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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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
DONGBIWU.JPG
中华人民共和国代主席
1972年2月至1975年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1959年4月至1972年2月
中国共产党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
1955年3月至1966年8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2任院长
1954年9月至1959年4月
性別
别名 董贤琮
政黨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籍貫 湖北省红安
國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
出生 1886年3月5日
 大清湖北省红安
逝世 1975年4月2日 (89歲)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配偶 原配 黃俊貞
繼配 陳碧英
再娶 何蓮英
子女 長子(早夭,黃俊貞所生)
次子 董良羽(何蓮英所生)
董良翬(又名楚青,何蓮英所生)
三子 董良翮(何蓮英所生)
學歷
經歷

董必武(1886年3月5日-1975年4月2日),原名贤琮,又名用威,字洁畲,号壁伍湖北黄安(今红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元勋,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代主要领导人之一。

目录

生平 [编辑]

1903年考取秀才。1905年考入湖北“文普通”學堂,1910年畢業,獲清朝學部授予的拔貢學銜,後在黃州任教員。1911年又參加了辛亥革命,同年加入中國同盟會1914年考入日本東京“私立日本大學”學習法律時於日本加入孫中山創立的中華革命黨。1915年5月回國從事反袁活動,曾兩次被捕入獄。1916年出獄後赴日本。1918年回国,參加護法運動1919年上海參加了五四運動,其后创办武汉中学

1920年陈潭秋在武汉建立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1921年7月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他是武漢小組代表。隨後建立和發展湖北省的中共党组织,任中共武汉区委委員,湖北民運部部長,湖北省委委員。1924年第一次国共合作后,领导筹建了国民党湖北省党部,並任湖北省政府农工厅长,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1928年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列宁学院学习。

1932年回国,之后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临时最高法院主任。1934年10月參加长征,到达陝北后,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陝甘宁边区政府代理主席。抗日战争时期和胜利后,是中共同国民党談判的代表之一。1945年代表解放区參加旧金山联合国制宪会议。后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副书记,中央财经部长,华北局书记,华北人民政府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政务院副总理,政務院政法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代主席。1975年1月任第四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是中共六屆中央委員,七、八、九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十屆中央政治局常委。1975年4月2日北京逝世,終年90歲。

有关出版物 [编辑]

  • 《董必武選集》
  • 《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
  • 《董必武詩選》
  • 《董必武年譜》

参考文献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

参见 [编辑]


前任:
刘少奇
国家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元首 继任:
朱德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宋庆龄副主席
共同代行主席职权
1968年1972年
代主席
1972年1975年
前任:
朱德
(中纪委书记)
中国共产党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
1955年1966年
繼任:
陈云
(中纪委第一书记)
前任:
沈钧儒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1954年1959年
繼任:
谢觉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