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財政司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制定經濟財政範疇政策和監督與該範疇有關的政府部門的實體,其司長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主要官員,由行政長官提名,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職能 [编辑]
- 財政預算;
- 工商業、博彩監察及離岸業務;
- 金融管理;
- 公共財政及稅務;
- 統計;
- 勞工、就業、職業培訓;
- 消費者的保護。
歷任司長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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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粗體字=表示該部門或實體在行政上無需其他同級部門或實體輔助,財政上在澳門特區財政預算中有獨立分章;( )=屬下部門;[ ]=需提供行政及技術輔助之同級部門或實體;<>=需同時負擔其預算的同級部門或實體;*=行政自治部門;+=行政及財政自治實體;未加*或+之部門為非自治部門
註2︰受保安司司長監督,但向行政長官負責。
註3︰行政、技術及財政由同級部門或實體確保之諮詢機構不列入本表。
註4︰運輸工務司司長屬下的燃料安全委員會為副局級之諮詢及輔助機構,行政上無需其他同級部門或實體輔助,財政由澳門特別行政區預算第十二章“共用開支”項目內用作撥予該委員會的總撥款支付。
註5︰公共團體之本身預算不列入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註6︰立法會輔助部門、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及檢察長辦公室分別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法院及檢察院之行政部門,而不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但該等部門之預算均列入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擁有行政及財政自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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