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交通及水管理部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 荷蘭 |
|
荷蘭政府與政治 |
|
|
|
憲法
內閣
分權政府
外交政策
其他單位
相關主題
|
|
其他国家·图集 政治主题 |
荷蘭交通及水管理部(Ministerie van Verkeer en Waterstaat,V&W),或稱交通、公共工程及水管理部,是荷蘭掌管水管理、交通運輸和基礎建設的政府部會。最高首長為一位部長與一位國務秘書。
目录 |
職責 [编辑]
交通部兩大職責為:
- 管理人員和貨物在道路、鐵路、船隻和飛機的運輸。
- 水管理、水利工程如堤防、圩田和水道等。
組織 [编辑]
交通部主大樓位於海牙。正副秘書長管理整個公務部門,下設四個總司:
- 流動總司(Directoraat-generaal Mobiliteit)
- 航空及海事總司(Directoraat-generaal Luchtvaart en Maritieme Zaken)
- 水總司(Directoraat-generaal Water)
- 公共工程及水管理總司(Rijkswaterstaat)
另外還有獨立運作的機構荷蘭皇家氣象研究所(Koninklijk Nederlands Meteorologisch Instituut)。
水資源委員會(Waterschap)是荷蘭水管理中另一個重要的機構,負責管理地方和區域的水務工作。
歷史 [编辑]
交通及水管理部,成立於1809年,當時稱為「水管理部」,是荷蘭歷史最悠久的部會之一。1831年,被併入荷蘭內政及王國關係部。1877年,荷蘭成立「水管理、貿易和工業部」。1906年,水管理部成為獨立部會。二戰後,水管理部增加交通事務。
外部連結 [编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