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王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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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王位的继承是根据长子继承权来决定的,即王位应先由现任君主的长子继承,然后才依次序轮到其他儿子,最后才轮到女儿。但是根据法律,英国王位的继承不是自动的,1701年通过的《王位继承法》(Act of Settlement)规定,王位应该传给汉诺威选帝侯夫人索菲娅的有血缘关系的后代,而且继承者不得是天主教徒,也不得嫁娶一名天主教徒。一些人认为该规定与英国其他法律中禁止宗教歧视的条款有冲突。不过实际上,绝大多数有资格继承王位的人都是基督教新教徒,而且在公开场合都大多宣称自己是圣公会成员。

此外该法案还规定,王位的继承是由议会来决定的,而非君主本人。

2011年10月28日,在澳大利亚珀斯举行的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上,与会英联邦各国首脑同意更改1701年《王位继承法》,王室成员无论男女都将能拥有同等继承权,不过这只会对查尔斯王子的后代产生影响,并不改变已有的王位继承顺序。同时,英国君主不得与天主教徒结婚的禁令也被废除,但君主本人还必须是新教徒。以上修订还需要得到英联邦各国的通过才会正式生效。[1]

目录

继承顺序 [编辑]

由于欧洲各国王室通婚,很多欧洲国家的君主和王族也有权继承英国王位,而且超過數千人都有資格繼承王位。挪威国王哈拉尔五世瑞典国王卡尔十六世·古斯塔夫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荷兰女王贝娅特丽克丝希腊-丹麦王族的后代和维多利亚女王的五世孙,爱丁堡公爵菲利普亲王皆可順序繼承王位。这里列出有资格继承王位的「近親」:

喬治四世(1762–1830)的後代 [编辑]

喬治四世的血統已滅絕。

腓特烈王子(1707–1751)的後代 [编辑]

腓特烈王子的血統已滅絕。

威廉四世(1765–1837)的後代 [编辑]

威廉四世的血統已滅絕。


愛德華七世(1841–1910)的後代 [编辑]

愛德華七世的後代

EVII - 愛德華七世

GV - 喬治五世L - 路易絲公主Md - 莫德王后

GVI - 喬治六世H - 亨利王子G - 喬治王子MR - 瑪麗公主MS - 莫德公主OV - 奧拉夫五世

EII - 伊麗莎白二世M - 瑪嘉烈公主E* - 活著,但已被排除(天主教徒) — GL - 傑拉德·拉塞勒斯

沒有後代的人,不置於此圖中(如愛德華八世
上圖包括首87名王位繼承人,其中8人是愛德華七世的第4代,27人是他的第5代,52人是他的第6代,暫時未有他第7代的繼承人。
上圖最年輕的是2010年出生的科西瑪·溫莎夫人(第22位繼承人),最年老的是1923年出生的喬治·拉塞勒斯,哈伍德伯爵七世(第42位繼承人)(已于2011年7月11号去世)。

選帝侯夫人索菲婭喬治一世喬治二世腓特烈王子喬治三世愛德華王子維多利亞愛德華七世喬治五世喬治六世

目前的君主伊丽莎白二世女王陛下 (喬治六世的女兒)
  1. 威尔士亲王查尔斯王储殿下(伊丽莎白二世的长子)
  2. 劍橋公爵威廉王子殿下(查尔斯王储的长子)
  3. 威爾斯的亨利王子殿下(查尔斯王储的次子)
  4. 约克公爵安德鲁王子殿下(伊丽莎白二世的次子)
  5. 約克的比阿特丽斯公主殿下(约克公爵的长女.1988年生)
  6. 約克的欧吉妮公主殿下(约克公爵的次女.1990年生)
  7. 威塞克斯伯爵爱德华王子殿下(伊丽莎白二世的三子.1964年生)
  8. 塞文子爵詹姆士威塞克斯伯爵的儿子.2007年生)
  9. 路易斯·温莎郡主(威塞克斯伯爵的長女.2003年生)
  10. 安妮長公主殿下(伊丽莎白二世的女儿)
  11. 彼得·菲利浦斯(安妮公主的兒子)
  12. 莎凡娜·菲利浦斯(安妮公主的孫女)
  13. 艾斯拉·菲利浦斯(安妮公主的孫女)
  14. 扎拉·菲利浦斯(安妮公主的女儿)
  15. 林莱子爵乔治六世的外孙,玛格丽特公主的儿子)
  16. 查尔斯·阿姆斯特朗-琼斯閣下(林莱子爵的儿子)
  17. 玛格丽塔·阿姆斯特朗-琼斯閣下(林莱子爵的女儿)
  18. 萨拉·切托夫人(乔治六世的外孙女、玛格丽特公主的女儿)
  19. 塞繆爾·切托(萨拉·切托的兒子)
  20. 阿瑟·切托(萨拉·切托的兒子)

具有继承英国王位资格人员的完整的列表可参见以下連結

参见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