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餐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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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餐是基督徒的重要禮儀,基督徒認為,聖餐的直接根據來自《新約聖經》,聖經中記載耶穌基督在被釘十字架上死的晚上,與十二門徒共進逾越節晚餐。
在基督教會建立之後,舉辦聖餐禮逐漸制度化。根據聖經的記載,哥林多教會在領聖餐時的態度不夠嚴謹,使徒保羅立即加以糾正(林前11:17-34[和合本]) 。
天主教將聖餐稱為聖體聖事(Eucharist in the Catholic Church),為七件聖事之一,並相信無酵餅和葡萄酒在神父祝聖時化成基督的體血(神學術語中稱之為「變體」,trans-substantiation)。基督新教徒一般不認同此觀點。
目录 |
[编辑] 材料
無酵餅用麵粉加水製作而成,不加酵粉或其他的調味料,因為基督徒認為酵代表罪惡(他們的根據是哥林多前書5:6-8);無論人多人少,只作一個無酵餅,以此來代表會眾是一體(林前10:17[和合本])。一些基督徒聲稱必須用葡萄制葡萄汁(太26:29),而不可用葡萄酒,因酒是經過發酵製成的,且又用一杯,代表同領一個杯。
哥林多前書 11:23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 11:24 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11:25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11:26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11:27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11:28 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 11:29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餅和葡萄汁象徵著主的身體、主的血,吃這餅,喝這杯的意義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獻祭,是一次完成的,也是永遠有效的,不需要屢次的被獻為祭。
希伯來書 10:10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10:11 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 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 10:12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 神的右邊坐下了。 10:13 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 10:14 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而天主教徒徒认为,經祝聖後的餅和酒已经變成基督的身体和血液,称之为聖體聖血。他们不再称呼这些为餅和酒。
東正教:用有酵餅、紅色酒、水。謂此三者,乃紀念耶穌當日水血湧出之狀。
天主教:用特製的許多小圓薄無酵餅為聖體,一人分領一個。另有白或紅葡萄酒為聖血。較正式的彌撒中,輔祭會持裝有聖血的聖爵立於司鐸側。
信義宗(路德會):用餅和酒,餅的材料不拘,不論是大麥,小麥或米做的,有酵的,無小酵的,甜的,鹹的均可,或是刀切或手擘均無所謂;酒其分量,性質,顏色都可以。近來通用者大致是無酵薄餅,與葡萄酒。
改革宗(此宗派以慈運理和加爾文的神學為主,其中有长老会,浸信會及其他教派):一些改革宗派主張,用一般的餅和葡萄汁。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 : 用餅和清水,餅的材料沒有限制。
[编辑] 領法
[编辑] 准备工作
在领圣体前的一小时内,不得进任何食物和饮料(水与药品除外)[1]。
[编辑] 東正教
“當領聖餐,將三物(餅,酒,水)混合後,攪之一匙。”从这一句描述中可以看出他们在领饼的时候总是同时领酒。
[编辑] 天主教
天主教的領主禮(領受共融)主要是在彌撒(或稱感恩祭)當中進行的。彌撒以外,亦可送聖體給無法參與聖祭的教友(如醫院及安老院裡的教友)。
