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彼得·埃米琉斯·哈特曼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 J.P.E.哈特曼 | |
|---|---|
| 全名 | Johann Peter Emilius Hartmann |
| 出生 | 1805年5月14日 哥本哈根 |
| 逝世 | 1900年3月10日 哥本哈根 |
| 所屬時期/樂派 | 浪漫主义 |
| 擅长类型 | 管弦乐,室内乐,键盘乐,歌剧 |
| 代表作 | 两部交响曲,三首小提琴奏鸣曲,三首钢琴奏鸣曲,多首管风琴曲,歌剧《渡鸦》《海盗》 |
| 學生/受影響人物 | 哈梅里克 |
约翰·彼得·埃米琉斯·哈特曼(丹麥語:Johann Peter Emilius Hartmann,1805年5月14日-1900年3月10日),德国血统的丹麦作曲家,管风琴家。早年曾学习法律并长期担任公务员。同时任管风琴师,1832年首演了歌剧《渡鸦》。1836年到德国和法国访问,回国后参与创建哥本哈根音乐学院。作品为浪漫主义风格。其女婿为著名作曲家加德,[1]其子埃米尔也是作曲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