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 國字 | |
|---|---|
| 类型 | 意音文字 |
| 语言 | 漢語 |
| 使用时期 | 公元5世紀到現在 |
| 母书写系统 | |
| 子书写系统 | 簡體中文 粵語白話文 |
| 姊妹书写系统 | 朝鮮漢字 日文漢字 注音符號 喃字 西夏文 契丹文 |
| ISO 15924 | Hant |
| 注意:本页可能包含Unicode的国际音标。 | |
繁體中文又稱國字、傳統中文、正體中文、深筆字及原體字等,是指未曾經過系統性簡化的漢字,與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行的简化字相互區別。在中国大陆、港澳地區及海外華人稱為繁體中文,西方國家則稱之為傳統中文(Traditional Chinese)。遷台後的中華民國政府以中華正統自居,因而稱之為國字。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推行漢字簡化後,將傳統文字稱為繁體字(或深筆字),簡化後的字稱為簡化字,並且整理出新舊字形。繁體與簡體字除文字學以外,意義上亦有不少差別,因為各種的歷史及政治因素,有繁體與簡體中文的差異與爭議存在。當今使用繁體中文的人口[來源請求](包括台灣及港澳地區的人口),而簡體中文使用人口[來源請求],因此有少數的反簡體運動和保護繁體運動。
繁体中文是臺灣及港澳地區的官方文字,中國大陸的《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公务、教学、出版物、公共服务行业[1]中使用"规范汉字",但在下列情形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2]:
- 文物古迹;
- 姓氏中的异体字;
- 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 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 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日本和韓國等地則因歷史及文化影響,有不同於香港及台灣的另一套傳統古代漢字字體的承繼模仿及改書;另一方面,發音或發聲亦受影響,而越南及朝鮮只在學術研究上使用。簡體中文則主要使用於中國大陸、新加坡等地的華人社區,部分东南亚如馬來西亞则是繁简并用。除此以外的華人對兩種書體的使用情況則為各半,大部分會使用繁體中文來發佈信息,手寫則以簡繁混合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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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繁體字
繁體字(亦有深筆字的稱法)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1964年5月頒布簡化字總表後,用以特指原有書體(新書體稱為簡體)。這個詞只在兩種書體寫法不同時使用,顧名思義,繁體字的筆畫較简体字為多。歷史上有各種簡化寫法產生,而受保留或作為異體字,或因無人使用而從日常文字交流中消失,這些異體和舊體的寫法並不在繁體字的特指範圍內。在台灣,也有人發起運動將繁體字改稱為正體字。
[编辑] 地位沿革
中国历史上,从上古到西汉,官方的规范字体有甲骨文、金文和篆书等,与现代的繁体字字体有顯著差异存在。直到秦朝出现在东汉盛行的隶书,其与现代繁体字字体大致相同。历代朝廷通过编写“字书”颁定的规范汉字,相对于民间自发使用的各种字體(統一通行文字或國字體),較具有的官方权威性,但秦后历朝所用之玉玺及各级官印為保留傳統意義而使用小篆体。中國於1956年以掃除文盲為名,开始制定和推行简化字,从此简化字在中国大陆成为了规范汉字(通行文字體),而繁体字成為与简化字相对的传统漢字。在香港、澳门及台湾,繁体字一直保留沿用,同樣是规范汉字的地位。
[编辑] 字形概述
正體字的取字在各地也有所不同,大陆政府《簡化字總表》裡面所列的簡化字對應台灣政府的正體字實際取字就有分別。中國的印刷字模還有新舊字形之分,某些正體字使用者只看作中國的“舊字形”,不看作正體字。就當代中國為簡化傳統字體的形式意義而言,這些漢字筆劃較多,書寫較為繁複,因而成為中國漢字簡化運動的針對客體,實質意義上,則具有不客觀的歷史與時下政治因素介入。
[编辑] 各地字標準概論
各個使用繁體字的各地区都有相應的規範:
