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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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聯行政區劃架構為:

制度[编辑]

蘇聯第一級行政區劃為莫斯科加盟共和國,形式上來說,加盟共和國並不是國家下設的區划,而是由這些共和國聯合組成聯盟,因為蘇聯實際上雖然是中央集權制,但名義上為邦聯制,其一級行政區在形式上擁有相當的主權。根據蘇聯共產黨中央硬性規定,司法主權歸中央所有,根據蘇聯憲法的規定,黨中央即為中央政府。各加盟共和國不得違反此項原則:任何法律絕對不可以抵觸最高憲法,否則將視爲無效。

各加盟共和國行政區劃個不盡相同,而在層級方面有二級區劃也有三級區劃。

相關條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