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新聞局
| 行政院新聞局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ffice(英語) |
|
|---|---|
|
|
|
| 局長 | 董顯光(首任)、楊永明(末任) |
| 基本資訊 | |
| 授權法源 | 行政院新聞局組織條例 |
| 成立沿革 | |
| 成立日期 | 1947年5月2日 |
| 解散日期 | 2012年5月20日 |
| 組織編制 | |
| 聯絡資訊 | |
| 網站 | http://www.ex-gio.org |
行政院新聞局(簡稱新聞局)為中華民國行政院曾設置之附屬機關,具有部會級地位。成立於1947年5月2日,後隨著政府遷台而有多次的縮編與恢復。其主要負責行政院的公共關係、政策宣傳、形象推廣、政府發言等工作,因而有「政府化妝師」之別稱;除此之外,並負有協助大眾傳播產業發展的任務。為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新聞局於2012年5月20日裁撤,改為在行政院本部內設置發言人室。
目录 |
歷史 [编辑]
- 1947年5月2日,「行政院新聞局」在南京新街口國貨大樓成立,首任局長董顯光、副局長曾虛白[1],下設三業務處,分別掌理國內宣導、國際宣導、傳播業輔導及新聞分析事項。
- 1949年3月21日,總統頒布命令,修正《行政院組織法》第三條及第五條,將行政院所屬各單位精簡,歸併為8部2會1處。4月5日經行政院第52次會議通過,在行政院秘書處設新聞處。4月25日,隨同中央政府遷至廣州辦公。12月7日,中央政府再遷台於台北辦公。
- 1950年3月,行政院改組,裁撤新聞處。4月24日,行政院以行政命令發佈成立「行政院發言人辦公室」,負責政府新聞發佈事宜。
- 1954年1月1日,以國內外情勢變遷,為因應需要,恢復「行政院新聞局」原有建制。《行政院新聞局組織條例》雖然在1955年及1958年再作了兩次修正,下設三處的規模並未改變。
- 1968年12月,新聞局改組,下設國內宣傳處、國際宣傳處、資料編譯處、視聽資料室、聯絡室等業務單位。
- 1973年8月,原屬內政部、教育部及其他有關機關之大眾傳播事業的輔導與管理業務劃歸新聞局主管,新聞局增設出版事業處、電影事業處、廣播電視事業處。
- 1981年2月,國內宣傳處更名為國內新聞處,國際宣傳處更名為國際新聞處,視聽資料室擴編為視聽資料處,並增設綜合計畫處。
- 1999年7月1日,因精省作業裁撤的臺灣省政府新聞處改隸新聞局,成為新聞局中部辦公室,仍維持原有之督辦縣市地方新聞行政業務。10月31日在行政院的批示下,臺灣電影文化公司結束營業,全部資產由新聞局接管。
- 2001年9月16日,中部辦公室更名為地方新聞處。新聞局組織乃成為9處5室的規模至裁撤時。
- 2006年2月22日,為因應科技匯流、跨業整合及全球化趨勢,廣播電視事業處改組為「廣播電視產業輔導小組」;同日,移轉傳播事業管理業務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正式成立。11月15日,配合部分業務移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並因應當前業務需要,將廣播電視產業輔導小組裁撤,再度設置廣播電視事業處,該處共分為三科。
- 2012年5月20日,新聞局走入歷史,再改為1950年代初期曾設置的「行政院發言人室」,原本業務分別由外交部(國際新聞業務)及文化部(大眾媒體與影視產業業務)來承接,發言人室僅留行政院的新聞發布工作。新聞局裁撤時本部地址為臺北市中正區天津街2號。
業務執掌 [编辑]
新聞局運作期間除了主理政府對外宣傳工作,另一項主管業務即為媒體產業。在1971年到2006年2月間,新聞局同時是全國大眾傳播事業的最高主管機關。由於新聞局負責政府對外宣務的工作,又是廣播、電視、電影、出版品等各式傳播媒體的監理單位,有「球員兼裁判」之虞,新聞局因而被長期批評為政府控制媒體的主要工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成立後,新聞局交出大眾傳播事業的管理權,改以扶持國內傳播媒體產業發展為主要工作。金馬獎、金鐘獎、金曲獎等出版事業獎項,即是新聞局為了鼓勵媒體事業發展而創辦;2005年起,固定於每年11月至12月間舉辦「台灣國際影視博覽會」,以促進台灣影視產業對外的交流與發展。
