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道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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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道乾(1731年—1802年),字健中山西省蒲州府臨晉縣人,清朝政治人物。荊爾極曾孫、荊毓光之孫、荊德志之子。

生平[编辑]

乾隆二十四年,鄉試中舉。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一月,出任湖南永順府龍山縣知縣。乾隆四十一年,任慈利縣知縣[1]。乾隆四十二年,擔任麻陽縣知縣[2]。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七月再任。[3]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七月,再次任。乾隆四十七年,升任甘肅寧夏府同知[2]。大學士劉墉曾任湖南巡撫,稱讚他為“第一清官”。后署石峯堡同知,修復水利。乾隆五十四年,升任安徽池州府知府。后署安徽寧池太道、蕪湖道。乾隆五十八年,任鳳陽府知府[4]、安慶府知府[1]。乾隆六十年,任山東登萊青道[2],嘉慶元年,代理山東布政使[5]

嘉慶二年,登山東按察使[2]。嘉慶四年,任江蘇布政使[6],署江蘇按察使[7]。嘉慶四年,擔任安徽巡撫[2][8]

有兄荊學乾荊御乾,子荊澤桓荊澤棈;孫荊炳荊炆荊烺

註釋[编辑]

  1. ^ 1.0 1.1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史館傳稿 ,701005775號
  2. ^ 2.0 2.1 2.2 2.3 2.4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2731號
  3. ^ 《龍山縣志·卷之十三·職官》頁七。
  4. ^ 碑傳集 ,5冊74卷 ,227
  5.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史稿.列傳 ,359卷:荊道乾,字健中,山西臨晉人。乾隆二十四年舉人,大挑知縣,官湖南,歷麻陽、龍山、東安、永順、慈利、靖州。所至有惠政,屏陋規,平冤獄。在靖州賑飢,尤多全活,屢膺上考。四十七年,遷甘肅寧夏同知,入覲,大學士劉墉曾官湖南巡撫,稱之曰:「第一清官也。」名始著。尋署石峯堡同知,時方用兵,治事不廢,修復水利,復薦卓異記名。五十四年,擢安徽池州知府,屢署徽寧池太道,筦蕪湖關,贏餘不入己,以充賑恤。調安慶,朱珪為巡撫,尤信任之,疏薦,擢山東登萊青道,攝布政使。以激濁揚清為己任,薦廉吏崔映淮、李如珩等,而劾不飭者。
  6.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01438號
  7.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00089號
  8.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清史稿.列傳 ,359卷:嘉慶二年,遷按察使。四年,遷江蘇布政使。先是州縣存留俸薪役食及驛站經費,改解藩庫,俟奏銷後請支,始則防吏侵挪,久之解有浮費,發有短平。或勒抵前官虧空,佐雜教官不能得俸,驛傳領於臬司;或苛駁案牘,因索餽遺,郵政日弛廢。道乾入覲時,面陳其弊,請悉依定章,於州縣徵收時開支,省解領之繁。仁宗俞可;至是疏上施行,天下便之。上方欲整飭漕政,以巡撫岳起及道乾皆有清名,責其肅清諸弊。到官三閱月,擢安徽巡撫,疏請禁徵漕浮收舊耗米一斗,給運丁五升,加給二升。運丁所得,有據可考;其所用沿途浮費,採訪知之,應禁革。詔下所奏於有漕各省永禁。又言:「屯田所以贍運,每丁派田若干及應得租耔,新僉旗丁不能瞭然。令糧道刊刻木榜,俾僉丁認田收租。運船領款,刻易知單,由丁正身親領,以杜包領欺壓之弊。田冊歸糧道收管,另造副冊發各衛以備查驗。」並允行。宿州、靈壁、泗州水災,道乾親往監視賑廠。六年,以病乞罷,詔許解任調理,俟病痊來京候簡。次年三月,詔詢道乾病狀,已先卒於安慶,帝悼惜,賜祭,賜其孫炆舉人。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359》,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資料[编辑]

官衔
前任:
吳家經
湖南永順府龍山縣知縣列表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一月上任
繼任:
何夢枚
前任:
孫新吾
湖南永順府龍山縣知縣列表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七月再任
繼任:
倪允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