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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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劍,擊劍的一个項目。花劍劍身約長90厘米,而全長不得長於110厘米。重量為500克以內。護手盤呈圓形,其直徑需於9.5 厘米至12厘米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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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名称
花剑在中国曾称为“钝剑”或“轻剑”,1973年后统一称作“花剑”。英文称作Foil,直译“薄片”,取其剑身轻薄之意。法文称作Fleuret,是fleurette(小花)一词的阳性形式,中文名“花剑”即是意译自法文。佩剑在1973年前曾使用“花式剑”的译名,注意勿与本条目“花剑”混淆。
[编辑] 特點
一般初級者在劍擊的三個項目中會先學花劍,因為花劍劍身較輕,軟、軟而又有彈性。雙方需以劍尖刺中對方,以劍身其他地方入出攻擊會被視為無效,而且擊中點必須於頸項以下大腿以上(四肢除外)方能得分。比赛采用电动裁判器。剑的末端装有电钮,运动员在比赛中只能刺,不能劈打。当运动员刺出的力量大于500克时,剑头的开关就接通,裁判器上会显示信号。
击中有效部位躯干(也就是运动员的金属背心)时裁判器才会显示红或绿色灯;击中无效部位,则显示白灯。每刺中一剑有效部位可得一分。如果运动员相互击中有效部位时,裁判员则判有优先权的运动员得一分。
[编辑] 参考文献
- 《击剑教学训练大纲》中国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 199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