在國際宣傳方面,曾每年編印《中華民國年鑑》,並發行多種外文定期及不定期綜合性刊物,介紹台灣政經及社會發展現象,其中包括每週一至五發行之《今日台灣》(Taiwan Today)電子報英文版、日文版及法文版、《台灣評論》(Taiwan Review)英文月刊、《台灣光華雜誌》(Taiwan Panorama,原名《光華雜誌》(Sinorama),2006年1月改為今名)中英文月刊。《台灣評論》並同時發行西、德、法及俄文版;除法文以月刊發行外,餘皆以雙月刊方式發行。
由於以政府的公關、宣傳工作為主要業務,故歷任局長多半為專精於外交事務的人才,如沈昌煥、錢復、丁懋時、胡志強、程建人皆出任過或隨後出任外交部部長;董顯光、沈劍虹出任過駐美大使,錢復、丁懋時、胡志強、程建人、李大維出任過或隨後出任駐美代表;張京育、蘇起出任過或隨後出任陸委會主委;沈錡為蔣中正的英文秘書;謝志偉曾任駐德代表,第二位女性局長史亞平曾任駐澳洲副代表和駐新加坡代表。因此可以說新聞局與外交體系是息息相關。
歷任局長 [编辑]
| 已裁撤職位 | |
|---|---|
| 先前職位 | |
| 後繼職位 | 行政院發言人 |
| 首任 | 董顯光 |
| 末任 | 楊永明 |
| 職位開始 | 1947年5月2日 |
| 職位結束 | 2012年5月20日 |
- 董顯光(1947年5月─1948年12月)
- 沈昌煥(1948年12月─1949年1月)
- 吳南如(1954年1月─1956年2月)
- 沈 錡(1956年2月─1961年7月)
- 沈劍虹(1961年7月─1966年11月)
- 魏景蒙(1966年11月─1972年6月)
- 錢 復(1972年6月─1975年5月)
- 丁懋時(1975年5月─1979年1月)
- 宋楚瑜(1979年1月─1979年6月代理,1979年6月─1984年9月真除)
- 張京育(1984年9月─1987年4月)
- 邵玉銘(1987年4月─1991年9月)
- 胡志強(1991年9月─1996年6月10日)
- 蘇 起(1996年6月10日─1997年5月15日)
- 李大維(1997年5月15日─1998年2月5日)
- 程建人(1998年2月5日─1999年11月30日)
- 趙 怡(1999年11月30日─2000年5月20日)
- 鍾 琴(2000年5月20日─2000年10月6日)
- 蘇正平(2000年10月6日─2002年2月1日)
- 葉國興(2002年2月1日─2003年7月1日)
- 黃輝珍(2003年7月1日─2004年5月20日)
- 林佳龍(2004年5月20日─2005年3月13日)
- 姚文智(2005年3月13日—2006年1月25日)
- 鄭文燦(2006年1月25日─2007年4月20日)
- 易榮宗(代理;2007年4月20日─2007年6月11日)
- 謝志偉(2007年6月11日─2008年5月20日)
- 史亞平(2008年5月20日─2008年12月31日)
- 蘇俊賓(2008年12月31日─2010年2月24日)
- 江啟臣(2010年2月24日─2011年5月1日)
- 楊永明(2011年5月2日─2012年5月19日,末任)
組織 [编辑]
- 局長
- 副局長2人
- 主任秘書
- 副局長2人
- 業務單位
- 國內新聞處(業務後由行政院發言人室承接)
- 地方新聞處(業務後由行政院發言人室承接)
- 國際新聞處(業務後由外交部接手)
- 出版事業處(簡稱「出版處」,業務後由文化部接手)
- 電影事業處(簡稱「電影處」,業務後由文化部接手)
- 廣播電視事業處(簡稱「廣電處」,業務後由文化部接手)
- 資料編譯處(業務後由行政院發言人室接手)
- 視聽資料處(業務後由文化部接手)
- 綜合計畫處
- 內部單位
- 聯絡室
- 總務室
- 會計室
- 人事室
- 政風室
- 法規委員會
- 訴願審議委員會
- 資訊小組
- 駐外機構
曾在42個國家或地區設置53處(「駐紐約新聞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