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极速网吧纵火案
蓝极速网吧纵火案是2002年6月16日凌晨2时40分许,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院内发生的一起火灾事件,死25人、伤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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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事件经过
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4名纵火者均为未成年人,因与网吧服务员起纠纷而进行报复。在纵火者中,两名被判处无期徒刑,一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一名因不满14岁而免于刑事责任[1]。在2004年,两名被判无期的犯人被减刑。[2]。两名网吧经营者被判三年和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9月至10月间趁火打劫的四名窃贼被判处10个月到4年的有期徒刑[4]。
[编辑] 影响
蓝极速网吧纵火事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界、法律界和信息产业界引起了广泛的讨论。有观点认为需要加强防止青少年犯罪的力度[5],有观点认为监管部门玩忽职守[6],甚至在默许和纵容[7],有观点认为需要简化网吧审批手续[8],而有观点认为需要加强对网吧的管理[9]。
事后,北京市人民政府很快就宣布全部全市网吧停业整顿,中华人民共和国各地政府也迅速开始对网吧的整顿工作,以及加强控制新网吧的审批。在此过程中,数以万计的网吧被关闭,当时北京最大的飞宇网吧停业一年[10]。但是在事件发生一年之后,在很多地方,整顿效果却并不明显[11]。
2002年9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署第3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颁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自2002年11月15日起实施[12]。2003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发布了《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2004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13],加强了对网吧的管理,并且提出要建设适合未成年人上网的健康网吧。
在全国网吧大整顿之后,很多网吧寻求联盟以简化审批手续[14]。更多的网吧在考虑转型[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