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福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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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福新政(The New Deal)是指1933年富兰克林·罗斯福就任美国总统后所实行的一系列经济政策,其核心是三個R:救济(Relief)、改革(Reform)和复兴(Recovery),因此有时也被称为三R新政。以增加政府对经济直接或间接干预的方式大大缓解了大萧条所带来的经济危机与社会矛盾。通过国会制定了《紧急银行法令》、《国家产业复兴法》、《农业调整法》、《社会保障法案》等法案。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新政基本结束,但罗斯福新政时期产生的一些制度或机构如社会安全保障基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美国联邦住房管理局、田納西河谷管理局等至今仍产生着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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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内容 [编辑]
罗斯福新政的主要内容包括:
- 举办救济和公共工程(例如公共事业振兴署、田納西河谷管理局兴办的一些基建项目)。
- 整顿银行业,克服金融危机。新政从整顿银行开始,罗斯福在就职的第三天下令所有银行停业整顿。3月9日,国会通过《紧急银行法》,该法宣布停止黄金的兌換和出口,授权联邦银行增发钞票以解决货币饥荒,并改造联邦储备银行以加强国家对银行的管理和控制。该法的实施使银行与金融秩序恢复了正常,人们恢复了对银行的信心。
- 恢复工業與農業的生产。1933年5月,国会通过《农业调整法》,成立农业调整署调控市场,规定国家向减耕减产的农民提供补贴,以提高农产品价格。政府用行政手段调节农业生产,减少农产品过剩,保证农民利益,对农业复苏起到积极作用。6月,国会通过《国家产业复兴法》,该法以恢复工业生产为目标,将生产的各个环节置于国家监督之下,以减少盲目生产,并由国家干预,调节企业关系和劳资关系,为企业复兴创造良好条件。
- 保护劳工权利,制定最低工资和最高工时规定。出台《联邦紧急救济法》并成立联邦紧急救济署,此后又将救济改成“以工代赈”,解决失业问题。促请国会通过“民间资源保护队计划”,吸收年轻人从事公共设施建设,此后还创立工程兴办署和全国青年总署,创造就业机会。
- 建立社会保障体系。通过《社会保险法》、《全国劳工关系法》、《公用事业法》、《公平劳动法》、《税收法》等法规,同时推动工会建设。
歷史評價 [编辑]
自由市場的理論家如路德維希·馮·米塞斯認為社團主義是與他們所主張的資本主義形式完全不容的。在自由市場的資本主義裡,國家只能扮演守夜人的角色,政府在經濟裡所扮演的角色僅限於保衛自由市場能夠自由的運作。在這樣的觀點下,社團主義就如同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一般,是和資本主義完全相反的意識形態。其他一些批評者則認為這種社團主義的機制排除了某些群體—尤其是失業者,也因此應該替高失業率負責。
在美國一些人認為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的新政是朝向社團主義國家的政策。這些批評者,尤其是自由意志主義者,認為新政代表的是一種新的而廣泛的社團主義試驗。好幾個新政的政策被美國最高法院判定違憲。一些人認為後來美國政府的計畫也代表了國家進一步的社團主義行動[來源請求]。
参见 [编辑]
外部连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