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國樑
中華民國(台灣)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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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黨 |
中國國民黨 |
| 出生 |
1975年10月5日 (1975-10-05)(37歲)
臺灣基隆市 |
| 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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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歷 |
- 基隆市私立二信高級中學副董事長
- 財團法人謝清雲文教基金會執行長
- 基隆市警察局志工大隊大隊長
- 救國團基隆市團務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數位公誠證券總經理
- 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理事
-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研究員
- 立法院(第六屆)委員
(2005年-2008年)
- 立法院(第七屆)委員
(2008年-2012年)
- 立法院(第八屆)委員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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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國樑(1975年10月5日-),台灣政治人物,基隆市人。現任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
[编辑] 簡歷
謝國樑出身於經營基隆二信的三功集團謝氏家族,曾留學於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學成返國後就進入基隆二信的關係企業,並與基隆選出的親民黨立委劉文雄頗有交情。
[编辑] 進入立法院
2004年立委選舉,劉文雄轉為不分區時,同時提拔謝國樑參選立法委員。靠著留學的國際化背景,加上二信謝家在地方上的聲望,謝國樑在基隆獲得第一高票,以當屆最年輕立委的身分進入立法院。台灣媒體更給予「立院型男」的封號。
2006年4月,謝國樑投效中國國民黨,使當時中國國民黨在立法院的席次增加至90席,親民黨則僅餘23席[1][2]。2008年1月12日舉行的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謝國樑以囊括過半選票的98,926票勝選,成功連任。
[编辑] 個資法爭議
2009年3月9日,謝國樑提案在「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中,增列「民代免責條款」,民代基於問政目的所蒐集的資料,也可免於告知義務。換句話說,立委如果為了質詢,向第三者蒐集某人的個人資料,當事人可能不知情。此舉引發侵害民眾隱私權爭議。(資料來源:2009/3/10自由時報)
2010年4月,立法院二讀通過《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將原有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全面翻修,不但名稱改變,且擴大保護範圍。引發爭議的部分有: ①公開涉及個人的資訊,須徵得當事人同意。因此民眾使用facebook或youtobe網站都可能誤觸法網。 ②媒體報導他人隱私時必須獲得當事人同意,衝擊新聞自由。(資料來源:2010-04-22中國時報)
[编辑] 反奢侈稅爭議
2011年3月10日,謝國樑就行政院通過俗稱奢侈稅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提送立法院審查一事,與國民黨立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趙麗雲、立委林德福、吳清池等人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說明,傾向負面評價奢侈稅,先後表示"法案雖然對民眾極為有利,但可以說是倉促成軍。",以及"選區根本沒有炒作房價的問題,反而希望多多繁榮地方",因此這次參予記者會的數名立法委員,在一些受歡迎的房市討論區如 mobile01 等,被廣大網民列為反奢侈稅立委觀察名單。謝國樑:奢侈稅會避免傷及無辜 (聯合報 2011/3/10)
[编辑] 違反遊說法爭議
2011年10月27日,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根據《遊說法》規定,謝國樑應該將旺中業者及NCC官員會面的人時地物加以公布,如未向指定機關登記,也該依法受處罰。綠黨發言人潘翰聲表示,謝國樑若違反遊說法,檢方應立即偵辦。新頭殼記者林朝億於9月2日報導立委謝國樑約談NCC官員,討論有關加快旺中寬頻併購案審查進度情事,業者也在座,被認為有施壓之嫌。謝國樑因不滿「施壓」字眼,認為傷害名譽,而對新頭殼網站的先驅媒體社會企業、公司負責人蘇正平及記者林朝億提起傷害名譽官司告訴,包括民事和刑事官司,並透過法院對被告薪資及銀行帳戶執行假扣押。這項作法引來外界爭議,媒改及公民團體並加入聲援被告的新頭殼相關人士。張宏林表示,旺中寬頻併購案是屬公眾利益的事情,可受公評,而立委接受遊說則有相關規定。依96年8月頒布的規定,遊說法要申請,若謝覺得沒有施壓,可受公評。他反問,「我們哪一個人有本事要求NCC官員來辦公室約談? 為什麼謝國樑有本事?」他說,因為立委有監督角色,自然讓官員不得不前往,「當然有施壓的成分。」 張宏林也說,根據遊說法第16條規定,遊說者應該在接受遊說之後,於七日內將包含遊說對象、時間、地點、形式跟內容等資料,通知所屬指定主管機關,「因此,請謝委員把會議內容,還有誰都列出來,我們也很好奇想知道。」 綠黨發言人潘翰聲則針對旺中併購系統業者的問題表示,謝國樑說幫財團盯進度,是做選民服務,是很離譜的事情。為財團服務,其實不是選民服務,因財團不是自然人,沒有投票權,就不是選民,何況,難道蔡衍明是住在基隆,是他的選民嗎? 對於有關違反遊說法部分,他要求檢方應該立即來處理偵辦。(資料來源:2011-10-27新頭殼)
謝國樑於10月控告新頭殼記者報導旺中案一事,讓這個被主流媒體忽視的議題迅速浮上檯面,加快了反併購力量的集結。[3]
[编辑] 反對同志婚姻立法
2006年10月20日,謝國樑與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及民進黨籍的立委王世勛等23位立委聯手阻擋當時民進黨籍立法委員蕭美琴草擬及遊說的《同性婚姻法》草案。[4]
[编辑] 提案加重虐兒刑度
近年來虐待兒童事件頻傳,造成身體傷殘、甚至死亡,顯示現有刑法之規定處罰過輕或有疏漏,不足以因應社會期待與法益保護,因此為了保護兒童及少年免於遭受凌虐惡行,謝國樑在第七屆立院會期中曾提案修改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要對未滿十八歲或無自救能力者施虐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虐童致死者,最重更可處以死刑。由於當時並未完成討論而讓提案歸零,因此謝國樑在第八屆立院會期中重新提案,對於施虐者增訂加重刑責,提高罰金。立委提案 虐童致死 最重可處死刑 (中廣新聞,2012-01-26)立院提案加重虐兒刑度 可望列優先法案 (中央廣播電台,2012-02-15)虐童頻傳 刑責5年加重為10年 (中時影音)
[编辑] 立法院
[编辑] 第六屆立法委員委員會紀錄
- 第1會期: 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
- 第2會期: 預算及決算委員會
- 第3會期: 預算及決算委員會
- 第4會期: 司法委員會
- 第5會期: 司法委員會
- 第6會期: 司法委員會 (召集委員)、紀律委員會
- 到職日期: 2005/02/01
- 資料來源:立法院全球資訊網
[编辑] 第七屆立法委員委員會紀錄
- 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紀律委員會、程序委員會
- 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紀律委員會、程序委員會
- 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第4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紀律委員會(召集委員)
- 第6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程序委員會
- 到職日期: 2008/02/01
- 資料來源:立法院全球資訊網
[编辑] 第八屆立法委員委員會紀錄
- 第1會期: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第2會期: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資料來源:立法院全球資訊網
[编辑] 政治
[编辑] 2004年第六屆立法委員選舉
[编辑] 2008年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
[编辑] 2012年區域立法委員選舉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相關條目
[编辑] 外部連結
| 第6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基隆市名單 |
| 王拓 | 徐少萍 | 謝國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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