- 臺灣:標準為中華民國教育部颁布的《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次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和《罕用字體表》。標準寫法和中國大陸的繁體寫法有些地方不同,香港為「黄(田字出頭)」,台灣為「黃(田不出頭)」;香港為「骨(下為兩橫)」,台灣為「骨(下為“點提”)」,中國大陸為「骨」;香港為「衞」,台灣為「衛」,澳門的「衛」和「衞」為兩個通用的相同字等等。
- 香港:以《常用字字形表》為準。香港和台灣的差異整體來說並不算多,像「攜」等字,都顯得一致。但也有些字的分別則較明顯,如「綫」與「線」、「裏」與「裡」、「着」與「著」等,前者為香港標準寫法,後者為台灣標準寫法。
- 中國大陆:以《簡化字總表》和《新華字典》(繁體字版)上的為準。部份寫法有類似簡體字的整理,使中國大陸的繁體字與台灣、香港的繁體字有些差異,沒有那麼符合字源。如台灣、香港均以「沖」、「呂」、「貓」為正體字,但大陸的繁體字,則仍要寫作俗寫的「冲」、「吕」、「猫」。此外,大陆当局还制定了《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用來推行「規範漢字」。并公佈了《漢字簡化方案》,表明當前推行的規範漢字為簡化字和傳承字。繁體字只在特別情況——如編寫文字學的書籍。在一般情況下,繁體字被視為不規範、不可使用的漢字。
[编辑]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字體實際取字差別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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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其他繁简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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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歷史
漢語的書寫體系已經有兩千年以上發展演化的歷史,現今所使用的繁體中文亦經多次演變;直到現今,它一直是各地華人中通用的中文書寫標準。繁體中文這一俗稱由來,缘於195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国大陆推行漢字簡化。當時人民識字率低,且認為中文難於學習和使用,加上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倾苏,试图将中文罗马化。毛泽东在一封给同学的信件中題道:“拼音文字是较便利的一种文字形式。汉字太繁难,目前只作简化改革,将来总有一天要作根本改革的。”[3]。他公布了其文字革命的第一策划案,并由郭沫若主持,把用於簡化前的漢字稱作繁體字(指筆畫繁雜),簡化後的漢字稱作簡化字,現時又常稱為簡體字。漢字簡化形成中國大陸中文書寫標準,稱為簡體中文;中國大陸的標準中文字被簡化字取代,而不用繁體字。另外,未經省略部首並在簡體字中沿用下來的漢字則被稱作傳承字;在字型上,正體字與簡化字、傳承字在書寫或印刷上都略有不同。
[编辑] 各地的標準中文
各地所使用的標準中文字並不相同,在台灣使用的標準文字,是由中華民國教育部所制定的,其內容明確地規範了書寫方式以及選字原則。正體字一詞在台灣出現,指稱該字體是由商周以降的中華文化傳承而來,故為正宗的中文字,稱為「正體中文」或「正體字」(和「簡體字」、「異體字」(「俗體字」)相對)。
「正體」一詞引發「正宗」的爭論,傳統中文字應用及支持者(以台灣及海外華人學者為主),與簡體中文字應用者(以中國大陸學者為主)常就正統問題起紛爭。正體中文的支持方指稱,簡體字為正體中文的簡化版本,故傳統文字屬於被簡化文字的正本或標準本,應稱之為「正體字」。「正字」一詞早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簡化字頒佈,已沿用於分辨俗體字與簡體字上,加上歷史久遠,自隋唐以來少有改動,故應保存其「正」稱。此外,正體中文既為簡體字之原版,稱為「繁體」有「繁瑣、雜亂」之負面含意,因而表示反對。
另一方面,簡體中文支持者指稱,「正體」一詞,含有「正」與「異」對立之含意,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簡化字之使用,有非正統之含意。故認為應將被官方簡化以前的正體中文,稱之為「繁體」中文較為合適,因而拒絕「正體」一詞。
