見書與法院內主流意見不符被稱為偉大的異議者(Great dissenter)。
參考 [编辑]
- ^ Federal Judicial Center: John Marshall Harlan II. 2009-12-12 [2009-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