按照天主教的教律,信徒可以選擇只領聖體,不領聖血,因為天主教會相信,麵餅或葡萄酒經祝聖後,已蘊含整個基督。以往只有主禮的司鐸才可在彌撒中領聖血,但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後的禮儀,亦准許參禮信徒在一些特殊慶典中亦可兼領聖體聖血。不同教區亦對此訂定不同習慣。而現在某些教堂在平日彌撒也可兼領聖體聖血。
- 手領:(獲宗座認可的主教團地區)
- 信徒以十字座寶型,用手領受聖體,侍立在旁的司鐸或執事或送聖體員說“基督聖體”,信徒回答“亞孟”;
- 口領:
- 神父(或送聖體員)將聖體(或先將聖體蘸聖血),放在信徒的舌頭上,司鐸或執事說“基督聖體”或“基督聖體聖血”,信徒回答“亞孟”。
若司鐸或執事或送聖體員兼送聖體和聖血時,則不可把蘸了聖血的聖體放在信徒手上,而應放在其口中。
領受共融後,信徒回位先作個人祈禱“感謝聖體”,然後由主禮带領“領聖體後經 (領主後經)”。在舊式教堂祭台前,有一排欄杆,信眾跪在欄前領受聖體。這種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以前的習慣,[來源請求]
[编辑] 信義宗
路德会信徒认为聖餐的效力是永恒的,與洗礼相同,所以必須虔敬跪在聖台前領受。
[编辑] 改革宗
在領圣餐之前,主領者会讲述耶稣的经历;先祝謝餅,後祝謝杯。有些教會聲稱餅要擘開領受,但也有教會以普通餅乾代替。
[编辑] 限制
[编辑] 东正教
[编辑] 天主教
- 《救贖聖事訓令》:92.每位信友常有權利選擇用口恭領聖體。在主教團獲宗座認可准予手領聖體的地區,如領聖體者欲以手領方式領受,則必須為他送聖體。不過應格外留意的是,領聖體者應即時在送聖體員面前領下聖體,以免有人用手把聖體帶走。假若有褻瀆聖體的危險,則不應以手領方式分送聖體。
- 已经受过洗礼的天主教小孩,要先上初領聖體班,做修和聖事后才可以初领聖體,在此之前他们可以参与彌撒但不可領聖體,由神父為他們祝福。
- 犯重罪的信徒,要先辦妥告解(修和)聖事才可領受圣體。
- 《天主教法典》844條3項规定,東正教徒如果自動請求,并有相稱的準備,天主教神职人員可以合法地為他們施行懺悔、聖體和病人傅油聖事,所以东正教徒是可以领受天主教的聖體的。这項規定也適用於其他教會的人士,但該教會的聖事情況,須依教宗的判斷。
- 但是,若該位東正教徒原為天主教徒,即他的身分由天主教轉往東正教,則不能在天主教內領受聖體聖事,因為他已清楚表達拒絕天主教信仰。
- 非天主教的新教徒(主要指改革宗)、慕道者、教外人不可領聖體。
- 當天已領過聖體的教友,可於同一天內,在他們所參與的另一次感恩祭中再領聖體。
- 在領受聖體前一小時不准吃固體或流質食物,但可喝清水及藥物,称为聖體齋,老年人、病人及照顅其者,可以不守聖體齋。
- 所有已經過初領聖體的教友,每年必須至少領一次聖體。
- 领聖體一般在感恩祭之中,但信徒也可以在感恩祭之外要求领聖體,这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并遵照有關的禮儀。
- 《天主教法典》844條2項規定:“如有需要,或有真實神益的要求,只要能避免錯誤和信仰無差別論的危險,天主教徒在實際找不到或難以找到天主教聖職人員的情形下,可合法地由非天主教的聖職人員領受懺悔、聖體和病人傅油聖事,但上述聖事須在該教會內有效。”
- 離婚再婚的教友及與離婚者結婚而尚未獲教會解取前一段婚約及補禮的教友,不可領受聖體聖事
- 未得教會批准,而自行不在聖堂結婚的教友(即使只是一方是教友),在未補禮及未辦妥有關手續時不可領受聖體聖事
[编辑] 各基督宗教對互領共融聖事的原則
[编辑] 天主教與東正教
- 要達到全面的共融,必要在信仰、體制(聖統制及教會生活)和聖事三方面相通。
- 雖然雙方都有善意和努力去促進合一,作出貢獻,但事實上,目前兩個教會仍沒有全面共融。
- 雙方教會都認同在教會全面共融後,才可互領聖事,尤其聖體聖事作為共融合一的有效標記和體現。
[编辑] 聖公會
- 曾规定未领堅振但已领洗的聖公會信徒不得领圣餐,但现在已廢除。
- 允許其他宗派的基督徒在仪式中領圣餐。
- 非信徒不得領受
[编辑] 信義宗
[编辑] 改革宗
- 非信徒不得領受,未接受洗禮不得領受。
- 允許不同宗派的基督徒來領聖餐,甚至舉行聯合聖餐禮。
[编辑] 救世軍
- 未知有否持守,皆因其現在不為人施行洗禮,而根據基督教傳統規矩,未領受水禮者,不可以領聖餐。
[编辑]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
- 非信徒不得領受。
[编辑] 基督教各教派的观点
不同观点的形成,主要是由于各教派主要人物,對於耶穌在設立聖餐時所講的話有不同的注解。
例如耶稣說,“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立約的血(太26:26-28[和合本])”,又说“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约6:55[和合本])”,其中的“這是”和“真是”各有不同的解釋。馬丁路德和慈運理本一同致力改革,後來因對“這是”二字的觀點不同而分道揚鏢。
