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簡稱體委會)為中華民國行政院轄屬的行政機關。最早創立於1932年,以激發國內體育風氣之養成與選手培育為目標,培育國內年輕選手,以提升國內之運動競爭實力;後於1997年升格為行政院所屬機關。
[编辑] 沿革
- 1932年創立「體育委員會」,但因時值戰亂,並無法發揮功能。
- 1973年10月31日教育部成立體育司。
- 1982年國民體育法修正,在體育司之外,並恢復設置「國民體育委員會」。
- 1988年10月-1996年體壇與朝野各界持續呼籲成立體育委員會的聲浪與研議。
- 1997年3月,時任中華民國副總統兼行政院長的連戰核示由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籌備成立體委會事宜,由時任政務委員黃大洲出任籌備小組召集人。1997年6月26日行政院通過《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1997年7月16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正式成立。1997年12月30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組織條例》經立法院三讀通過,
- 1998年1月12日總統依令公布《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組織條例》規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為統籌國家體育事務之全國體育行政主管機關。
- 2012年2月3日制定《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即將改組為教育部體育署。
[编辑] 歷任首長
- 司長
- 主任委員
- 署長
[编辑] 組織架構
本會置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含政務副主任委員2人及常務副主任委員1人﹞、主任秘書、綜合計畫處、全民運動處、競技運動處、國際體育處、運動設施處、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國會聯絡組、法規委員會、訴願審議委員會、協辦政風。
[编辑] 相關組織
[编辑] 教育部體育署
根據2012年2月3日制定的《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
- 組織架構
- 綜合規劃組
- 學校體育組
- 全民運動組
- 競技運動組
- 國際及兩岸運動組
- 運動設施組
- 國家體育場管理處
-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行政法人
- 工作執掌
- 體育與運動政策、制度綜合規劃、執行與督導及相關法規研修。
- 運動彩券、運動發展基金、運動產業發展規劃、執行、督導及獎助。
- 學校體育發展規劃、執行及督導。
- 全民運動發展規劃、執行及督導。
- 競技運動發展規劃、執行及督導。
- 國際及兩岸運動交流發展規劃、執行及督導。
- 運動設施發展規劃、執行及督導。
- 職業運動聯繫及協調事項。
-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輔導及監督。
- 其他有關事項。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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