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中立法
美國中立法(Neutrality Acts)是美國政府於1930年代所通過一系列法案的總稱。這些法案是用以回應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在歐洲和亞洲日益混亂的局面。美國的積極參與第一次世界大戰,損失慘重。這間接導致美國本土孤立主義的興起,希望美國不牽涉在國際的鬥爭中,從而促成了中立法的制定。
中立法的影響通常是負面的。因為條文不分侵略國和受害國,單純以「交戰國(belligerents)」平等地對待她們。這些法例亦限制了美國政府協助英國對抗納粹德國的力度。1941年美國正式向軸心國宣戰使法案被廢除。
每次立法,總統都會因為有存在戰爭狀況的特殊事件而修改這些法案。這令當時任總統的羅斯福可以確保美國海外的盟友不會被法案所過度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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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中立法[编辑]
1935年中立法(Neutrality Act of 1935)禁制美國公民向國際戰爭的交戰國售賣軍火。這間接導致意大利入侵衣索匹亞。但法案並沒有禁止原材料(如鋼和石油)的交易。
1936年中立法[编辑]
於1936年2月通過的1936年中立法(Neutrality Act of 1936),堵塞了1935年中立法的漏洞,禁止了戰爭原材料(war materials)和向交戰國給予貸款和記帳。
1937年中立法[编辑]
1937年的1月和5月分別通過了兩條中立法案,以回應中立法沒有涵蓋的西班牙內戰。中立法原本只針對國家之間而不是國家之內戰爭。在共和黨參議員范登堡(Arthur H. Vandenberg)的支持下,法案收緊了美國企業和個人對參戰國的協助,甚至禁止美國公民乘搭參戰國的船隻出國。
1939年中立法[编辑]
1939年中立法(Neutrality Act of 1939)從早前的中立法改善過來,以回應納粹逼近民主西歐的危機。法案容許以現購自運供應所有參戰國。由於英國和法國控制海路,法案將對她們受惠。但是法案禁止美軍艦隻進入戰區,美國公民則繼續被禁止乘搭參戰國的船隻。法案於1941年再次被修改,根據租借法案刪除了以上的條例。
| 建議先行了解: | 凡爾賽條約, 國際聯盟 |
| 可進一步認識: | 現購自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