[编辑] 东正教
東正教没有为圣餐礼下任何定論,他们相信耶穌親臨在聖餐中。东正教徒不使用“圣餐礼”这个名词,他们称这种仪式为稱為“事奉聖禮”∕“神聖禮儀”神聖禮儀。在圣餐礼等仪式上,東正教不與其他基督宗派共融,并且认为,他们进行这些仪式的方式是由使徒传承下来的,是最純正的。
[编辑] 變質說
天主教会在特倫多大公會議上宣佈:“藉著餅與酒的被祝聖,餅的整個實體,被轉變成為我主基督身體的實體;酒的整個實體,被轉變成為祂寶血的實體。這種轉變,天主教會恰當地、正確地稱之為餅酒的實體轉變。” 天主教徒稱此為圣体圣事/感恩聖事/共融圣事。
[编辑] 合質論
從天主教的變質論演變而成。一些信義宗主张基督的身体和血液,真實存在餅酒中,凡參與者都能真實領受,但這卻不是說餅酒的實質變化,而是說基督的體血在其元素中共存,與餅酒之質合二为一。
[编辑] 臨在說
[编辑] 聖禮性聯合
信義宗認信教會根據新約聖經福音書及歌林多前書原文立論[4],亦主张基督的身体和血液,真實存在餅酒中,凡參與者都能真實領受,餅酒和基督的體血作聖禮性的聯合 [5]。信義宗認為歌林多前書等書卷已清楚指出 [4]:
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麼?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麼? [6]
[编辑] 其他宗派之臨在說
由聖公會主張,他们相信基督實際臨在於餅酒之中,稱為真實的臨在(Real presence),意思是當基督徒憑著信心來領受聖餐的時候,就實際地領受了基督的聖體及寶血。
十六世紀英國聖公宗神學之父Richard Hooker稱領聖餐為“分享基督”(participation of Christ),圣公会信徒认为聖餐禮除了是教會群體紀念基督之外,也是把人與基督聯合起来的途径,他们认为通过吃圣餐可以分享基督的生命。
[编辑] 象徵說
慈運理及多半的改革宗的主張,認為舉辦聖餐,是為紀念耶穌,幫助人決定其意志,餅酒依然是餅酒,並沒有耶穌和餅酒同在,那只是象徵而已。
[编辑] 加爾文主義
加爾文的主張介於路德和慈運理之間,因此他的聖餐觀甚為複雜,雙方面的看法都有,但他卻無法使前兩位的主張合而為一。
事實上,餅和酒經過祝謝後是難以考證出現了什麼的變化,所以以上的各種說法都是沒有在現實中的支持,是很難說中當中誰對誰錯的,而仅仅是一种教派觀點之間的分歧。
[编辑] 参考文献
- ^ 领圣体的礼仪. 钟鸣基督教. 2010-09-11 [2010年10月2日] (简体中文).
- ^ WELS Topical Q&A: Who may Commune/Serve Closed Communion
- ^ "我們所信",亞洲路德宗神學院:"我們相信那些在聖經的教義上合一並承認信仰一致的信徒,在情況許可下(弗4:3[和合本]),他們可藉着聯合崇拜、傳揚福音、參與聖餐、祈禱及教會工作,顯示他們之間的團契。上帝指示信徒不要參與那些容許、支持或維護錯誤教導的團契(约贰10-11[和合本])。當謬誤在教會中出現,基督徒應耐心地勸戒那些犯錯的人,嘗試保存團契,希望他們能從謬誤中改正過來(提後2:25-26[和合本];多3:10[和合本])。但上帝命令信徒不要和那些堅持及持守錯誤觀點或信念的人一同參與教會的團契(罗16:17-18[和合本])。"
- ^ 4.0 4.1 WELS Topical Q&A: Real Presence Biblical Basis? (英文)
- ^ 信義宗認信教會關於聖餐禮之聲明 (英文): "In the matter under discussion we need to study Christ's words of institution in Matthew, Mark, Luke, and in 1 Corinthians, as well as St. Paul's additional statements about the Lord's Supper in 1 Corinthians 11 and 10. On that basis we can establish the following concerning the essence of the usus of the Lord's Supper (consecration, distribution, reception): 1. The real and substantial presence of Christ's body and blood during the usus. 2. The sacramental union of bread and wine and of Christ's body and blood during the usus..."
- ^ 歌林多前書 10:16
[编辑] 外部連結
[编辑]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