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转至: 导航搜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区划

National Emblem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svg

省级行政区
自治区
直辖市
特别行政区
副省级行政区
副省级市
副省级自治州
副省级市辖区
地级行政区
地级市
自治州
地区行政公署
相关术语
首都
省会首府
计划单列市
较大的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
自治组织
行政区划
一国两制
民族区域自治
自治地方
特别行政区
民族自治地方
-自治区
-自治州
-自治县/自治旗
民族特色基层政权
民族乡/民族苏木
自治组织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村民委员会(乡村)
-村民小组
居民委员会(城镇)
-居民小组
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
工会职工代表大会

自治县行政区划名。在中国属于一级地方民族自治政权,行政地位与普通的相同,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自治县与一般县相比具有更多权限。2003年末中国大陆共有117个民族自治县。

中国自治县列表 [编辑]

河北省6个 [编辑]

辽宁省8个 [编辑]

吉林省3个 [编辑]

黑龙江省1个 [编辑]

浙江省1个 [编辑]

湖北省2个 [编辑]

湖南省7个 [编辑]

广东省3个 [编辑]

广西壮族自治区12个 [编辑]

海南省6个 [编辑]

重庆市4个 [编辑]

四川省4个 [编辑]

贵州省11个 [编辑]

云南省29个 [编辑]

甘肃省7个 [编辑]

青海省7个 [编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6个 [编辑]

参见 [编辑]

外部连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