不過,亦有人認為文字變革是自然的事,沒有「正」與「不正」之分,而且漢字自甲骨文以来多经演变,没有必要分辨「正」與「不正」。再者元明以來各類手寫文獻,使用現今通行簡體字者多不勝數。一些台灣與港澳地區合作關於中文翻譯的計劃,基於台灣人以正統中文理由堅持使用「正體中文」稱謂,而有可能意見不合。其原因在於港澳地區俗稱為繁體中文,可是這樣與正體中文的名稱有所出入,而且香港有些地方用辭習慣和台灣也部分不同(例如「裡」和「裏」字、「線」和「綫」字等)。原本港澳地區和台灣通常是不分開翻譯的,多數電腦軟體都有正體字的國際中文版,港澳地區則無異於此種台灣用法,但近年隨著港澳地區回歸中國大陆的影響,致使需要分開處理,如部分的外國人名及地名,港澳地區用法較與中國大陸類似。
中国大陆的正體字可以1955年起由文化机构、文字改革委员会、教委等不同组织机构陆续发布的一系列「异体字整理表」中选用的字为标准。表中淘汰的字形为异体,选用的字则为正體[4]。「正體字」与规范后的简体字概念并不互相排斥,如「於」和「于」字都属于中国大陸现使用的规范汉字。此外的古体、异体、正体和简体(如二简字)字等都只是「不规范用字」。
[编辑] 習慣用語
由於國共內戰,1949年後台灣、港澳地區與中國大陸的人民之間長期缺乏交流,使中文在用詞習慣和新詞彙常有所不同。例如,「Ball Point Pen」在台灣及港澳地區被翻譯成「原子筆」,而在中國大陸常被寫作為「圆珠笔」等。自1980年代以來,各種外來科技術語不斷引進,令這種現象變得更加明顯,如電腦行業中,台灣及港澳地區的電腦在中國大陸被稱為計算機,硬碟被稱為碟盤或硬盘,匯流排被稱為總線,界面被稱為接口,軟體被稱為軟件等。
同樣地,在台灣及港澳地區也存在一些類似的差異。台灣亦有許多詞彙源自當地,並有別於港澳地區用法的情況,有人便指出應該將之細分為「台灣用語」和「港澳用語」,而非籠統地歸納作「繁體用語」。除此之外,部分中國人士和許多海外華人亦使用繁體中文,用以學術研究或文化傳承。鑒於他們的用語可能會同時涉及所謂的「繁體用語」和「簡體用語」,僅僅用「繁體用語」和「簡體用語」來區分所有中文用語的差異性是遠遠不夠的。
隨著進入網絡時代,華語人士開始不斷學習相互的用語。暫時來說,各地的政府都不會大量更改用語習慣,但在閱讀方面則不太會成為嚴重的地域問題。
[编辑] 電腦中的使用
由於台灣是使用正體中文的地區中最早發展中文電腦者,且近年經濟發達,電腦中的“國際中文”長期以來其實代指“繁體中文”,意即絕大部份軟體的國際中文版使用的是台灣的用語和翻譯,此等軟體亦通行於港澳地區或其他使用繁體中文的社群。由於台灣和港澳地區在一些用語上的分別明顯,不少開放原始碼軟體,例如GNOME和KDE的中文版都分拆為「台灣中文版」和「港澳中文版」兩個版本,分別使用於台灣或港澳地區流行的翻譯用詞。
[编辑] 編碼
繁體中文自1980年代以來通常使用Big5中文編碼,中華民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佈一套名為「中文標準交換碼」CNS 11643的官方編碼,並普遍用於台灣的戶政、役政資訊系統中,而國立台灣大學圖書館亦使用CCCII 編碼。
中國大陸於1993年提出的GBK編碼和後續2000年和2005年提出的GB 18030編碼中,簡體字形和繁體字形共存,佔據不同的編碼位置。近年來,隨著Unicode跨語言編碼集的出現,也得到了廣泛使用。香港所使用的即為採用Unicode的UTF-8編碼,同時因港澳地區本身存在的一些口語詞,其政府也用UTF-8發行香港增補字符集
[编辑] 網頁
萬維網聯盟建議使用zh-Hant這一語言標簽作為語言屬性的值和Content-Language的值,以說明網頁使用的是繁體中文[5]。
[编辑] 其他傳統漢字
漢字文化圈中尚有日本和韓國等經常使用的傳統漢字,正體漢字在日本被稱作「舊字體」;相較之下,戰後發布的當用漢字(1981年被常用漢字取代)則稱為「現代通用字體」、「略字」或「新字體」,日常生活多以戰後「新字体」為主,但并未正式宣布废止旧字体。在历史场合、传统场合或专有名词中,对旧字体(传统汉字)仍有所保留。
[编辑] 參見
[编辑] 參考資料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九、十、十一、十三条。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
- ^ 给蒋竹如〔1〕的信. 1955 [2011-09-27] (简体中文).
- ^ 什么是规范汉字、现行规范汉字以什么作为依据. 南通广播电视大学. 2005 [2011-09-27] (简体中文).
- ^ Internationalization Best Practices: Specifying Language in XHTML & HTML Content. W3.org [200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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