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行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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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行燈用作指示飛機或船舶的方位。大部分飛機的右主翼翼端與船舶的右舷是綠色,左主翼翼端與船舶的左舷是紅色,機尾或水平尾翼翼端以及船前后桅灯則是白色。
飛機航行燈 [编辑]
一架飛機有多個航行燈,各有其不同用途,機師在飛行時需按規定程序開啟或開閉。
- 落地燈:在飛機起降時照射跑道的白色燈光。
- 滑行燈:飛機在地面滑行時照射地面。
- 频闪灯:机翼尖和机身尾椎上的高强度频闪灯,飞机在空中,特别是夜间显示其位置。
- 防撞灯:飞机机身顶部和底部各一个红色强频闪光灯,用作提醒附近人员车辆飞机发动机运转中,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海運航行燈 [编辑]
1838年美國立法規定所有汽船在日落與日出之間航行時必須使用航行燈,但並沒有規定其顏色、能見度與裝置位置。
用引擎驅動的船舶,所需的航行燈可分為:
- 超過50米長的船(如:圖23-a)
- 超過12米長但短過50米的船(如:圖23-b)
- 短過12米的船(如:圖23-c)
- 短過7米的船(如:圖23-d)
氣墊船所需的航行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