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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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历史
纽约市立大学的历史开始于1847年。那一年,在美国驻日本首任大使汤森·哈利斯的推动下,纽约市成立了全美国第一所公立高等教育学府,并将其命名为“免费学院”(Free Academy)。这所学院后来被改名为纽约城市大学(The City College of New York,CCNY)。纽约市立大学(CUNY)组建于1961年。它最初的两个分校为纽约城市大学和亨特大学(Hunter College),并最终扩展到现在的规模。
[编辑] 组织结构
一个有十七名校董组成的校董会为纽约城市大学(CUNY)的决策管理机构。其中十名校董由纽约州州长任命,五名校董由纽约市市长任命。现任董事会主席为前耶鲁大学校长小贝诺·C·施密德特。十五名校董的任命必须经过纽约州参议院审核通过方能生效,任期七年,可连任一届。另一名校董由纽约城市大学学生政府主席担任。纽约城市大学教师协会主席也为校董之一,但无投票权。校董会任命一名总校长负责整个市立大学系统的管理,但各所分校的校长直接向校董会负责,而不向总校长负责。
在成立之初,纽约市立大学(CUNY)校董会和总校长只能对各个分校行使十分有限的管理权。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大多数分校在纽约市立大学于1961年组建之前就已经存在了。例如,历史最久远的分校,1847年成立的纽约城市大学(CCNY)在纽约市立大学(CUNY)组建时已经存在了114年。这些分校是由纽约州议会授权成立。州议会确保了这些分校的自主权。因此,在很多分校的校长、教师和学生眼中,纽约市立大学不过是一个由各所独立大学所组成的松散的联盟而已。而不少学生对各自所就读分校的认同感也强于他们对市立大学的认同感。然而最近几年,在纽约州州长和纽约市市长的推动下,市立大学校董会和总校长通过他们对经费的控制权-虽然这个控制并非绝对-逐渐加强了对各个分校的行政管理权,同时削弱了分校校长的权力。
截至于2007年,纽约市立大学(CUNY)由十七所分校(包括十一所四年制常规大学、六所两年制社区大学)和六所独立院校(包括一所荣誉大学、一所研究生院、一所法学院、一所新闻学院、一所生物医学院和一所专业学院)组成。
以下是纽约市立大学分布在纽约市各区的分校和独立院校。
[编辑] 四年制分校
- (1847年) 纽约城市分校(成立之初因免收学费而命名为“自由学院”,后改为现名,为美国第一所公立高等教育学府,曾被戏称为“平民哈佛”。)
- (1870年) 亨特分校 (原为纽约市的公立女子学院,从1970年代起开始录取男性学生。)
- (1919年) 柏魯克分校 (原为城市大学的商业及公共管理学院,于1953年获得分校资格,并以伯纳德·柏魯克命名。)
- (1930年) 布魯克林分校
- (1937年) 皇后分校 (由亨特大学與城市大学位于纽约市皇后区的校區合併而成。)
- (1946年) 紐約理工分校
- (1955年) 史泰登島分校
- (1964年) 约翰·杰刑事分校
- (1966年) 約克分校
- (1968年) 雷曼分校 (原为亨特大学位于纽约市布朗克斯区的校区。)
- (1970年) 麦德加·艾菲斯分校
[编辑] 两年制分校
[编辑] 研究生院及各独立院校
- (1961年) 紐約市立大學研究生院
- (1973年) 纽约市立大学索菲·戴維斯生物醫學院
- (1983年) 紐約市立大學法学院
- (2001年) 纽约市立大学荣誉学院
- (2006年) 紐約市立大學新聞学院
[编辑] 学位
由于纽约市立大学独特的组成结构和各个分校的相对独立性,大多数分校都有一些相同的科系。例如,很多分校都有自己的英语系、数学系、历史系等等。不过有些分校也有它们独特的科系。比如,城市大学拥有市立大学系统中唯一的工程学院和建筑学院,而伯鲁克大学是唯一拥有商学院的分校。
纽约市立大学系统的四年制分校颁发各自的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两年制社区大学颁发各自的副学士学位。一般而言,Ph.D 博士学位只有研究生院有权授予,例外包括工程学博士和临床心理学博士,这些学位由研究生院和城市大学共同授予。而法律学博士学位则是由法学院颁发。
[编辑] 毕业生
[來源請求]台灣知名學者及社會改革人士畢恆達(現為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副教授)也於本校取得博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